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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视着自己的脚。我若抬起头,便会觉得自己会仰面朝天地倒下去。那座山始于陡峭,然后是更加陡峭。我知道:我若起码意识到这一点,我若知道自己不得不跑多远,我若知道这种痛苦会持续多久,我便会停下来。我的双腿——它们带动着我,拖曳着我——就像着了火。我觉得自己的肺就像自动地从里到外翻了过来,正在尽力获取抗击乳酸燃烧所需的氧气。我继续跑,跑到下一个壶穴[5],又到再下一个壶穴,最后是跑步全程中最艰难的一段。我跑到了山顶,斜坡开始变得比较平坦了,我终于完成这个任务了!不,难点在于此刻要继续跑,继续拖着两条腿往前跑。乳酸燃起的火仿佛蔓延到了体外,终于变成了一种遍及全身的麻木和衰竭。我的肺又开始工作了,继续拖着我的两条腿往前跑。这时,我突然感到头晕恶心,而这比我此前遇到的任何情况都糟糕。我有时会呕吐——并不经常,但也算够经常了,但我仍然坚持跑下去。那种遍布我全身的晕眩感,终于被温暖的成功感取代了。我大吼了几声,那几只狗围着我跳。接着,跑步那种缓慢、温和的节奏就再一次占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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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或许真有意义的奋斗的日子,也许早就成了过去。我不再从事那种或许得益于折磨人的运动了。这种攀登的最明显特点,就是其纯粹的无意义性。我可以慢跑上山,我甚至可以漫步上山——那几只狗不会介意。但我却冲上了山头,那儿有理解跑步的“目的因”的线索(尽管我当时还不懂),那不是我跑步的真正目的,也不是你跑步的真正目的,而是一般的跑步的真正目的。“冲上山”与其他跑步方式没有什么不同。问题在于,“冲上山”这个举动格外清晰地揭示了跑步的“目的因”。起初,我是受到先是一个,然后是两个,最后是三个“动力因”的推动,才去跑步的。但我被迫进行的跑步,其本身却有一个“目的因”——有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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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座山上,我累得要死,拼命喘气,体内的乳酸在静静燃烧,使我感到十分痛苦——在这个瞬间,我不想去做世界上任何事情。我跑上那座山,只为了一个理由:朝山上跑。这就是理解跑步的“目的因”的线索。你和我出于许多理由跑步,但跑步的目的——跑步的“目的因”——却总是相同。从最佳、最纯粹的意义上说,跑步的目的就是跑步。跑步是人类各具目的的活动之一。跑步的目的是跑步本身固有的。我总有一天会懂得: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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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尔兰古堡,建于17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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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国南部的一种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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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生物学家,美国埃默里大学教授,著有畅销书《旧石器时代饮食食谱》(The Paleo Diet Cookbook,2010),提倡原始人健康饮食的观念,即以肉食为主、不吃粮食、不喝牛奶、没有烹调、全面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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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意为由不同的片断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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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岩石上的凹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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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着思考:人、狗、意义和死亡 4.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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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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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一侧是一些汽车,开得飞快,另一侧是几辆园地洒水车,发出噼啪声和嗡嗡声。每一次跑步都有自己的心跳。清晨,我正跟尼娜和苔丝一起跑步,地点在迈阿密郊外的街道。12年前,我和布勒南离开了阿拉巴马。这12年间,我们曾在爱尔兰南部的绿野和小路上跑,在温布尔登公地[1]泥泞的林地上跑,在彭布洛克郡[2]的山区跑,最后又在洒满落日金辉的海滩和长满了紫色熏衣草的田野里跑——提到朗格多克[3],就总会想起这些来。我的老友布勒南如今已死,其遗骸埋在了一片沙土灌木林里,葬在奥伯河[4]三角洲一块幽灵般的大岩石底下。在那些地方跑了一大圈以后,如今是某种回归(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几天前,我们都搬到了迈阿密。