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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居住分散,古代的情况就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说神也由君主统治,因为现代和古代的人都受君王统治,他们想象不但神的形象和他们一样,生活方式也和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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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多个村落为了满足生活需要,以及为了生活得美好结合成一个完全的共同体,大到足以自足或近于自足[3]时,城邦就产生了。如果早期的共同体形式是自然的,那么城邦也是自然的。因为这就是它们的目的,事物的本性[4]就是目的;每一个事物是什么,只有当其完全生成时,我们才能说出它们每一个的本性,比如人的、马的以及家庭的本性。终极因和目的是至善,自足便是目的和至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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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在本性上而非偶然地脱离城邦的人,他要么是一位超人,要么是一个鄙夫;就像荷马所指责的那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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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族、无法、无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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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是卑贱的,具有这种本性的人乃是好战之人,这种人就仿佛棋盘中的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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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和蜜蜂以及所有其他群居动物比较起来,人更是一种政治动物。自然,就像我们常说的那样,不会作徒劳无益之事,人是唯一具有语言[5]的动物。声音可以表达苦乐,其他动物也有声音(因为动物的本性就是感觉苦乐并相互表达苦乐),而语言则能表达利和弊以及诸如公正或不公正等;和其他动物比较起来,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感觉;家庭和城邦乃是这类生物的结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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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在本性上先于家庭和个人。因为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例如,如果整个身体被毁伤,那么脚或手也就不复存在了,除非是在同音异义的意义上说,犹如我们说石头手(因为躯体被毁伤则手足也同样被毁伤),一切事物均从其功能与能力而得名,事物一旦不再具有自身特有的性质,我们就不能说它仍然是同一事物。除非是在同音异义的意义上说。城邦作为自然的产物,并且先于个人,其证据就在于,当个人被隔离开时他就不再是自足的;就像部分之于整体一样。不能在社会中生存的东西或因为自足而无此需要的东西,就不是城邦的一个部分,它要么是只禽兽,要么是个神,人类天生就注入了社会本能,最先缔造城邦的人乃是给人们最大恩泽的人。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最恶劣的动物。不公正被武装起来就会造成更大的危险,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武器,这就是智能[6]和德性,人们为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所以一,旦他毫无德性,那么他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就会充满无尽的淫欲和贪婪。公正是为政的准绳,因为实施公正可以确定是非曲直,而这就是一个政治共同体秩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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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既然我们明白了城邦所由以构成的部分,我们就必须先来说明家庭管理,因为所有的城邦均由家庭构成。家务管理的部分涉及构成家庭的个人,一个完整的家庭由奴隶和自由人组成。我们应当首先从最基本的成分开始着手解释每一事物,家庭中最首要和最基本的部分是主奴、夫妻和父子。所以我们必须考察这三种关系中的每一种各是什么,以及它们应当是什么,即主奴关系、配偶关系(男女的结合尚无适当的名称),第三种是亲嗣关系(这种关系亦无恰当的名词来表达)。还有另一种要素,即所谓的“致富术”,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家务管理,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它只是家务管理的主要部分,这个部分的本性我们也必须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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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们不但要注意到实际生活的需要,还要寻求某种有关家庭的比现行理论更完备的理论,我们就先来考察主奴关系。