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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有三大类:演绎、归纳和假设。它们契合了人类灵魂三种主要的行为方式。在演绎过程中,思想处于习惯或联想的支配之下,每种情况下的总体观念都暗示着一种相应的反应。但某一感觉中似乎包含了那个观念。因而,跟随感觉而来的便是相应的反应。就像你把青蛙的后腿切下来,然后去戳它的时候,它会有反应一样。这是心理表现的最低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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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归纳,一个习惯得以确定。跟随某些感觉(这些感觉均包含了一个总体观念)而来的是同样的反应;而一个关系得以确立,凭借这一关系,跟随总体观念而来的也是相同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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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是思想的规律的特殊化,由此一个总体观念才能获得兴奋反应的力量。但是,为了总体观念能够获得其功能性,同样有必要让它容易受到感觉的影响。这一点可通过假设推理形式的心理过程来实现。正如我在其他著作中所阐述的,通过假设推理,我想要表达的是一种对特点的归纳。例如,我知道被认为且被归为“逍遥派”的那种人都有特定的个性。他有很强的自尊心,看重社会荣誉。他感叹粗暴的行为和粗俗的友情在美国政客处理与其选民之间的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认为随着放弃以巩固政党组织为目的来分配职务的制度,回归最早的“谁抢到就是谁的”模式而来的改革有益无害。他认为,在国家政策问题上,财政方面的考虑通常应该是决定性的。他看重个人主义和放任主义的原则,认为那是文明社会最伟大的力量。我明白这些观点是“逍遥派”的突出标志。那么,假设我在火车上偶然遇到一个人,在和他的谈话中发现他持有这类观点,那么我自然会去猜想他是一个“逍遥派”。这就叫假设推理。更确切地说,挑出“逍遥派”很多易于证实的标志,我发现这个人的身上有这些标志,因而推断他有这类人应具备的所有其他特征。或者让我们假设,我遇到一个有点像牧师、身上有股伪善气息的人,他审视事情的视角看上去像是有点呆板的二元论。他会引用几段《圣经》原文,并且总是特别关注其逻辑推论。另外,他对做坏事的人基本上都会表现出一种严厉的态度,几乎达到了怀恨在心的程度。那我很容易就能够推断出:他是某个教派的一名牧师。而头脑的运转方式就类似于此,每次我们都需要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协调反应的力量,因为做任何举动都需要技能。因此,大多数人很难做到让两只手以相反的方向同时动起来,在身体的中间平面画两个近乎平行的圆圈。要学会这样做,就必须首先注意运动各个不同部分的不同动作,当一般的动作概念能够突然跳出来的时候,做动作就变得非常容易了。我们认为,我们试着要做的运动包含了这个或那个动作。然后,一般观念会产生,而将所有这些动作联合在一起,随即做出动作的渴望会召唤出一般观念。每当我们学习说一门语言或者获得某种技能时,同样的思想过程都会被运用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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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经过归纳,一些感觉会随之带来一种反应,这些感觉在一个一般性观念下联合在一起,而这个一般性观念随之也会带来相同的反应。而通过假设过程,因一个时机而产生的很多反应在一般观念下联合在一起,这个观念也是因相同的时机而产生的。推理可以得出,习惯会满足在某些时机下引发某些反应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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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行为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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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的归纳和假设形式是关于实然,而非必然的;而演绎可能推出实然,也可能推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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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似乎没有任何心理行为是必然的、不变的。不论以何种方式,大脑都是在给定的感觉下做出反应的,在这种方式下,更可能再次做出反应。不过,如果这是绝对必然的,那习惯将成为呆板且根深蒂固的行为,不会留给你偶然去形成新的习惯,智识生活也将就此很快结束。因此,心理规律的不确定性不仅仅是心理的一个缺点,而且与其本质相悖。事实是,大脑不会受“规律”的支配,而给人同样死板的感觉。它只会经历温和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是使它更可能以一种给定的方式而非别的方式去运转。大脑的活动中总是保有大量随意的自发性行为,没有这些自发性行为的话,大脑的运转将会是呆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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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心理学家想要借助疲劳定律,以必然因果的原理来调解反应的不确定性。