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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们必须记住,是人在思想,因而也是人在论证。是我在想,不是什么东西在我身上想。我的脑筋不能脱离我的人格进行活动。这句话适用于所有进行思维的人。不能把一个试图思考的人或者努力取得知识的人比作一个空桶,等待灌水。也不能把他比作吞没东西的火焰或者照亮路径的灯光。相反,我们从小长大,一直在养成种种习惯,经历种种感情;我们不断受那些人的信念和行为的影响,那些人属于我们跟它有接触的各种团体。所有这些都在决定我们的观点上起作用。在前一章里我请读者注意一个事实:不同社会团体的人持有不同的观点,而不同的观点又引导他们选择不同的事实供考虑,并且对他们所选择的事实作不同的理解。我,本书的作者,相信在讨论思维问题的时候,牢记思维者所起的作用是很重要的,思维者是一个有某些固定的习惯和感情倾向的人。由于这个理由,这本书里的“我”一般是用来代表L.S.斯泰宾(即著者),而“你”则代表读者。这样一种谈话方式用于书本不怎么合适。用一个非人称的“我”和一个非人称的“你”会较为高雅,一般也较为明晰,用一个非人称的“我们”自然更好。我所说“非人称的”,意思是“不指一个特定的人,而是指某一群人里边的一个,哪一群则是由上下文决定的”。在这本书里我(著者)要说出一些肯定的命题征求评论;这些命题之中有的是关于你(读者)的;因此我们最好不要滑进一种错误,就是说,我们的讨论是关于毫不相干的别人的。在我们确实是谈论别人的时候,我们一定得交代清楚。有时候允许用一个非人称的“我们”,例如本书前面用过“我们”代表“一般人”,甚至代表“英国人”。我希望上下文足够使这种用法不引起误解。在面对面谈话的时候,不会发生什么困难,因为我可以用手指着我,当我要表明这个“我”不是用来指任何我。当讨论采取书本形式的时候,那著者我和读者你就得尽我们的力量闹清楚。说实话,说是一个个人写的一本书里边包含一场讨论,这是一种借用,因为要有两个人才能进行讨论。可是一本书是为读而写的;读者也贡献他的一份,虽然著者不能从他的贡献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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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开场白之后,让我们来谈一个人的观点的重要性。“观点”这个词是一种比喻,可是一个很好的比喻。隔着海湾看山跟爬山的时候看到的山很不一样。在国家画廊里有一幅郝尔拜因的画,这幅画的显著位置上画着一个古怪的黄乎乎的长方块儿。可是站在一定的位置去看,就看出来画的是一个骷髅。画家运用了他有关透视原理的知识,画出一个只有从一定位置去看才显出像一个骷髅的东西。因为看画的人可以站在很多别的位置上,自然会说这一块黄色是“古怪”的。“观点”的非比喻用法强调一个事实:我们的人各不相同,我们看事情也各不相同。我必然从我的观点看,你必然从你的观点看。幸而人们的观点常常部分相同,否则彼此无法交谈。有时候一个人能够使另一个人对某一件事的观点发生相当大的改变。这就是为什么辩论有时候有用、说教间或有效的原因。但是这种改变之所以可能,只是因为一个人能够使另一个人采取他的观点。毫无疑问,有时候你跟另外一个人讨论某一个问题,讨论了一会儿之后你觉得这种讨论没有用处,因为那个人的观点跟你的观点相差太大,毫无共同之处。至少是我,有过这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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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研究一下由于我与你不同而产生的某些妨害有效思维的障碍物。我们的希望,我们的担心,我们的无知(常常是不容易甚至是不可能避免的),我们对团体的忠诚,这些东西使我们养成种种成见,成为把一个问题想清楚的有力的障碍。“怀有成见”意味着“无根无据的接受理应先找根据的信念”。下文将要谈到以专家证词为根据而承认某些陈述是合理的。到那个时候我们就要研究什么是信任专家的根据。目前我们所要讨论的是那些没有禁得住盘问的根据的信念。我们不知道这些信念是怎么来的;我们常常是一听见人家说这些信念也许站不住就不耐烦。要是对于我们喜爱的信念都问一声“我是怎么这样想的?”那才是个好习惯。一个诚实的回答有时候既出人意料又使人清明;它总归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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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请注意,我们是有已经成为习惯的一些想法的。正像我们的身体会打上我们日常工作的烙印一样,我们的心灵也会如此。水手们走路有他们特有的姿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有人相信,水手们也有他们特有的心理状态,例如非常非常直爽,非常非常容易受骗。我曾经听见人说过水手们有这两种特点,对不对我不知道。还有,你大概听说过“律师的警觉的脸”。无疑律师们已经养成使人看起来很警觉的习惯。我们又常常说“法制脑筋”。还有别的例子,不必列举。如果我们真是(我相信真是)用我们人格的整个力量去思维,那么我们的思维习惯不可能不受我们如何使用我们的工作时间的影响。