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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之异端之为害多矣,葬师为甚,佛次之,老又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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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书之言祸福者,皆妖书也,而葬书为甚;凡人之言祸福者,皆妖人也,而葬师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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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葬书之倍叛失理,尤非佛老之书之比,而儒者莫之辨。葬书诬矣,葬师又甚矣,而儒者莫之黜,又躬劝为之戒。(皆《葬书下·甚次》,《陈确集》第4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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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人之死如枯朽之木,无有生气,必不能荫福活人,而葬师侈言利害,谓葬地大有关于活人之祸福休咎,此大谬不然。他从天人关系来论证丧葬与人的祸福无关,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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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无私载,故雨露之施不择物。物之材不材,自为枯荣焉,非天有意枯荣之也。地承天施,亦犹是耳。人之善不善,自为祸福焉,非天与地能祸福也。(《葬书上·葬论》,《陈确集》第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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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至公无私,故与人的祸福无关;地无识无知,万物各遂其性,自为枯荣。此理甚明,而人为私心求福,以无私之天地万物为有意志,有目的,能故祸福人,此大愚。人的祸福,皆由自取。即使有些人力所无法干预、无法解释甚至无法避免的祸福,也可委之天命,而与葬地风水绝无关系。祸福皆有其理,皆是人行为的结果。信风水而葬,愚诬之甚。祸福之说起于风水师贪贿,故夸大其辞以惑人射利。而愚蠢之人惑其言,竞相推煽,此风于是大盛,至今演为不可遏之势,所遗恶果甚大。他指出,由于迷信风水,“争地而仇乡党,争利而仇同气,速狱连祸,破家亡身者有之。异端之害,未有过此之毒者也,不亦痛哉!”(《葬论》,《陈确集》第4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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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确还指出,择地固可,但不为祸福。择地只择高爽无蚁无水、地近便于葬埋便于祭扫,绝不用风水。他提出,择葬地当避五患:使后日不为城郭,不为道路,不为沟池,不为势家所夺,不为耕犁所及,这就够了。若言葬地当择风水,则惑甚。他痛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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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乃家运之有兴废,谋为之有成败,寿命之有短长,息胤之有繁耗,或由人事,或由天命,祸福之机,何可深论!必欲一一准之墓地,则愈惑矣。(《葬书上·与同社书》,《陈确集》第4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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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确关于丧葬的主张是:“及时,族葬,深埋,实筑”八字。所谓及时,就是要及时殓,及时殡,及时葬,不迁延时日。应遵照古礼,三日而殡,三月而丧,停丧不能愈三月。有数十年不葬者,有数世不葬者,有数十棺不葬而终不可辨认者,皆非礼之宜。即使家贫无力者,薄葬而速犹愈于久待而欲厚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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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族葬即合族而葬。陈确对此持之甚力。他曾作《族葬五善》盛言族葬的好处:其一,骨肉完聚;其二,不废耕地;其三,族葬按辈分排定墓穴位置,既速且不争;其四,葬师地主不能牟其利,葬家省丧葬之费;其五,所祭之人在一处,便于祭祀,不渎不烦。陈确还认为,族葬可以互通有无,族中贫无力者可免无葬地之虞。此为在丧葬事上扶危济困。陈确对诗文之类结社不甚积极,以为无益世道,惟积极参与葬社,作葬约。遇有葬事,葬社人员协同葬家办理。丧葬之费由葬社协助。据陈确“葬社启”:“葬者甚多,社事之盛,无过今日。”(《陈确集》第504页)可见收效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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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埋实筑之法,以穴深则阳寒,阳寒则死人之血肉凝而不化,并且狐兔不能穴,蚂蚁不能及,掘墓者不易为,竹木之根不易穿,地上之气候不易影响等。实筑则以石杵实捣,以防水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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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书》是陈确的重要著作,其中论丧葬的性质与斥葬地择风水之非,持论皆有可取之处。表现了他以实事移风易俗的精神。