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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28 【3】我们已经确定,我们首先必须探索,是否有某种单纯的生成和消灭的东西,或者,是否没有什么在严格的意义上生成,有的只是每物生成某物或由某物生成。我的意思是,例如健康出于疾病,疾病出于健康,或小的出于大的,大的出于小的,其他一切情形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因为如若有单纯的生成,某物就会单纯地从非存在生成,这样,说非存在属于某物就会是真的了。因为某物的生成是出于某种非存在的东西,例如出于非白或非美,但单纯的生成是出于单纯的非存在。“单纯”[14]或表示每个范畴中最初的东西,或表示普通的和无所不包的东西。如果它表示最初的东西,实体的生成就会出于非实体。但是,若不是实体或“这个”的东西则显然没有来自其他范畴的属性,例如性质、数量或何地等范畴,因为那样的话,属性就会与实体分离存在了。另一方面,如果它表示完全不存在,就将会普遍地否定一切存在,所以,生成的东西必然生成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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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30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虽然在其他地方[15]已作了更为详细的讨论和规定,但在这里还需要简略说明:在一种意义上,事物生成于单纯的非存在,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却总是生成于存在。因为必定有某种潜能上是,但现实上不是的先在的东西,可以从两方面[16]来述说这个东西。这些虽已被确定,但我们还要再次探讨一个困难的问题,即怎样有单纯的生成,无论它出于潜能的存在还是以其他什么方式。因为有人或许会提出这个问题:实体(即“这个”)是否真的生成,但又不是“这种性质”、“这般数量”、或在“某处”生成的(关于消灭,也许会提出同样方式的问题)。因为如果某物生成,它显然会潜在地是一个实体,虽然现实地不是,生成会出于它,消灭必然变成它。其他属性是否会现实地属于这个实体呢?我的意思是,例如,只潜在地是“这个”或存在,但在单纯意义上不是“这个”或非存在的东西到底有没有数量、性质或地点呢?因为如果它不具有这些,全都是潜在的,那就会推出,不是这样确定存在的东西能分离存在;此外,也会得出生成出于预先存在之无的结论,而这是最使初期的哲学家们感到惶恐不安的观点。另一方面,如果虽然它不是“这个”或实体,但却具有某种刚才说过的其余的属性,那么,正如我们所说的,性质就可以与实体相分离。所以,我们必须尽其所能来考察这些问题,并探讨生成总是发生的原因,无论是单纯的还是就部分而言的[17]。原因有两层含义,一指我们说过的运动由以开始的本原,一指质料,我们这里必须说明的是质料意义上的原因。因为关于前一种意义的原因,我们在前面对运动的讨论中已经说过了[18],即有的东西在一切时间中都不能被运动,而有的则总是被运动。对不能被运动的本原的讨论,属于另一门在先的哲学的事情;关于由于自己的连续被运动来运动其他事物的东西,我们后面将会解释[19],它属于特殊的原因那一类。现在,我们要说的是归于质料类的那种原因,正是由于它,自然中才总是有着消灭与生成;因为如果明白了这个问题,或许也会有助于我们对刚才提出的问题——关于单纯的消灭和生成——必须作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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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32 什么是连续性生成的原因,这也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如果被消灭之物消失为非存在,而非存在既是无;因为非存在既不是某物,也没有性质、数量或地点。所以,如果存在的某物总是不断消失,那为什么宇宙整体没在很久前耗尽蚀光呢,假如每个生成物由以生成的质料有限的话?生成不衰的原因不是因为它由以生成的质料无限,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在实现方面,没有什么是无限的,只有在划分上潜在的无限,所以,必定只有一类生成,即不会衰竭,生成的某物总是越来越小,但实际上,这是我们看不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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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34 是由于此物的消灭即彼物的生成,此物的生成即彼物的消灭,才使得变化永无止息吗?对于相同的每个存在事物的生成和消灭,这必定被大家认作是恰当的原因。但是,为什么有些事物被说成是单纯的生成和消灭,而另一些则不是单纯的呢,还必须重新考察,假如同一个过程真是此物的生成彼物的消灭、此物的消灭彼物的生成的话;因为这个理论需要说明。