我提议我们每人都养成一种习惯,问我们自己一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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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请注意,我是建议养成一种对我们喜爱的信念提疑问(也就是好好想)的习惯。我说“喜爱的”信念,意思是这种信念是我们要保留的,是保持这样一个信念感觉舒服的。我们要谨防假定一个喜爱的信念不会错,因为如果它是错的就太可怕了。我不相信有谁是完全没有喜爱的信念的。真的,我还可以进一步,说我个人很有把握,每一个正常的人都热烈地相信一些事情,又同样热烈地不相信另外一些事情。热情不是必然要成为思想清楚的仇敌,而要完成艰巨的事业缺少不了热情。危险在于觉得信念的热烈为信念的正确提供保证。我们的保险在于能够提一个疑问:“我是怎么相信这件事的?”这个疑问的答案可能是出人意料的。然后又要问一个问题:“我怎么得到这个信念的且不去管它,这个信念站不站得住?”这个疑问的答案可能使人清明。如果我发现这个信念是站得住的,因为我能找到支持它的根据,那么我的信念就不仅是喜爱的,而且是合理的。如果我发现它是站不住的,那么我就可以免于相信一种虚妄的意见。无论如何,我的查问是有用的,能够清理我的思想。你一定注意到,我当然认为头脑清醒这件事本身是值得的。要是不这样认为,我就不会要写这本书了。可是我只希望你承认思想糊涂导致行动混乱,即使是为了达到我们最最实用的目的,也还是想想清楚为好。除非你至少承认这一点,否则我说的话对你毫无意义。我们的观点相去太远,无从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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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信念来自许多不同的来源;可是涉及的问题五花八门,只能选几个有相当的代表性的例子。我们的喜爱的信念有些是通常所说“跟母亲的奶一块儿喝进去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属于我们的文化的。有些是我们某一阶级或某一时代的不加疑问的设论;有些是权威者加在我们头上的,我们觉得这些权威比我们有知识,他们的意见我们还没有学会去怀疑。资本家把他们的阶级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我们自己的国家高出于别的国家之上;白种人比黑种人聪明;战争永远废除不了;没有一个国家肯坐视它的工业对手蒸蒸日上——所有这些信念都有这一些或那一些人认为理所当然。星期五起航是不吉利的,这个迷信还在水手们中间流行。你一定注意到了我把这个称为“迷信”,这就表示我不相信。我有一次很惊奇地发现,我所乘的从纽约出发的轮船要等到半夜零点一分才离岸,为了避免在星期五晚上起航。我想你一定常常注意到许多迷信的例子,也就是别人持有的愚蠢的信念。你和我最好也不要自称完全没有迷信。你也许看见过有人失手把盐撒了,于是捏起一小撮往左肩膀后面扔去。如果他一面这样做一面笑,你可以断定他是把这个信念——把盐撒了是不吉利的——当作迷信的。可是他感情上还没有完全摆脱这个迷信。对于某些流行的迷信你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感觉,例如作为第十三个人参加宴会。有些稀奇古怪的原始迷信的残余有时候会在最讲理性的人的行事中冒出来。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我们的行为是深深地植根于过去的传统之中的。我们不是纯粹理性的人。要是我们能牢记这一点,我们将会避免很多错误。把别人的信念,包括他们的宗教信仰,称为迷信,而对于我们自己的态度中的迷信成分毫无感觉,这是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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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对于“成见”所下的定义,迷信是一种成见。可是有时候“成见”还被定义为一种信念,或意见,人们所以相信它是因为如果这是真实的就对他有利。对成见作这种说明是强调我们在应该不偏不倚的场合偏向一边的倾向。如果我们怀有成见,我们就对有待解决的问题预先作出了决断,因而,无论这种意见有无根据,我们接受这种意见不是因为它有根据。我们称之为迷信的东西基本上都是这样来的。大多数(我怀疑不是大多数而是全部)迷信都有一种使它们不显得荒谬的起源。关于撒了盐的迷信是由于初民对盐的重视。至于十三这个数的不吉利,也许与犹大有关。我在前面说过,当我们说“这是一种迷信”的时候,我们含有“那是别人持有的愚蠢的信念”的意思。可是我们很难画一条明显的线,把不包括迷信的、狭义的成见跟包括迷信在内的、广义的成见分开。我把二者放在一起讨论,用意在于强调一个事实:成见和迷信都有一个感情基础,是从事思考的人自己没意识到的。没意识到某种信念和诱发这种信念的感情上的好处之间的联系,这是怀持成见的一个根本性的因素。一个拥有资本的人可以非常坚定地相信资本私有制对于一个国家的工业繁荣是必不可少的。这个信念的来源可能出于他要保留他的财产的欲望。于是他就构造一种论证来说明他的欲望是对的。这样,他就不是因为他的论证使他不得不接受他的信念。他是先有信念而后找出理由来支持他的信念。这种过程被称为“合理化”——一个不太恰当的名称。绝不可把“合理化”理解成这样“化”了之后的信念就真正“合理”了。你相信资本私有有利于国家兴盛,别人可以同样坚定地相信废除资本私有制对于一个国家的工业繁荣至为重要。他也可能使他的信念合理化。