有些人认为主人如何管辖家奴是一门学问,家政、训奴,以及政治与王道,就像我开始所说的,都莫不如此。另外一些人认为,主人对奴隶的统治背离了自然,主奴差别是由法规所定,而不是出于自然,合乎本性,由于它是强制的,所以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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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产是家庭的一个部分,获得财产的技术是家务管理技术的一个部分(一个人如果没有生活必需品就无法生存,更不可能生活美好),就如那种具有确定范围的技术,工人要完成他们的工作,就必须有自己的特殊工具,家庭管理亦是如此。工具有多种,有些有生命,有些无生命;在航海中,船舵无生命,而瞭望者则是一个活着的工具;因为在各种技术中,帮手只是一种工具。所以,所有物是维持生命的工具。在家庭的排列上,奴隶就是一种有生命的所有物。财富由大量这类工具组成;帮手自身就是使用工具的工具,如果所有工具,都能够完成自己的工作,服从并预见到他人意志,就像代达罗斯的雕像和赫斐斯托斯的三足宝座,如诗人所说,它们自动参加众神的集会,倘若织梭能自动织布,琴拨能自动拨弦,那么工匠就不需要帮手了,主人也就不需要奴隶了。我们刚才所谓的工具乃是创制工具,而所有物则是实践工具,织梭除了使用它外我们还可以从中得到某种别的东西,而衣物和床则只有使用一途。由于创制和实践种类不同,而两者都需要工具,所以它们各自使用的工具也必然在种类上有同样的区别。但生命属于实践而非创制,所以奴隶乃是实践的执行者。此外,人们在说明部分的意义上说明一件所有物,因为部分不仅是别的事物的一部分,而且整个都属于它,对于所有物亦是如此。主人仅仅只是奴隶的主人,他并不属于奴隶,相反,奴隶不仅是主人的奴隶,而且整个属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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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便明白了奴隶的本性和职能;那种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他人的人,就是天生的奴隶,可以说他是他人的人,作为奴隶,也是一件所有物。而且所有物就是一种能离开所有者而行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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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性如此的人是否存在呢?这种状况对什么人有益且公正呢?抑或并非所有的奴役都是背离自然呢?对此我们要加以研究。无论是根据推理抑或事实,这个问题都不难解答。因为统治与被统治不仅必需而且有益。一部分人天生就注定治于人,一部分人则注定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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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多种(被统治者愈优秀,统治便愈优秀,如统治人就要比管理禽兽更高级,因为从事者愈优秀,做的事情便愈会显示出优异的功能,在一部分人统治,一部分人被统治的地方,就存在着这样的功能);在一切形成组合体的事物和一切由部分构成的事物中,无论它们是连续的或分离的,其间显然都存在着统治元素和被统治元素的区别。这种特性源于整个自然,在有生命的事物中都存在这种特性;甚至在无生命的事物中也存在着某种为主的元素,例如在一支乐曲中。但是,也许这个问题属于更广泛的研究领域。动物首先由灵魂和肉体结合而成,其一在本性上是统治者,另一则是被统治者。我们应当来考察在那些本性得以保持的事物中,而不是在被败坏的事物中,其本性的目的是什么,所以我们必须了解在最完善状态下既具有肉体又具有灵魂的人,因为在他身上我们将看到这两者的真正关系。虽然在坏的或在腐败了的状况下,肉体似乎经常支配着灵魂,因在坏时它们就处于邪恶和背离自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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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生物中,我们能首先观察到专制统治和共和统治[7],灵魂是以专制的统治来统治肉体,而理智对欲望的统治则是依法或君主统治。很显然,灵魂统治肉体,心灵和理智的因素统治情欲的部分是自然而且有益的。相反,两者平起平坐或者低劣者居上则总是有害的。对于动物和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驯养的动物比野生动物具有更为驯良的本性,所有被驯养的动物由于在人的管理下变得更为驯良,这样它们便得以维持生存。此外,雄性更高贵,而雌性则低贱一些,一者统治,一者被统治,这一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人类。在存在着诸如灵与肉、人与兽这种差别的地方(对于那些其事务只在于使用身体的人来说,他们不可能做好任何事情),那些较低贱的天生就是奴隶。作奴隶对于他们来说更好,就像对于所有低贱的人来说,他们就应当接受主人的统治。那些要属于他人而且确实属于他人的人,那些能够感知到别人的理性[8]而自己并没有理性的人,天生就是奴隶。而较低级的动物甚至不能理解到别人的理性,它们只服从自己的情欲。使用奴隶与使用家畜的确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因为两者都是用身体提供生活必需品。自然赋予自由人和奴隶不同的身体,它使得一部分人身体粗壮以适于劳役,使得另一部分身体挺拔,这虽然无益于劳作,但却有益于无论是战时还是在和平时期的政治生活。