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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40 (e)简单地否定论点,加上毫不相关的结论。事实上,为妇女鸣不平的人提议的是应该消除这种不公平。F.E.史密斯爵士没有看到妇女没有选举议会的权利也是一种不公平,因此他的回答实际上是说对妇女的其他的不公平已经得到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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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42 (f)这的确是个合乎逻辑的结论。F.E.史密斯爵士也提过这个观点。只有在承认妇女不适合担任议员的前提条件下,反对建议给妇女选举权才是有效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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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44 (g)转移讨论中的论点,显然只是简单的同义重复。随后,同样的转移论点又出现了两次。三者都是想让听众得到这样的印象,讲演者的对手是在争论妇女不是男人这一无可辩驳的事实。而讨论中的论点是性别差异是否和“行使选举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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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46 (h)这是直截了当地阐述自己的个人观点。听众只有在确认了说话者是所讨论的问题的专家后,才能接受并支持他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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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48 (i)这是用未经证实的假设来证明的典型例子,借根据大自然来加强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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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50 (j)最后两句话同论点“妇女在政治上无能”的矛盾太明显了,因此如果不是这种矛盾一再被男男女女的反对妇女参政的人重复,我就不会把它包括在这篇演讲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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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52 (k)将对手的论点任意引申,并且错误地暗示人们对什么是“妇女的真正作用”,什么会阻碍这种作用的发挥有着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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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54 (l)再一次个人感情的完全真实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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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56 (m)但这种个人感情的真实表达立刻看成其他人也有同样感情的证据,否则他(或者她)就不是“正常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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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58 (n)不正当地将两个相互排斥的选择——给或者不给选举权——同另外两个并不一定与这一对选择有联系的选择放在一起。如果认为可以这样联系,便是以未证实的假定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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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60 为避免陷入圈套,我们必须时时戒备,有效思维的代价是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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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62 (1) 这里以及本章的其他地方,根据习惯,“他”也包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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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64 (2) 《形式逻辑》,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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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66 (3) 《泰晤士报》,193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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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68 (4) 这段引文和下面的两段引文都是摘自《关于和平的调查》一书,第73、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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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70 (5) 查尔斯·克兰爵士是维克斯—阿姆斯特朗有限公司的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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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72 (6) 这些引用摘自登在1910年7月13日《泰晤士报》上的关于F.E.史密斯爵士演讲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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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77 有效思维 [:1701737943]
1701739278 有效思维 第十四章 检验我们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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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0 关于下面这个话题可以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怎样检验我们的信念?任何知识领域的专家都有很多外行从未听说过的信念。这些信念有的已经得到了检验,有的有待于检验。如果检验通过了,我们可以说这位专家有知识。比如,物理学家知道能量是通过一定的量子散发出来的,化学家知道二氧化碳是由碳和氧直接燃烧而成的,植物学家知道绿色植物的营养来源于无机物。例子可以继续举下去,但没有这个必要。一门专门科学可以说是一个知识体系,科学家通过辛勤的劳动逐渐掌握了这些知识。这些科学家对某一领域的现象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吸收前辈劳动成果的基础上又有所发现。各种特殊科学是从科学思维未诞生之前的人们所怀有的关于事物(包括他们自身)的习性的原始信念发展而来的。当一个科学家宣布他有了新的发现,他是在声明他怀有某些信念,这些信念已经检验过,并且顺利地通过了检验。要检查这些检验是否可靠,要评价这一发现是否成功,就得检查这位科学家所用的方法。这样的检查只能由该学科的其他专家进行。本章的标题有“我们”两个字,这就限制了有关检验信念的讨论范围。这些我们没有明指的人是谁呢?他们的哪些信念或哪种信念我们要讨论呢?本章要讨论的是普通的人关于普通话题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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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2 这句话预设普通的人和特殊的人是有区别的。在作这一区分的时候,我不是像名人录那样分类,假定有些人是没有名气的。区别的是专家和非专家。专家是对某个知识领域有经验的人;他有特殊技能;他对涉及他的专业知识的话题,能说具有权威性的话。当然,有些杰出的人是好几个知识领域的专家。然而,即使这样的人也是“普通人”,因为对于有些问题他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例如,物理学家不一定是神学家或政治家,毫无疑问我们每个人都对一些我们并不内行的话题持有许多观点。这就是我们的日常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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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4 在第二章中,我们看到我们常常持有证据不足的强烈信念,我们不假思索地坚持某些信念而不管它们是否有待于证实,也不考虑如果它们需要证实的话,我们是否有证据支持这些信念。没有人会怀疑一个信念,除非他有理由认为该信念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是正确无误的。不幸的是,我们往往不愿意搞清楚我们的信念是否正确。我们欣然接受同我们的成见不谋而合的信念,以及它的真实能够满足我们的欲望的信念,而又不去检验它们。正因为如此,我们经常成为熟练的政治宣传的牺牲品。我们总是在该犹豫的时候过分自信,该有所保留的地方却十分肯定,我们本来可以很精确,只要我们愿意研究证据,可是我们却宁愿含含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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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6 当然什么也不信是愚蠢的,我认为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也是不可能的。总是怀疑“常识”的人不仅令人讨厌,而且是自找麻烦。但是有些场合他的这种令人讨厌是十分必要的。关于这一点,我将在下章继续讨论。现在我们讨论知识的来源以及我们怎样从这些来源中获得新鲜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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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288 乍看起来,知识的来源大概有四种:(1)我们直接观察发生的事情;(2)关于我们曾经直接观察到的事情的记忆;(3)证词,也就是别人根据直接观察到的或记住的事情所作的报告;(4)自明的真理。经过研究,我们发现这四种来源并非互不相关。关于第四种来源这里就无须多说了。如果一个信念确实是自明的真理,那么它就只有结果而没有理由。这种信念不可能被证明,因为证明信念意味着找出接受它的理由。我们检验信念就是要搞清楚是否有这样的理由。自明的信念称为“直觉”。所有正常的人都认为整体大于部分是凭直觉就能够明白的。多数人会说仅仅为得到所谓有价值的东西而让别人承受痛苦是一种罪过,同样是显而易见的。我说“多数人”,而没说“全部”。直觉也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因为我的直觉或许同你的直觉相矛盾,因此有时候反躬自问是否应当怀疑我们的直觉认为正确的东西是有道理的,如果无须怀疑,又有什么理由。证词——第三种知识来源,本质上与头两种来源没有区别,因为它是其他人直接观察和记忆的事情的报告,而且我们是参照我们现在观察的东西来听取这个报告的。不过,检验根据证词接受的信念需要包含着检验依据直接感观和亲身记忆的信念所缺少的一些研究。因此,我们把第一种和第二种放在一起讨论,然后再详细讨论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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