两个人都是成见的奴隶。在这个问题上,他们的心灵是闭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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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你也许要说:“这两种信念之中总该有一个是正确的吧?”这是不错的。可是这一点儿也不能改变这样一个事实:任何先持有一种信念然后加以合理化的人都是有成见的人。如果你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读者来信议论捕猎狐狸或解剖动物,如果你对于捕猎狐狸或解剖动物既不热烈赞成,也不热烈反对,你一定不会不注意到,在辩论的双方都有许多成见化装成论证。如果你热烈地站在某一方,你至少会注意到另一方的成见。要不,请你看漫画大师娄大卫笔下的白林普上校。在他身上塑造了一个有成见的心灵,一个带上眼罩的心灵,简直妙极了。白林普上校的信念之中也有些是对的。但是他不准备追究它们的是非。白林普上校是漫画人物,他不打算讲道理:他吵,他嚷。他相信谁的嗓门儿大谁就能赢。白林普上校是闭塞了的心灵的可笑的典型,可笑是因为夸大到了极端。他的感情十分强烈,他想象不出有任何讲道理的人会不同意他的意见。因此,他不屑为他的爆发式的论断提供甚至是不像样的理由。他觉得没有任何懂点儿道理的人会不同意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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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无可争辩,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点儿“白林普上校”(虽然也许政治上站在他的对面)。我们每个人都对这件事或者那件事怀有成见。我们能够看见我们邻居眼睛里的刺,却常常难于发现自己眼睛里的梁木。(2)可是我们有可能记住,每逢我们感情激动的时候,我们就容易对还在争议之中的事情预先作出决断。记住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努力让自己看清楚自己怀有何种成见。于是就有可能坚决努力消除这种成见。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可以提出一些建议。可是我也知道要实行这些建议是何等困难。第一,我们必须记住:一种强烈的感情,例如恨、爱、忠诚,有封闭我们的心灵的倾向。因此,当我们感情激动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特地停下来想一想,是不是我们已经预先对问题作出判断,以致不作衡量证据的尝试。要发现我们是否已经犯了这种错误,有一个办法,就是把我们的看法跟另外一些人的看法作一比较,那些人在这个问题上跟我们意见不同,然而看上去是跟我们一样讲道理的。其次,我们必须记住一个事实:有利于某种看法的感情上的偏向会引导我们选择有利于这种看法的事例而忽略了任何不利于它的事实。因此,需要有意识地搜寻反面的例证。第三,我们必须不让一种成见引导我们言过其实。“别相信他们会有什么好事情”这句话是成见的招牌。下面从《每日邮报》的一篇文章里摘录下来的一段话,我想可以提供作为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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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应该采取什么态度?最好是这样来决定:看苏联要英国怎样行事,采取相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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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见对我们的信念的影响是非常广泛的。我们还要常常讲到它对我们的论证所施加的歪曲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下一章是本章的继续。此外,我们还有一些以后要谈到的错误论证法,也未尝不可以在这里谈。可是我觉得把关于成见的讨论限制在上面所说的范围比较方便。以上我主要是强调对我们的信念不提疑问的危险,不愿意把我们的想当然的意见拉出来照一照的危险,忘记我的论证的危险,因为是我的,就可能沾染上我的为人的缺点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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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常常遇到一种误解,必须加以解释。我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意思,说是为感情所推动的思考是要不得的。正相反,没有别的什么足以使我作出有效的思维。我也没有意思说热烈的感情的存在跟思考清晰是不相容的。不错,我们的感情越强烈,越难只考虑应当考虑的情况。但是这种困难是可以克服的,只要我们同时也要求得到健全的结论。安德烈·马尔鲁(André Malraur)说得好:“毁坏一件艺术品的不是感情而是要有所显示的欲望。”