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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10 苏格拉底、柏拉图以及亚里士多德这些古典的哲人在思考伦理学问题的时候,都把重点放在“好”或者“善”上面,所以他们的伦理学是“吸引式的伦理学”(attractive ethics),而近现代的哲人比如康德则把重点放在“对”上面,所以又被称为“命令式的伦理学”(categorical ethics)。我们在前两讲中提到过,对古典哲人来说,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是“what should I be? ”——我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前两天我看到一位网友对一档知识付费节目的评论,他说:“如果哲学、伦理、历史,都变成了知识点,却不能让你成为更好和更有德性的人,那就挺没意思的,真的,挺没意思的。”不得不说,这个评论深得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吸引式伦理学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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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12 回到“因为这件事情是好的,所以我想要实现它”这个例句,我们还可以继续问,这件事情到底好在哪里?我们想要实现它,到底是因为它本身就是好的,还是因为它能够带来好的结果?当我们这么想的时候,就与格劳孔的思路非常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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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14 格劳孔说存在三种类型的善:第一类善,我们追求它是完全不考虑其后果和收益的,而就是因为它本身是善的。格劳孔举的例子是“欢乐和无害的娱乐”。我觉得啊,有些爱也是这一类的善,比如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爱你,与你何干?”这样的爱就是不求回报的爱,是对所爱的那个人或者爱本身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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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16 第二类善,人们之所以想要它,既是为了它本身,又是为了它的结果。格劳孔举例说,像明白事理、身体健康等等都属于这类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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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18 第三类善,人们之所以想要它,不是因为它本身是好的,而只是为了它的结果。比方说赚钱之术,人们起早贪黑地辛苦工作,并不是因为工作本身是好的,而只是因为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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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20 格劳孔为什么要区分这三类善?归根结底,他是想问正义到底属于第几类善?苏格拉底认为正义“本应该”是第一类善,也就是为了正义本身而追求正义,不考虑其收益或者结果。格劳孔反驳说,一般人可不是这么想的,在他们眼中,正义是一件苦差事,人们拼着命去实现正义,图的是它的名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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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22 苏格拉底说,我知道普通人就是这样想的,而且色拉叙马霍斯正是因为看透了这一切,所以才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开始贬低正义,赞颂不正义。格劳孔决心将色拉叙马霍斯的逻辑进行到底,于是他举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古格斯戒指”的例子。他用这个例子试图说明,人们之所以做正义之事,只是因为人们没有能力去作恶,一旦有机会作恶,同时还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反而会带来各种收益,那么人们就永远都不会选择做正义之人,行正义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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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24 古格斯戒指与费尔德曼甜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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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26 古格斯戒指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牧羊人名叫古格斯,放牧途中遭遇暴风雨,紧接着又发生了地震,眼前的大地赫然出现了一道裂缝,他抵御不住好奇心,决定下去一探究竟,结果发现里面有很多的金银财宝,他从一具尸首的手指上取下一枚戒指,然后离开了这个洞穴。事实证明,这是一枚可以隐身的魔戒,只要他把戒指上的宝石朝手心方向一转,别人就看不见他了,再把宝石向外面一转,别人就又看见他了。有了这枚戒指,他就获得了不受惩罚的能力,最终他竟然勾引王后,谋杀国王,窃取王位,做尽了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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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28 格劳孔讲完这个故事,问道,假设现在有两枚古格斯戒指,一枚戴在正义者的手上,一枚戴在不正义者的手上,你认为他们会有不同的表现吗?或者问得更加直接一些,如果你现在手上戴着这样一枚戒指,你会选择做什么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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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30 我在人大的课堂上曾经多次问过学生这个问题,在100人的大教室里,每一回都有一两个学生举手,认为自己会坚持做正义之事。我对这些学生深表钦佩,因为他们对自己的人性实在是太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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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32 格劳孔对于人性就没有信心,他认为任何人只要戴上这枚魔戒,就不可能再继续做正义的事。