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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按照它们自己的时间到来——我猜它们自己的有利时间也许是这样一种状态:伽马波振荡增多,伴随着大脑总功率的减小。左额叶皮层、左顶叶皮层、右小脑出现了高度一致的活动,伴随着某种疲劳,那种疲劳会把日常生活的通常联想破坏到一定程度。其结果就是一种“空”:大脑清空了,好让思想在其中活动。这也许是实际情况,也许不是。但我认为:远比为什么发生这种情况更重要的是,这种情况确实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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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是思考的对立面。我和不会说话的狗一起跑步。但它们做的比说话更多。它们起到了放大的作用:它们放大了跑步的节奏,增强了跑步的实质。我的心跳,被跑在我身边的那些狗放大了;我的呼吸,被它们的呼吸放大了。跑步时,我的“登——登——登”的脚步声,被它们的“啪——啪——啪”的脚步声,以及它们脖子上链子的“叮——叮——叮”的响声放大了,增强了。这就是跑步的心跳,那颗心在我体外跳动,不是在我体内跳动。跑步发挥了它的作用时,我就迷失在了这颗跳动的心脏里。面对这个点(思考在这个点上停止,思想在这个点上出现),我不是在跑步,不是在真正地跑步。在这个点上,运动变形为跑步:思想出现在这个点上,开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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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山度过的那一天里,我也许第一次体验到了跑步的心跳——在我体外跳动的心,不是在我体内跳动的心。我不能理解(无论在当时还是在日后许多年):这种经验将会重塑我生活中一些更重要的方面。体验跑步的心跳就是体验最强烈的经验之一,柏拉图也许会把它称作“善”的理念。也许必须经过很多年,跑步的心跳才会让我重新认识一种价值,儿童最了解那种价值。生活需要这种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失去了这种价值的成年人会贬值。我那天在石山上和布茨一起跑时,不可能领悟这个思想。当时,来自跑步的心跳的思想,跳跃在我头脑中寻常的位置上,太阳跳跃在伸向南方的浅蓝色海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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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于英国威尔士格温特郡(现名布莱耐格温特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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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威尔士最高峰,海拔2907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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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于威尔士国家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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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威尔士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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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拉布拉多犬的寿命一般为12~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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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此词1963年后出现于美国和加拿大,主要指中学生和大学生运动员,略带贬义,即认为他们擅长体育,不善于学习文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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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世纪六七十年代爱尔兰足球运动员,此处比喻短跑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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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体育教育系教授,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奥古斯特·克罗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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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英国科幻小说家。小说《米德维奇布谷鸟》发表于1957年,根据它改编的电影《遭诅咒的村庄》又译作《魔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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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此指作者已近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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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英国物理学家、分子生物学家、生物生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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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美国生物学家、神经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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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斯坦福大学生物工程学、精神病学、行为科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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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德国物理学家,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200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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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着思考:人、狗、意义和死亡 3.天生会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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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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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经验告诉我,每次跑步都有自己的心跳。心跳是跑步的本质,是跑步的实际;这是我体外的心跳,不是体内的心跳: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着,时强时弱。我跑在拉思莫尔半岛的金塞尔小镇,它位于爱尔兰南部海岸中部地带的正中。风伴着我迈出的每一步:时起时落,永无停歇,呼呼作响,安静,呼呼作响,安静。还有几只狗跟我一起跑。我正和狼狗布勒南、它的伴侣尼娜以及它的女儿苔丝一起跑。它们的12只脚发出“啪——啪——啪”的响声,48个脚趾发出“嗒——嗒——嗒”的声音,就像上了珐琅的节拍器,敲出了我们在这个碎裂、褪色、坑洼不平的柏油碎石路面上已跑的距离和已用的时间。我听见了三种“呼哧——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听见了三条链子发出的“叮当——叮当”声。这些声音,与我耳边“呼呼作响,安静”的循环融为了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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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狭窄、弯曲的乡间小路上,汽车很少。我可以让那几只狗任意地跑。它们在我身后跑,或远或近,什么地方都行,就是绝不能在我前面跑。这是规矩。这并不涉及主宰权,而完全是为安全起见。但它们毕竟合上了我的节奏,毫不费力地跑在我身边,游魂般地游动在地面上。此外,跑步还是可变的,总在变化。路两边开花的灌木树篱,以及夏日高耸的树篱,无不充满了躁动的生机。一阵使人满怀希望的窸窣声,也许是一只田鼠、地鼠、野兔或家鼠发出的,把狼狗布勒南吸引了过去。它先用爪子刨地,这只犬科动物希望自己被人化、被固定,成为变作了峨参的毛茛科灌木,让自己全身都消失。后来,它又两爪空空地返回狗群,跟上节奏。这样的中断和重返是跑步的心跳的组成部分,在跑步过程中一次次地重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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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快跑到兔子住的那个地方了:它就在拐角处,而400大步之外,灌木树篱隔开了一块场地。被当作场地入口的是两个笨重、腐烂的草垛,它们在那里的时间比我们更长。草垛之间是个养兔场。一如既往,兔子会尽量利用爱尔兰微弱、含蓄的夏日阳光。在这些地方,含蓄差不多像阳光一样受人欢迎。我们一拐过弯,我就感到那群狗兴奋了起来。我们离那里还有300大步远,但它们却慢慢地向我施压,想让我跑快一点儿。布勒南把鼻子伸到我面前,试探我的态度。我吼了一声:“回去!”心里却在笑,猛然翘起了我的大拇指。几秒钟后,尼娜做了同样的尝试。这是一种策略。先由一只狗出场,再由另一只出场:轮番试探我。我又吼了一声:“再等一会儿!”接着,过了令人极为痛苦的一小段时间,我放松了紧张情绪:“接着跑吧!”我们很快跑完了剩下的距离。这是一种用来快速完成任务的方法,令人愉快。我需要它。我可怜巴巴地跟在那些狗后面,跑到了草垛那里,几只狗已经在我眼前散开了:布勒南朝一个方向跑,尼娜朝另一个方向跑,苔丝朝第三个方向跑——那是一场疯狂的追逐、猛咬和脱逃,但毫无成效——这些奔跑中,没有一只兔子受到伤害。它们也许听见了我们一路传来的嘈杂声。我们到来后,它们就耐心地等在洞旁,丝毫没有觉得意外,或许还有几分愉快。其实,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我弯下腰,气喘吁吁,频频觉得有点儿恶心,但兴高采烈。那些狗一起朝我跳了过来,伸出舌头,眼里闪烁着兴奋:那很有趣,明天的运气会更好。几分钟后,我们回到了路上,我们一行那种和缓的节奏又自行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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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7岁时,确实做过很蠢的事。其实那一年我做过很多蠢事,但我只记得这一件,因为它无意间造就了我日后的生活进程。最初见到(和认识)布勒南时,我是阿拉巴马大学哲学系的年轻助教,它才六个星期大,是狼狗家族中一只笨笨的小泰迪熊。至少,我是把它作为狼狗买来的,但它很可能是混种的狼犬。不管它是什么,它都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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