我想仿造他的话说:毁灭清晰思考的能力的不是感情,而是要不顾凭证、只要求建立一个与感情和谐的结论之欲望。这种欲望是跟公正的衡量证据不相容的,而后者则是考实所有有关事实并且只根据这些事实得出结论的必要条件。有一位接受业余教育的学生,别人问他对于他的教师的看法,他的答复可以用来做例子。他的评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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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老是坚持说他是不怀成见的。我不懂这样的教育怎样能够帮助我们解放工人阶级。(《学习和生活》,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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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个学生对他学习的课程采取这样的感情浓厚的态度,一定是不利于他对这门课进行清晰的思维的。他好像不相信对一个问题的不偏不倚的陈述能够导致他学习这门课的目的的实现。如果是这样,他就不会处于为筛取证据所必需的心理状态。他也许有这样一种假设:没有一个不偏向于阶级战争的人能够正确地叙述那些表明阶级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要是这样,他就是事先设定历史事实是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一致的了。可是,如果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是正确的,那么,一个无成见的思想家,在获得有关的知识之后,必然会发现这个真理。如果它是不正确的,那么认为它是正确的那种成见就妨害有效思维,除非这种成见被思想者意识到并且扣除它的影响。别的政党里的人也对于历史事实作出同样武断的肯定,丝毫不承认他们是在作出没有证明的假设。“货色是自家的好”这句古话的应用范围是很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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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拒绝服兵役者。——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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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见《马太福音》七章三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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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思维 第四章 你和我:我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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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谈到,妨害我们想清楚,往往是由于心灵蒙上了眼罩。这些眼罩就是我们的成见,其中包括对我们的观点带根本性的那些意见,它们是如此根深柢固,以致我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也已经注意到,要揭露这些意见的真面目是何等的困难。可是除成见之外,还有别的方面影响我们的心灵,妨害我们的有效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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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我写文章或是谈话,谈到清清楚楚的思想之困难,借以提出某些可能避免这些困难的办法,每逢这种时候,我常常感觉不安。我想起我自己犯过的重大错误,我想到我的读者或听众会反唇相讥:“住在玻璃房子里的人最好别扔石头。”可是我又想,只有当我们不仅在别人的言论和文章里,而且在我们自己的脑子里跟踪歪曲的思维之后,才能真正理解其原因。我们谁也不能完全避免受根深柢固的成见的影响,受无论如何要使自己的主张得胜的强烈欲望的影响。我应该能够避免犯明显的逻辑错误,因为我一直在研究健康论理的条件,并且教逻辑课已有多年。但是急于确立某一结论就可能使我犯明显的错误。你们可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女人,所以会这样。我相信你们也都有时候会有谬论,也就是违反正确推理的原则。当你跟我辩论的时候,我很容易看出你犯了什么错误;当我跟你辩论的时候,我就不那么容易察觉我的论据里有什么错误。在进行口头讨论的时候,我们没有时间思考,不像写文章能够写好了看两遍。这时候我们不难像检查别人的论据那样站在一旁检查自己的论据。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会放过未经验证并且可能禁不起验证的某一重要假设。