因为我们说“它现在正单纯地消灭着”,而不仅仅是说“这个在消灭着”;而且,我们也称这为单纯的生成,那为单纯的消灭。然而,是“这个”生成某物,并不是单纯的生成;因为我们说学生成为有学问的,而不是单纯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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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36 我们经常作出区分,说一些事物表示“某一这个”,另一些不,正因为这一点,才推出了我们正在探讨的问题;因为它区分出了正在变化之物所变成的东西。例如,或许变成火的路径是单纯的生成,但却是某物的(例如土的)消灭,而土的生成则是某物的生成,不是单纯的生成,虽然消灭是单纯的(例如火的)。这恰如巴门尼德的观点[20],因为他说,变成的东西是两个,并主张它们(即存在和非存在)是火和土。无论我们是假定这些,还是同类的其他东西,并无什么区别;因我们探讨的是变化的方式,而不是其他处于底层的东西。变成单纯的非存在的路径是单纯的消灭,变成单纯的存在的路径则是单纯的生成。所以,无论用以区分的东西是火、土还是其他什么,其中有的是存在,有的是非存在。可见,单纯的和非单纯的生成与消灭的一种区别方式,我们已经说明了。另一种方式是依据变化物质料的性质;因为质料的差异越能表示某一“这个”,就越是实体,相反,越表示“缺失”,就越是非存在。例如,热是一个肯定的断定,即形式,冷则是缺失;土与火也是依照这些差异而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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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38 然而,大多数人却认为,区别的依据是感知性与非感知性;因为当变成可以感知的质料时,他们就说生成了,当变成不可见的质料时,就称为消灭了。他们区分存在与非存在是根据被感知和没被感知,正如可知的东西存在,不可知的东西不存在一样;因为在他们看来,感觉有知识能力。所以,恰如他们认为自己活着并存在是由于感知或有感知能力一样,他们也以为事物的存在是被感知,在某种意义上,他们是在追踪真理,虽然他们的实际说法并不真实。可见,在单纯的生成和消灭问题上,通常的意见与真理是不同的。因为按照感觉,风和气更少实在性(因此,当事物被消灭变成风和气时,就被说成单纯的消灭,而当变成可触的东西,即变成土时,就被说成生成了),而按照真理,它们就比土更是某一“这个”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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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40 现在,我们已经说明了有单纯的生成(虽然它是某物的消灭)和单纯的消灭(虽然它是某物的生成)的原因(因为它是由于质料的不同,无论变化源出和成为的这种质料是否是实体,有没有较多的实体性,有较多或较少的可感性)。但是,为什么有些事物被说成单纯的生成,有些则只是某物的生成,不是按我们刚才说过的那种方式,出于彼此的相互生成呢(因为到现在为止,我们只确定了这样一些,即虽然每物的生成都是他物的消灭,每物的消灭都是另外某物的生成,但为什么我们不一概地把生成和消灭归之于事物的相互变化。后来提出过的问题[21]不涉及这个问题,而是:为什么不说学到的东西是单纯的生成,而是成为有学问,但却说生长的东西是生成)?这是由于范畴的不同;因为有些表示某一“这个”,有些表示“这种性质”,有些则表示“如此数量”。所以,不表示实体的那些东西,就不能被说成单纯的生成,而只是什么生成。但是,在所有同样的事物中,当是在两列之一中生成某物时,我们就说生成了,例如,在实体一列中,如果生成的是火但不是土;在性质一列中,如果生成的是学问,但不是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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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42 关于为什么有些事物是单纯的生成,有些不是的问题(既是一般地,也是在实体本身中的),我们已经解释了,我们还说明了,载体之所以是连续性生成的质料因,是因为变化要成为相反面;而且,在实体方面,一物的生成总是另一物的消灭,一物的消灭总是另一物的生成。然而,没必要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在事物被毁坏时生成总在继续;因为,正如当一物已成为不可感知的和不存在的时,人们说纯粹的消灭一样,当一物从不可感知的状态出现时,他们也说从非存在中生成。所以,无论载体是不是某物,生成都出于非存在。因此,一物生成于非存在与一物消灭为非存在是一样的。