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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数论颂》与《金七十论》稍有出入。真谛译为汉文时,明显地可以看出因受文体的限制,有的地方把原意压缩了,有的说得很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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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成唯识论述记》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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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属于这个派别的有德国印度哲学史家Jacobi、Windischgohaentgen,美国Riep Dale,日本木村泰贤,印度Brazendanath Seal,苏联谢尔巴茨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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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德国鲁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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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马克思《神圣家族》,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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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这种互相转化的关系,只在《金七十论》十三长行(注)中谈到,在梵本《数论颂》Ⅻ中没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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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食者是相对于食物而言,这里有主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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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数论颂》与《金七十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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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格·弗·亚历山大洛夫:《古代东方社会思想史》莫斯科俄文本,1958年,第4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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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识比丘:《数论经注》,第5页,劳尔(Lawl)英译,印度。参见拉达克里希南编《印度哲学史料》第428页的译文及S.查特吉著《印度哲学史导论》第275页的译文,第六版,印度。梵文原意过于简略,易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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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数论颂》Ⅴ,参阅《金七十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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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数论颂》Ⅶ,参见《金七十论》七及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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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分别”的意思是“把认识分为这一类或那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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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数论颂》Ⅰ的注。参见拉达克里希南编《印度哲学史料》第426页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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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卷,人民出版社,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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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数论颂》II,参见《金七十论》二及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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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哲学通史 第十章 瑜伽派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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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义、史料和主要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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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是印度正统派六派哲学之一。瑜伽在发展过程中常常与数论结合在一起,因此被称为数论的姐妹哲学。但是严格地说,瑜伽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毋宁说是一种古代遗传下来的巫术或宗教实践,印度很多宗教都采用这种实践作为实现他们信仰的手段或方法。由于这种方法和手段往往是和信仰所要求达到的目标和认识过程相联系的,因此也涉及到了哲学上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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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是梵文yoga一词的音译,这个词的词根是yuj,与英语中的yoke同源。在《梨俱吠陀》中原意是给牛马“装上道具”,以后引申为联系、结合、冥想、活动、心的统一等多种涵义。中国旧译为相应(1),现代西方又广义译为超觉静坐等,印度各种宗教哲学派别对它有不同的解释(2)。《瑜伽经》称瑜伽为“抑止心的作用”(3),也就是说,一个修行者通过瑜伽种种行法,控制自己的心理活动,使个体意识与宇宙意识相结合,从而获得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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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瑜伽的行法常常被印度很多宗教所摄取,因之出现了很多用瑜伽命名的派别。例如佛教中的唯识宗在印度称为瑜伽行派(Yogacāra),简称为瑜伽派(4),印度和中国的佛教密乘常常总称为瑜伽宗,有时密教中的大日宗也称为瑜伽宗,日本的真言宗称为瑜伽密宗,这些宗派都与瑜伽有关,但我们在这里所要讲的只是指印度婆罗门系统六派哲学中的瑜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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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的史料,中印两国都有大量的保存。印度最早的宗教历史文献吠陀、奥义书中曾提到过瑜伽的一些理论和实践(后节再详述),《佛所行赞》中所说与佛陀同时代的阿逻罗·迦罗摩、邬陀伽·罗摩子被认为是数论—瑜伽的先驱者,《利论》列举瑜伽为当时三个主要哲学派别之一。在史诗中有了重要的发展,《摩诃婆罗多》中曾提到过从事瑜伽的修行者有吠世斯泰(Vaśiṣṭha)、阿悉多·提婆罗(Asita Devala)、毗耶娑(Vyāsa,此人经一些学者考证不是后来《瑜伽经》的注释者)和阇吉莎维耶(Jaigiṣavya)等人。阇吉莎维耶著有《执持论》(Dhāraṇaśāstra)一书,这书阐述了瑜伽的行法,惜已散佚,但在毗耶娑所著的《瑜伽论》中还有残片的记述。(5)中国《金七十论》中所提到的数论第三祖般尸诃(约公元前150~50?)也是一个瑜伽师(6),因为毗耶娑的《瑜伽论》中常常援引他的观点并作为对瑜伽的权威解释。瑜伽学说最系统的阐述见于钵颠阇梨(Patañjali)所编著的《瑜伽经》(Yoga-sūtra),因此有人认为钵颠阇梨是瑜伽派的创建者。关于钵颠阇梨的生平我们知道得不多。有人认为他就是对印度古代著名文法学者波弥尼文典所作注释《大疏》的作者,推定其为公元前一世纪人(7),但也有人认为是另外一个人。现行的《瑜伽经》共194个简短的经,分四章:第一为三昧章,中述三昧的性质、类别和目的;第二为方法章,述入定的手段和方法;第三为超自然力章(神通),述修持所获的神通及其种类;第四为独存章,述修持最终获得的目的——解脱。由于这书中曾批判过佛教一切有部的“四论师说”和瑜伽行派的“三界唯心”,和“自证分说”,并且援引过耆那教《真理证得经》和数论《金七十论》的观点(8),因此很多学者认为《瑜伽经》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第四章明显地是后人增补的(9)。编纂的年代大约在公元300~500年之间(10)。公元500年左右毗耶娑(广博仙人,Vyāsa)对《瑜伽经》作了注释(11),《数论经》连同毗耶娑的注释被称为《瑜伽论》(Yoga-śāstra)。《瑜伽论》对于“经”作了比较系统的注解,是公认为权威和古典的著作,这个“论”与数论的关系很密切,他自己公开宣称是《数论的解明》(Sā1E43;khya-Pravacana),但是我们明显地可以看出有着很多不同的地方。在毗耶娑以后又出现了很多评注和复注,其中重要的有9世纪筏遮塞波底·弥室罗(语主)所写的《真理明晰》(Tattvavaśāradi),11世纪菩阇提婆(Bhojadeva)对《瑜伽经》所作的注释《菩阇提婆评注》(Bhojavṛtti),但此注对《瑜伽经》的思想并没有重要的发挥,16世纪吠若那比柯宿(识比丘,Vijñānabhikṣu)对毗耶娑注所作的《瑜伽复注》(Yoga-vārttika)以及阐发他自己思想的教科书《瑜伽学说精要》(《摄瑜伽精髓》Yyogasārasaṃgraha)。识比丘是吠檀多一元论的著名理论家,他力图综合吠檀多和数论—瑜伽的哲学并对筏遮塞波底·弥室罗的观点进行了批评,18世纪那乔吉跋陀(Nāgojībhaṭ ṭa)再作了《评注》。此外还有大量对《瑜伽经》或《瑜伽论》所作的解释书籍,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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