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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对能所范畴作了新的引申,把它作为儒家的根本思想,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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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能所之异其名,释氏著之,实非释氏昉之也。其所谓能者即用也,所谓所者即体也,汉儒之已言者也。所谓能者即思也,所谓所者即位也,大《易》之已言者也。所谓能者即己,所谓所者即物也,《中庸》之已言者也。所谓能者,人之弘道也;所谓所者,道之非能弘人者也,孔子之已言者也。援实定名而莫之能易矣。阴阳,所也;变合,能也。仁知,能也;山水,所也。中和,能也;礼乐,所也。(《尚书引义》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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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王夫之把能所关系推广为体与用、思与位、己与物、人能弘道与非道弘人的关系。他不仅继续了崇尚实有的基本主张,而且把能所范畴引向伦理价值方面。他把人的一切能动地发展自身,完成自己的道德人格的方面都作为能,把对成就人的道德人格有助益的东西皆作为所。如阴阳是宇宙间实有之物,是所;而调剂分合,则是人之能。山水,是实有之物,是所;而“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则是人精神活动的表现,是能。礼乐是实有之物,而由修习礼乐而成的中与和,则是人所具有的活动,是能。在将能所关系放大,推广为体用、思位等的过程中,王夫之克服了能所的简单的机械反应关系,突破了具体认知活动的局限,恢复了他健动不息、刚健有为的哲学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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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象与数 在王夫之著作中,象与数既是个易学范畴,也是个哲学范畴;在哲学中,既是个本体论范畴,也是个知识论范畴。因为象与数既是万物本有的属性,又是人认识这种属性的切入点,同时也是描摹宇宙万象的《周易》中卦爻的内在属性——卦象和揲蓍之数。关于象数,王夫之重点讨论了象数的性质,象与数的关系,及象、数、易、道合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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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数的性质,王夫之讨论最多,其中又分论象与数。王夫之认为,象是人形成知识的最初根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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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夫象,玄黄纯杂,因以得文;长短纵横,因以得度;坚脆动止,因以得质;大小同异,因以得情;日月星辰,因以得明;坟埴垆壤,因以得产;草木花实,因以得财;风雨散润,因以得节。其于耳启窍以得聪,目含珠以得明,其致一也。(《周易外传》系辞下传第三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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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象是事物的条理、大小、性质等外在相状,认识象是完成认识活动的第一步。天下所有有形质的事物,都有其象,象与承载它的实体不可分割,所以“天下无象外之道”,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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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象外之道。何也?有外则相与为两,即甚亲,而亦如父之于子也。无外,则相与为一,虽有异名,而亦若耳目之于聪明也。父生子而各有其形,父死而子继;不曰道生象而各自为体,道逝而象留。然则象外无道。欲详道而略象,奚可哉?(《周易外传》系辞下传第三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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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他乾坤并建、体用皆有的思想一致。不是道生象,而是象即道,象外无道。“象外无道”可以从易学和一般道理两个方面去理解。就易学说,《易》是人们创造出来用以摹拟、概括、象征天下之象的工具,故《易》首先归结为卦象。《易传》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孔颖达疏曰:“谓卦为万物象者,法象万物,犹若乾坤之象法象于天也。”这都是以卦象为天地万物之象的符号。王夫之继承了这一说法,以《易》之卦象为摹拟万物之象的认识工具。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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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不胜多,而一之于《易》;《易》聚象于奇偶,而散之于参伍错综之往来,相与开合,相与源流。开合有情,源流有理。故吉凶悔吝,舍象而无所征。……推此而言,天下有象,而圣人有《易》,故神物兴而民用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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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天下而皆象矣。《诗》之比兴,《书》之政事,《春秋》之名分,《礼》之仪,《乐》之律,莫非象也。而《易》统会其理。(《周易外传》系辞下传第三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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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人发明了《易》这种认识工具,易以阳爻(奇)阴爻(偶)的不同排列组成卦来象征事物,易卦包含万物之理。就六经言,《诗》《书》各有分职,《易》则统会六经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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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又认为,从易的象数关系上说,卦象与其揲蓍之数相生相倚,所以象中有数,数中有象。从象与数的关系说,万物的相状莫不与其数量性质相生相倚。他反对象与数的割裂,主张二者统一。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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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而不数,数而不象,有遗焉者矣。器与时既不相值,而又使之判然无以相济也。