可见,生成不衰竭是可能的;既然生成是非存在的消灭,消灭是非存在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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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44 但是,关于单纯的非存在,人们可能对此有困惑:它是相反双方之一吗,例如,土和重为非存在,火和轻为存在?或者不是这样,土也是存在,土的质料和火的质料才是非存在?每一个的质料是不同的吗?或者,它们不应是彼此生成的,即不是反面出于反面?因为相反面存在于这些东西,即火、土、水、气之中。或者,它们的质料在一种意义上相同,在另一种意义上不同?因为它们的载体是相同的,但它们的存在却不同。关于这些问题,就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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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46 【4】现在,我们要说明生成和质变的区别是什么;因为我们说,这些变化是彼此不同的。既然载体和依据载体而被说明其本性的性质是有区别的,既然它们中的每一个都要发生变化,那么,当可感知的载体保持不变时,就会有质变,但是,在它的性质中发生的变化或者是相反的,或者是中间性的,例如,身体既可是健康的,也会有病,虽然保持着同样的身体,青铜既可是球形的,也可是有角的,但还是同样的青铜。然而,在事物整体发生变化时,就没有什么可以感知的东西作为同一的载体保持不变了,例如,精液作为整体转换成血液,水变成气,或气整个地变成水,这类情形是一物的生成和另一物的消灭,尤其是,如若是从非感性物向感性物的变化(或通过接触,或通过所有的感官),例如,当水生成于或消灭而成气时;因为气很不可感知。但在这些场合中,如若相反之一方的某个性质同样地保持在生成和消灭中(例如,当水生成于气时,如果二者都是透明的或冷的),它所变成的东西就不必然是这个事物的另一种性质。否则,变化就会是质变。例如,文雅的人消灭了,不文雅的人生成了,而人还是保持着同一。假如文雅和不文雅不是这个人由于本性的一个属性,那么,就会是一者的生成,另一者的消灭;因此,这些是人的属性,即文雅的人和不文雅的人的生成和消灭;但实际上,这是保持不变者的属性。所以,这样的变化是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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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48 当相反面的变化发生在数量方面时,就是增加和减少;当发生在地点方面时,就是移动;当发生在属性方面、即性质方面时,就是质变;当其结果是属性或一般的偶性的变化,没什么保持不变时,就是生成,相反的即为消灭。就其最严格的意义而言,质料乃是能承担生成和消灭的载体,但在某种意义上,变化的其余种类的载体也是质料,因为所有载体都能承担某种相反面。关于生成是否发生,如何发生以及关于质变的问题,就作这样的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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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50 【5】我们剩下要说的是有关增长的问题:它与生成和质变的区别是什么,每个增长的东西如何增长,减少的任何事物如何减少。我们首先必须考察,它们的相互区别是只在各自的范围之中(例如,从此物到彼物——譬如从潜能的实体到现实的实体——的变化是生成,大小范围的变化是增长,属性范围的变化是质变,增长和质变这二者也是从潜能向现实的变化)呢还是变化的方式也有差异?因为很明显,质变的东西和生成的东西都不必然在地点方面发生变化,增长的和减少的东西与被移动物的变化方式不同。被移动物是作为整体改变地点,而增长物的改变地点则是犹如被锻打的金属物一样;因为当整体的地点保持不变时,部分的地点却变化了,但又不同于球体各部分的变化方式;因为在球的整体留在相同的地点中时,各部分变化了,相反,增长物的各部分总是占据更大的地点,减少物的各部分则占据更小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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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52 那么很清楚,生成物、质变物和增长物的变化,不仅在范围上,而且在方式上也有区别。我们该如何设想增长和减少的变化范围(一般认为,增长物和减少物是在大小方面变化)?是假定物体和大小生成于潜能上是大小和物体,但现实上是非物体和非大小的东西吗?既然这可以有两层含义,增长的发生适于哪一层?它由以发生的质料是自身分离存在的,还是已被包含在另一个物体之中的?或者,在这两种情形下都不可能发生?因为假如质料是分离的,它就或者像某个点一样不占有地点,或者是虚空,即不可感知的物体。在这些选择中,第一种不可能,第二种的质料必然在某物中。因为既然从它生成的东西总是在某处,所以质料也必定在某处,或自身直接的,或在偶性上。但如果它在某物中,却又是分离着的,不属于那个某物(或自身的,或在偶性上),就会导致许多不可能的结论。