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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19 所以,用不着证明,没有必要把形式当作模型来使用(在以下的情况中,形式表现得最为突出,因为这些有生命的东西最是实体)。而生成者具有充分的制作能力,形式因就存在于质料之中。这样一类形式,在这些肌肉和骨骼之中,就是卡里亚和苏格拉底。通过不同质料,产物也就各异。在形式上总是相同的,因为形式是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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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21 【9】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为什么有些东西,例如健康,既通过技术又自发地产生;有的,如房屋却不能。其原因在于,有时候生成由之开始的质料,就存在于某物因技术的制作和生成中,在这种质料中含有事物的部分,有的可以作出于自身的运动,有的则不能。能作出自身运动的质料,有的可作特种方式的运动,有的则不能。很多东西由自身而运动,但不能作特种方式的运动,如舞蹈。具有这种质料的东西,如石头,除非受他物的作用,不能作这种特殊运动。然而,这种特殊运动却是可以作的,火就是这样。由于这样的理由,有些东西离开有技术的人就不能存在,有的能够存在。那些不具技术的东西也能引起运动,或者是自身能运动,或者被其他不具技术的东西所运动,或者由于部分而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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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23 从以上所说,就可明白,这一切东西和自然事物一样,都是从同名的东西生成的。或者出于同名事物的一部分(例如,房屋出于作为思想的房屋,因为技术就是形式),或者具有某种部分,倘若生成不是出于偶然,那么制作的原因,首先就是自身的一部分。在运动中的热,造成了身体中的热。这种热就是健康,或者是健康的一部分,它或者导致健康的某一部分,甚至健康自身。它之所以被称为制作,因为热造成了健康,或健康伴随着热,成为它的偶性。这正如在推理中一样,实体是一切的始点(三段论是从是什么开始的),所以生成也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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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25 那些自然构成的东西,也和这些一样。种子的制作,同于那些出于技术的制作。因为它潜在地具有形式,仿佛与种子由之而来的东西同名(我不应期望,所有的东西都和人出于人那样,因女人也出于男人)。除非反常;否则骡子不能产生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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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27 那些自发的东西的生成,也和前面所说出于技术的东西一样。其中有一些,它们的质料自身就能进行种子所进行的运动,有一些不能,它们只能出于和自身相同的东西,才得以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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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29 这番道理不但在实体方面说清了形式不能生成,这一共同原理也适用于一切原始的东西,如量、质以及其他范畴,正如铜球生成,而球形和青铜却不生成一样。如若青铜是生成的,事情也不会两样(因为质料和形式总是先在的)。对所以是的是、质、量和其他范畴都不例外。不是质生成了,而是具有质的木材生成了;并不是量生成了,而是具有量的木材或生物生成了。从这里,可以看到实体的特点,这就是必然有另一个从事制作的实体先在着,例如动物生成,必先有一个动物。不过质和量并不必然先在,它们仅是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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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31 【10】既然定义就是原理,每一原理是有部分的,而原理的部分对事物的部分,其关系也和原理对事物一样。于是有人提出了疑问,是否关于部分的原理也包含在关于全体的原理中。显然,有的情况下是这样,有的情况下又不是这样。圆形的原理并不包括弧形的原理,而音节的原理却包括着字母的原理。而圆形之可被分割为弧形,正如音节之被分割为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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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33 再说,如若部分先于整体,那么锐角是直角的部分,指头是动物的部分,锐角就要先于直角,手指就要先于人了。然而,人们却认为,后者是先在的,因为在原理中部分要由整体来说明。而且无须依存于他物的东西是在先的。也许部分有多种意义,意思之一就是量的尺度。