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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苏格拉底的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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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对知识的信念,对清晰而理由充分的思考的信念是强烈的—这一信念如此强烈,以至于他认为知识可以解决人类的所有问题。他将自己的方法应用到所有人类问题上,特别是道德问题,并试图为行为找到理性的依据。我们已经看到,激进的思想家将他们所处时代的伦理观念和实践仅仅视为习俗;毕竟强权意味着公理。保守者认为习俗是不言自明的:行为准则不是一个人能够推理出来的;准则必须得到遵守。苏格拉底力图理解道德的意义,发现正确和错误的理性原则,凭借这一原则来解决道德问题。在他的脑海中最重要的问题是我应当如何安排我的生活?理性的生活方式是什么?一个理性存在者,一个人应当如何行动?智者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凡是让我(具体的我)满意的,就是正确的;不存在普遍的善。智者的这一观点不可能是正确的。事情不止如此;必定存在着某个原则、标准或者善,所有的理性动物在仔细思考后都承认和接受这一原则、标准或者善。那么什么是善,什么是最高的善,所有事物都为了这一最高的善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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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这样回答:知识就是最高的善。苏格拉底伦理学的中心观点包含在这一公式中:“知识即美德。”正确的思考对于正确的行动来说是根本的。一个人要掌舵或者治理国家,就必须具有关于船的构造和功能的知识,或者关于国家的性质和目的的知识。类似地,除非一个人知道什么是美德,知道自制、勇气、正义和虔诚的含义以及其对立面,否则他就不可能是有美德的;而他知道了什么是美德,就会成为有美德的人。知识既是美德的必要条件,也是充分条件:没有知识,也不可能有美德,拥有知识也就确保了有美德的行动。“无人自愿为恶或者不自愿地为善。”“没有人自愿追求邪恶的东西或者他认为是邪恶的东西。宁愿为恶而不愿为善,这不是人的本性;当一个人被迫在两个恶之间选择时,没有人会在可以选择较小恶的情况下选择较大的恶。”有人反驳道:“我们看见了好的并且赞同它,但是却去追求恶。”苏格拉底否认我们能在知道真的善的情况下,却去追求恶。在他看来,关于正确和错误的知识并不只是理论上的观点,而且是一个坚定的实践上的信念;不仅是一个理智问题,而且是一个意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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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从他对知识和美德的同一这一观点中推出许多其他结论来。既然美德是知识,由此可知,美德是一:知识是一个统一体,一个真理的有组织的体系,因此各种美德只是美德的许多不同形式。而且,美德不仅是善自身,它也对人有利。所有高尚和对人有用的行为倾向会使生活无痛苦而且快乐;因此高尚的行为也是有用的和善的。美德和真正的幸福是同一的;没有人能在缺少节制、勇敢、明智和正义的美德的情形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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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辩篇》中,苏格拉底说,我劝你们所有人,年老的和年轻的,不要考虑你们个人或者财产,首先最重要的是关心灵魂的进步。我告诉你们,美德并不是通过钱财而获得的,而是美德带来了钱财和所有其他人类的善,公共的和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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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受审时说的最后的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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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对他们(我的宣判者和告发者)有事相求。当我的孩子长大,如果他们关心财富或者任何东西,而不是美德,或者如果他们自称具有美德,实际上却一无是处,我将请求你们,我的朋友们,要惩罚他们,像我使你们感到不安一样使他们感到不安。如果他们不关心他们应当关心的事情,在没有取得成就时却认为自己了不起,请像我责难你们一样来责难他们。如果你们这样做了,我和我的儿子们都会认为你们做了正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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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苏格拉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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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苏格拉底没有建立一个形而上学体系,也没有提出一个知识或行为理论。他的学生们仍然需要在这位大师奠定的基础上建立这一理论。有的学生将通过他的方法而提出的逻辑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主题,其他人则将他们的注意力转向暗含在他的伦理学方法中的问题,试图建立伦理学理论。由欧几里德(公元前450年~前374年)创立的麦加拉学派将苏格拉底“美德是知识”的学说和埃利亚学派“存在是一”的学说结合起来:善的概念构成了事物的永恒本质;任何其他东西—物质、运动或者变化的感觉世界—都不是真正的存在。因此,只存在一个美德,因此外在的善不可能有美德。欧几里德的后继者们夸大了他的学说中辩证法的一面,沿着芝诺、埃利亚学派和智者派的传统,热衷于各种细微和琐碎的争论(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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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伦理学有很多方面,其不同部分之间经常彼此冲突。每个冲突的方面都被他的追随者夸大。有两个重要的伦理学派,每个学派都以苏格拉底某一时期的学说为依据。这两个学派分别是由亚里斯提布斯(约生于公元前435年)在昔勒尼建立的昔勒尼学派和由安提斯泰尼(死于公元前366年)在雅典的赛诺萨吉斯运动场建立的犬儒学派。昔勒尼学派采纳了苏格拉底对快乐的热烈描述和满足源于理智追求的观点。对他们来说,至善或者最高的善意味着获得最大数量的快乐和避免痛苦。昔勒尼学派的学说是一种单纯的量上的享乐主义:这一学说并没有区分较高级的快乐和较低级的快乐,而是追求的这些快乐都是最强烈的,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的快乐。朴素的享乐主义自身包含着悲观主义的萌芽:让快乐在量上超过痛苦,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对快乐的排他性追求导致了厌世和痛苦。这一学派的悲观主义者海格西亚斯认为达到一种无痛苦状态的人是幸运的;对大多数来说,人生就是痛苦压倒快乐。在这些情境下,自杀就成为唯一的出路,这样他就成为“自杀的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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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儒学派夸大了苏格拉底的学说,认为与知识同一的美德是因为其自身的原因而有价值,而与任何快乐形式的报偿无关。因此一个人有义务成为有美德的人,并力求独立于所有欲求。强调独立和不受欲求的限制,这是对苏格拉底所奉行的品格的赞扬—他的人格独立性和和对其他人的观点保持中立。美德和义务的伦理学导致其倡导者采取极端的训练、约束、克制并不受财产影响—换句话说,就是禁欲。这一学说还导致了其倡导者拒绝文明的不自然,而倡导回到自然状态中。锡诺普的第欧根尼是犬儒学派激进一面的实践上的拥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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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苏格拉底伦理学派尽管存在着彼此反对的地方,但是他们的学说有一个共同的重要因素。他们都寻求对个人的拯救,一个在快乐中寻求,另一个在对快乐的放弃中寻求。这两个学派在后期希腊哲学中发挥了同样的影响:昔勒尼学派关于快乐是最高的善的学说被伊壁鸠鲁接受并加以修正,而犬儒学派拒绝快乐并提倡为了美德自身而有美德的学说则由斯多葛学派加以发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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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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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rote,《柏拉图和苏格拉底的其他同伴》,四卷本,1888年;J.Watson,《从阿里斯提普斯到斯宾塞的享乐主义理论》,1895年;P.E.Moore,《希腊哲学》,第一章,19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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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方哲学史》,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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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上,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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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第四卷,第二章,Marshall译,《希腊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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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色诺芬,同上,第四卷,第六章,第十二节,Woston译,伯恩图书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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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色诺芬,同上,第四卷,第一章,第十二节及其后,Dakyns译;也可参见第四卷,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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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一方法的一个启发性描述由文德尔班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给出,参见第96页及其后,罗素在自己的《西方哲学史》中对这一描述的价值及局限做出了评价,参见第92页及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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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参见D. R. Dudley,《犬儒主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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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增补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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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重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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