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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讲关于一个人的许多事情,一定得多次重复他的名字。因而只要多次提及一个人的名字,人们就会觉得讲了许多有关他的事情。所以,诗人利用人们的这种错误推断方式,夸大了尼柔斯的形象,尽管他只在这一段提起过这个人物;诗人使他留下了名声,然而在后面再也没有提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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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演说的用语风格完全就像一幅风景画,景群越庞大,景观也就越远。所以在这种演说与这种图画里,过于精确纯属多余甚至很糟。然而,法庭演说需要更加精确。面对单个的审判者时就更是如此,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修辞手法几无用武之地,因为审判者更容易一眼看出哪些话与事实切合,哪些话是题外之谈。由于没有同人争辩,他的判断是清晰的。由于上述原因,同一些演说家不可能在所有这些演说中都大受欢迎。尤其在讲究演诵技巧的场合,其用语最不需要精确;在这种场合需要的是一副好嗓子,尤其是无比洪亮的好嗓子。而展示性演说的用语最为书面化,因为它的用处就在于供人阅读;其次就要数法庭演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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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进一步地分析演说用语,以及指出用语应当令人愉快,应当洒脱大方,那就会是多余之举。因为用语为什么就更应该表现这些特性而不是表现节制、慷慨以及其他任何一种伦理德性呢?只要我们对用语的优美(德性)的定义是正确的,显而易见,上述的那些规定就足以使用语令人愉快了。因为,为什么用语应当明晰而不流于低俗并且应当用得恰当?这是由于用语繁琐就失去了明晰,用语过简也是一样。显然,不繁不简的用语风格才是适当的。再说一遍,上述的那些规定已经足以使用语令人愉快了——只要是对常用字与怪僻字、节奏以及产生于恰如其分的说服力进行了很好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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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语,关于全部三种演说中的共同的方面与每一种演说中的特殊的方面就已论述完毕。尚且有待讨论的就只剩下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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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一篇演说有两个部分;因为必须对事情有所说明,然后才能加以证明。因此不能够只有说明却无证明,或者只有证明却无事先的说明。因为证明总是对某件事情的证明,而预先的说明总是为了进行证明。这两个部分之一是提出陈述,另一是说服论证;这种区分就像人们对问题与证明可能做出的区分一样。然而今天流行的区分却是可笑的,因为叙述仅仅属于法庭演说,在展示性演说和公众演说中怎么可能有规定意义上的叙述或对争讼对手的答复呢?再者,在证明的演说中怎么可能有收场白呢?在公众演说中,只有在发生了争论的情况下才会有引言、对比和重述。而且,这种演说中也常常带有控告与申辩,但那并不是作为这种演说。此外,也并不是每一篇法庭演说都有收场白,例如那些叙述简短的与案情易于记忆的演说;因为,收场白的作用就在于除去演说之冗长,对其加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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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一篇演说必须具有提出陈述和说服论证两个部分。这些是演说所特有的部分,充其量也只能把演说分为引言、提出陈述、说服论证和收场白。因为对对方的反驳是说服论证的一部分,而对比不过是对己方论证的一种夸张,因而也是说服论证的某个部分,其原因在于,这样做的同时也就有所证明,而引言与收场白却无助于证明,只不过有助于记忆而已。所以,一个人若是那样划分,就有点像塞奥多罗和他的追随者们的做法了,他们将叙述与“附叙述”、“预叙述”、“反驳”、“附反驳”相区分。然而引入一个名称必须能够表达某一个属或属差,否则就会是空无所指,愚不可及,就像是利康尼俄斯在他的“修辞术”中生造的那样一些名称:“速移法”、“离题法”、“分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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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引言是演说的开端,有如诗的前引或笛乐的序曲,所有这些都是开端或始点,起着铺垫一类的作用。序曲就像展示性演说中的引言,正如笛师总是要先演奏一段他们拿手的乐曲再顺势步入即将演奏的作品一样,展示性演说也应如此写作。应当先讲一段他所能想出的精彩的话,再由此进入演说的主题。所有人都是这样做的;伊索克拉底的《海伦颂》即是一例,因为(引言中讲到的)争议者们与海伦本来没有共同之处。同时,即使这样有些离题,但是总比整篇演说形式单一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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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性演说的序引取材于赞颂与谴责,例如,高尔吉亚在《奥林匹亚辞》中讲道:“希腊人啊,你们值得许多人景仰。”他是在赞颂泛希腊集会的那些召集者。而伊索克拉底却谴责这些人只奖励身体方面的德性,对那些智慧出众之人则全无嘉奖。这种序引也可以取材于规劝,比如“我们应当尊崇善良之人”,说这话的人是在赞颂阿里斯泰德;又如,“我们应当尊崇那些既不出名也不卑陋的人,或者说那些善良却又不为人知的人”;比如说普里阿莫斯的儿子阿勒克桑德罗。说这种话的人是在劝告于人。这种序引还可以取材于各种法庭演说,即是说,取材于向听者的吁请,请其宽谅演说的内容背离常理,或者艰涩难懂,或者是人所尽知。就如科伊里洛斯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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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整个园地已经分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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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这些就是展示性演说的引言所依据的题材,即赞颂、谴责、劝说、劝阻、向听者的吁请等。