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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125年,(大约)博洛尼亚大学和巴黎大学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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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543年,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出版。现代科学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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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的间隔时间为615年、499年、596年和418年。接下来是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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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2年,亚里士多德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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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274年,阿奎那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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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804年,康德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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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的间隔时间为1596年和530年。前者的间隔大约是后者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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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我们不能彻底地得出任何结论。同时,这些数字似乎暗示,存在一个大约500年的自然周期。如果存在独立证据的话,那么我们注意到的这些间隔可能会获得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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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神爱性质的思想演化,其特点就应该是目的性,这里的目的就是思想的发展。凭借思想的连续性,我们对神爱思想演化应该有直接的敏锐或同情的理解和认可。我在此认为神爱思想演化是理所当然的,我在去年7月发表于《一元论者》的“心智之规律”中已经提出论据来证明这种思想的连续性。即使这些论据本身并不令人信服,但如果它们能够因为思想史上明显的神爱演化而夯实,那么双方就会相互印证。我相信读者有着扎实的逻辑知识根基,不会把这种相互支持的关系误认为是循环论证。如果有直接的证据表明“时代精神”或“民族精神”这样的实体是独立存在的,并且不能仅凭个人的智慧来解释这一现象,那么它就能够同时证明强神爱论和连续性原则。我必须承认还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明。但我相信能够提出这样的论据,来确认那些从其他事实中得出的结论。我相信,所有伟大的思想成就都超出了独立个人的能力。我还发现,除了从连续性原则和许多伟大思想运动的目的性获得的支持以外,这些思想是那么崇高,并且同时独立地发生在许多天赋寻常的个人身上,这也给了我相信神爱论的理由。在我看来,在高耸的哥特式建筑的几座伟大的成就中都有这样的特性。哪怕是现代建筑师中最渊博、最有天分的人,他们对哥特式建筑的模仿都显得很平淡,就连设计者自己也这样认为。然而,在哥特式建筑风格存在的时代,能够建造这类雄伟而富有力量的建筑作品的人不计其数。在不止一种情况下,现存文献表明,大教堂在选择建筑师时,会将较高的艺术天赋视为次要考虑的因素,好像他们根本不缺有这种才华的人,结果证明他们的信心是正确的。那么,那些时代的人真的就总体上拥有这样崇高的本性和较高的智力吗?我们稍做考察即可改变这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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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中年人见证过多少次独立且几乎同时完成的伟大发现啊!我记起的第一个例子是勒韦里耶和亚当斯对天王星外的一颗行星做出的预测。尽管我们有理由把能量守恒定律看作科学最伟大的发现,然而人们根本不知道是谁提出了它。1850年2月,在这同一个月里,兰金和克劳修斯都提出了热力学理论。如今一些声名显赫的人把这伟大的一步归功于汤姆森[71] 。气体动力学理论是由约翰·伯努利提出的,之后虽然被遗忘了,但又迎来了复兴,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波义耳定律、查理定律和阿伏伽德罗定律,还至少分别被三位物理学家用来解释扩散与黏度。众所周知,自然选择学说是由华莱士和达尔文在英国协会的同一次会议上提出来的。达尔文的《历史大纲》后来成为《物种起源》的再版前言。在这篇文章中,他说有一个不知名的人在他与华莱士之前已经提出了这一学说。光谱分析方法是斯旺和基尔霍夫都提出来的,或许还有人更适合赢得这一殊荣。“元素周期表”的著作权在俄罗斯人、德国人与英国人之间引起了争议,尽管主要功劳属于俄罗斯人是毋庸置疑的。这些几乎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所有最伟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的情况也是一样的。不足为奇的是,电报应该是由几位发明者独立发明的,因为它是很容易从之前取得成功的科学事实中衍生出来的。但电话和其他几种发明的情况就不是这样了。乙醚是第一种麻醉剂,由三名新英格兰医生独立提出。如今,乙醚已经风行一个世纪之久了。三个世纪之前的一本药典中就记载了乙醚。要是人们当时还不了解它的麻醉能力,那也是太不可思议了;而实际上,当时人们就知道了。从巴兹尔·巴斯瓦伦丁的时代开始,它可能就是一个口耳相传的秘密了。但是长久以来,它只被当成荒唐人的秘密。多年来,新英格兰的男孩们用它寻开心。为什么当时乙醚没有被用在正道上?说不出理由。我们只能说,把它用在正道上的动机不够强大。这样做的动机只能是渴望获得利益,同时为公众谋福利。慈善事业推行之时大约在1846年,那时它无疑处于异常活跃的状态。而这个在19世纪推崇的“感伤主义”,或者叫“情感主义”,已经经历了趋于成熟的过程。因而,尽管它不似从前那么强烈,但比起已经受它影响的人而言,更可能影响那些尚未受到影响的人。