不过现在且不谈这一点,让我们来考察一下,实体是由什么部分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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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35 如若质料是存在的,形式是存在的,由两者所构成的东西也是存在的;如果质料是实体,形式是实体,由两者构成的东西也是实体;那么,就既可把质料说成是某物的部分,又不可这样说,只有构成形式的原理的那些成分才是部分。例如,肌肉不是扁平的部分,它只是扁平在其中生成的质料,但它是扁鼻的一个部分。青铜是雕像组合体的一个部分,但不是雕像形式意义上的部分。可以说形式和形式的具有者是个体。而永不能说它就其自身是个有质料的东西。因为圆形的原理并不包括弓形的原理,音节的原理却包括字母的原理。字母是原理的元素、形式的部分,而不是质料。弧形作为构成圆形的质料也可以说是部分。倘若在青铜中生成一个球形,那么它比青铜更接近于形式。也有这种情况,组成音节的字母并非全部包含在原理之中,例如腊板上的字母形象、空气中的字母声音,作为可感的质料,当然全都是音节的一个部分。直线不能分解为半线而消灭,正如把人分解为骨骼、肌腱、肌肉,而不能以它们为实体的部分。这些东西只能作为质料,是组合体的部分,绝不是原理所指的形式的部分,所以不包含在原理之中。有时候上述部分中也有原理,有时则不然,除非是组合体的原理。这是因为有些东西是由其毁灭后又回到那里去的本原所构成,有些则不然。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组合物,例如扁鼻、铜球。毁灭之后形式归于形式,质料归于质料,而质料是它们的部分。至于那些不以质料构成、无质料的东西,它们只有形式的原理,它们是不消灭的,或者一般地不消灭,至少不像这样地消灭。质料是具体事物的本原和部分,但它们不是形式的本原或部分。由于这一缘故,泥像毁灭后归于泥土,铜球归于青铜,卡里亚归于肌肉和骨骼,圆形也要归于弧形,因为它也是由某种质料构成的东西。由于没有特殊名称,所以不论对单纯或一般的圆,还是个别的圆,我们都用同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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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37 现在已经说出了真理,不过先让我们回过头,把事情讲得更充分些。那原理分解后所归的部分总是部分地,或全部地先在着。直角的原理并不分解为锐角的原理,锐角的原理却分解为直角的原理,因为锐角要用直角来下定义。因为锐角即小于直角的角。同样,圆含有半圆,半圆要用圆来下定义。一个指头要通过整个身体来下定义,因为手指是人的一个部分。所以,那些作为质料的部分,那些事物毁灭了又回归于它们的质料,是在后的。而那些原理的部分,理性实体的部分,是先在的,或者是全部,或者是某一些。动物的灵魂(即有生命东西的实体),就是理性实体,是形式,是特定身体的所以是的是。(如若给身体的部分下一个合适的定义,就不能离开功能;如果离开感觉,功能也就无所依存。)所以灵魂的部分,或者全部,或者部分,对整个生物是先在的,每一个别也都是如此。身体和身体的部分后于这种实体,只有组合物才能分解为这些作为质料的部分,实体却不能。这些部分,有时是先于组合物而存在,有时则不是,因为它们不能离开整体而存在。指爪并非任何时候都是动物的部分,因为死了的指爪也同样称为指爪。有些部分和整体同时存在,它们是主要的,是原理和实体最初存在于其中的东西。例如心脏和脑髓,两者谁为主要都是一样的。人、马这样应用于诸多个别事物的词,并不是实体,而是普遍,而是些由这一原理和作为普遍的这种质料所构成的组合物。就个体而论,苏格拉底是由终极质料构成的,其他事物也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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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39 部分,或者是形式的部分(至于形式,我说的是所以是的是),或者是由形式和质料组成的组合物的部分,或者是质料自身的部分。而只有形式的部分才是原理的部分,原理是普遍的。作为圆而存在和圆、作为灵魂而存在和灵魂是一回事。对于组合物,例如这个圆形,各种圆形中某一个别的圆形,可感觉的圆形或可思想的圆形(我说可思想的,例如数学上的圆形;可感觉的,例如青铜或木头的圆形),对如此这般的东西都无定义,而是凭思想、凭感觉来认识它们。脱离了现实,很难断定它们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但永远可以被说,可通过普遍原理被认识。质料自身是不可知的。质料或是可感觉的,或是可思想的,可感觉的例如青铜和木材以及那些能移动的质料。可思想的质料,内在于可感觉的质料中,但不作为可感物,例如数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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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41 这里所说的是关于整体和部分,在先和在后。如果有人问,到底是直角、圆形、动物在先呢,还是它们所分解成的和所由组成的东西,即部分在先呢?对此问题必须回答: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灵魂就是动物或生命体,如若个体的灵魂就是个体,如若圆形就是作为圆形而存在,如若直角就是作为直角而存在,就是直角的实体,那么,就不能不承认,整体是后于部分的。例如后于那些在原理中的部分或某一直角的部分(具有质料的青铜直角,和直线围成的个别直角都是这样)。但是无质料的直角,后于原理中的部分,而先于个别的部分。故不能一概而论。如若灵魂不是动物,而是其他东西,也还是应该说,或不应该说整体先于部分,像前面所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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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43 【11】在这里,理所当然要出现一个难题。