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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米特是在《政治神学》一书中集中地提出上述“主权者”想法的。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乔治·希瓦博(George Schwab)是这部著作的英译者,也是特别能以同情心去理解施米特的学者之一。他认为,施米特针对魏玛宪法第48款(“紧急法条款”)提出扩大国民总统的主权者权力,是为了“防御纳粹和德国共产党的威胁”,防御来自右翼和左翼的魏玛宪政的敌人。24希瓦博指出,施米特于1932年和1933年修改《政治的概念》,把国内敌人的重要性与国际敌人并列,也是出于对纳粹和共产党威胁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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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瓦博为施米特辩护的逻辑是,纳粹和德国共产党都是专制组织,都是否定一般宪法“神圣原则”(个人权利、平等、公平程序等等)的政党。在这种情况下,施米特提出了“专制国家比专制政党好”,“不要温和的专制反而会导致绝对的专制”,是有道理的。25施米特坚持要求扩大兴登堡总统行使禁党的主权者权力,乃是为了防止纳粹和共产党利用并最终破坏魏玛宪政的不二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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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瓦博从理解施米特的立场把施米特的主张看成是为挽救魏玛宪政所下的“猛药”,“施米特拒绝了当时法学家的普遍看法,他坚持,剥夺某些政党竞争权力的权利并不违背自由主义的精神”。26希瓦博把施米特理解成一个激进的,或者甚至是威权主义的自由主义者,与施米特一以贯之的反自由主义立场显然是有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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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期待施米特的政治理论能派上两个用处,一是批判自由主义,二是加强国家主权者权威。即使是从“充分理解”施米特在20年代捍卫魏玛宪政的苦衷出发,他的苦衷也完全不切合当今中国的实情。施米特提倡威权宪政,针对的是那些“反对宪政的政党”。正如希瓦博所说,像纳粹这样的政党的基本理念与宪法的自由民主精神格格不入,但它们却可以通过这样一些方式利用宪法来毁掉宪法。第一,它们可以在国民议会投不信任票瘫痪政府(第54条)。第二,如果它们拥有一般的多数席位,它们就可以行使任何一般法规(第68条)。第三,如果它们拥有足够的多数席位,它们就可以对宪法作根本的修正(第76条)。第四,也是最坏的情况,一旦它们掌握了权力,它们就可以从此关闭法治的大门,再不允许其他政党与它们竞争权利。当今中国并不存在反对宪政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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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米特所说的那种在紧急、例外情况下行使“决断”的“国家主权者”同样不适用于当今中国的情况。正如希瓦博所解释的那样,所谓“例外”是指“正常正当法治秩序”(the normally valid legal order)的宪政的例外。27希瓦博借用施米特自己在《合法性与正当性》一书中的说法指出,施米特认为,凡是具有“正当法治”意义的宪法都必须包括一些绝对不容侵范的“神圣原则”,“包括自由主义、私有财产、宗教宽容等等”。施米特反对以“价值中立”和“就法论法”(legalistic)的方式解释宪法。施米特承认,在那些民主传统已经成为全社会游戏规则的国家里(如英国),用“价值中立”和“就法论法”解释宪法是可以的。但是,在魏玛时期的德国绝对不能就这样解释宪法。这是因为德国有英国所没有的激进运动政党,即“革命党”。施米特坚持认为,由于德国社会中有活跃的右翼和左翼革命党,坚持价值中立地解释宪法,不对这些政党作出禁止的决断,无疑是宪法的自我毁灭,这种政党一旦取得政权“就会毫不犹豫地运用主权者权力把党变成国家”。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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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瓦博显然是在自由民主、宪政法治这个自由主义的框架中对施米特作善意解释的。施米特的宪政理论对战后德国重建民主法治的宪政“有用”,也是以这种善意解释为依据的。只有那些保证贯彻正当法治宪法原则的政党才有资格享受宪法保障的权利,否则宪法有权规定将之取缔。战后德国宪法(基本法)不允许纳粹党在新宪法框架下死灰复燃,运用的就是施米特的这一宪法主张。施米特在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纳粹崛起之前主张扩大兴登堡总统的主权者权力,以挽救当时的魏玛共和国国家,如果说有积极意义的话,那是就可能预防左、右革命党破坏宪政而言的。施米特所说的主权者是指像兴登堡这样的民选总统,国家元首是代表国家的人,他的最高责任是“维持(国家)稳定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29按照施米特的说法,主权者在普通的情况下并不破坏正常的法治秩序,也不侵犯人民的私生活领域。30这样的主权者在平时并不见得有什么作用,但在“紧急”或“例外”情况下就显得作用特别重大,因为只有他才有权力决断国家是否进入“例外”状态,是否需要中止正常状态中的宪法,而且在危机过去之后,决断恢复正常宪政状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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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此处另有一节对“‘施米特热’与国家主义”的讨论,本版未收录此节。——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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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增订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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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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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vishai Margalit,The Ethics of Memor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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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illian Gaynair and Warren Fiske,“Lawmakers Express‘Profound Regret’for Slavery”(February 25,2007),http://content.hamptonroads.com,访问时间:200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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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effrey C.Alexander,“On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Moral Universals:The Holocaust from War Crime to Trauma Drama.”In Jeffery C.Alexander,et al.,Cultural Trauma and Collective Identity.Berkeley,C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4,p.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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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lie Wiesel,“The Holocaust as Literary Inspiration.”In Dimensions of the Holocaust:Lectures at Northwestern University.Evanston,Ill.: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77,p.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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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Elie Wiesel,“Why I Write?”In E. Wiesel,From the Kingdom of Memory. New York:Summit Books,1990,p.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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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James E.Young,ed.,The Art of Memory:Holocaust Memory in History.New York:Prestel,1994,pp.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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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Caroline Wiedmer,The Claims of Memory:Representations of Holocaust in Contemporary Germany and France.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9,p.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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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Jonathan Lear,“Anger Management:Don’t Let Your Moral Emotions Get the Better of You,a Philosopher Says.”(Book Review).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108∶6(Feb 9,2003),p.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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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Hannah Arendt,“The Moral of History.”The Jew as Pariah.New York:Grove Press,1978,p.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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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骄傲的反抗积极生活:阿伦特和存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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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illiam Barrett,The Truants:Adventures among the Intellectuals.Garden City,New York:Anchor Press,1982,p.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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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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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Ibid.,p.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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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bid.,p.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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