他关于葬法的具体主张和遗留下来的图样,是研究民俗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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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确的著作生前没有刻印,只有少数篇章为友人所观,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大学辨》则广为同门所知。又因与多人往复辩论,故在刘门中引起不小的波澜。但总的说,陈确的思想在当时没有引起多大影响。他的著作中对于理气心性等当时讨论的重要问题都没有专门涉及,《大学辨》中关于大学诸问题的讨论亦较为肤浅,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他的思想的价值。他的价值在于敢于怀疑《大学》为圣经贤传,敢于指斥《大学》的谬误,敢于批评程颐、朱熹所作的解释这一点,与明末整个思想界的批判精神相呼应。其理欲之辨肯定人的基本物质需求的合理性,主张宽于义利之辨,反对某些过于严苛的修养方法,也表现了他的开放精神和与世俗社会生活紧密相连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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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哲学史(修订版) 第三十章 方以智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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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之际由于王学盛极而衰,一批倡导由虚返实,注重自然科学、博物等实证知识的思想家脱颖而出。他们同时研究哲学,但屏去心性及道德问题,专意于宇宙根本原理和事物的存在及运动法则的研究。但因身感明亡的苦痛,他们大多有存续、总结中国思想学术的壮心和强烈的统合儒释道三教的意图。但他们的哲学中又往往有一种捉摸不定、不知身家何处的悲凉感。方以智就是这些思想家中最突出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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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1611—1671)字密之,号曼公,明亡后变姓名为吴石公,出家后名无可,号五老、药地、墨历、极丸等,安徽桐城人。青年时游学江浙,结交当时名士,为复社领袖之一,参加了驱逐阉党阮大铖的活动。三十岁中进士,授翰林院检讨。李自成军入北京,欲留用,他以死相拒,相机逃出,投奔南明弘光朝。为阮大铖所不容,于是南奔广州,卖药市中。后投奔肇庆桂王永历政权,擢为左中允,东阁大学士。为王坤所劾,挂冠隐居梧州,在仙回为清兵所捉,胁迫为官,威逼利诱皆不能屈,于是听凭他去悟州云盖寺出家。三年后在南京高座寺正式受戒,并在此闭关三年。回故乡服父丧,服阕后云游江西,入青原山净居寺。后为清兵所获,在押解赴岭南途中,病死于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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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有深厚的家学渊源,曾祖、祖父、父亲及三个儿子都是著名学者。他幼年聪慧,“年十五,群经史子略能背诵”。喜博物之学,“凡天人、礼乐、律数、声音、文字、书画、医药,下逮琴剑、技勇,无不究其旨趣,著书数十万言”。有《通雅》、《物理小识》等著作。晚年潜心哲学,著有《东西均》、《药地炮庄》、《易余》、《性故》、《一贯问答》、《愚者禅师语录》等,学识为黄宗羲、王夫之所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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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哲学史(修订版) 一 学术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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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是个有着强烈的实证倾向的哲学家,他与以心性为学说中心的理学家很不同,与继承传统气本论、有鲜明的实学色彩的王廷相也不同。他的思想可以分为二个阶段,甲申(1644)国变前以研究各种具体知识特别是自然知识为主,在具体知识中概括出、抽引出哲学道理。下学上达兼致,质测通几并举。国变后经过颠沛流离的生活,特别是晚年出家之后,则倾全力于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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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早年的学术旨趣很大程度上得于家学。他的曾祖父方学渐曾师事耿定向之弟耿定理,为学崇实,其著作《庸言》即以“崇实”为篇名,其中说:“凡有始者,必有所为始始也者,故虚之不能不实,造化之不能不实而虚也。”注重考究事物的实际根据。这一点与方以智后来特别注重对事物之所以然的研究很有关系。方以智晚年的重要著作《东西均》就以“所以”为篇名。祖父方大镇著有《易意》,象数义理兼取,而归结于道德义理的阐发。父亲方孔炤于易学尤精,著有《周易时论》,特别注重象数,注重掘发《周易》中包含的一般哲学理论。方孔炤以太极为《周易》的最高范畴,同时以太极为宇宙本原。太极表现为有极与无极,有极即有形的万物,无极即未始有形而只有抽象之理时。太极贯有极无极,它自身不落有无。方孔炤的思想充满思辨色彩,不为具体物理所限。方以智晚年对《周易时论》原稿加以编排整理,在各章节中加了按语和解说,名《周易时论合编》并为全书作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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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在哲学方面主要受家传易学的影响,他的博物学则受惠于王宣。王宣(号虚舟)是方孔炤为方以智选定的老师,亦擅长易学,常与方氏诸人研讨易理,亦精物理,著有《物理所》。方以智曾说:“智年十七八即闻先生绪论,旷观千世,间引人闻道,深者征之象数,其所杂著多言物理。是时先生七十,益深于河洛,扬(雄)京(房)关(朗)邵(雍)无能出其宗者。”(《虚舟先生传》,《浮山集·文集后编》)方以智自言他的《物理小识》即因《物理所》而增广之。方以智的实证思维方法多得自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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