使用乙醚的三方面动因可能都受到了欲望的影响,但是它们显然也都受到了神爱性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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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把伟大的发现完全归功于个人是否正确,我认为很多人都会持有这种疑问。然而,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又如何解释思想的连续性和神爱论呢!我不想太费力气。如果思想家们只能被说服才能放弃偏见,然后专心致志地研究这一学说的论据,我将心满意足地等待这最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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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形成清晰的观点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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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士的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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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杜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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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年,詹姆斯教授在加利福尼亚联合大学发表讲话的开篇中提出“实用主义”(pragmatism)这一术语:“实用主义原则,如我们认为的那样,可以以各种方式表达,每种方式都很简单。在1878年1月的《大众科学月刊》中,查尔斯·S.皮尔士先生是这样说的……”但是,真正去查阅了这份杂志的读者却没有找到这个词。我们从其他来源得知,皮尔士先生率先提出了这个术语,并对其进行了发展。皮尔士告诉我们,他是在读康德的书时想到的这个词,并产生这个想法的。想法来自《纯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 ),而术语来自《实践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racital Reason )[72] 。《一元论者》中的这篇文章很好地介绍了这个想法,以及选择这个词的理由,因此我要详细引述一室工作的人来说,他们的思维习惯与其说是自己有意识形成的,倒不如说是通过实验工作塑造而成的。“无论你对他说什么,他(实验者)都只会有两种理解。如果按照你的建议进行了实验,那么就能得出某个确定的结果;否则,你的话就毫无意义。”他自己就有实验家的思维,并且对思维方法很感兴趣,“他构想的理论就是,一个概念,也就是一个词或其他表达方式的理性意图,完全在于对生活行为产生的影响。那么,既然不可能从实验中得出的结果对生活行为也不可能产生直接的影响,那么如果能够准确地阐明接受或否认一个概念能够带来的所有可以想到的实验现象,我们就得到了这个概念的完全的定义,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内容。皮尔士为这个学说造了一个词,就是‘实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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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士说过,他的一些朋友希望他把这个学说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ism, practicalism)。他说,他当时已经学习了康德哲学,还说对于那些“仍然乐意用康德的观点思考的人而言,实践(praktisch)和实用(pragmatisch)像两极一样遥远,前者属于一个没有任何实验者能够确保坚实基础的思想领域,而后者表达了与某些人类意图的关系问题。现在,这个新理论最显著的特征确实就是——它要承认理性认知与人类意图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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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简短的阐述中,我们会注意到,皮尔士把这个术语的意义限定在确定术语或者命题的含义上来;这个理论本身并不是检验各种命题的理论,也无关各种命题的真假。因此,他最初的文章标题是“如何形成清晰的观点”。在他后来的著述中,这个术语被用作一种真理观,于是他另取了一个新词来指称早期较限定的理论,即“实效主义”(pragmaticism)[74] 。但即使考虑到各种命题的意义,在他的实效主义与詹姆斯等的实用主义之间也有明显的差异。一些詹姆斯实用主义的批评者(特别是欧洲大陆的批评家)如果真的看一看他的言论,而非按照自己的联想对空放炮,那样就要少一些无益的批判了。因而,詹姆斯在他的加州演说中说:“任何哲学命题的有效意义,在我们未来的实际经验中,不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总是可以带来一些特殊的后果。其要点与其说取决于经验的积极性,不如说取决于经验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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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奇怪的是,皮尔士更注重实践(或行为),而不是特殊;实际上,他把重点转移到了一般事物上。下面的段落值得引用,原因是它用明确性界定了未来和一般事物两者的意义。“每个命题的理性意义由未来决定。怎么会这样呢?一个命题的意义本身就是一个命题。事实上,它只不过是它所意味的命题所在:它是命题的转化。但是,在一个命题可能被转化的无数形式当中,哪一个才是所谓的它特有的意义呢?据实用主义所说,命题是以那种形式适用于人类行为的,既不是在这样或那样的特殊情况中,也不是在某人考虑这种或那种特殊设计的时候,而是在每种情况下,针对每种意图,都最适用于自我克制的那种形式。”由此,“它必须只能是命题主张实际预测的所有实验现象的普遍描述。”换一种说法的话,实用主义是通过形成习惯来确定意义的,或是通过具有最大可能共性的行为方式,或是特殊性的最广泛应用。既然行为习惯或方式恰好与特殊性一样真实,它在“普遍”现实中便会忠实于一种信念。因此,它不是现象学,因为尽管现象的丰富性在于它们给人以感官享受的特性,但实用主义不打算为其定义(让它们在某种程度上不言而喻),而是“消除了它们的感性特殊,同时努力去界定理性意图,而且它是在词汇或被讨论的命题故意造成的影响中发现这个问题的”。此外,普遍事实不仅是现实的,也是真实有效的。“空气是闷热的”以及“闷热的空气不利于身体健康”的意思可以这样来确定——例如把窗户打开。因此,在道德方面,“实用主义并没有把至善包含在行动之中,而是把它包含在演化的过程中,由此存在的事物越来越能体现那些一般事物……换句话说,通过行为成为尽可能广泛普及的理性意义或习惯的化身”[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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