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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礼义法度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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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某些神秘主义者或者唯心主义者不同,荀子讲礼义法度的起源,既不假托神意,也不说是人性中所固有,而认为是经过古圣人的深思熟虑,权衡利害,给大家创造出来的。他说:“今人之生也,方知蓄鸡狗猪彘,又蓄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余刀布,有囷窌,然而衣不敢有丝帛;约者有筐箧之藏,然而行不敢有舆马。是何也?非不欲也,长虑顾后而恐无以继之故也。……今夫偷生浅知之属,曾经而不知也。……况夫先王之道,仁义之统,诗书礼乐之分乎。彼固天下之大虑也,将为天下生民之属长虑顾后而保万世也……”(《荣辱》篇)“长虑顾后”,为长远利益打算,个人生活如此,治天下亦应当如此。照荀子讲,礼义法度都是古圣人为天下万世长远利益打算而制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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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末究竟礼义法度对于人有什么用处呢?对于这一点,荀子反复申明,讲得特别起劲。他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礼论》篇)又说:“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仪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谷禄多少厚薄称之,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荣辱》篇)又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以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王制》篇)他抓住一个“群”字的大题目,认为“人生不能无群”,而人之所以“能群”,所以异于禽兽,就在乎有“礼义”。各个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如果没有“礼义”,不按照“贵贱之等,长幼之差”……规定出“度量分界”,使各得其宜,那就必然要“争”,要“乱”,不能维持人群,生活下去。“礼义”正是“群居和一之道”,是生死治乱所关的大节目。荀子只就大利大害上明白分析,绝不谈玄说妙,很富有说服力。可是,很明显,他是站在贵族的立场上说话。他美化了礼义法度的作用,而掩盖了他的阶级性。儒家传统的等级制度观念在这里又以一种新的理论形式很强烈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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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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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法先王,荀子法后王,也是一种很流行的说法。但是“法后王”的含义究竟怎么样呢?先看他说:“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曰,文久而息,节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礼而褫。故曰,欲观圣王之迹,则于其粲然者矣,后王是也。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故曰,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非相》篇)从古到今,许许多多“圣王”,究竟应该法哪个呢?只能法那时代较近,我们知道得“粲然”明白的“后王”。因为任何事物,时间“久”了,就要失传。古先圣王的事迹年代太“久”,已经考究不清楚了。所以他更清楚地说:“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久故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久故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久故也。”(《非相》篇)时代越近知道得越详细,时代越远知道得越模糊。好在“文武之道同伏戏”。(《成相》篇)前圣后圣,道实一贯。“欲知上世,则审周道”就可以了。“文武”就是荀子所具体指出来的“后王”。有“文武之道”明摆在眼前,又何必另外找什么“先王”,高谈渺茫难稽的羲、农、黄帝呢?当时“托古”的风气很盛,大家都在“法先王”,似乎越“先”越好。你搬出黄帝,我就搬出神农,一直“先”上去,看谁“先”过谁吧。在这种情况下,荀子提出“法后王”的主张,尊重当代,屏绝一切荒唐附会的“先王”神话,毫无疑问,这是有进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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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因此认为荀子就具有历史进化思想,那也不见得。因为他根本认为古今一理,没有什么变化。他说“类不悖虽久同理”,所以明明指斥那些主张“古今异情,其所以治乱者异道”的人为“妄人”。(《非相》篇)这和后来韩非所主张的“世移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显然相反。他更明白地说:“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复古,是王者之制也。”(《王制》篇)一面“法后王”,同时却大讲其“复古”,口口声声“旧文”,“旧器”,看来多么矛盾!其实荀子明明把“后王”和“三代”并举,有时候更具体地把“后王”指定为周文、武,这就荀子当时而言,也可以列入“先王”了。因此他可以说:“至治之极复后王。”(《成相》篇)“复后王”也正是“复古”。可见“后王”只是“古先圣王”中的较“后”者,并不是指当代随便一个王而言。不然的话,“后王”上面怎么能安上个“复”字?“法后王”和“复古”怎么能相提并论呢?由此可知,荀子的“法后王”和后来韩非、李斯等变法、贵今的思想还不能混淆在一起,至多可以说是走向他们的过渡,实质上还并没有脱离儒家则古昔、称先王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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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道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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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学说中一个最精彩的地方就是他的天道观。他打破什么天人感应、灾异机祥的迷信,不承认有意志能给人祸福的天,而只承认自然现象、自然规律的天,只承认客观存在着不随人意志而转移的天。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篇)天道运行,自有常度,不随人的好坏而改变。如日蚀、星陨之类,人们常认为是“灾异”,是上天对于某些坏人坏事表示谴责的应照。荀子却认为这都是自然现象,无关于人事的治乱。