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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75 荀子学说中一个最精彩的地方就是他的天道观。他打破什么天人感应、灾异机祥的迷信,不承认有意志能给人祸福的天,而只承认自然现象、自然规律的天,只承认客观存在着不随人意志而转移的天。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篇)天道运行,自有常度,不随人的好坏而改变。如日蚀、星陨之类,人们常认为是“灾异”,是上天对于某些坏人坏事表示谴责的应照。荀子却认为这都是自然现象,无关于人事的治乱。他说:“星坠、木鸣,国人皆恐。曰,是何也?曰,无何也。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傥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夫星之坠,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天论》篇)有些不常见的自然现象,如“星坠、木鸣”之类,觉得很奇怪,倒也是人之常情,因为不常见嘛。至于“畏之”,那就不对了。人世治乱那是人自己的事情,和这些自然现象的有无毫不相干,有什么可“畏”呢?人事自人事,天道自天道,一点神秘气味没有,这是一种很开明的唯物主义观点。又如荀子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篇)他一点也不迷信。“雩”是一种求雨的典礼。他明明知道,下雨不下雨不在乎求不求,求雨等于不求雨,明明知道,敲锣打鼓并救不了日月食,卜筮也并不能决大事。然而天旱了,千千万万人命所关,不可没有一种焦急忧惶的表示;日月悬象著明,为大众所瞻仰,现在忽然被食了,不可没有一种惊慌的表示;国家有战争祭祀等“大事”了,占卜一下,亦所以表示郑重。这都是人道所当然,人心所不容己,都是应有之“文”,应有之“礼”。“君子以为文,百姓以为神”。小百姓迷信,他们这班有文化的“君子”们并不迷信。这是儒家的人文主义,可是在这里面也分明包含着浓厚的无神论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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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77 荀子不仅能打破传统的迷信,同时还批判地吸收了道家自然主义的天道观而加以根本的改造。他有一段最特出的话:“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裁(今本作制,依王念孙改)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天论》篇)这段话好象正是针对着道家自然主义的天道观而发。试看老庄,岂不正是“大天而思之”,正是“从天而颂之”,正是“望时而待之”,正是“因物而多之”?他们完全是服从自然,崇拜自然,成为自然的奴隶。所以荀子曾经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这是很中肯的。荀子就不是这样。他根据儒家人文主义的精神,特别强调人为,从道家自然主义天道观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一种很健康的新天道观。他不是在悬想“自然”的伟大(大天而思之),而是要把“自然”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而加以裁成,使适合自己的需要(物畜而裁之);不是在歌颂“自然”的神妙(从天而颂之),而是要掌握“自然”的规律而加以利用(制天命而用之);不是在等待“自然”给予好时机(望时而待之),而是要适应所有时机而善于使用(应时而使之);不是在坐享“自然”所赐予的现成丰富的物资(因物而多之),而是要发挥人的能力,使其更加繁衍变化(骋能而化之)。这完全是以人力利用自然,驾驭自然,征服自然,是一种很积极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老庄的气象迥然不同。从这里也更可见出老庄所代表的是没落阶级的思想;而荀子这位新儒家,的确和韩非、李斯一流人物有些脉络相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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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82 春秋战国思想史话 [:1701966172]
1701966583 春秋战国思想史话 第八章 惠施、公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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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85 惠施(约公元前370—前310年)曾经做过魏国的宰相,和庄子辩论过。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250年)曾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和孔穿辩论过。这两位学者是名家的代表人物。现存有《公孙龙子》一书。《庄子·天下》篇也有关于他们的思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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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87 (一)诡辩主义的两大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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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89 战国时代的“名家”学说,和希腊的“智者”相似,都是所谓“诡辩派”。