但相反的情况也常常发生,有些奴隶具有自由人的灵魂,有些人则具有自由人的身体。无可置疑,如果人们之间在体形上的差别有如神像和人像的差别那样大,那么大家就应当承认,低贱者应当成为高贵者的奴隶。如果对于身体这是事实,那么同样的差别存在于灵魂之中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不过身体的俊美可以为人所见,而灵魂的俊美无法被看见罢了。很显然,有些人天生即是自由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隶,对于后者来说,被奴役不仅有益而且是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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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那些观点相反的人在某方面也不无道理,这点一并不难明白。奴役和奴隶这个词有两重意义,既有因法规[9]也有因自然而产生的奴隶和奴役;法规乃是一种约定,根据这种法规,人们认为在战争中被夺取捕获的东西应当为胜利者所有。但有许多法官谴责这种权利,就仿佛谴责一个提出违宪要求的诉讼人一样,他们憎恶这种观念,即,如果一个人具有强权,并且更为横蛮残暴,另一个人便会成为他的奴隶和附庸。甚至贤哲们的看法也似乎并不相同。争论的根源,以及观点相互抵牾的关键就在于:德性一旦装备起来,就会获得一种极大的力量,由于最大的能力只能在具有某种最好德性的地方找到,所以能力就意味着德性,所以这种争论只不过是个有关公正的问题罢了(其原因就在于,一部分人把公正等同于善良意志,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公正就是强权)。如果把这些观点分开,那么另外一些观点就没有力量也没有道理来反对这一种说法,即德性高贵者应当作为统治者或主人。另外一些人则坚持,就像他们所认为的那样,简单地是一个公正原则,他们假定,符合战争法规的奴役是公正的,但同时他们又否认这一点,因为如果战争不公正时,情况又会怎样呢?此外,谁也不会说他是一个不应为奴的奴隶,如果情况会这样,那么,一旦最高贵的人或他们的父母被俘虏或出卖,他们岂不也会成为奴隶和奴隶的孩子?这就是人们不愿意称他们自己为奴隶,而宁愿把这个词加给外邦人的原因。然而,当人们在使用这个词时,他们真正所意味的正是我们在开头所说过的自然奴隶,因为人们一定会承认,有些人在任何地方都是奴隶,有些人在任何地方都不是奴隶。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高贵的人。人们认为他们自己在任何地方都是高贵的,不仅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而且他们相信外邦人只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时才高贵,所以,存在着两种高贵和自由,一种是绝对的,一种是相对的。塞奥德克在《海伦》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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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双亲均出自众神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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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把我称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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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根据德性与邪恶这两个原则区分出自由人和奴隶,高贵者和卑贱者,这是什么意思呢?他们认为,人生人,兽生兽,所以善良者出于善良者。自然打算经常这样做,但却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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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上的纷争是有某种道理的,并非所有奴隶或所有自由人都是自然奴隶或自然自由人,这是很显然的。在某些情况下,这两类人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别,一部分人做奴隶,一部分人做主人,不仅有益而且公正,自然打算让人们这样,一部分人服从而另一部分人则显示权威和运用高贵者的权力。滥用这种权威对于两者来说都不公正;因为部分和整体,肉体和灵魂,利益相同,奴隶是主人的一个部分,是独立于他身体骨架之外的一个活着的部分。所以,当主奴关系自然时,他们是朋友而且具有共同利益,一旦这种关系仅仅由于法规和强权,那么情况就会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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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由此可见,专制统治并不同于依法统治,正如有些人所说,各种统治彼此并不相同。有一种统治是对自然的自由民,而另一种统治则是对自然的奴隶。家庭的统治是君主式的(因为所有家庭都由一个人为首治理),而依法统治则是由自由民和地位同等的人组成政府。主人之所以称为主人并不在于他有知识,而在于他具有某种品格,同样这也适用于自由人和奴隶。当然也存在着一门主人的科学和奴隶的科学,奴隶的科学也就是如同一位叙拉古人所传授的那种学问,这位叙拉古人通过教会奴隶做日常工作而挣钱。这种知识还可以扩充到多种其他事务上,例如烹饪以及其他这一类奴隶们所干的活计。有些是更必需的工作,有些则是更尊贵的工作,就像有句谚语说的那样,“奴隶有优劣之分,主人有高低之别”。所有的这一类知识都是奴隶的知识。