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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为“纳特族中通过修行离系业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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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说法不一。日本中村元认为是在公元前444~公元前372年之间,印度很多学者把死年定为公元前46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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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见《长阿含·清净经》,《长阿含·沙门果经》(《寂志果经》),《中阿含·师子经》,《中阿含·尼乾经》,《中阿含·苦阴经》,《中阿含·周那经》,《中阿含·恃斋经》,《中阿含·箭毛经》,《中阿含·息诤因缘经》,《杂阿含经》卷二十一、二十八、四十六,《别译杂阿含经》卷三、七、十五,《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五、三十二、三十五、三十九,《释摩男本四子经》,《佛说苦阴因事经》,《大毗婆沙论》卷一四二,《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三,《发智论》卷二十,《提婆菩萨释楞伽经中外道小乘涅槃论》,《外道小乘四宗论》,《显扬圣教论》卷九,《瑜伽师地论》卷七,《大乘菩萨藏正法经》,《百论疏》卷三,《一切经音义》卷二十五(慧琳),《大唐西域记》卷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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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摩陀婆在《摄一切见论》中记述了耆那教对佛教因缘论的批判,其要点可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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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果万物刹那生灭,那么灵魂就不能永存,因此我们不能解释记忆、认识和个人的证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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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因为没有永恒的灵魂可以解脱,宗教失却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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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万物瞬息即逝,道德生活将成为不可能的事,道德规律结果也将消失,人们不可能达到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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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万物刹那生灭,没有永恒的主体存在,因此业报规律、轮回序列就不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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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因为一切无常,没有永恒连续的因素存在,我们不能以知觉或推理显示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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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佛教中也称为补特伽罗,但它们的解释是和佛教不同的。在小乘部派佛教中补特伽罗指的是轮回的主体,即灵魂,而在耆那教中相反地指的是物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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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在佛教和印度教中一般指的是存在、事物、道德原理、宗教义务等,但在耆那教中则指的是“运动的条件”,“非法”指的是“静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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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见S.查特吉(S.Chatterjee)与达塔(D.Datta)合著:《印度哲学史导论》,第92页,第7版,印度,1954年。本书作者作了修改。在原表中实体以下又分为“存在体”与“非存在体”,非存在体即是空间。另外,在不定形物质中不列时间,但这种说法耆那教的不少重要理论家如德宝等都加以否认,他们宣称时间并非是一种单独的实体而为其他本体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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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德宝在《六派哲学集论评注》中对顺世论的评论可概括如下:“灵魂的存在是可以被不矛盾的直接经验所证明的,如‘我感到很快乐’。当我们认知一种本体的性质时,可以说就认知了这个本体。例如当我们感知玫瑰花的颜色时,也就感知到了颜色所属的玫瑰本体。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直接地认知灵魂的性质,如乐、苦、记忆、意志、知识等时就认知了灵魂的存在。灵魂的存在也可用下述的推理间接地加以证明:人们像驾驭车辆一样可以任意推动和控制自己的身体,因此可以推知在这后面必然有推动和控制身体的某个人。视觉、听觉等只不过是些工具,这些工具必然要有某个人加以使用,据此,可以推知身体必然有其‘能动的原因’或‘制作者’。因为物体在其初生时,当然有其人使之形成为物体,我们从此可以推知有一个像灵魂那样实体的存在。印度斫婆伽认为,意识是物质原素的产物,但我们从未见过无意识的原素可以产生意识,纵然斫婆伽相信知觉是唯一可靠的知识来源,那么他们如何能相信其他不能感知的东西呢?假使斫婆伽接受推理为可靠的知识来源,这也不能证明意识是由物质或者物体所产生的,因为:假若身体是意识的原因,只要身体存在,意识也就必然会存在,可是,我们在熟眠、昏迷或死人的身上见不到意识的作用。此外,我们发觉在身体和意识之间并无同时变易的关系存在,身体的发育和死亡并不跟随着意识的相应变化,因此,即使用推理也不能证明物质和意识之间有着因果的联系。斫婆伽或许会这样辩解,虽然每一种物质并不都能产生意识,但是物质组成一个生命体时就可产生意识。为了答复这个问题必须指出:如果没有某个组织者,物质绝不能组成一个生命体,这个组织者无疑就是灵魂自身。斫婆伽援引‘我强壮’、‘我瘦弱’的判断用以论证灵魂是和肉体同一的,但这只是一种比喻性而非实质性的理解。灵魂有时也可将身体当作自身那样的东西,因为灵魂与肉体有着密切不可分离的关系。进一步说,假若灵魂是绝对非真实的存在,那么,其反面的判断‘在身体中并没有灵魂’将是不可理解的。……不以其他论据而说‘我自己不存在’正像荒谬地说‘我母亲是不姙的’或‘光明的赐予者太阳是不存在的’一样。”(见英国皇家亚洲协会编:德宝《六派哲学集论评注》第40~49页。参见达塔与查特吉著:《印度哲学史导论》,第94~95页英文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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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摩陀婆:《各派哲学体系纲要》第三章,梵本,参见考慧尔英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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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乌玛斯瓦蒂:《真理证得经》(《入谛义经》)V.19。本文所据的耆那教原典是摩尔(C.More)所编的《印度哲学史资料选》耆那教部分,英译本,美国,1958年;并参阅《东方圣书》第XXII,XLV卷以及铃木重信日译。日译见《耆那教圣典》一书,世界文库科行会发行,1912年。引文均据梵文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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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真理证得经》V.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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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同上书V.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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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卢克莱修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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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无疑地一切感觉都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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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有感觉的东西产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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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有人说感觉是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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