可怜的老尼娜和苔丝,它们也都老了,再也不能完成这些跑步。我一直否认这一点,但事情就是这样结束了。今天是我最后一次跟它们一起跑。今后的跑步将会变成慢走。只过了一年多一点,它们都死了。先死的是苔丝,死在它父亲的土地上,它和它父亲患了同一种癌症。三周之后,尼娜也死了。我至今仍认为它是因伤心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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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美国第二段生活中的第一次跑步。我回想起了我在美国的第一段生活中的最后一次跑步。那是一次悲伤的跑步:一去不复返的跑步。那是一次恐惧的跑步:一次不知道还能跑几回的跑步。短短几天之后,我就要把布勒南送上飞往爱尔兰的飞机,让它去接受隔离检疫。但在那一刻,我们跑着穿过阿拉巴马州塔斯卡卢萨市清晨的街道时,它还在我身边“飘”着。我搬到那个城市时24岁,刚从牛津大学毕业,开始我的第一份真正的工作。我以牛津的衣着风格开始了职业生涯。我去上班时,穿着颜色鲜艳的运动衫和法兰绒衣服;而最后一次我去上班时,穿得却很蹩脚:T恤衫、短裤、搭配胶底凉鞋,还梳着马尾辫。我并没期望我那第一份工作变成一场长达七年的聚会,但事情的变化有时很难预料——这正是生活最讨人喜欢的特征之一。七年之后,我参加了上百次橄榄球赛,喝过了上千杯龙舌兰调和酒[5],喝过了数不清的、每瓶至少卖25美分的长颈瓶啤酒,准备离开阿拉巴马。我刚到阿拉巴马时,比我的许多学生都年轻。因此我参加了大学的学生橄榄球队,进入了围绕着它的、相当离奇的亚文化,这也许就毫不奇怪了。但我一直到31岁才知道它。我当时太老了,学生的聚会已与时俱进。只有经过那么长的时间,你参加学生聚会时——甚至参加学生橄榄球聚会时——才不会先感到几分悲哀,接着感到几分恐惧。我先是怀疑我已越出了悲哀的边界,想赶快离开,然后才产生了几分恐惧。谁都不曾从恐惧中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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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阿拉巴马的最后四年里,布勒南一直陪伴着我。四年,每一个酒吧,每一次聚会,每一次外出旅行,布勒南都跟我在一起。它保持沉默,不偏不倚地看着眼前的啤酒、酒后饮料和调和酒,也不偏不倚地看着我追求的女人和追求我的女人。当时,我要让自己离开那些正在成为我生活中灾祸的事情(那种事情完全是不可避免的)。我们要去爱尔兰,那是安静之地,我能在那里写作。但布勒南必须先接受隔离检疫,因此在其后的六个月里,我就见不到我的这位朋友和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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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周日的清晨。头一天我们参加了一场比赛,赛后又是几场躲不掉的欢宴,因此我前一晚就从聚会上溜走了。我对那些街道的记忆很苍白。我这方面的记忆并非不准,因为那些街道本身就很苍白。这个城市的这一部分有一些住宅,住宅的门廊和廊柱都白得令人目盲,反映了体面的南方风雅。后来,阿拉巴马大学的学生接管了那些房屋。那些屋子变成了灰白色的,有了裂缝,墙皮也开始剥落,而这是曾在其中熠熠燃烧的年轻生命使然。但我记忆的黯淡、剥落却另有理由。那些记忆是在我几乎不需要记忆的时候形成的。实际上,破坏记忆的并不是年老,而是年轻。年老是记忆的保护者,是记忆的敬畏者。我形成的那些记忆,在我变老时变得更强烈了。我年轻时形成的记忆,在当时都是苍白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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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那些躺在沿街的破房子里做梦的人。我曾给其中一些人上课,曾跟其中一些人玩耍,曾跟其中很多人一起参加聚会。我了解那些人,也了解他们的梦,至少是他们愿意说出来的梦。那些梦大多是代理者的梦——他们的父母做过的梦,他们父母心中的那些梦随着尚未出世的孩子一同成长。那些梦是做医生、做律师的梦:挣大钱、住大房子、开昂贵汽车、与有魅力的配偶结婚的梦。这就是美国梦。只要你愿足够努力地工作,你想要什么就会有什么。这是个了不起的梦。这是个大谎。这些梦大多都会辜负我那些睡梦中的朋友。等我回到美国的时候,那些朋友也许已经找到更新、更小的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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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第二段生活中的第一次跑步,并不在真正的迈阿密。我是说,你想到迈阿密时,其实并不像你所想的那样,不像你住在别的地方时那样。非迈阿密人想到迈阿密时,也许会想到南滩或市区,想到被用在影片《犯罪现场调查》(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6]里的那些摩天楼和经过艺术装修的正面海景房。迈阿密,其目的只是让你知道:你正在看的是《犯罪现场调查:迈阿密》,不是《犯罪现场调查:纽约》。但是,我们可以在任何地方,至少是街道两边有棕榈树和印度榕树的任何地方。其实,我们是在棕榈湾,一个分明属于中产阶级的市郊,位于迈阿密市中心(或者说,迈阿密若是真有中心,那里就算是吧)以南大约十英里。霍拉修·凯恩[7]不会死在棕榈湾——这里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们出现在这里,说明事物在不断变化。尼娜和苔丝也许正在变老,但也即将开始新的生活。我妻子爱玛怀孕四个月了。我们过着安全、殷实、体面的生活,中产阶级夫妇过的那种安全、殷实、体面的生活。我现在考虑的是学区,更准确地说,爱玛现在考虑的是学区。我从没想过这个,棕榈湾有迈阿密县最好的州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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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迈阿密的第一次跑步。