在这些学者中,一派以惠施为代表,讲“合同异”,是一种相对主义的学说,一派以公孙龙为代表,讲“离坚白”,是一种绝对主义的学说。这可以说是诡辩主义的两大类型,可以把他们各色各样的诡辩说法都概括在这里面。现在我们分别讲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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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91 (1)惠施的相对主义 惠施主张“合同异”,说是“万物毕同毕异”。从同的一方面看,可以说万物都是相同的;从异的一方面看,也可以说万物都是相异的。这样,同和异就没有什么分别,都没有一定,都是相对的。把这种相对主义贯彻下去,他可以主张“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天和地、山和泽的高下是相对的;可以主张“龟长于蛇”,“白狗黑”,长短、黑白都是相对的;可以主张“天下之中央”在“燕之北,越之南”,主张“今日适越而昔至”,今天往越国去而昨天到了,南与北,今与昔,也都是相对的。他说:“日方中方晚,物方生方死。”太阳正在当中,也就是正在斜着;物正在生着,也就是正在死着。他看什么都是变动不居,没有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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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93 惠施这一派的诡辩学者,看到事物性质的相对方成,看到事物处在不断变化中,事物间的差别只是暂时的,因此,在他们的学说中反映了某些客观辩证法的因素。但是,他们把事物的相对的一方面片面地夸大,从而否定了事物本身的固定性,否认了事物间的质的差别和事物间的矛盾对立,抹杀了具体事物的特点。应该知道,事物虽有相对性,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特定的限度内,每一事物都有它一定的稳定性、一定的特点以与其他事物区别。如南与北虽是相对的,但在燕与越之间,越只能是南,而燕只能是北;今与昔虽是相对的,但拿今日与昨日来讲,今日只能是今而昨日只能是昔。这些地方是固定不变的。惠施这班学者把一切都相对化,同也是异,异也是同;黑也是白,白也是黑;长短、高下……都漫无差别,没有一定,尽可以说是什么就算什么,这是一种极端相对主义的诡辩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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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95 (2)公孙龙的绝对主义 公孙龙主张“离坚白”,认为石头的坚度、白色的石头本身是三回事,彼此分离不相连属的。他从以下两点得出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结论:首先,他认为石头的“坚白”属性是和人的主观感觉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论证是,眼只能看见石头的颜色,手只能感触石头的硬度;但眼看不见硬度,所以坚性对视觉说是不存在的;手摸不出白色,所以白色对触觉说是不存在的。根据这种观点,他认为只有“坚”性、“白”性和一般的“石”,并没有坚而又白的具体石头,坚、白、石是彼此分离的。他形而上学地割裂了人的认识作用的统一性,从而否认了物质属性的客观实在性,从主观唯心主义观点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其次,他还认为坚白两种属性是脱离石体独立自存的东西。他的论证是:具有“坚白”性质的东西并不限于石头,所以“坚白”是脱离石头独立存在的。他甚至宣称“坚白”也是脱离一切物体能独立自存的东西。他割裂了物质的属性和物体本身的联系,实际上肯定属性是脱离物质而存在的实体,又从客观唯心主义观点提出了“离坚白”的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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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97 公孙龙还有一个著名的诡辩,就是“白马非马”。他认为“马”的概念表示马的形体,“白”的概念表示马的颜色,“白马”包含着“马”和“白”两种因素,因此不能跟“马”等同起来。他还认为,当人们要“马”的时候,各种颜色的“马”都可以满足要求,但当人们要“白马”的时候,其他颜色的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所以“白马”不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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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599 在这种学说中,公孙龙看到“马”和“白马”两种名词的用法是有区别的。在内涵上“白马”比“马”多,在外延上“马”包括各种类型的马。因此“马”和“白马”不能混同起来。他看到“个别”和“一般”的差别,这在中国逻辑史上是一个重要贡献。但他夸大了这种区别,形而上学地把“一般”和“个别”割裂开来,否认了二者之间对立而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从而认为实际的白马与马也没有联系。从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出发,他终于肯定一般的马是脱离具体特殊的白马独立存在的。