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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01 关于这一点,洛克自己也承认,事实上同一性(或差异性)与并存两者本身都是关系。而且,他似乎把它们看得这样特殊、重要,以至于为了分类必须把它们抽绎出来做特殊的研究。因此,我们可以把“关系”这一范畴看做包含关系而不是同一性或差异性的并存。它尤其包含逻辑关系,因为洛克把它看做可以个别地用于一切包含着演绎的地方。至于他的第四个范畴,完全超出了他的知识框架。他似乎想说,通过表明甲的观念与存在的观念“相符合”,我们能够表明某一些实体“甲”的存在。这是所有逻辑错误中最意味深长的一个,而且对作为人类的一种思维形式的哲学来说具有极端重要性。康德和罗素曾给这个问题以经典的论述。他们证明了上述思想的基础在于对诸如“存在”、“是实在的”、“存在于时空中”之类词的论述,就好像它们是等同于“是红色的”或“是嫉妒的”的谓词一样。而我们通过思想的独断的命令,通过对观念如此这般的安排,便能够使实体存在,这个事实就表明那是个逻辑错误;而且既然上述整个安排过程都是精神性的;我们就能使任何实体——比如说关于独角兽的观念,或关于头比太阳大的人的观念——“符合”于我们的“观念”,因为观念至少是由我们摆布的。仙女故事的杜撰者们正是这样做的,而且他们已经使仙女与“存在”“符合”,并且仅仅通过这种方式就使仙女们在文字上存在了。中世纪发明的,由笛卡尔重申过的对上帝存在的著名的本体论证明,正是以这个错误为基础的。十分有意义的是,洛克竟把它当做对关于他的第四个范畴“上帝存在”的知识的解说例证。另一方面,同样富有意义的是,洛克本人并不是通过本体论的证明,而是借助因果证明来寻求确立上帝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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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03 但是,我们显然不能通过表明关于实体的观念与关于存在的观念相符合而证明某些实体是存在的,毋宁应通过一些适合于对有争议的实体进行分类的过程(例如,在物质对象方面的观察或基于观察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洛克因为把知识限定为观念的符合或不符合,从而使他无法承认我们知道任何存在性的陈述,即对在我们的自由思维和自由想象的王国之外的存在所做的那些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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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05 (2)划分知识的第二条标准是以洛克所谓的“等级”即确定性的等级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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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07 (a)直觉的知识,在这种知识中心灵能直接觉察到命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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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09 (b)论证的知识,这里需要一些推理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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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11 (c)感性的知识,即关于在我们之外的特殊对象的存在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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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13 关于(a)和(b),洛克的确定性标准显然(像笛卡尔的一样)是心理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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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15 “论证”(即演绎)包含一系列步骤,然而每一步骤又必须能被直觉地认知。只是就我们必须依赖对那些结合在一起的步骤的记忆而言,论证的知识就比“直觉”低一等级。直觉本身简直就是不可辩驳的。与可怜的感官能力相反的内在的眼睛却是准确无误的这一比喻(见导论,第8页)在对直觉的讨论中表现得尤其清楚。由于洛克摘取了伟大的十七世纪可靠理性知识的皇冠,他理所当然地获得了声望,但撇开这一层不管,上面那一点也是很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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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17 依据洛克提出的想法,感性知识简直就不是知识。首先,他本人承认感性知识没有完全达到上述任何一个确定性的等级,但他又声称感性知识超出了单纯的或然性。它好像是在知识与意见之间的边界上摆动。但是,对洛克来说,这个边界是一条线(没有厚度)而不是一个区域,“我所知道的,我必能确定;而我所确定的,我必知道”。知识(确定性)和意见(或然性)之间的差别是种类之间的绝对差别而不是等级之间的差别。没有折中的办法。而且,这种知识并不符合他先前的定义,在这里并没有观念间的“符合”或“不符合”的问题。洛克告诉我们“这种确定性之大,正如我们并不想超出其外的乐与苦一样”。