这些铺垫性的前述应当要么与主题无关,要么与主题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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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法庭演说的引言,应当注意到它们能够起到与戏剧的开场白和史诗的序诗相同的作用;因为第茜朗布诗的序诗类同于展示性演说的引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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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为你的礼物和你的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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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戏剧的开场白和史诗的序诗则是演说的一个样品或交代,为的是让听众先对演说的内容有一个了解,不至于心存悬念,因为不确定就会使人迷惑。所以,这样做就好像是把演说的开端交到听众的手里一,他们握着这开端就能跟上演说的思路。因此诗中有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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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斯女神,请歌咏忿怒……[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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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斯女神,请把那人的故事告诉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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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指引我讲另一故事,叙述一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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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从亚细亚的土地打到了欧罗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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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诗人也这样来点明剧情,即使不是像欧里庇德斯那样开门见山,他们也会像索福克勒斯那样在开场白中的某一处做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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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是波吕玻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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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里也是如此。所以,引言最迫切的、特有的作用就在于说明演说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因此要是演说的题目十分清楚或无足轻重,就用不着引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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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演说中采用的其他各种形式的引言,都不过是某种补救手段,通用于各种演说之中。它们涉及演说者、听众、演说的题目以及演说者的对方。涉及演说者及其对方的引言,全都是为了消除或造成误解。不过在方式上并不一样,因为申辩者需要首先对付人们的误解,而控告者却要在收场白中才这样做。其原因没有什么不明白的,因为申辩者在将要讲自己的情况时,必须清除各种阻碍,所以首先就得消除人们的误解;而控告者在结束自己的发言时,必须造成人们的误解,为的是让人们记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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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向听者吁请,是想引出听者的善意或忿怒,有时候则是为了吸引或分散听者的注意,因为引起听者的关注并非总是一件有利的事情,这也正是许多演说者极力要逗引听众发笑的原因。只要一个人愿意,他就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来诱使听者就范,包括展示自己的贤良品质,因为具有这种品质的人更能引起听者的注意。听众对那些极其重大的事情、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惊人的事情以及令人愉快的事情尤为关注,所以必须让他们觉得他们听到的演说讲的正是这类事情。若是不想让听者注意,演说者就得说眼下的这些事情并不重要、跟他们毫无利害关系或者是令人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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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必须注意到,所有这一切都与演说的主题无关,这一类手段针对的乃是那些素质低下的、爱听题外话的听众。只要听众不是这种人,引言就派不上用场了,除非是为了总地介绍一下演题的头绪,就像身体有一个头一样。此外,吸引听众注意的办法若有必要在演说的所有部分中都可通用,因为听众的注意在演说的任何地方都比在一开始更容易松弛下来;所以把这种东西安排在开头是有点可笑的,在这种时候人人都竖起耳朵在听。因而只有到了适当的时候,才需要说“你们给我用心听着,因为这件事同我的关系并不比同你们的关系大”。或者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件你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它是如此地可怕和惊人。”普罗狄科斯就曾说过这样的话,当听众开始打盹的时候,他就把他那篇值50德拉克玛的著名讲稿向他们抛出一小段。显而易见,这样的办法是用来对付那些不够格的听众的。因为在引言中,人人都力求引起误解或消除畏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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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呵,我不能说很快就……[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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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开头话?[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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