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905456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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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57 在做该死的事情之前死去是体面的;这等于说“在不该去死的时候死去是值得的”,或“在值不得死的时候死去是值得的”,或“在没有做过该死的事时死去是值得的”。这些句子的用语形式是相同的,不过越是以简练和对立的方式来表达,就越是受人欢迎。其原因在于,对立的表达方式更能让人学有所得,而简短的方式能让人更快地领会。要使所说的话既真实又不肤浅,就必须总是要么切合所讲对象的情况,要么说得得当。然而有些时候句子只是分别具备了其中的某一个条件,如“一个人应当没做什么错事而死”,这句话就缺乏机智;又如“一个有价值的人应当娶一个有价值的女人”,这句话也缺乏机智。只有同时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句子才会显得机智,例如“在不值去死的时候死去是值得的”。句子具备这类条件越多,就越能显出机智来,比如这一句话中既有隐喻字,又是特定形式的隐喻,既有对立句又有平衡句,而且还包含着现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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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59 如前所述,直喻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受人欢迎的隐喻。因为它们总是讲到两件事物,有如类比式的隐喻;例如,我们说盾是阿列奥之盏,弓是无弦的琴。但这并不是简单的隐喻,只有说盾是盏、弓是琴时才是那样。直喻也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来构造,如说笛师像猴子,近视的眼睛像爆裂的灯火——因为二者都在收缩。但是还是能够作为隐喻的直喻最好,可以把盾牌比做阿列奥的酒盏,把受难船上的货物比做房屋里的破烂布,把尼刻拉托斯比做为普拉拖斯咬伤了的菲洛克忒忒斯——对斯拉苏马可的一个直喻的借用,当他看见在一次朗诵比赛中被普拉拖斯击败了的尼刻拉托斯依然蓬头垢面时,就用了这个比喻。诗人们在这些方面若是运用得不好,就会被人大喝倒彩,若是运用得好,就会大受欢迎。我是指当他们给出一个对应句的时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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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61 他的腿弯弯曲曲像是香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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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63 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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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65 像菲兰蒙那样跟皮袋动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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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67 所有这类说法都是直喻。直喻也是隐喻,这已经重复过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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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69 谚语是从属到属的隐喻,例如,假设一个人从事某项买卖,指望将会从中得到好处,不想却反遭损失,便可以说这就像卡尔帕梭斯人养兔子一样;因为这两个人都蒙受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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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71 机智的话语从何而来,它们为什么显得机智,其原因基本上就讲完了。受欢迎的夸张语也是一种隐喻;例如形容眼睛被打青了人的话:“你会认为他是一筐桑葚”,因为青眼睛有点发紫,但是如此多的数量就是一种夸张了。又如说某物“像这个和那个”也是一种夸张,只不过在措辞上有些差别,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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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73 像菲兰蒙那样跟皮袋动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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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75 或者说“你会以为他是同皮袋开战的菲兰蒙”。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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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77 他的腿弯弯曲曲像是香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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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79 也可以改成“他的腿如此弯曲,你会以为它们不是腿而是香菜叶”。夸张语十分适合年轻人使用,因为它们能表达激烈的情感,故愤怒的人最常使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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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81 即使他送给我的礼物多得像灰尘和沙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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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83 我也不娶阿特柔斯之子阿伽门农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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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85 哪怕她的美貌赛过了金色的阿芙洛狄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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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87 哪怕她的手艺赛过了雅典娜。