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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全书的主旨。把体用的道理、天人的思想,都包括净尽。什么叫“天命”?我以为“天命”即自然所命,与《老子》中“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意思相仿佛。所谓“天命之谓性”,即无异于说出于自然所命即谓之性。性和教是不同的:教是人力加于自然的,性是自然施于人身的。要说明性和教的不同,必须考察下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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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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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是“诚”,“明”是“诚之”。“诚”是“天之道”,“明”是“人之道”。“自诚明”即是由天而人,由自然而施及于人事,故谓之“性”,亦即所谓“天命之谓性”。“自明诚”,乃由人而天,由人力加于自然,故渭之“教”,亦即所谓“修道之谓教”。以上是说明“性”和“教”的两方面。至讲到“道”,“道”是介乎二者之间的。属于“性”的方面的,为“天之道”;属于“教”的方面的,为“人之道”。“道”有轨道、法则、过程的意思。天有天的法则,人有人的法则,宇宙有宇宙的法则,人生有人生的法则。法则是随自然界而建立的,“道”是因“诚”而建立的。没有自然界也就没有法则,没有“诚”也就没有“道”。所以说“率性之谓道”。这又与《老子》中“道法自然”的思想相仿佛。“诚”与“道”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有“诚”便有“道”。不过“诚”为“天之道”,“诚之”为“人之道”而已。《老子》把“自然”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中庸》便把“诚”看作本体,把“道”看作法则。一个拿“自然”做中心,一个拿“诚”做中心,这是两家的分界线。“诚”与“道”虽是二而一的,却又是一而二的。“诚”是自己具有“诚”的本质的,不假借于他物,而为一切物的基体。“道”是自己具有一种法则的,无论物的大小长短,都有各种大小长短的法则。所以《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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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者自诚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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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诚”与“道”毕竟是二而一的。“诚”无论其“成己”“成物”,总是一种“合内外之道”。我们将“诚”与“道”的关系及“诚”与“诚之”的关系。列为一表说明,则如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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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自诚明——性——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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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之——自明诚——教——人之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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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所谓“诚者自诚,而道自道”,已显明地告诉我们“诚”与“道”是有密切联系的,我们由上表的说明,更可以了然于“诚”与“道”之是二而实一。既已把“诚”与“道”,和“诚”与“诚之”的关系说明了,现在可以提出两个要点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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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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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一书,是拿住“诚”做中心观念的。它认为人的本性是“诚”,万物的本性亦是“诚”,推而至于宇宙全体,亦无往而非“诚”。所谓“至诚”,乃尽力表现所本有的“诚”,如果尽力表现所本有的“诚”,便没有不能推动其他事物之理。所以孟子说:“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表现所本有的“诚”,是谓“尽性”。因为这是“自诚明”的道理。孟子说:“尧、舜性之也。汤、武反之也。”尧、舜性之,即是尽性;汤、武反之,即是反身而诚。前者是表现所本有的“诚”,后者是用了一番工夫才达到“诚”。表现自己所本有的“诚”,也能表现其他事物所本有的“诚”,因为“诚”是一体的。所以能尽己之性,亦能尽人之性,亦能尽物之性。《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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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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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所谓“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单就“动人”说,若《中庸》则推扩到物,推扩到宇宙全体。所以认表现一己所本有的“诚”,结果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参”。以上是说明至诚尽性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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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说明至诚如神。《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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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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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虽是一派迷信的议论,却也有它一番道理。《中庸》以为“诚”是充满在宇宙之间的,只看个人对于“诚”的表现如何。就可以决定个人的休咎。国家是由个人相集而成的,因此也可以决定国家的休咎。于是《中庸》提出一个“前知”。就上面的话看来,“前知”分作两类:一、关于国家,二、关于个人。但这两类的“前知”,《孟子》书里都有提到。关于国家方面的,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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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公孙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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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尽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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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相信运会之说,以为“名世者”之出,可以“前知”,虽不像《中庸》说得那样逼真,然而也是说明“前知”是可能的。还有关于个人方面的,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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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离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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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以为在个人身上的,也可以“前知”,就是从个人身上的眸子去观察。这便是《中庸》所谓“动乎四体”。《中庸》根据《孟子》的“前知”之说,说明国家和个人两方面都可以“前知”,而一归本于“至诚之道”。不过《中庸》又增加些古代阴阳家的思想,而有“见乎蓍龟”之说,也许是《中庸》撰成时阴阳家思想正盛行的缘故。以上是说明“至诚如神”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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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说明至诚无息。《中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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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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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庸》的宇宙观的暴露,即是说明宇宙之所由发生。《中庸》以为表现“诚”的功夫要做得不间断,不间断就可以长久地做下去,能够长久地做下去,就可以在事物上得到征验。既在事物上得到征验,就可垂之于无穷。凡可以垂之于无穷的,就没有不弥漫到上下四方的,于是有悠久、博厚、高明之说。博厚载物,是指地而言;高明覆物,是指天而言;悠久成物,是就永远发展而言。所以《中庸》说:“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当表现“诚”的功夫的时候,只一味尽力表现,但是结果可以在事物上得到征验,可以垂之于无穷。是谓“不见而章”。又当表现的时候,是由于吾心之静,但结果可以引起万物的变化,是谓“不动而变”。又当表现“诚”的时候,并不必有所作为,但结果却是无不为。是谓“无为而成”。这都是说明至诚之道,发于隐微,而其所成就却是不可限量的。所以《中庸》继续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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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道,可以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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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诚之道,可以一言尽,便是“为物不贰”。“不贰”即是纯一不杂,因此,朱晦庵解作“所以诚”。“为物不贰”,正是“生物不测”的原因。譬如昭昭的天,可以系星辰日月,可以覆万物;一撮土的地,可以载华岳,振河海;一卷石的山,可以生草木,居禽兽,兴宝藏;一勺之水,可以生鼋鼍蛟龙鱼鳖,又可以殖货财。这都是说明至诚所招致的结果。所以至诚是“无息”的。“无息”和“不息”略有分别。“不息”是说明不间断,“无息”是绵延进展,无有已时。二者虽然义有相关,可是这一段话,注重在“无息”。天之所以为天,就在“无息”,所谓“天行健”。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也是说明“无息”的意思。因此,《中庸》引《诗经》“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作证。但我们要知道:“不已”只是由于“不贰”,即是由于“纯”,所以又说:“纯亦不已。”以上是说明“至诚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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