同样,还有一门教人如何使用奴隶的主人的科学,作为主人,关键并不在于获得奴隶,而在于如何使用他们。当然这并不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主人毕竟只需要知道如何去发布一些让奴隶必须知道如何去执行的命令就行了。所以,那些能摆脱家务辛劳的人,一旦致力于哲学或政治,就可以将家务托付给管家。而获取奴隶的技术,我是指公正获得奴隶的技术,既不同于主人的技术也不同于奴隶的技术,因为它属于狩猎或战争的范畴。有关主奴区别的讨论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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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根据我们通常的方式,我们来讨论就一般意义来说的财产以及致富术,因为我们已经说明奴隶是财产的一个部分。首先来考察致富术与家务管理的技术是否同一,或只是它的一个部分,或者仅仅只是有助于它;如果有助于它,那么是在制作织梭的技术是否有助于纺织技术的意义上,还是在铜的铸造是否有助于制作雕像技术的意义上。因为两者并不是在同一意义上而说的有用,其一提供的是工具,其一提供的是质料;所谓质料,我是指制作某种物件所由以构成的载体[10],如羊毛是织布的质料,铜是雕像的质料。不难明白,管理家务和致富术不是同一的,因为一个所使用的质料,就是另一个所提供的质料。使用家财的技术不过就是家务管理的技术罢了。但是致富术是否为家务管理的一个部分或一种完全不同的技术,仍然存在着争议。如果财富的获得者不得不考虑从何处才能得到财富和财产,而财产和财宝又有很多种,那么,家畜的管理,一般食物的照管和供应,是否也是家务管理技术的一个部分呢?抑或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技术?此外,食物有多种,所以,动物和人的生活也有多种;所有生物都不能离开食物,由于食物不同,所以动物的生活方式也就有所不同。在动物中,有些群居,有些则独居,它们各以最适合它们摄食的方式生存着,有些是肉食动物,有些是素食动物,有些是杂食动物,自然根据它们选择食物的便利来决定它们的习性。然而,同样的东西并非在本性上全都为它们所喜爱。所以,肉食动物或素食动物的生活方式,就是在它们自身之间也是不同的,同样人类的生活方式相互间也不一样。最懒惰的是牧民,他们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从所驯养的动物得到其生活资料,而不必含辛茹苦,为了寻找牧场他们的羊群不得不到处游荡,而他们也不得不跟随羊群,就仿佛耕耘着一块活动的农庄。另一些人则以狩猎为生,这也有一些不同的种类。比如,有些人是强盗,有些人居住在湖泊之旁,或沼泽、江河、大海之畔,他们在这些有鱼的地方以捕鱼为业,还有一些人则以捕鸟或野兽为生,绝大多数人是以耕作土地以收获果实来获得生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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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其产品出于自身,其食物并不靠交换与零售贸易而获取的人中,最普通的维持生计的方式就是这些:畜牧、农耕、掠夺、捕鱼与狩猎。有些人从两种职业中获得足够的生活品,当一种欠缺时以另一种补足,所以游牧生活常常与劫掠相结合,农夫常以狩猎为补充。其他生活方式也同样按照人们生活必需品所要求的方式相互配合着。这类维持生计的财富,似乎自然已为所有动物准备好了,无论是在它们刚刚诞生之际,还是在它们已经成熟之后。因为有些动物刚一出世,就有足够的食物和它们的幼体连在一起,一直维持到它们能够自己获得食物为止;蛆虫或卵生动物就是如此,胎生动物则必须在某一段时间是自己给幼仔哺食,这就是所谓的奶。同样明显的是,植物的存在就是为了动物的降生,其他一些动物又是为了人类而生存,驯养动物是为了便于使用和作为人们的食品,野生动物,虽非全部,但其绝大部分都是作为人们的美味,为人们提供衣物以及各类器具而存在。如若自然不造残缺不全之物,不作徒劳无益之事,那么它必然是为着人类而创造了所有动物。所以,从某种观点来说,战争技术乃是一门关于获取的自然技术,作为包括狩猎在内的有关获取的技术,它是一门这样的技术,即我们应当用它来捕获野兽,并捉拿那些天生就应当由他人来管理而不愿臣服的人;这样的战争自然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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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关获取的技术中,有一种技术在本性上属于家务管理的一部分,家务管理的技术必须既要准备好又要提供出对于家庭和城邦共同体来说为生活所必需的和有用的物品,这些物品都能够被贮存起来。它们是财富的真正要素。美好生活所需要的财产是没有限度的,正如梭伦在他的诗句中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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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无法为人们的财富确立一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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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别的技术一样它也应当有一个确定的限额,因为任何技术的工具都决不会没有局限,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大小上,财富就为在家庭或城邦中所使用工具的数量所限定。所以很显然,存在着一种自然的有关获取的技术,它由管家人和政治家来操作,以及它的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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