哪些是形式的部分,哪些不是,而是组合物的部分。这个问题如不清楚,也就无法给个别事物下定义。因为定义是普遍的,是形式的。从而,到底哪一些部分作为质料,哪一些不是,如若这一问题不清楚,事物的原理就不清楚了。那些以不同种类而生成的东西倒很明显,例如,在青铜、石料和木材里的圆形,这些东西,青铜、石料都不是圆形的本质部分,圆形和它们是相分离的。就是那些看来是不相分离的东西,也难免有类似情况,如果所见的圆形都是青铜的,青铜依旧不是形式部分,不过难于用思想把它移开罢了。例如人的形式总是显现在肌肉、骨骼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中,那么这些东西是形式和原理的部分呢?或者不是,而是质料。是否由于它只能从这类质料生成,我们就无法把它分开呢?即使事情可能如此,也不知何时出现。有些人对圆形和三角形提出疑问,认为它们不能用线段和连续来下定义,而这一切要被看作像肌肉和骨骼对于人体,青铜和石料对于雕像一样。他们把一切都归结为数目,而线的原理也就是双数的原理。在那些理念的主张者中,有些人说二就是线自身,有些人说二是线的形式,因为他们说形式和形式所有者,有时是一回事,例如二和二的形式,但线却完全不是这样。此外,众多形式显然不同的事物就会共同拥有一个形式。毕达戈拉斯派也碰上了这类问题。当然可以认为万物具有唯一的形式,除此之外没有形式,那么万物就要混而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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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45 这里所说的是,定义问题所遇到的困难及其原因。因为像这样化简万物、抽掉质料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有些事物总是这个在那个之中,这些具有那些样子。青年苏格拉底在生物上所习用的比喻并不完美,它脱离了真理,造出了一个假设,似乎人可以无须部分而存在,正如圆形可以脱离青铜一样。但事情却并非如此。生物是有感觉的东西,不能离开运动给它下定义,所以也不能不以某种方式拥有部分。手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的部分,只有在执行其功能,作为一只活生生的手时,才是部分。无生命时就不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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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47 至于那些数学对象,为什么部分的原理不是全体的原理的部分,例如半圆不是圆的部分?是因为这些东西不可感觉吗?但还并无区别。因为某些不可感觉的东西也具有质料,凡既非所以是的是,又非就自身而言的形式自身,而是这个的东西,都有某种质料。质料有的可感觉,有的可思想,灵魂显然是第一实体,而身体是质料。人或者动物就是把两者作为普遍而构成的。苏格拉底或柯里斯库斯,如若灵魂也是苏格拉底,那就有两重意义了(一方面是作为灵魂的苏格拉底,一方面是作为组合物的苏格拉底)。简单说来,假如他就是这个灵魂和这个身体,作为个体就和普遍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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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49 在这些实体的质料之外,是否还有别的质料呢?是否还应给它们找到别的实体呢?例如数目以及此类的东西,且留待以后讨论。为此,且让我们尝试着对可感觉实体加以限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关于可感实体的理论,是物理学或第二哲学的课题,自然哲学家不但应该知道质料,更应该知道理性实体。在这里,原理的要素怎样成为定义的部分,为什么定义就是一条原理(事物显然是一,凭什么事物是一呢?),这待以后再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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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51 已经全面地谈过了,所以是的是是什么,它怎样是就自身而言的,为什么所以是的是的原理有一些包含着被定义者的部分,有一些则不包含。因为像这样作为质料的部分,不能内在于实体的原理中,它们甚至不是实体的部分,而是组合体的部分。组合体某种意义上有原理,某种意义上又没有原理。就质料而言没有原理(因为它是不可定义的),就第一实体而言又有原理,例如,对人来说就有灵魂的原理。因为实体就是内在的形式。组合体由于由它和质料构成而称为实体。以扁平为例,正是扁平和鼻子构成了扁平鼻子或扁鼻,在这里面,鼻子出现了两次。质料内在于组合实体之中,例如在扁鼻子之中,在卡里亚之中。在一些场合下,例如在第一实体那里,所以是的是和个体是相同的。例如,弯曲和作为弯曲而存在,如若是第一的,也就相同。我所说的第一实体,是指这个不在那个之中,不在作为质料的载体之中。那些作为质料或由质料所构成的东西是不相同的,也不是就偶性而言同一,例如苏格拉底和文雅,因为两者是就偶性而言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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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53 【12】现在让我们说一说《分析篇》里关于定义所没说过的话。在那里所提出的难题,是针对实体而说。我所说的难题是这样:到底为什么我们说,其原理就是定义的事物是一。例如,人是两足的动物,让我们把两足动物当作人的原理。为什么既是动物,又是两足,却说它是一而不是多呢?在人和白这种场合下,如若两者互不依存,则是多;如若作为某种属性依存于主体,那就是单一的。