这与列宁所说“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的真理显然正相敌对。(以上所讲“坚白论”和“白马论”大部分系摘录北大哲学系所编的《中国哲学史讲授提纲》的原文,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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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01 公孙龙是专从概念上分析问题的。“白”是一个概念,“马”是一个概念,“白马”又是一个概念。除下白马、黄马、黑马……还有一个“一般”的马。除下白马之白、白雪之白、白玉之白……还有一个“一般”的白。从具体的“白马”上,分析一个抽象的“马”的概念,还分析出一个抽象的“白”的概念。而所谓“白马”者,其名之所指,既非“马”,又非“白”,亦只能自成其为“白马”。“白”与“马”各自独立,“白马”与“马”亦各自独立。在公孙龙眼里,只看见一个一个不相连属的抽象概念而已。惠施把什么都混同起来,公孙龙却把什么都割裂开。前者看什么都可以互相转化,没有一定,是相对主义的典型;后者看什么都是各自独立,不相连属,是绝对主义的典型。他们恰好各走到一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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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03 (二)名家学说的市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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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05 名家学说是市民思想的反映,是从商业都市中孕育出来的。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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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07 (1)从名家的产地来看 我们知道名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惠施和公孙龙,一个是魏人,一个是赵人。传说中的名家首创者邓析又是春秋时代的郑人,而郑就是后来韩国的都城。这样说来,三晋实为名家的产生地。这是很有意义的。司马迁说“三晋多权变之士”,这虽是指公孙衍、张仪一流纵横家而言,但名家的产生和这些“权变之士”,实需要同样的社会条件。什么社会条件呢?就是商业发展,都市繁荣,有见闻广博、头脑复杂的大批市民。《吕氏春秋·上农》篇有一段话:“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这段话除开它里面所含重本轻末即重农轻商的意味我们不管外,倒可以用来说明纵横家的起源,而尤其是可用来说明名家的起源。这两家虽然一则向“诈”的方面发展(纵横家),一则向“巧法令”的方面发展(名家),但其“好智”同,其“以是为非,以非为是”同。他们都是以“舍本而事末”的市民为基础,以三晋为其大本营。这实在不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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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09 就拿名家最初的策源地郑国来说,当春秋时代,那就是商业最发展的地方。试看《左传》上所载许多郑国商人的故事,如弦高犒师啦,子产拒绝韩宣子向商人去索玉环,郑商人谋出晋智莹于楚啦,都足见郑国商人特别活跃。在这样一个商业中心地,人们的头脑不会象农民那样单纯,自然很容易出现一些新鲜事物。名家的诡辩,是当时一种新学说,正是“好智”,“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结晶品。象邓析这样的人,教民争讼,简直把郑国的执政者搞得没有办法,真不愧为“好智”,“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代表人物。名家托始于他,实在是有道理的。战国时代,商业更发达了。大梁、邯郸都是当时极为繁盛的商业都会,恰好成为惠施、公孙龙一班名家人物活动的地盘。除三晋外,还有擅东海鱼盐之利的齐国,自春秋以来,一向开风气之先,为各种新鲜事物的产生地。战国中叶,齐国的稷下成为全中国学术最灿烂的地方。其中名家人物如田巴之流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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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11 (2)从名家学说的抽象性和破坏性来看 对于事物的属性或概念作抽象的分析,这是名家学说的一个特征。最显著的如上文所讲公孙龙“白马非马”的学说,完全是在抽象的概念里绕圈子。公孙龙并且单有一篇讲“指物”,认为“物莫非指”。什么是“指”?就是每一个名词所指的概念。“物莫非指”者,也就是说每一个名词是一个概念。譬如说“马”是一个概念,“白”是一个概念,“白马”也是一个概念。这不仅公孙龙,一般说来,名家都是重视这个“概念”、重视这个“名词”的,所以荀子批评他们道:“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解蔽》篇)司马谈也批评他们道:“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史记·太史公自序》)他们都是攻击名家专在名词上诡辩而不合于实情。他们重在“物”,名家重在“指”。