我的意思是,例如,如果气生成于水,那就会不是由于水的变化,而是由于包容在水中的气的质料,恰如在容器中一样。因为没有什么妨碍包容在水中的质料是无限多的,所以,它们就会现实地生成了。再者,也看不到气像这样生成于水,即气生出,而水则留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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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54 所以,最好假定在所有情形中,质料都不可分离,数目上是一且相同,虽然在定理上不是一。由于同样的原因,我们也不能把物体的质料设定为点或线。质料是以点和线为限界的东西,如若没有性质和形状,它就决不能存在。所以,正如我们在别处确定了的[22],一物单纯地生成于另一物,它的生成或者是被某个同属或同种的现实事物所作用,如火被火作用,人被人生成;或者是被现实[23]所作用,因为坚硬的东西不能被坚硬的东西生成。既然存在着物体性实体由以生成的质料,而该实体已是如此这般的一种具体物体(因为没有一般的物体);那么,这个同样的质料也是大小和性质的质料,虽然在理论上可分离,但在地点中却不能分离,除非性质是可分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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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56 从前面讨论的难题中[24]清楚可见,增长不是出于潜能上有大小、但现实上无大小的东西的变化;因为不然,虚空就可分离了,而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以前在别处已说过[25]。此外,这种性质的变化不是增长的,而是生成的特性;因为增长是已经存在的大小的增加,减少则是这种大小的缩小(因此,增长着的东西必定具有某种大小),所以,增长必定不是从无大小的质料到现实的大小的过程;因为这种过程勿宁说是物体的生成,而不是增长。因此,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更贴近地抓住我们要考察的问题,探讨增长和减少的本性,寻求它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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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58 显然,增长物的每个部分都已增加了,同样,在减少中,每个部分则变得更小了,所以,当添加某物时,就增长,当某物撤去时,就减少。增长必然是通过添加非物体性的东西或物体而实现的。如果是通过非物体性东西,就会有可分离的虚空;但正如前面所说[26],大小的质料是不可能分离存在的;如果是通过物体,在同一地点就会有两个物体,一个是增长者,另一个是引起增长者;但这也不可能。然而,也不能说增长和减少像气生成于水的这种方式发生。因为那样的话,虽然体积变大了,但这却不是增长,而是生成,即变化所要变成之物的生成,相反物的消灭。它不是什么的增长,而是无增长,或某个共同属于生成物和消灭物二者的东西(譬如物体)的增长。水没有增长,气也没有,而是前者消失而后者生成了,增长了的是这个物体,如果有的话。但这也不可能。因为在我们的说明中,必须维持属于增长物和减少物的那些特征。这些特征有三:增长着的大小的任意一个部分变得较大(例如,如果肉增长,肉的部分亦更大);通过某物的添加;第三,增长物的被保持和存留。因为一物虽在单纯的生成或消灭中不存留,但增长物或质变物在质变或增长、减少的过程中则保持同一,尽管在质变中的性质和在增长中的数量不会保持同一。假如上述的生成[27]是增长的话,一物就可能无任何添加和存留而增长,无任何离去而减少了,增长的东西也无需存留了。但这个特征[28]必须保持,因为已经假定,这是增长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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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60 有人或许要提出疑问:增长的东西是什么?是被添加的某物吗?例如,如果一个人的腿增长,那么,是腿增大而使其增长的东西即食物不增大吗?为什么增长的不是二者呢?因为添加物和被添加物都增大,正如把酒混于水时一样;因为每方都同样增多。或者,是因为一方的实体保持不变,另一方(如食物)的实体则不然;因为即使是在酒与水的混合中,被说成增加了的也是有优势的一方,即酒;因为混合后的整体表现的是酒的功能,而不是水的。质变方面的情形亦同样。如果肉的某个由于自身的性质[29]过去不属于它,现在属于了,虽然肉的本性和本质未变,但它还是质变了;而质变所依的东西,有时不受影响,有时受影响。