若夫象肖其生,数乘其务,吉凶之外有悔吝焉,昼夜之中有进退焉,则于以承祐也甚易矣。……何也?易之有象也,有辞也,因象而立者也;有变也,有占也,因数而生者也。象者气之始,居于未有务之先;数者时之会,居于方有务之际。其未有务则居也,其方有务则动也。因居其常,象,至常者也;动因乎变,数,至变者也。君子常其所常,变其所变,则位安矣。常以治变,变以贞常,则功起矣。(《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二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993~9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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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裂象与数的关联,也就是割裂了事物的外在相状和它的内在性质的关联。这样象所象征的、器和数所刻画的便分为两物。象与数的关系是:象代表事物的相对稳定的外部形象,数代表事物在不同时空位分中的不断变动的关系。所以,根据事物的象把握事物的整体性质,根据其数量的改变认识、预测其变化。事物的相对稳定是变化的根据,变化是相对稳定的事物在不同时空条件下的改变。根据事物本来的样子把握其性质和变化,这是顺应事物。在常中用其变,在变中不失其常,这是运用事物。前者可以使人安,后者可使人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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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还用象与数来解释事物的必然与偶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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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阴阳之灵爽以前民用者,莫不以象数为其大司。夫象数者,天理也,与道为体,道之成而可见者也。道,非无定则以为物依,非有成心以为期于物。予物有则,象数非因其适然;授物无心,象数亦非有其必然矣。适然者尊鬼,必然者任运,则知有吉凶,而人不能与谋于得失。(《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四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9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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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说,在《周易》这套认识和把握宇宙万物的工具中,象与数最重要,因为象数根据天道而制,它是天理的具体体现,代表宇宙的变化法则。宇宙变化法则是有常规的,因此可以做具体事物的依据。但宇宙变化法则又非有意志与目的,使事物符合自己的规范。道赋予具体事物以规律,事物的形貌和数量关系有其必然如此的原因,非偶然聚合。但道赋象数予物又是无意志的,具体事物的象数非必然前定如此,故它又是偶然的。事物的象与数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统一。“尊鬼”者,承认并重视偶然性,“任运”者,顺适事物固有的规律。王夫之认为象数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所以在易学中他对于纯依凭偶然性的各种民间占卜持批评态度。对不承认偶然性,将象数看做纯逻辑推演的先定框架的观点也提出批评,如京房之卦气说、魏伯阳之《参同契》、扬雄之《太玄》、关朗之《元包》、司马光之《潜虚》、邵雍之《先天图》、蔡沈之《九九数图》等。对后者,他的批评尤为激烈,认为这是将虚妄的东西置于貌似科学的装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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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还讨论了象与数的互相表现、互相测度,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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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以数测者,人由既有以后测之而见者也。象可以测数,数亦可以测象。象视其已然,静之属;数乘其自有,动之属。故数亦可以测象焉。(《周易外传》系辞上传第九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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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从易学和哲学两个方面看,就《周易》之卦象与爻数说,卦象代表已经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状态,爻数代表不显著的、变动中的状态。从爻数的变化,可以预测卦象,从卦象亦可以测知爻数的变化。就事物的一般道理说,从事物的形象可以测知它所具有的数量属性,而从事物的数量属性也可以测知它具有何种象状。象与数是人观察事物、把握事物最主要的着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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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还认为,象与数在刻画事物的性质和变化时有不同的作用:观察已有的事物,主要凭借象,预测未来的事物,主要凭借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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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自上昭,数由下积。夫象数一成,咸备于两间,上下无时也,昭积无渐也。自然者无所谓顺逆也。而因已然以观自然,则有乎象;期必然以符自然,则存乎数。(《周易外传·说卦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10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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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认为,认识象的方法是直觉的、显现的,认识数的方法是逻辑的、隐微的。任何已成的事物,都同时具有象和数,也同时具有用象数方法去认识的可能。任何既成的事物,在象和数两个方面都无顺逆之分。象数的不同功用在于因象认识已然,用数预测未然。从象和数的不同思想方法说,“象合以听分,数分以听合”(《周易外传·说卦传》)。象主要是整体摹拟事物,有直观、综合、整全的特点,但其中包含了分。数主要是从各细部摹拟事物,有推理的、分析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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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根据象和数所代表的思想方向的不同,认为《洪范》和《周易》因其不同的思维方法在认识事物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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