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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32 另一个例子:几乎每个人都曾遭受过恐怖电影、恐怖小说和噩梦的惊吓。尽管这不过是一部电影(或一部小说、一场梦),但当时的恐惧感却是真实的。在彭菲尔德的手术中,当J.V.“看见”那个拿着一袋子蛇的男人时,尽管这个男人仅仅是一个幻象(在手术台上产生的基于神经学的记忆再现),可是J.V.的恐惧依然是真实的。类似地,当一个人处在幸福、悲伤、爱、痛或嫉妒的情绪之中时,只要相应的心理状态存在,此人就不能怀疑这些体验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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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34 以主观感受为基础论证外部世界,这个地基是很不牢靠的。尽管如此,笛卡儿依然认为,他可以从自我心灵的实在性出发推导出许多意义重大的结论。他从“我存在”推出“上帝存在”。笛卡儿的推理是,有果必有因,所以必然存在一个创造者。从“上帝存在”,笛卡儿得出“外部世界存在”,理由是:上帝是一个完美的存在,他不可能欺骗我们,也不会任由一个邪恶天才用虚幻的外部世界蒙蔽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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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36 现代的哲学家很难同意以上推论方式。“一切事物都有其原因”看起来是对的,但我们如何保证它是绝对可靠的真理?此外,“因”和“果”也有可能是邪恶天才虚构出来并投射在我们心灵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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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38 即使我们承认,一个人的存在是有“原因”的,我们也无法推出这个“原因”就是“上帝”。“上帝”的含义远比一个人存在的原因丰富。也许我们存在的原因是达尔文提出的进化,但大多数人所理解的“上帝”并不是这个意思。此外,即使我们承认上帝存在,但我们怎么知道上帝不会支持那个邪恶天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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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40 当然,以上分析不足以证明笛卡儿是错误的,只能说明笛卡儿背离了他作为出发点的怀疑精神。苏格兰哲学家兼历史学家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是笛卡儿最激烈的反对者之一。休谟声望极高,在伦敦和巴黎很有影响,但因为他是一个直言不讳的无神论者,所以他无法在大学任教。有一阵子他靠给愚蠢的安南达尔三世侯爵(the Third Marquess Annandale)当家庭教师艰难度日。休谟质疑笛卡儿推理的每一个环节,甚至怀疑一个人自我心灵的存在。他说,他在反省时总是“无意中遇到”观念和感觉,他也从来没有发现一个与这些内容有别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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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42 休谟论证说,只有两种真理为我们所知:一是“推理的真理”,诸如“2+2=4”之类;二是“实际的事情”,例如“哥本哈根动物园鸟族馆中的乌鸦是黑色的”。这种真理二分法被称为“休谟叉”(Hume’s Fork)。休谟坚称,如果一个问题无法归入这两类,则为无法回答的无意义问题,“外部世界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即为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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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44 推理的迷宫:悖论、谜题及知识的脆弱性 [:1701739634]
1701739945 演绎与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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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47 为了推出关于这个真实世界的有用结论,我们必须依赖某些前提,而这些前提在怀疑论哲学看来完全是不确定的。科学和常识建立起来的观念系统永远是以不确定性为基础的。没有任何科学结论是完全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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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49 我们有两种途径认识(或者说自以为我们可认识)事物,这两种途径均与休谟所做的区分密切相关。第一种途径是演绎,这种逻辑方法从给定的事实出发推出结论。演绎推理的一个例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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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51 所有人都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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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53 苏格拉底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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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55 所以,苏格拉底也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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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57 前两句是前提,陈述被设定为事实。演绎过程是从前两句推出第三句。用休谟的话说,有效的演绎推理属于推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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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59 笛卡儿试图从确定性的前提出发演绎出新的事实,从而保证新的事实拥有与前提同等的确定性。幸运的是,演绎法也可以应用于不确定的前提。强硬的怀疑论者可以主张,上面的例子中作为前提的两个句子都是不确定的——在某地可能存在着不死的人,苏格拉底也可能是另一个星球上的生命。于是,不确定性由前提传递给结论。然而,演绎本身是同逻辑命题一样确定无疑的。无论A、B、C是什么,从“所有A是B”和“C是A”出发,总可以推出“C是B”。我们同样可以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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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61 所有银行家都是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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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63 洛克菲勒是银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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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65 所以,洛克菲勒是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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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67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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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69 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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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71 埃德加·爱伦·坡的《乌鸦》中的那只鸟是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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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73 所以,埃德加·爱伦·坡的《乌鸦》中的那只鸟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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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75 这种推理名为“三段论”。演绎推理的独特之处在于,前提中的具体内容与推理过程无关,无论苏格拉底、洛克菲勒还是爱伦·坡的乌鸦,全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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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77 认识事物的第二种基本途径是归纳。我们经常用归纳法做概括,所以这个过程我们很熟悉。我们见到一只黑乌鸦;而后又见到一些乌鸦,它们都是黑色的;我们从未见过不是黑色的乌鸦,从而得出结论:“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这就是归纳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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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739979 科学和常识都以归纳为基础。福尔摩斯以演绎推理著称,但在他的推理中归纳的成分超过演绎。归纳推理的起点是“旁证”,或者用休谟的话说,是“实际的事情”。归纳从观察资料出发,在这些资料尚未得到更加深入的理解之前进行外推。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见过的乌鸦都是黑色的。即使我们已经见过100 000只乌鸦,而且它们统统是黑色的,但第100 001只乌鸦依然有可能是白色的。“白乌鸦”不同于“有四条边的三角形”——后者因包含内在的矛盾而荒谬,前者却没有。由归纳得到的结论不具备逻辑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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