这一点可以使他有资格被看做英国伟大的常识解说者之一,但人们不会认为他开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洛克理应关心我们能或不能认识什么这个重要问题,而不应关心为了幸福对我们所知道的东西我们应该思考什么这个实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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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19 (3)“实际”知识与“习惯性”知识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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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21 这种有价值的二分法几乎是自我解释的。严格地说来,在我的一生中我知道许多命题,例如从学校里学来的历史命题或者数学命题,虽然后来我对这些命题很少或者从来没有思考过。如果我有机会来考察这些命题,我便因而确信它们的真理性,只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才认识这些命题,不过,在我的心灵意识到这一点之前,我不会对它们持前后一贯的看法。洛克称这种知识为“习惯性的”,显然在任何一个确定的时刻,我们绝大部分的知识都是这种意义上的“习惯性”的知识。洛克把“习惯性”知识与“实际的”知识做了比较。“实际的”知识就是“心灵所具有的对任何观念间的符合或不符合或者观念彼此之间的关系的随时考察”,也就是在某一确定时刻我们对知其为真的命题所具有的知识,以及我们在那个时刻正有意识地予以思考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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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23 (4)根据命题是“实在的”还是“无聊的”而区分的两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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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25 这里,洛克在某种程度上开了康德区分综合真理和分析真理的先河,像康德一样,他也没能认识到分析真理所覆盖的领域的范围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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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27 由于把“习惯性”知识看做他最感兴趣的“实际的”知识的扩展(通过记忆),洛克本人并没有在“习惯性”知识中发现任何哲学问题。而且,他(错误地)认为“无聊的”命题对知识理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对他来说,知识主要是“实际的”和“实在的”——就这些词在他那里的意义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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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29 洛克关于知识的解释所遭到的最致命的反驳是,根据他的定义,所有的知识都只是关于建立在我们心上的各种观念的关系的知识。既然如此,我们怎么能确信我们的任何知识都是关于实在世界的知识?问一问我们怎样能够发现知识是否可以用于超出观念之外的任何事物,难道没有意义吗?或者,如果说有这种“超越”,它的意思又是什么?由于他的表象主义,洛克最终还是使人类知识陷入了人类心灵的循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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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31 洛克本人常常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这一点上,他比他的没有批判性的法国信徒们要强得多。他声言“只有当观念与事物的实在性之间有一致性时,知识才是真实的”,洛克试图以此来回答这个问题。而且确实有这种“一致性”或“符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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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33 (a)在简单观念中就有这种符合。因为,它们怎么能出现错误?如果观念没有部分,是简单的,那么它们就不能不是那些曾经产生这些观念的任何事物的真实副本,因而就是真实的。要想弄清所有“简单”观念,想象等都是真实的——不能产生错误的意思,并非易事。普通人所认识的所有“观念”都能使人误入歧途;而且关于简单元素的化学比喻并不是心理学乐于使用的。在任何情况下,这里的知识所指的都是感性知识,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在洛克的知识定义中,感性知识并不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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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35 (b)在复杂观念中而不是在关于实体的观念中有这种符合。在这一项中,洛克断言,在这种意义上,数学知识和道德知识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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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37 关于数学知识,洛克表现出一种超乎寻常的敏锐。例如,他看到了几何命题都符合于人类心灵的理想构造而不是符合诸如实在世界中的粉笔痕迹或者测量员的测链。纯粹几何学所能告诉我们的一切就是:如果世上的事物精确地符合于欧几里德关于点、线、面的定义(实则不能)并且遵循欧几里德定理,那么欧氏公理就符合于这些事物;“任何这些命题所涉及和所意指的实在事物只是那些确实符合人心中的原型的事物”。但是,洛克的敏锐并没有扩展而至于明白:在这情形下,纯粹数学命题,在“实在”命题不同于“无聊的命题”这种意义上,并不是关于世界的知识。