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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88 (《道德意识与交往行为》,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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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90 哈贝马斯称商谈的规则为“语用学预设”,因为这些规则是商谈实践中潜在的预设。商谈的规则不怎么像拼字游戏或象棋的规则,后者有文字的表述;它更类似于语言的句法规则。我们可以顺利地遵循商谈规则而无须知道这些规则的内容或意识到自己在遵守这些规则。哈贝马斯坚持认为这些商谈的语用学预设是必要的,因为商谈的参与者没有人能够在陈述理由或者接受理由的时候不作这样的预设。要进入商谈就必须允诺真诚、论证自己说的话,就不能自相矛盾、排斥其他参与者,等等。反过来说,这些规则也是必要的。对于现代社会的行为人来说,交往和商谈是解决冲突的必然路径,这些规则已经深植于社会和每个人的品质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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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92 最后,商谈的规则具有理想化的特征,因为这些规则引导商谈参与者以理性共识的理想为目标。有一种商谈,在其中所有意见都得到倾听,没有论证被武断排除在考虑之外,只有更优论证的力量能获胜,这样的商谈假如成功的话,就能基于所有人都接受的理由而产生共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时间有限并且参与者易于犯错,商谈只能是或多或少地接近理想。但是,这样的商谈仍然能够具有调节的作用,能够确保包容性、广泛性,防止欺骗和胁迫行为。这些理想是调节性的,但同时又是真实的,只要包含这些理想的论证实践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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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94 如何识别商谈的规则,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哈贝马斯认为,可以通过言语表述是否自相矛盾的判断方法,来表明商谈的所有规则都是真正必须的预设。“天要下雨了,但是我不相信”和“雪是白的,但雪并不真是白的”这样的句子都是自相矛盾的,因为说话人含蓄表达的真实性声称同句子的内容明显抵触。哈贝马斯声称,这是由于此类句子的语用意义同命题意义相矛盾。类似地,他认为,像“通过将一些人排除在商谈之外,我们取得了理性共识”这样的句子也包含了表述与行为的自相矛盾。这样,判断表述与行为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方法可以用来证明第一条商谈的规则;以此类推,全部的商谈规则都可以用这一机制来证明。判断一条规则是否是真正的商谈规则,只要看明显地违反这条规则是否会导致表述与行为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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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699 哈贝马斯 [:1701855032]
1701855700 哈贝马斯 有效性、真实性、正当性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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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02 对共识、理性主义、商谈等命题加以综合观照,哈贝马斯的语用学有效性概念就有了明晰的重点。可以用有效性-共识的条件句来最简洁地阐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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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04 有效性→共识:对于任何言语p:假如p是有效的,那么p便会服从理性共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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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06 我试图用这个公式以更为形式化的方式,来表示有效性这个哈贝马斯哲学中的基本概念的结构。必须提醒的是,在哈贝马斯的作品中我们无法找到这个或者接下来的两个公式。它们只是非常简明的抽象,我希望它们能有助于把握哈贝马斯对有效性、真实性、正当性相当冗长、散漫的表述,并使三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澄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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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08 说一句有意义的话或者同他人进行交流本质上就是提出有效性声称,提出理由来说服根据上述规则参与商谈的人。与其说是真实性,毋宁说是有效性构成了意义理论的基本概念——这只是哈贝马斯的一个观点;他还强调,真实性本身就可以被理解成有效性这个基本类属概念下的一个实例。他这么说是想表明,真实性概念同理由有同样的关系,具有同样的引出共识的语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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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10 真实性→共识:对于任何言语p:假如p是真实的,那么p便会服从理性共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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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12 进而,哈贝马斯认为正当性也可以被理解为这个基本概念的一个实例。正当性概念因此可以用下面这个略有变动的公式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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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14 正当性→共识:对于任何规范n:假如n是正当的,那么n便会服从理性共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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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16 当我发表道德意见时,我默认了行为背后的规范。正如我在断言p这一行为中承诺了p的真实性,所以当我说“偷窃是错误的”时,就承认了这句话背后的规范:不要偷窃。基本的一点就是有效性的不同方面:一面是断言,另一面是道德行为和言语行为,与命题和言语表现有同样的结构和语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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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18 哈贝马斯的结论是,真实性和正当性这两个概念具有类似的结构功能,上面的几个公式表明了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都是条件命题,左边是有效性、真实性、正当性,右边是理性共识。所有被称为有效、正当或真实的,都必然会在符合规则的商谈中从参与者那里获得认同。这里“必然”两字只适用于特定的语用意义,即说话人、听话人和通常意义上的行为人都不可避免地要在有效性声称和共识之间寻找联系。“假如……那么”句式中的关联词表示的是语用学的意义,而非逻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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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20 最后,哈贝马斯为我们提供了针对这种类似关系的解释。真实性和正当性之所以具有类似的结构与功能,是因为两者都是正确性这唯一的基本范式的具体表述:真实性和正当性是有效性这个属下面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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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22 在后面的章节里,我将对正当性以及正当性与真实性的关系作更多的探讨,对商谈的概念的论述还要更多。现在我们必须适时转而讨论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专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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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27 哈贝马斯 [:1701855033]
1701855728 哈贝马斯 第四章 社会理论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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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55730 哈贝马斯的社会理论提出的基本问题是:社会秩序是如何可能的?哈贝马斯的回答是,在现代世俗社会中,社会秩序主要取决于交往行为(通过有效性声称协调的行为)和商谈,这两者是建立、维持社会的完整性的基础——它们为社会的一体性提供了黏合剂。哈贝马斯对该问题的回答借助了一个理论,该理论由两个互相支持的部分组成,两个部分大致对应于《交往行为理论》的上册和下册。第一部分主要是概念性的。哈贝马斯区分了交往行为和工具行为(或策略行为)两个范畴,他还试图表明后者寄生于前者之上。第二部分是社会本体论,一种关于社会形态和社会构成的理论。哈贝马斯主张现代社会由社会性的两个基本领域,即生活世界和系统组成,它们分别对应于交往行为和工具行为,并且是这两种行为的发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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