[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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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89 阿提卡的演说者尤爱采用夸张语,不过从上面可以得知,夸张语不适合于年长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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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91 【12】 不能忘记每一种演说都有着与其相适宜的不同的用语。书面的用语不同于口头争辩的用语,公众演说的用语不同于法庭演说的用语。不过对这两种用语都应通晓,通晓了后者,我们就能掌握希腊语,通晓了前者,当我们想把自己的某种想法传递给他人时,就不至于像不谙写作的人那样被迫缄口无言。书面的用语是最为精确的,而争辩的用语最适于演诵。后一类用语又分为两种形式,即表达性情的形式与表达激情的形式。所以演员总是争着要这类用语形式的剧本,而诗人总是寻求这样一类演员。不过,专写供人阅读的文章的诗人也同样受人欢迎,例如卡瑞蒙,他的用语就像演说辞作者那样精确;又如写第茜朗布诗的诗人中的利康尼俄斯。相形之下,书面的演说辞在争辩的场合就显得单薄,而演说家尽管讲得头头是道,他们的东西拿在手里一读却显得十分平凡。其原因在于,它们只适合于口头的争辩;因而适于朗诵的东西离开了朗诵就发挥不出它们的效力,而且会显得笨拙。例如连接词的省略和同一个字的多次重复,在书面的文章里理所当然应予以排除,但在口头的争辩中演说家们却要加以利用,因为它们很适合朗诵。不过念同一个词的时候一定要变换语调,这才是通向朗诵之路。例如,“偷了你们的是他,骗了你们的是他,最终将出卖你们的还是他”。这就像演员菲勒蒙在阿那克桑德里泰的《年老昏聩》中所表演的一样,当他念到“拉达曼苏斯和帕拉麦德斯”时,以及念到《虔敬者》的开场白中的“我”字时,都是这样念的。一个人在朗诵时不这样念,他就会被看做“一个扛横木的(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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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93 省略连接词的句子也应这样念,例如“我去了,我碰见他,我恳求他”。这也需要朗诵手法,不能以惯同的语气和腔调来念这句话,就好像它只讲了同一件事情似的。此外,省略连接词的句子还有一点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在同样的时间里仿佛讲出了很多件事情。由于连接词把多件事情连成一件,那么去掉连接词显然就能达到相反的效果,即把一件事情分为多件。因此省略连接词可以起夸张的作用:“我去了,我同他交谈,我向他央求”,仿佛讲出了许多事情似的。又如:“我说什么他都不听。”荷马的下述诗句也想造成同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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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95 尼柔斯也来自叙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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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97 尼柔斯,阿格拉伊亚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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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499 尼柔斯,最俊美的男子……[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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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501 要讲关于一个人的许多事情,一定得多次重复他的名字。因而只要多次提及一个人的名字,人们就会觉得讲了许多有关他的事情。所以,诗人利用人们的这种错误推断方式,夸大了尼柔斯的形象,尽管他只在这一段提起过这个人物;诗人使他留下了名声,然而在后面再也没有提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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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503 公众演说的用语风格完全就像一幅风景画,景群越庞大,景观也就越远。所以在这种演说与这种图画里,过于精确纯属多余甚至很糟。然而,法庭演说需要更加精确。面对单个的审判者时就更是如此,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修辞手法几无用武之地,因为审判者更容易一眼看出哪些话与事实切合,哪些话是题外之谈。由于没有同人争辩,他的判断是清晰的。由于上述原因,同一些演说家不可能在所有这些演说中都大受欢迎。尤其在讲究演诵技巧的场合,其用语最不需要精确;在这种场合需要的是一副好嗓子,尤其是无比洪亮的好嗓子。而展示性演说的用语最为书面化,因为它的用处就在于供人阅读;其次就要数法庭演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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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05505 再进一步地分析演说用语,以及指出用语应当令人愉快,应当洒脱大方,那就会是多余之举。因为用语为什么就更应该表现这些特性而不是表现节制、慷慨以及其他任何一种伦理德性呢?只要我们对用语的优美(德性)的定义是正确的,显而易见,上述的那些规定就足以使用语令人愉快了。因为,为什么用语应当明晰而不流于低俗并且应当用得恰当?这是由于用语繁琐就失去了明晰,用语过简也是一样。显然,不繁不简的用语风格才是适当的。再说一遍,上述的那些规定已经足以使用语令人愉快了——只要是对常用字与怪僻字、节奏以及产生于恰如其分的说服力进行了很好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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