他说:“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傥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天论》篇)有些不常见的自然现象,如“星坠、木鸣”之类,觉得很奇怪,倒也是人之常情,因为不常见嘛。至于“畏之”,那就不对了。人世治乱那是人自己的事情,和这些自然现象的有无毫不相干,有什么可“畏”呢?人事自人事,天道自天道,一点神秘气味没有,这是一种很开明的唯物主义观点。又如荀子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篇)他一点也不迷信。“雩”是一种求雨的典礼。他明明知道,下雨不下雨不在乎求不求,求雨等于不求雨,明明知道,敲锣打鼓并救不了日月食,卜筮也并不能决大事。然而天旱了,千千万万人命所关,不可没有一种焦急忧惶的表示;日月悬象著明,为大众所瞻仰,现在忽然被食了,不可没有一种惊慌的表示;国家有战争祭祀等“大事”了,占卜一下,亦所以表示郑重。这都是人道所当然,人心所不容己,都是应有之“文”,应有之“礼”。“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小百姓迷信,他们这班有文化的“君子”们并不迷信。这是儒家的人文主义,可是在这里面也分明包含着浓厚的无神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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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不仅能打破传统的迷信,同时还批判地吸收了道家自然主义的天道观而加以根本的改造。他有一段最特出的话:“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裁(今本作制,依王念孙改)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天论》篇)这段话好象正是针对着道家自然主义的天道观而发。试看老庄,岂不正是“大天而思之”,正是“从天而颂之”,正是“望时而待之”,正是“因物而多之”?他们完全是服从自然,崇拜自然,成为自然的奴隶。所以荀子曾经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这是很中肯的。荀子就不是这样。他根据儒家人文主义的精神,特别强调人为,从道家自然主义天道观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一种很健康的新天道观。他不是在悬想“自然”的伟大(大天而思之),而是要把“自然”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而加以裁成,使适合自己的需要(物畜而裁之);不是在歌颂“自然”的神妙(从天而颂之),而是要掌握“自然”的规律而加以利用(制天命而用之);不是在等待“自然”给予好时机(望时而待之),而是要适应所有时机而善于使用(应时而使之);不是在坐享“自然”所赐予的现成丰富的物资(因物而多之),而是要发挥人的能力,使其更加繁衍变化(骋能而化之)。这完全是以人力利用自然,驾驭自然,征服自然,是一种很积极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老庄的气象迥然不同。从这里也更可见出老庄所代表的是没落阶级的思想;而荀子这位新儒家,的确和韩非、李斯一流人物有些脉络相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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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思想史话 第八章 惠施、公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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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约公元前370—前310年)曾经做过魏国的宰相,和庄子辩论过。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250年)曾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和孔穿辩论过。这两位学者是名家的代表人物。现存有《公孙龙子》一书。《庄子·天下》篇也有关于他们的思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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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诡辩主义的两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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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代的“名家”学说,和希腊的“智者”相似,都是所谓“诡辩派”。在这些学者中,一派以惠施为代表,讲“合同异”,是一种相对主义的学说,一派以公孙龙为代表,讲“离坚白”,是一种绝对主义的学说。这可以说是诡辩主义的两大类型,可以把他们各色各样的诡辩说法都概括在这里面。现在我们分别讲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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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施的相对主义 惠施主张“合同异”,说是“万物毕同毕异”。从同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都是相同的;从异的一方面看,也可以说万物都是相异的。这样,同和异就没有什么分别,都没有一定,都是相对的。把这种相对主义贯彻下去,他可以主张“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天和地、山和泽的高下是相对的;可以主张“龟长于蛇”,“白狗黑”,长短、黑白都是相对的;可以主张“天下之中央”在“燕之北,越之南”,主张“今日适越而昔至”,今天往越国去而昨天到了,南与北,今与昔,也都是相对的。他说:“日方中方晚,物方生方死。”太阳正在当中,也就是正在斜着;物正在生着,也就是正在死着。他看什么都是变动不居,没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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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施这一派的诡辩学者,看到事物性质的相对方成,看到事物处在不断变化中,事物间的差别只是暂时的,因此,在他们的学说中反映了某些客观辩证法的因素。但是,他们把事物的相对的一方面片面地夸大,从而否定了事物本身的固定性,否认了事物间的质的差别和事物间的矛盾对立,抹杀了具体事物的特点。应该知道,事物虽有相对性,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特定的限度内,每一事物都有它一定的稳定性、一定的特点以与其他事物区别。如南与北虽是相对的,但在燕与越之间,越只能是南,而燕只能是北;今与昔虽是相对的,但拿今日与昨日来讲,今日只能是今而昨日只能是昔。这些地方是固定不变的。惠施这班学者把一切都相对化,同也是异,异也是同;黑也是白,白也是黑;长短、高下……都漫无差别,没有一定,尽可以说是什么就算什么,这是一种极端相对主义的诡辩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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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孙龙的绝对主义 公孙龙主张“离坚白”,认为石头的坚度、白色的石头本身是三回事,彼此分离不相连属的。