的确,正是那些引起洛克关注的关于数学命题的事实,即它们不能通过经验世界中的事件而被证实或证伪,确证或否证,使得后来的一些哲学家把数学命题称做“分析”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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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39 洛克在道德哲学上的观念颇为怪异。在第四卷中,他声称伦理学的真理可以严格地从关于上帝和作为理性存在物的我们自身的观念中推演出来。尽管由于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常常有解释这种论证的伦理学的迫切要求,但他从来没有这样做。他提出的是两种明显的字面上的真理,或者用他的话来说,“无聊的真理”,作为这种严格演绎的结果的例子。他告诉我们,“哪里没有财产,哪里就没有不公正”,就是一个和欧氏论证一样确定的命题。因为,财产这个观念对任何事物来说都是一种权力,而不公正这个名词所给予的观念则是对那种权力的侵犯或妨害,显然,由于这些观念是这样确立起来的,这些名称是这样被给与的,我们就可以像知道三角形的内角之和等于两个直角之和一样确定地知道这个命题是真的。在洛克对“财产”和“不公平”的定义的基础上,我们确实能知道这个命题,因为它是从定义中推论出来的,而且对我们根本就没有任何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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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41 洛克对科学知识的解释,或者毋宁说对科学知识(如果我们有的话)应该像什么的解释,是《人类理解论》中最有兴味的事情之一。这种解释的困难是:据洛克看来,我们关于各类事物例如“黄金”的一般名词,仅仅代表“名义本质”或者“抽象的一般观念”,即代表那些我们经常发现是并存的某个系列的性质,尽管对这种恒常的结合我们不能提供理性的(对洛克来说即是像数学真理一样是可以论证的)解释。因此,对他来说,像“所有的黄金都是可延展的”这个命题属于这两类中的一类。要么延展性已经具体地被包含在黄金的定义中并作为它的一部分(如洛克所说,是“黄金”这个词所代表的复杂观念的部分),要么没有被包含在里面。在第一种情形下,这个命题是从结论那里推论出来的,因而显然是分析的(“无聊的”);在第二种情况下,既然我们对这些性质的相互依赖关系没有演绎的确定的知识,我们就不能确定地知道那个命题总是真的。“除了我们所做的一些实验所能达到的(确定性)外,我们并不能确知它们”。因此,不论“有用的实验的哲学”可能在物理事物方面推进得多远,“科学知识仍是我们可望而不可及的”。洛克似乎偶然地发现了著名的归纳问题[13]。之所以说他是偶然发现了这个问题,是因为他似乎没有认识到这是一个逻辑问题,相反,他认为,如果世界在某些方面只是经验地不同,那么就不会有这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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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43 当洛克从经院哲学家那里接受那种使事物成为它之所是的“实在本质”观念时,他采用了一种与经院哲学家们颇为不同的表述。对经院哲学家们来说,“实在本质”是一个独立于物质性质的形而上学概念。但是,洛克则把实体的实在本质等同于“事物的可发现的性质所依赖的、实在的、内在的、但在实体中一般来说不可知的构造”,亦即微粒的第一性的(物理的)质。在第四卷的一些章节中,他似乎认为如果世界在某一方面只是经验地不同——即如果我们具有足够精细的感官以便发现实体微粒的第一性的质——我们就能推演出那些实体的所有性质。就好像第一性的质与这些别的性质是通过一种准逻辑的必然关系联系着一样,并不需要观察,而只需演绎的力量去追溯它们的微妙路径。不论霍布斯或者其他人士在这方面有什么模糊的想法,直到休谟提出他的革命性的课题,人们才认识到逻辑上不同的自然实体之间的关系在原则上是不能演绎的,也不能先天地被认识。而洛克的精细的原子构造——不论多么微妙,也不论被多么精细的感官所发现——与其他较大的“宏观”物质对象的性质之间的关系只能是观察的对象,或者是归纳推理的对象,或者是灵感的猜测的对象,而不是演绎——准数学的——推论的对象。洛克常常承认,即使我们的感官精细得足以发现微粒的第一性的质,我们也必定因对这些第一性的质和客观性质之间关系的无知而仍然无所获益。然而,在这里他似乎又认为这种无知是一个经验的事实,如果消除这种无知,那么我们就又能获得关于自然的演绎科学。简言之,归纳问题对他来说不是逻辑问题——关于推理的本质的问题,而这种推理能使我们从已知的东西进入知之甚少或未知的东西——而应归于世界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击败了我们脆弱的感官和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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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45 因此,洛克把人类知识削减成一个非常贫乏的范围。所有一般命题都只是关于我们的观念的命题,并且,它们不能告诉我们关于存在于实在世界中的对象任何东西。关于这个世界,这些命题所能告诉我们的大多数是一些假设的东西。例如,如果一个物体具有某些性质(“符合一个特定的观念”),那么它必定(“必定”的本质很是模糊)也具有某些别的性质;但是,这种具有某些性质的对象是否存在,我们无法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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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47 对此,洛克增加了三种他声称我们能认识的命题,这些命题断定个别对象在世界中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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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1349 (1)我们每人对自己的心灵具有一种直觉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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