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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11 在哈贝马斯看来,言语意义的理解有四个不同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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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13 1.辨明言语的字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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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15 2.听话人对说话人意图的揣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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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19 3.对用以证明言语及其内容正当性的理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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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23 4.对这些理由以及言语的恰当性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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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27 假设,阳光明媚的冬天,某一日在约克,我和我的邻居说“悉尼正在下雨”。尽管邻居知道这句话的字面意思,即真值条件,他还是不能算听懂了,因为仅仅根据这句话的字面意思,他仍然无法明白我说这句话有什么用意。假设这位邻居曾经告诉过我他准备移民澳大利亚,那么现在他对我的意图就会有所领悟了。也许我正在给他一个友好的提醒:地球另外一边的草并不总是更绿一些。但是,如果他认为我的天气预报没有什么依据,他也许会怀疑,也许会不相信我说的话。再假设,现在他知道我刚刚同在澳大利亚的兄弟打过电话,那么他就会考虑我的话的理由,从而对我的话达到完全的理解。为了理解,他必须考虑、接受我的话背后的理由,或者说认识到我的话关于真实性的有效性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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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29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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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31 比起其他的理论研究,哈贝马斯的意义理论招致了更多的批评。我们已经提出过一些棘手的问题:真实性的有效性声称是针对断言本身,还是针对断言的内容?抑或针对两者?正当性的有效性声称是针对言语、行动,还是针对潜在的规范?这里的正当性概念取的是哪一层意思?在此我无法详尽讨论所有对这些批评的迂回回应,然而,如果不对两种主要的反对意见加以说明,直接从语用学意义理论过渡到哈贝马斯理论的其他方面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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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33 第一种反对意见集中于哈贝马斯的两个术语,即Verstä-ndigung 和Einverständnis的歧义性上。主张社会秩序由共享的理解和意义决定,这与声称社会秩序取决于主体间的协定有明显相异之处。共享的理解和意义可能还远远不能促成协定的达成。很多社会理论家,比如契约论者,声称社会秩序取决于协定,并且遵守这些协定是有理由的。但是声称社会秩序只取决于共享的意义和理解又完全是另一码事了,如果这一主张成立,就更让人意外了。哈贝马斯的一个观点,即社会成员仅仅由于互相之间的理解就会遵守同样的社会规则和道德约束,常被指责为不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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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35 第二种反对意见针对的是那个有争议的观点,即存在着面对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的三种不同的有效性声称。哈贝马斯否认只存在一种意义,即真值条件意义,也否定了不具有真值条件的句子,如“你好吗?”或“不要偷窃!”从技术上讲是无意义的。但是他提出的替代性主张,即存在着由三种类型的有效性声称所代表的三种意义,看起来甚至更无法说服人。以一个复合句为例:“她打了我一记耳光,这违反了会议规则。”这句话的前半句似乎作了一个真实性的有效性声称,而后半句似乎作了一个正当性的有效性声称。我们如何理解这整句话的意思呢?自然语言天衣无缝地把规范、认知、表述糅为一体,比如“这个学生剽窃了我的书!”这句话可以同时陈述一个事实、表达对践踏规范的行为的反对并且表露主观情感。哈贝马斯关于理解的理论似乎只是把这些不同方面拆散,再归入不同的有效性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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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37 这些批评都可谓有的放矢,但是不要忘了,哈贝马斯对于语言、意义、真实的探究都被看做他的社会理论的前奏。比起社会理论对于意义和理解的理论的作用,他对意义和理解的理论对于社会理论的作用抱有更浓厚的兴趣,所以,他倾向于在语言哲学中选择有利的论据为己所用。我们不该因为哈贝马斯的意义理论中存在错误或误解,就抑制不住冲动去否定他的全部哲学。相反,我们应该重视哈贝马斯通过语用学意义理论为社会、道德、政治理论提供的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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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42 哈贝马斯 [:1701855030]
1701855643 哈贝马斯 交往和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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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45 交往行为和商谈的概念为哈贝马斯的语用学意义理论和社会、道德理论提供了链接的主要一环。目前的一般看法仍是,言语行为的意义取决于其有效性声称。有效性声称起到了一种保证或担保的作用,担保说话人可以举出支持性理由来说服听话人接受所说的话。很多时候,听话人默认这样的担保,这样的担保足以协调交流双方的互动。当某人理解了一个简单的口头请求并愿意答应时,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就通过达成共识,从交流直接过渡到行为,而这行为又是由有效性声称在暗中调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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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47 那么,当交流失败、听话人拒绝了有效性声称时又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当听话人要求说话人列出理由来支持其有效性声称时,行为人就在分歧的驱动下从行为进入了商谈。商谈是关于交流的交流,是在行为的情境下对未达成的共识的一种反思性交流。假设你要求我,当你在场的时候,不要在我自己的办公室里抽烟,我对你的请求表示抗议,因为我知道你也是个烟枪。我问你有什么理由这么要求我,你也许会回答说你最近戒烟了,不希望再受到诱惑回到老路上。听到这番话,我也许会接受你的理由,把香烟收起来。这样,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我们就进入了商谈(虽然持续时间很短),达成了理性推动的共识(rationally motivated consensus)(这个短语是对rationales Einverständnis公认的对等英语翻译),并自然地回到了行为的背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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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49 关于商谈,必须指出四个重要方面。首先,商谈不是语言或言语的同义词,而是用来表示以理性共识为目的的反思性言语的一个术语(《交往行为理论》上册,第42页)。商谈原则上总是以理性共识为目标,即使在实际上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其次,“商谈”这个词并非特指哲学家和学究们所进行的罕见而特殊的语言活动,它指的是融入日常生活的普通推理和论证。然而,商谈并非只是语言游戏中的普通一种;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商谈在社会世界中占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地位。他认为,商谈是调节现代社会日常冲突的缺省机制。这个假设是根据观察得来的经验。商谈的功能就在于更新或修复未达成的共识,并重新建立社会秩序的理性基础。这是基于商谈实践分析所提出的重构性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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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51 第三,商谈概念和有效性声称概念密切相关。商谈始自听话人要求说话人支持其有效性声称的挑战。三种有效性声称(关于真实性、正当性和真诚性)分别对应三种商谈:理论的商谈、道德的商谈以及审美的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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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56 图10 三种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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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58 例如,你要求我戒烟的请求引发了旨在支持关于正当性的有效性声称的商谈,这种商谈,根据哈贝马斯的理论,就是一种道德实践的商谈。任何由要求支持关于真实性的有效性声称引发的商谈就是理论的商谈。(此处必须注意,“理论的”这个术语在此适用的语境要比“规范的”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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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60 最后一点,商谈是高度复杂、具有严格约束条件的实践,不存在想说就说的自由。这是因为,论证包括了某些明确的、定形的规则。哈贝马斯把这些规则称做商谈的“理想化语用学预设”,或简称为“商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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