于是单一生成了,白净的人存在了。在这里,它们并不相互分有,看来种并不分有属差,不然同一种就要同时含有对立的属差了,用来区别种的那些属差同样是众多的。即或分有了,道理还是同样,因为属差同样是众多的。例如,地上走的,两足的,没有翅的,等等。那么为什么这里是一而不是多呢?并不是由于存在于一个种内,如果这样,那么事物就要混为一团了。应该是在定义中为一,定义就是一种原理,它是一并且是关于实体的,故它必定是某一事物的原理,因为实体,正如我们所说,表示某一个和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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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55 首先来考察由划分而来的定义。在定义中,除最初的种和属差外,别无所有。其他的种,是最初的种加上随之推导出来的属差,例如,最初是动物,随后是两足动物,再后是两足无翅动物,即或用众多的词来描述,也不两样。总的说来,述说的用词并不以多少而有差别。正如用少数词,还是用两个词都是一样。在双词的场合下,一个是属差、一个是种。例如在两足动物这一定义中,动物是种,两足是属差。在种包含的属外,不存在单纯的种,如若存在,也是作为质料而存在(例如,声音既是种又是质料,从其属差中产生属或字母)。定义就是由属差构成的原理,这是显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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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57 还应进一步用属差的属差来加以分解,例如,有足是动物的属差,但还应该在作为有足的有足动物中,找出属差来。所以不应该说,有足动物有的有翅膀,有的无翅膀,如果这样说也许并不错,但这样做却是出于无能。而应该说奇蹄、偶蹄的,这两者才是脚的属差,偶蹄是某种脚。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推论下去,一直达到没有属差的东西。既然足的种类和属差一样多,那么有足动物也和属差一样多。如若事情像这样,那么很清楚,最后的属差就是事物的实体和定义。所以,在定义里,没有必要把同一事物述说多次,这是徒劳的。这样的事确会发生,人们也会说:有足的两足动物,这只不过是说,有足的动物,有着两只脚。如果对它按固有的属差来划分,那说的次数就要和属差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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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59 如若属差的属差不断生成,最后一个属差将是形式和实体。如若按照偶性,例如把有足的划分为黑和白,那么这些属差就要和划分一样多。所以,定义显然就是由属差构成的原理,严格地说,是由最后的属构成的。倘使有人改变这些定义的次序,把人说成是有足的两足动物,则是废话。因为说了两足就无须再说有足。不过在实体中是不存在次序的,因为怎样在思想上去区别,这部分是先于,那部分是后于呢?关于由划分而来的定义,我们先谈这些,提出它们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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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61 【13】由于这是关于实体的讨论,再让我们回过头来。正如把载体、所以是的是以及两者的组合物、普遍等等称为实体。前面已经谈过两个,关于所以是的是和载体。载体处于底层,具有双重意义,或者意为这个存在,正如动物是各种属性的主体;或者是指对现实的质料。在有些人看来普遍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本原。让我们进而讨论这个问题。似乎不可能把任何普遍称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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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63 首先,个体的实体是为个体所独有的东西,它不依存于他物,普遍则是共同的。所谓的普遍,在本性上就意味依存于众多。那么,它将是哪一个的实体呢?或者是一切的实体;或者不是任何东西的实体。它不可能是一切的实体,如若它是一个东西的实体,其他东西也将是它,因为实体为一,所以是的是为一的东西,它们自身也将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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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65 其次,实体按其本义就是不述说载体的东西,而普遍却总是述说某一载体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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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899467 尽管普遍不允许作为所以是的是,但它仍然寓于其中,正如动物寓于人和马之中,岂不是清楚地有某种普遍原理吗?即或并非一切原理都寓于实体中,那也并不两样。因为普遍仍然是某物的实体。例如,人就是它所存在于其中的人的实体。这类事情将一再发生,例如,动物作为实体,寓于以它为特点的东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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