但使质变者和运动的本原在增长物中和被质变物中;因为运动者在它们之中,既然进入了的东西有时也和接受它的物体一样会变得较大,例如,假若在进入后,它变成了风,但在经历过这变化后,它就消灭了,运动者却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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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62 在充分地展示了这些疑问后,我们必须力图找出对这问题的解决办法,但又要保持这个前提,即:增长的东西存留着,增长是通过某物的添充而实现的(减少则通过某物的撤离而实现),而且,它的任何一个可以感知的部分都或者变大或者变小,该物体不是虚空,在同一地点中没有两个大小,增长不是通过非物体的添充实现的。我们必须把握原因,首先,通过确定不同质的部分由于同质部分的增长而增长(因为每个部分都由这些组成),其次,通过确定肉、骨头和每个诸如此类的部分都有双重本性,正如在质料中有其形式的其他东西一样;因为质料和形式都被称为肉或骨头。某一任意的部分通过某物的添充,在形式方面的增长是可能的,虽然不是在质料方面。因为我们必须把这个过程认作是像某人用同一的尺度去度量水时出现的情况一样;因为生成的东西总是前后不同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肉的质料增长了,有的进,有的出,但不是添充到它的每个小片上,而是添充给它的形状和形式的每个部分。在不同质的部分,例如手中,这种比例性的增长更明显一些;因为在那里,比起在肉中和同质部分中来,质料区别于形式更明显;因此人们宁可认为死尸还有肉和骨头,而不认为仍有手和臂。所以,在一种意义上,肉的任意一部分增长了,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不是这样。因为在形式方面,它的任意一部分得到了添充,在质料方面却没有。然而,由于与肉相反的、被称为食物的某物的添充并转化成与肉的形式相同的形式,整体变大了,正如同湿被添加于干,并在添加之后,转化而变成干一样。因为相似可通过相似而增长,不相似也可通过不相似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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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64 人们或许会问:事物赖以增长的东西的性质必当是什么?显然,它必定潜在地是增长的东西,例如潜在的肉,如果增长物是肉的话。因此,在现实上,它是不同的另物。这就消灭了和生成了肉。但不是由于本性的如此(因为否则,就会是生成而不是增长了),而是靠了食物,增长的东西才转化成肉的。那么,食物怎样受增长物的影响呢?或许是通过混合,就像某人把水掺进酒中,酒又能使这混合物变成酒?而且,正如火把握其易燃性一样,可增长性存在于增长物中(即在现实的肉中),它把握了潜在的肉即被添充的食物,并将其转化成现实的肉。所以,被添加的食物必定与增长物在一起;因为如果是分离的,就会是生成了。因为把木料放在已燃着的火上,是可以生出火来的。这种情形是增长;但当木料本身燃烧时,却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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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66 一般的数量并不生成,正如既不是人,也不是任何其他特殊种类的“动物”不生成一样;这里的一般相当于那里的数量。在增长中生成的是肉、骨头或手以及这些的同质部分,它们是通过添充某物的数量,而不是肉的数量而生成的。就其潜在地是二者的结合而言(例如一定数量的肉),它是增长,因为数量和肉必定都生成了;但就其潜在地仅是肉而言,它就是营养,正是这样,养料和增长才在定义上区别开来。因此,只要肉体活着,甚至减弱时,它也在被营养,但并非总在增长。营养虽与增长相同,但在存在上却各异;因为就添加物潜在地是一定数量的肉而言,它能造成肉的增长,但就仅是潜在的肉而言,它是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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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68 这种形式是存在于质料中的某种力,犹如一根管道。如若某人把质料补充给潜在地是管道并且潜在地具有一定数量的东西上,这些管道就会变大。但是,如若形式再无事可做,而是像不断加大比例地与酒混合,并最终使酒水化并变成水的水一样,就会造成数量的减少,虽然形式仍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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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70 【6】我们首先必须说说质料和所谓的元素,看它们是否存在,每一种是永恒的,还是在某种意义上生成的,如果是生成的,是全部以相同的方式彼此生成呢,还是其中有某一种是第一的东西。因此,我们必须先谈谈现在还说得不明确的那些问题。因为那些主张元素生成的人[30]和认为从元素中生成物体的人[31],全都使用分解与组合、动作与承受这些词。