理由是不管一个人平日里如何循规蹈矩,奉公守法,一旦拥有不受外在惩罚和约束的能力,就一定会做他“想做”的事情,而不是做他“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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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34 好学深思的读者也许已经发现了,此时“想做”的事情恰恰不是好事情,而是坏事情。或者仍旧套用格劳孔的分类学,此时“想做”的事情,不是因其自身为善的事情,而是有利可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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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36 我为什么要做一个道德的人?尤其是在我的行为可以免除一切外在约束和惩罚的前提下,我为什么还要做一个道德的人?这真是一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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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38 我在多年前写过一篇小文章,题目叫作《古格斯的戒指与费尔德曼的甜饼》。我在这篇文章中指出,格劳孔的问题虽然尖锐,但由于设置的情境和条件太过极端,反而让我们失去了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我的意思是说,古格斯戒指的诱惑实在太大,除非人们求助于上帝或者良心,否则很难解决这个道德难题,而且它也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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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40 相比之下,费尔德曼的小甜饼试验更贴近日常生活的琐碎和繁复,因此也就更有助于我们了解在复杂条件下普通人的道德动机和理由。费尔德曼是一个卖甜饼的人,他卖甜饼的方式很特别:每天把甜饼送到每一个公司的零食间,边上放一个钱罐子,人们拿完甜饼后自己往里面投钱,他会在午饭之前取回现金和剩下的甜饼。这种自助式的付款方式完全依赖于客户的自律性,也就是说,每一个取甜饼的人都免不了会扪心自问:“如果白拿甜饼,又不会被他人发现,我为什么还应该往盒子里投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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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42 相比古格斯戒指,费尔德曼小甜饼同样在问“我为什么要做一个道德的人”,但却是一个低配版本的、更具人间烟火气的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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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44 比方说,费尔德曼发现风和日丽的时候,人们投钱的意愿明显会提高,反之,在狂风暴雨的日子里回收的钱相对就会少一些。这说明天气好的时候,人们就更愿意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天气不好的时候,比如说今天雾霾指数480,人们就会怒气冲冲,想要找机会来“报复社会”,于是拿了甜饼就不付钱。再比如说,费尔德曼还发现,当员工们喜欢自己的工作和老板时,公司的整体诚信度通常会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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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46 费尔德曼卖了二十多年的小甜饼,也做了二十多年的统计,结果表明,有87%的人在无人监管的前提下投了钱。所谓“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虽然这仍不足以解决古格斯戒指的难题,但是费尔德曼的小甜饼至少让我们对这个世界抱有最低限度的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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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48 我为什么要做一个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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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50 为什么要做一个道德的人?尽管对此没有一劳永逸的回答,但是费尔德曼还是为我们提示了一条可能的解决之道。他发现,小型公司支付甜饼钱的概率要比大型公司高出3%~5%,这并不是因为小型公司的员工更诚实,而是因为在小型公司中,人与人之间的熟悉程度和情感纽带更加紧密,犯罪者或者说犯错感所承受的羞耻感和社会压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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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52 现代社会之所以出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道德危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道德生活的外部环境改变了。在人潮汹涌的大型陌生人社会中,我们除了要设立严刑峻法,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各种纵横交错的熟人社区,让原子化的个体重新恢复与周遭环境和人的深厚联系。这或许是在上帝已死的时代挽救道德败坏的一个可行途径,尽管在面对古格斯戒指这样的极端诱惑时,它依旧无法回答“我为什么要成为一个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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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35054 另一方面,我始终认为现代人并不缺少基本的正义感,缺少的是在生活中落实和实践正义感的勇气和外部环境。回到格劳孔最初所作的那个区分,我们也许应该把正义归入第二类的善,也就是说,正义本身就是好的,同时又会带来好的后果。这是一个折中的方案,也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因为它既照顾到了正义的道德维度,又兼顾到了普通人的利己倾向。苏格拉底和格劳孔会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吗?苏格拉底会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吗?还是说他最终倒向了格劳孔的观点?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需要到《理想国》的完结篇才能做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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