他们重在认识具体的事物,名家重在分析抽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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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13 我以为这种抽象性的学说,是都市的产物,是市民思想的反映。在农村中,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一尺布只是一尺布,一斗米只是一斗米,映射在人们眼中的全是这些具体的个别的事物,所以抽象的思想是不容易发生的。但是在都市中,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情形就不同了。在市场上,货币起着重要的作用,货币把一切商品都抽象化了。一尺布不是一尺布,一斗米也不是一斗米,它们间性质的差异完全失掉而都由若干数量的货币来代表。因此,从市民中间就很容易孕育出抽象性的学说。在先秦诸子中,名家正是市民思想的代表,所以他们特别长于抽象的分析。各家学说在这一方面很受他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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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15 名家学说的另一个特征是它对于传统的思想信仰的破坏性。不管“合同异”也好,“离坚白”也好,乃至什么“鸡三足”“卵有毛”“白狗黑”“犬可以为羊”……总而言之,“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一反大家向来的说法。这对于传统的思想信仰显然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在这里,什么传统的是非善恶的标准都被他们一脚踢开了。所以荀子批评他们“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非十二子》篇)他们管什么“先王”,什么“礼义”呢。好“怪”,好“琦”,也可以说是新兴的市民思想反对旧思想传统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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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17 (3)从名家的社会政治思想来看 名家不单是玩弄诡辩,也不单是破坏传统的思想信仰,他们还自有一套社会政治思想。虽然他们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大都失传,但是从他们仅传的几段轶事中,亦可以略窥他们主张的大概,兹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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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19 一曰泛爱。《庄子·天下》篇述惠施所讲的十事,其最后的一条即:“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这自然是很明显主张“泛爱”。就连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也和这种思想有关系。当公孙龙和孔穿辩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曾经举出一个故事道:楚王出去打猎,把弓失掉了,楚王不让去找,说是楚人失弓,楚人得之,何必找呢。孔子听说了,就批评道:楚王很仁义,但是还不彻底。只需说“人”丢了弓,还是“人”得到它就对了,何必加上个“楚”字?照这样说,孔子既然可以把“楚人”和“人”区别开,为什么我就不可以把“白马”和“马”区别开呢?原来公孙龙“异白马于所谓马”,等于“异楚人于所谓人”。单讲“白马非马”,你只感觉到它的名学上的意味,可是一推论下去,说是爱“楚人”不算爱“人”,这就牵涉到伦理道德方面,显然其中也包含了一种泛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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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21 二曰偃兵。“偃兵”就是停止战争的意思,是一种反战或“非攻”的思想。由“泛爱”而主张“偃兵”,也是很自然的。《吕氏春秋》里面有公孙龙讲偃兵的两段故事,一是游说燕昭王,一是游说赵惠文王,可见公孙龙是到处作反战运动的。惠施为着避免战争而不惜牺牲自己“去尊”的主张,可见他对于反战运动也很热心(事详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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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966623 三曰去尊。惠施有一种“去尊”的学说,很可注意。《吕氏春秋·爱类》篇载:“匡章谓惠子曰:公子学去尊,今又王齐王,何其倒也?”下边是惠施回答的话,大概是说“王齐王”可以避免战争,救民之死,所以就牺牲了自己“去尊”的学说。这和名家“泛爱”“偃兵”的主张显然很有关系。至于“去尊”是怎样讲法,这一学说的内容是什么,这里并没有解释。但据匡章的话看来,既然“去尊”,就不应该“王齐王”,不应该尊齐王为王,“去尊”和“王齐王”互相冲突,那末,也许“去尊”就是不要尊奉谁为“王”,就是不要“王”的意思。倘若真是这样,那就格外值得重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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