刚跑了20分钟,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讨厌在迈阿密跑步了。这不是因为炎热或高湿。现在是1月的一个明朗、令人愉快的清晨,我想气温大概是华氏60多度[8]——到了下午,气温会上升到华氏70度以上——这短短几个月中,湿度也不会成为跑步的障碍。到了一定时候,我会深情地回顾这些冬季的跑步。我讨厌的是它的平淡无奇,是这些郊区无生命的平地无可救药的单调。没有任何能打破跑步的东西:接近低潮时,不必做任何顽强拼搏的准备;跑到高潮时,也不会产生透不过气的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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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从威尔士来,如今住在迈阿密,便常会思念高山。你不一定会很思念别的什么,但一定会思念高山——或者小山,或者任何一种真正有坡度的山。迈阿密的一些地区也有些名义上的“高地”——里士满高地、奥林匹亚高地。这是个不能使人发笑的笑话。它们的高度是海拔八英尺——是这部分地区地势最高的乡村。有时,我会发现自己深情地思念瑞肯贝克堤道,那是迈阿密县最大的斜坡。周末,你若开车经过这个堤道去比斯坎岛,便会看见数十个自行车赛手在你身旁来来去去。这个堤道呈弓形,是那些赛手必须作为训练之地的最大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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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自行车赛手也许会发现:在这里从事他们这种业余爱好,会让他们很失望,就像我发现在这里跑步会让我失望一样。但这里对我来说更糟。至少他们真的有地方可去。我还没发现我会出于什么明显的理由去造访“蛇地”——老刀匠路的一段,在以后几年里,我将带着一只狗(它现在尚未出生)到那里跑步。至于现在,严格地说,我还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在这个国家,事情都摊得很大,城市扩展了,那些城市都是围着汽车建立的——我在欧洲期间,汽车已被我忘了。我们从第146街我们的屋子起跑,向北跑到第136街,再向东跑,现在已接近老刀匠路,然后向西跑到第77街,最后跑回我们的屋子。全程足有五英里,而尼娜和苔丝现在也只能跑这么远了。途中,我们稍稍擦过了松峰村[9]的边界,但我们甚至都不愿意离开棕榈湾。伴随着我们每一大步的,是汽车发出的呼呼声,以及精心修剪的草坪上的洒水车发出的噼啪声和嗡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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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早上6点30分,交通早高峰已经开始。一天的这个时候,人人都会走第77街,因为“美国1街”——或按当地人的叫法“没用的1街”——的交通将完全堵塞。我想,若是可能,很多迈阿密人都会在他们的汽车里淋浴。要喝咖啡、吃松饼,就去星巴克,而在开车上班的路上,则吃喝,梳头,刷牙,发短信,摁喇叭。为迈阿密供水的奥基乔比湖[10]的水位处于历史最低时,园林洒水车就会出动,把水洒到眼睛能看到的任何地方。我周围的人都匆匆地赶着上班,这样才能挣到钱,支付为他们修剪草坪的园丁的工钱,而草坪的草长得很快,因为那些洒水车整天呼呼响着,给它们洒水,水又发出噼啪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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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假日少于任何一个发达国家。美国根本没有联邦政府法定的带薪休假。美国虽然(每年)有10天公假,很多美国人还是会在那些假日上班。相反,在法国(我们以前的居住地),人们的应变能力稍多一些,至少在生活艺术方面是如此:法国人每年除了10天公假之外,还享有30天带薪休假。巴西人在这方面也做得很好:每年享受30天法定带薪休假,还有11天公假。立陶宛、芬兰、俄罗斯,其公民每年都能享有40天左右的带薪休假和公假。美国人只想工作。他们很焦虑,这并非没有理由。失业(因此也失去医疗保险)若与罹患重病(甚至不太重的疾病)同时发生,他们便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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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焦虑心理比这分布得更广。美国是以消费为基础的国家。对很多美国人来说,生活的基本需要很容易满足,因此消费便很快转变成了购买人们并不需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很快就会破损,我想这大多是因为它们就是为此设计出来的。说服人们购买他们并不需要的某件东西,这并不难:你只要使他们害怕不买那件东西的后果即可。害怕是消费的重要朋友。现在,我夜里失眠(美国人似乎也为睡眠而大大焦虑),而不得不担心一些事情:野草(你家草坪若有野草,你的邻居会规避你)、杂草(比野草更糟,想想你被邻居加倍规避的情景吧)、白蚁(它们显然能在几秒钟之内把你的房子夷为平地)、蜜蜂(你知道,这里的蜜蜂大多都非洲化[11]了)、女王棕榈病[12](它到处传播)、飓风(其危害不证自明)、椰子(南佛罗里达非交通事故死亡的第三大因素,排在溺水和雷击两大因素之后,毕竟,飓风会把椰子变成致命的弹射物)。这完全是根据我们到这里几天后留在我邮箱里的公司名片整理出来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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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细听,在洒水车发出的嗖嗖声、咝咝声、噼啪声和嗡嗡声里,还会听见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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