自然,我无法提供我自己犯这种错误的例子;我要是认识到这是个错误,我必定已经避免犯这个错误。可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有人开宗明义第一句是诸如此类的话:“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众所周知,……”,“没有一个讲道理的人会怀疑……”,我可以向听众担保,讲话的人已经认为他将要发表的论断是绝对正确的,他接下去提出来的论证都只是说给别人听的。他的主张也许是对的,可是往往有这样一种危险:他所说的“讲道理的人”只意味着跟他观点相同的人。“我”指的是说话的人或者写文章的人,“你”指的是听者或者读者。我们辩论的时候,你和我是要交换位置的。显然,当我提出一个论断,认为它适用于每个人,那么,合乎逻辑的也应当适用于我自己。我们常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由于我们忘了这个事实——这个事实是这样明明白白,似乎说都不必说,然而当我们进行辩论的时候可是非常难于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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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用几个具体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的重要性。我每逢要找辩论中犯错误的例子的时候,我就到报刊的通讯栏里去找,因为那些不怕麻烦写这些信的人常常对于讨论中的问题有强烈的感情,以致顾不上仔细检查其中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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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头两个例子取自《泰晤士报》的通信栏,是关于“家庭(1)越来越小”的问题的。这个问题在1936年秋天引起许多人的关心。有一位读者来信主张大家庭。他坚持说有充分理由说明为什么人们应当要求多生子女。他说我们应当提供条件,用以发展良好的品德,即培养不自私的、守纪律的男子和女子。他说:“有两个条件是不可能有任何怀疑的理由的。”这两个条件是:(1)一个有四五个兄弟姐妹的孩子,跟兄弟姐妹在一所房子里生活,将会发展良好的素质;(2)这个人家穷。他论辩说,人多而钱少的人家的孩子们不得不共同自卫,不得不想到别人,因而体贴别人。他的结论是“因此,他们十岁的时候就懂得助人为乐胜似糖果点心;对别人福利的关心胜过对自己的舒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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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我们对于阻止出生率继续下降是否可取这个问题采取什么看法,我们不难看出这种论证暴露出一个带眼罩的心灵。写这封信的人完全没意识到这个问题还有另外的一面。你们大概会猜出来他自己不是一个在贫苦家庭里长大的人。他似乎没有能设身处地地想到一个穷人家的孩子,生活在一大家子里边,一家人全都在为找粮食操心,为找煤操心,为找付房租的钱操心,而且拥挤在一起,精疲力竭,顾不上关心别人。这位写信的人就从来没有想过,世界上还有更好的学习不自私的途径,还有不引起这么多的痛苦和浪费精力的途径。如果在我们提醒他,他自己的情况并非如此之后,他仍然坚持说家庭大而穷是培养善良男女的有利条件,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请他把这个原则应用于他自己的家庭。我们问他,他是不是认真相信如果他穷,对他的家庭的道德素质更为有利?如果他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他应该要求放弃他的待遇,为低工资做苦工,并且搬到一个贫穷拥挤的里弄里去住,这才是言行一致。如果与此相反,他不愿意把这个原则应用到他自己的家庭,那么他就陷入一个严重的逻辑混乱。他的错误在于找理由为自己开脱。逻辑学家管这个叫做“特殊辩护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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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保险不犯这种谬误的办法,就是把你换成我。我们常常忘了这一招。因而,我觉得你连摆在你面前的东西都看不见;你觉得我看不见眼罩外边的一切东西。我们常常犯大错误,仅仅因为我们忘了在情况相同的条件下,适用于我的也适用于你,适用于你的也适用于我。一条规律在我应用到你身上的时候好像很正确,可是在你要我应用到我自己身上的时候就似乎毫无道理。如果在我这方面确实有特殊情况,那还情有可原。通常是没有这种特殊情况。唯一的差别是我是我而你是你。你和我都犯这种错误,一般不是因为我们有意偏袒自己;我们犯这种错误是因为我们的眼罩——建立在我们的成见和未经深究的假设之上的一般观点——阻碍我们看见别人跟自己是一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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