不过,它实在算不上真正的定律。我认为,它仅仅是一个普遍原理的一个特例:一个观念在传播的过程中失去了其坚持性。在我的色拉里放上龙蒿叶,如果我多年没有吃过龙蒿叶的话,我会惊叫:“多么美味的食物啊!”但是,如果将它加到我的每盘菜里,让我吃上几周的话,习惯就会发生。于是,蔓延到习惯中时,这种感觉几乎就无法让我对其产生任何更多的印象。或者,如果它被注意到的话,那也是从一个新的视角被看成一种令人讨厌的东西。对于“疲劳是大脑的初发现象之一”这个学说,我更倾向于表示怀疑。在心理统一性的大原则下,这个例外开的口子实在不大。鉴于这个原因,我更愿意将其阐述为这一大原则的一个特例,就像刚才说过的那样。要将其看作在性质上就不同的事情,无疑在某种程度上巩固了必然论立场。但即使它是不同的,心理行为也具有繁多性与显而易见的任意性,如果强加绝对决定论的假设,然后再试图去解释,这也绝非偏重事实而非执念的清醒判断之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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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的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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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会试着收集注释中所有这些零碎的东西,并以一种统一的方式来重申思想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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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首先,我们会发现,当我们从唯名论、个体论和感觉主义的角度去看待观念时,哪怕是最简单的想法都会变得毫无意义。一个观念应该会类似于另一个观念或对其产生影响,或者说一种思想状态应该与另一种思想状态相近,从这个角度出发也全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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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通过这种方法以及其他方法,我们会被驱使着意识到一件本身就非常明显的事情:瞬间的感觉会一起汇聚成一个感觉的连续统,这一连续统具有奇异的活力,并且获得了一般性。关于这类一般性观念或者感觉的连续统,在相似性、暗示性、外部参照性方面的困难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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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这些一般性观念不是单纯的话语,表明在某种描述的条件发生时,某些具体事实就总会发生,它们也不在这些话语中。观念只是它们自身,或者说是真切的现实,而不是由外界产生的感受。我们说心理现象由规律支配不仅意味着它们可以以一种通式来描述,而且是存在一种现有的观念,即一个有意识的感觉连续统,心理现象中遍布这一想法,并且都服从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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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这一终极的规律(也就是真切的、超凡的和谐)甚至不要求特殊的观念完全放弃其特有的任意性和反复无常性,因为这会导致自我毁灭。它只要求观念之间的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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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这种统一会发挥多大程度的作用似乎只受特殊规则的影响,或者,至少以我们目前的了解,还无法知道这种作用会到什么程度。但是可以说,从表面现象判断,人类意识现象中任意性的量既不是完全微不足道的,也不是非常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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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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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试着阐述思想的规律的时候,我通常会转而考虑在我们自己意识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特别现象,即人格。最近有关双重人格和多重人格的言论像一道强光投射在这个话题上。一个身体中的两个人与大脑的两个半球相符合,这一曾经看似有理的理论(我猜想)如今被普遍认为是不足的。但是,这些例子非常明显地表明了:人格是观念的某种协调或联系。或许对此无须说太多。但是,在我们考虑这一点的时候,依据我们在追寻的原理,观念之前的联系本身就是一个一般观念,一般观念是一个真切的感觉,显而易见,我们至少已经朝着对人格的理解迈出了相当客观的一步。像任何一般观念一样,人格不是一个立刻就能被理解的东西。它必须存在于时间中,任何有限的时间都无法包含完整的人格。但是,在每一个无穷小的时间间隔里,人格是存在的,并且是真切的,尽管那一时刻的即刻感觉会带有特别的色彩。人格只要立刻被理解,就会变成直接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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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协调”这个词所暗含的意思不只如此,它包含了观念中一种目的论的协调,就人格来说,这种目的论不只是对注定结果的一种有目的的追求,而且是一种发展的目的论。