组合就是混合;但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说混合的,并没有清楚地界定。然而,如若没有动作者与承受者,也就不能有质变,亦不能有分解和组合。因为那些主张元素是多的人把复合物的生成说成是元素彼此的动作与承受,认为从单一元素中生出事物的人们也必然要论及动作;在这一点上,第欧根尼是正确的,他说,除非万物源出于一,否则就不应有相互的动作与承受[32]。例如,热的东西不可能变冷,冷的东西也不可能又反过来变热;因为热和冷不变成彼此,而显然是载体的变化。所以,在有动作和承受的事物中,它们的基础本性必然是单一的东西。说万物都属此类本性是不真实的,说在有彼此的动作与承受的事物中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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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72 但是,如果我们要考察有关动作、承受和混合的问题,就必然要考察接触。因为严格地说,如果事物不相互接触,就不能有动作与承受;如果没有接触,事物也不可能先有某种混合。所以,我们必须界定这三个词的含义,即什么是接触、什么是混合、什么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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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74 让我们从下面开始。凡能混合的事物,必然也能相互接触;这也同样适于任何两个事物,如果它们是在严格的意义上一个动作,另一个承受的话。因此,我们必须首先讨论接触。大致说来,正如每个其他语词是在多种意义上被述说一样(在有些场合是同名的,在有些场合则是从不同的和在先的意思中推出的),接触一词也如此。但严格地说,接触只属于有位置的事物。位置又属于有地点的事物;因为地点和接触一样,必须被归于数学对象,无论它们每一个是分离存在还是以其他方式存在的,所以,正如在前面的著作中已界定的[33],如果事物是接触的,就同时会有外缘,而只有相互接触的事物,由于有确定的大小和位置,才同时有外缘。既然位置只属于有地点的事物,而地点的首要属差是上和下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对立范畴,那么,一切相互接触的事物就应有重或轻,或者有重和轻二者,或者有其中的一方。这种性质的物体能够动作与承受;所以,很明显,它们在本性上是相互接触的,其分离大小的外缘是同时的,能够相互运动和被运动。既然运动者并不总以相同方式运动被运动物,而是有的运动者在运动时自身也被运动,有的则自身不被运动,那么,很清楚,我们就必须以同样的说法来谈论动作的东西;因为运动者被说成什么在动作,而动作者则被说成在运动。但是有差异,必须作出区分;因为并非一切运动者都能动作,如若我们想把动作与承受对照,而承受又仅仅适于其运动产生性质变异的那些事物(所谓性质变异,如白色和热,指依靠它才有质变的东西);相反,运动比动作的含义更广。但这一点是明显的:在一种意义上,运动的东西可与能被运动的事物接触,在另一种意义上则不行。一般意义上的接触的定义适于具有位置,而且一方能运动,另一方能被运动的两个事物。相互接触的定义只适于这样的事物:一方能运动,另一方能被运动,但动作与承受必须分别地寓于其中。一般地说,如果此物接触彼物,彼物无疑也接触此物;因为几乎所有的事物都是运动又被运动,在这些场合,接触的东西必然(也显然是)接触也接触它的事物。但正如我们有时所说,运动者只接触被运动物,接触的东西不接触接触它的事物也是可能的。然而,由于同类的东西是通过被运动而运动,所以,一般认为它们必然相互接触。因此,如果某物运动但自身不被运动,它就可能接触被运动物,而自身不被任何东西接触;因为我们有时说,使我们悲伤的某人“触动”我们,但我们自己却不“接触”他。上述这种说明方式,可以用来界定自然事物中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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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88276 【7】接下来,我们必须讨论动作与承受。我们的先辈们关于这个问题的说法是彼此冲突的。大多数人都一致宣称,相似物总是不作用于相似物而产生性质变异,因为他们认为,相似的双方并不是一方比另一方更能够动作或承受(因为一切特性都同样地属于相似的事物),不相似的或不同的事物才自然地相互动作与承受。当较小的火被较大的火吞没时,他们说,由于相反,它就承受这种影响,既然大相反于小。德谟克里特则与其他人的看法相反,单独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他说,动作和承受是相同的和相似的;因为他认为,相异的或不同的东西不可能彼此承受,相反,即使是相异的两物,也在某种意义上相互动作,其所以如此,不是作为相异,而是作为有某种同一的特性属于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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