他从以下两点得出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结论:首先,他认为石头的“坚白”属性是和人的主观感觉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论证是,眼只能看见石头的颜色,手只能感触石头的硬度;但眼看不见硬度,所以坚性对视觉说是不存在的;手摸不出白色,所以白色对触觉说是不存在的。根据这种观点,他认为只有“坚”性、“白”性和一般的“石”,并没有坚而又白的具体石头,坚、白、石是彼此分离的。他形而上学地割裂了人的认识作用的统一性,从而否认了物质属性的客观实在性,从主观唯心主义观点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其次,他还认为坚白两种属性是脱离石体独立自存的东西。他的论证是:具有“坚白”性质的东西并不限于石头,所以“坚白”是脱离石头独立存在的。他甚至宣称“坚白”也是脱离一切物体能独立自存的东西。他割裂了物质的属性和物体本身的联系,实际上肯定属性是脱离物质而存在的实体,又从客观唯心主义观点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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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还有一个著名的诡辩,就是“白马非马”。他认为“马”的概念表示马的形体,“白”的概念表示马的颜色,“白马”包含着“马”和“白”两种因素,因此不能跟“马”等同起来。他还认为,当人们要“马”的时候,各种颜色的“马”都可以满足要求,但当人们要“白马”的时候,其他颜色的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所以“白马”不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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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学说中,公孙龙看到“马”和“白马”两种名词的用法是有区别的。在内涵上“白马”比“马”多,在外延上“马”包括各种类型的马。因此“马”和“白马”不能混同起来。他看到“个别”和“一般”的差别,这在中国逻辑史上是一个重要贡献。但他夸大了这种区别,形而上学地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否认了二者之间对立而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从而认为实际的白马与马也没有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他终于肯定一般的马是脱离具体特殊的白马独立存在的。这与列宁所说“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的真理显然正相敌对。(以上所讲“坚白论”和“白马论”大部分系摘录北大哲学系所编的《中国哲学史讲授提纲》的原文,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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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是专从概念上分析问题的。“白”是一个概念,“马”是一个概念,“白马”又是一个概念。除下白马、黄马、黑马……还有一个“一般”的马。除下白马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还有一个“一般”的白。从具体的“白马”上,分析一个抽象的“马”的概念,还分析出一个抽象的“白”的概念。而所谓“白马”者,其名之所指,既非“马”,又非“白”,亦只能自成其为“白马”。“白”与“马”各自独立,“白马”与“马”亦各自独立。在公孙龙眼里,只看见一个一个不相连属的抽象概念而已。惠施把什么都混同起来,公孙龙却把什么都割裂开。前者看什么都可以互相转化,没有一定,是相对主义的典型;后者看什么都是各自独立,不相连属,是绝对主义的典型。他们恰好各走到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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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家学说的市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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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学说是市民思想的反映,是从商业都市中孕育出来的。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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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名家的产地来看 我们知道名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惠施和公孙龙,一个是魏人,一个是赵人。传说中的名家首创者邓析又是春秋时代的郑人,而郑就是后来韩国的都城。这样说来,三晋实为名家的产生地。这是很有意义的。司马迁说“三晋多权变之士”,这虽是指公孙衍、张仪一流纵横家而言,但名家的产生和这些“权变之士”,实需要同样的社会条件。什么社会条件呢?就是商业发展,都市繁荣,有见闻广博、头脑复杂的大批市民。《吕氏春秋·上农》篇有一段话:“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这段话除开它里面所含重本轻末即重农轻商的意味我们不管外,倒可以用来说明纵横家的起源,而尤其是可用来说明名家的起源。这两家虽然一则向“诈”的方面发展(纵横家),一则向“巧法令”的方面发展(名家),但其“好智”同,其“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同。他们都是以“舍本而事末”的市民为基础,以三晋为其大本营。这实在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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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名家最初的策源地郑国来说,当春秋时代,那就是商业最发展的地方。试看《左传》上所载许多郑国商人的故事,如弦高犒师啦,子产拒绝韩宣子向商人去索玉环,郑商人谋出晋智莹于楚啦,都足见郑国商人特别活跃。在这样一个商业中心地,人们的头脑不会象农民那样单纯,自然很容易出现一些新鲜事物。名家的诡辩,是当时一种新学说,正是“好智”,“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结晶品。象邓析这样的人,教民争讼,简直把郑国的执政者搞得没有办法,真不愧为“好智”,“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代表人物。名家托始于他,实在是有道理的。战国时代,商业更发达了。大梁、邯郸都是当时极为繁盛的商业都会,恰好成为惠施、公孙龙一班名家人物活动的地盘。除三晋外,还有擅东海鱼盐之利的齐国,自春秋以来,一向开风气之先,为各种新鲜事物的产生地。战国中叶,齐国的稷下成为全中国学术最灿烂的地方。其中名家人物如田巴之流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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