这就是个人性格。一般观念是真切的、有意识的,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未来的行为限定在目前还不自觉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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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对未来的参照是人格的一个本质要素。如果一个人的结局已经确定了,那么就没有空间去发展、去成长、去生活,因此也就不会有人格。仅仅执行已定目标太过机械。这一言论适用于宗教哲学。一种真正发展的哲学可使成长的原理成为宇宙的一个初生元素,这种哲学不但不会与人格化创世者的观念敌对,而且与人格化创世者的观念是真正不可分的,虽然必然论宗教的立场完全错误,注定会崩塌。但是,假演化论将机械规律凌驾于成长原则之上,这立即就会让人觉得不合乎科学,因为它没有给出有关宇宙是如何发生的这一问题的任何合理的暗示,并且没有给“人与神之间的沟通”留下任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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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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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一学说是在这篇文章的开始就被提出来的,我要坚持的看法是:一个观念只能被与它持续相关的观念影响。除了观念之外,它一点也不会被任何事情所影响。这迫使我说(我也确实要这样说),我们称之为“物质”的东西并不完全是死的,而是被习惯固结下来的思想。它依然保有多样化的要素,生命便在多样化中存在。当一个观念从一个头脑中被传递到另一个头脑中时,它是以自然的多样化元素相结合的形式来传递的,以某种奇妙的对称性来进行,或者比方说是一种温和色彩与一种优雅香气的集合。力学定律不适用于这类形式。如果是永恒的,那它们是在精神上的表征,它们的起源无法被任何机械论的自然规律说明。它们是蕴含的观念,因此只能传递观念。原始的感觉(例如颜色和色调)有多么令人兴奋,以目前的心理状态,我们还无法准确地说出。虽然我们无知,但我认为我们有自由去假设它们的产生基本上与其他感觉(被称为“间接感觉”)具有相同的方式。关于正被谈论的视力和听觉,我们知道它们只有在表现出不可思议的复杂性时才令人兴奋,化学的感觉或许不会更简单。即使是最缺少心灵感受的末梢感觉(按压的感觉),在其处于兴奋状态下时,尽管显然很简单,但在我们细想其分子及其吸引力时,也会被视为十分复杂。我一开始就遵循的原则要求我坚持认为,这些感觉是由连续性传送至神经的,因而兴奋中肯定有类似于这些感觉的东西。如果这听起来夸张的话,请记住这是对感觉做出解释的唯一合理方式,否则就必定被断言成一个普遍的事实,完全无法解释的并且是终极的事实。在任何情况下,合理的逻辑都绝不会证成绝对的不可解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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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问我,我的学说是否赞同心灵感应。对此,我还没有确定的答案。乍看之下,似乎是不赞同的。除了时间与空间的持续相关性方式,思想之间的持续相关性可能还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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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认识另一个人人格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与他意识到自己人格的方式是相同的。第二人格的观念(基本说的是第二人格本身)进入到第一个人直接意识的领域,立即就会被理解为他的自我(ego),尽管并不强烈。与此同时,两个人之间的敌对会被感觉到,结果第二人格的客观性就会被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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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两个思想间内部沟通的心理现象鲜有人研究。因此,无法确定地说这些现象是否支持这一学说。但是一些人能够从暗示中获得的其他人的非凡洞察力,无疑得到了这里阐述的这一观点更加易懂的表达,这些暗示非常细微,以至于很难确定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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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论哲学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就在于此。在考虑人格时,该哲学被迫接受人格化上帝的学说。但是在考虑沟通时,它不得不承认:如果人格化的上帝存在,那我们必须对其有直接的感知,并与其发生个人性质的沟通。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人格化上帝的存在怎么会受到任何人的质疑呢?目前我能够给出的唯一答案是:站在我们面前,面对面盯着我们的事实,未必总是最容易被觉察到的事实。很久以前就有人这样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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