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915504e+09
1701915504 故鲸为冷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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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06 这个推论,如果用正理论的论式来衡量并没有错误,但由于举例不当(鲛是栖于水中的特殊的冷血动物),因此和事实相违,导致了错误的结论(鲸是冷血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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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08 (丙)推理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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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10 正理论也研究了推论的错误理由,错误理由在梵文中叫做hetvābhāsa,它原意是“一个表现为真实而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理由”,中国旧译“似因”很为确切,正理论把推理的错误理由分为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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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12 (1)中词不定(savyabhicāra),即由于中词(理由)的不确定,不能获得一个结论或导致各种矛盾的结论。这又可分成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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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14 a.中词太普遍(sādhāraṇa),即中词(理由)太大,中词既有正面也有反面的两种矛盾情形。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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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16 所有可知的东西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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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18 这山是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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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20 因此这山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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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22 在这个推论中,中词或理由是“可知的”。但“可知的”是一种广泛的说明,它既包含着有火的厨房,也包括着无火的湖。像这样广泛的中词,不能构成“这山是火”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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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24 b.中词太有限(asādhāraṇa),即中词太小,中词既没有正面的,也没有反面的情形。如说“声音是永恒的,因为它是可闻的”,在这个推论中,中词(理由)是“可闻的”,但“可闻的”只有声音上才有,声音以外的其他东西都是没有的。因此用“可闻的”的理由不能证明“声音是永恒的”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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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26 c.中词无定(anupasaṃhari),即中词不能被证实。例如有人说:“灵魂是不灭的,因为它是在彼岸世界的。”在这个推论中,中词或理由是“在彼岸世界的”,但“在彼岸世界”是不可被证实的,因此,不能构成“灵魂是不灭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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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28 (2)中词矛盾(相违,viruddha),即所用的中词(理由)原来要想证明某一命题,但得到了相反的结果,成立了一个相反的命题。如说:“空气是重的,因为它是‘空的’。”但是“空的”这个中词(理由)恰好使成立了相反的“空气不是重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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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30 (3)中词平衡(实有违宗,satpratipakṣa),指用一个中词(理由)成立某一命题,同时又用另一个中词(理由)证明这个命题的反面。如说:“声音不是永恒的,因为它是像瓶一样被制造出来的。”又说:“声音是永恒的,因为它是自然界所固有的。”这两个命题中的中词“被制造出来的”和“自然界所固有的”既是互相平衡又是互相矛盾的,但两个命题各自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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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32 (4)中词不成(asiddha),即用不真实或未被证实的理由(中词)来成立一个命题。它又可分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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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34 a.中词没有根据(所依不成,āśrayāsiddha),即命题中的小词或主词不实在,使中词(理由)无所依据。如说:“天空莲花是香的,因为这是一朵莲花。”在这个论证中作为小词“天空莲花”并不实在,因而使中词“一朵莲花”无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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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36 b.中词自身不成(svarūpāsiddha),中词对小词来说或者全部地不能提供证明,或者部分地不能提供证明,因此不能用它来做推理的根据。前一种情况如说:“声音是一种物理性质,因为它是可见的。”在这里中词“可见的”不能属于小词“声音的”。后一种情况如说:“水、木、金、土是物质,因为它们是可饮用的。”在这里,中词“可饮用的”对于小词中的水来说是可以成立,其他是不可成立的,因此,在这个命题中的中词只有部分可以作为证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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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38 c.中词没有必然关系(回转性不成,vyāpyatvāsiddha),中词与大词(命题)根本没有普遍必然的关系;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才有着关系。前者如说:“所有存在的东西都是刹那生灭的,声音是一种存在,因此声音是刹那生灭的。”在这个推论中,大前提是错误的,因为“存在”和“刹那生灭”并没有普遍必然的关系;后者如说:“此山有烟,因为它有火。”这种推论也是不确切的,因为在有些情况下可以有火无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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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40 (5)中词自相矛盾(自违,bādhita),用一个理由(中词)来推论一个与认识来源相矛盾的命题(即指与经验相反的命题)。如说:“糖是酸的,因为它产生了酸味。”这与第(3)节所述“中词平衡”不同,因为在“中词自相矛盾”的情况下被推出来的命题本身就已经与经验相违反;而在“中词平衡”的情况下被推出的两个相反的命题都有理由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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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42 印度哲学通史 [:1701910863]
1701915543 (四)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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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45 正理论的第三个认识来源是类比(upamāna)。《正理经》说:“类比是对于一个事物的认识,由于这个事物和先前熟知的另外一个事物相类似。”(17)例如有一个未见过野牛的人曾听见别人说过野牛的形状和家牛相似,后来他在森林中看见一个类似家牛的动物,便把这个动物推定为野牛。类比和同类推理(见上节推理的分类)不同的是:前者是以已感知的事实推知未感知的事实;后者则是证实已知的名称(如听见过的野牛名称)和这个名称所代表的事物(看到的野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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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47 正理论的类比曾受到印度各派哲学的批评,印度唯物主义顺世论认为它不是一种正确的认识来源或方法,它不能给予我们任何真实的知识;胜论和数论把它归入推理的范畴中去;佛教则把它归入知觉的范畴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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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49 印度哲学通史 [:1701910864]
1701915550 (五)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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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15552 正理论的第四个认识来源是证言(Śabda),证言是从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的言说中所获得的认识(18),它可分为:(1)可见对象的证言(dṛṣṭārtha),即普通人、权威者或圣书根据可见事物所作的教言,如农民对于农作物的知识,流传的医方等;(2)不见对象的证言(adṛṩṭārtha),如吠陀或圣者所说的箴言等。正理论所说的以上两种证言虽然包括着一部分宗教神秘主义的内容和统治阶级的说教,但也包括着很多有益的、科学的知识,这些知识是在长期的生产和社会实践中所积累起来的。正理论所说的证言和希腊哲学史上所说的不证自明的公理有很多类似之处,它常常被古代哲学家视作认识的一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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