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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1 第二十五章: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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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3 第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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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5 第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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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7 对于老子之自然,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理解。有的把自然理解为自然界或大自然,认为老子哲学首先是关于自然界和宇宙秩序的思想体系。老子哲学确实追问了自然界的终极根源,但重点仍然是人世间和个体生命。《老子》一书提到的自然中,只有一处可以理解为自然界的自然,其余四处皆包含着明显的人文因素。况且,《老子》一书大部分是政治和人生经验的概括提升,只有少部分源于自然经验。有的把自然诠释为人文自然,认为这是从本质上揭示和强调老子之自然的基本精神,可以避免各种误解,同时为老子哲学在现代社会的应用和发展开辟一条可能的途径。老子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人世间和政治领域,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老子思想的本质仍然是形而上学,最大特征是抽象思辨。在老子思想中,自然一词主要还是从形而上的角度去概述和规定的,不宜限制在人文领域。有的把自然与道并列,认为老子哲学的最高概念是自然和道,彼此可以互相替代;甚至认为自然是高于道的概念,道来源于自然。老子哲学确实很重视自然这一概念,也是老子最早把自然概念引入了哲学范畴,但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和逻辑基础,却是思想史和学术界公认的观点。《老子》一书道出现了74次,而自然只提到过五次,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自然不能与道并列,更不能高于道。还是张岱年说得好:“在古代汉语中,尤其是在先秦的典籍中,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的意思。”[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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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49 尽管老子之自然不是指自然界,也不是指自然现象,但自然界作为老子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老子学术研究和思想创新以源源不竭的灵感,自然界和自然现象成为老子构建道家思想体系的主要来源和重要基础。《老子》一书大量使用了天、地、万物等自然现象的名词,这些自然现象一般用作比喻,来阐述深奥的思想。有时,老子用自然现象来比喻道,以便人们识道悟道体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是以水喻道。有时,老子用自然现象来比喻得道之人,“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意思是,古时善于行道之士,精妙通达,深刻而难以认识。正因为难以认识,所以勉强来形容他:小心审慎啊,像冬天涉足江河;警觉戒惕啊,像提防四周的围攻;拘谨严肃啊,像做宾客;融和可亲啊,像冰柱消融;淳厚朴质啊,像未经雕琢的木材;宽广开阔啊,像深山的幽谷;浑朴纯厚啊,像浊水一样。有时,老子用自然现象说明道理,譬如,以风雨为喻,告诫为政者不要过度干扰社会生活,“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又如,以鱼为喻,说明为政者须稳重低调,不可大权旁落,“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再如,以天地为喻,呼吁为政者要顺应自然管理国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有时,老子细察自然现象,从中提炼升华为重要的思想观点。“柔弱胜刚强”,就是老子从水和草木等自然现象中归纳概括的一个论断,“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之自然不是自然界和自然现象,自然界和自然现象却成了老子形成自然概念的源头活水。是啊!如果没有人为因素和人的作用,那么,自然界和自然现象才是真正的“自然而然”和“自如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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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1 道法自然。这是老子关于自然及其与道关系最重要的论断,也是争议最多的一个观点。“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有的版本将“王亦大”改作“人亦大”;王弼注云:“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两者并无本质差别。对于这段话,主要争议在后四句,特别是“道法自然”。有的是逐层递进的理解,即在人—地—天—道—自然的系列中,地、天、道、自然依次作为法的宾语,这一理解容易产生道与自然并列或自然高于道的误读。有的以人为全文的主语,句读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唐朝李约解释:“其义云‘法地地’,如地之无私载。‘法天天’,如天之无私载。‘法道道’,如道之无私生而已矣。”这一句读只是句义重复,前后没有递进关系;只是强调了“无私”二字,并没有增加更多的内容和信息量,所以很少有人赞同。比较正确的解读应为递进式的理解,对于“道法自然”,不要把自然当作宾语,而是当作状语和形容词。冯友兰明确指出:“‘自然’只是形容道生万物的无目的、无意识的程序。‘自然’是一个形容词,并不是另外一种东西。”[25]至于道与自然的关系,道统摄和内含着自然;自然是道的本性和本质规定,而不是道之外的东西。河上公、王弼都作如是解读,河上公注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王弼则作了长段注释:“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道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因此,道法自然,意味着道的初始混沌状态是自然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意思是,有物浑然一体,先于天地生成。无声而又无形,独立长存从不改变,循环运行永不停息,可以说是天地之本根。我不知它的本名,给它取名叫道,勉强取名叫大。大到无边又无所不至,无所不至而运行遥远,运行遥远又回归本原。道法自然,意味着道创生万物的过程是自然的,“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这段话的含义丰富,一方面指明道是万物存在的根源和依据,具有化生、养育万物的功能,却又不占有万物,不主宰万物,不自恃有功,这便是道的德性和功能,也是道德的高贵之处。另一方面是强调道的自然本性,道在创生、养育万物过程中,完全是因任自然,无为而为,放任万物自生自为。道法自然,意味着道的矛盾运动和循环运行是自然的。老子提出了“常”的概念,与自然概念有相似之处,可谓相得益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意思是,万物尽管纷繁众多,最终都要回归其本根。回归本根就称为清静,清静中孕育着新的生命。孕育新生命是正常的自然法则,懂得这一法则便心灵澄明。不懂得自然的法则,胡作非为必然遭遇凶险。张岱年指出:“中国哲人都认为变化是一根本的事实,然不止如此,更都认为变化是有条理的。变化不是紊乱的,而有其不易之则。变化的不易之则,即所谓常。常即变中之不变之义,而变自身也是一常。常的观念,初发自老子。”[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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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3 自然无为。自然与无为既是两个概念,又是联系最为密切的概念。自然是自然而然,顺应自然而然之为,实质上就是无为,自然与无为就是这样紧密联系在一起。车载甚至认为:“《老子》书提出‘自然’一辞,在各方面加以运用,从来没有把它看着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是运用自然一语,说明莫知其然而然的不加人为任其自然的状态,仅为《老子》全书中心思想‘无为’一语的写状而已。”[27]无论自然还是无为,都是道的本质规定,共同彰显着道的深奥与玄妙。如果说道法自然的自然更多地具有形而上意义,主要是针对天地的运行状态而言的,那么,自然无为的自然则具有明显的政治意义,主要是对人的活动而言的。“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意思是,所以圣人以不欲为欲,不看重难得的奇物;以不学为学,抛弃众人的过失而复归于根本,辅助万物自然成长而不敢作为。在老子看来,自然是万物生存的最终状态,自然地生存最符合万物的本性;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因此,对于自然而言,无为自身有着两方面含义,既是否定又是肯定。从否定方面分析,无为是对自我意欲的限制和约束,对强为妄为和干扰自然之行为的排斥,“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意思是,踮起脚跟站不稳,超常迈步走不成,表现自我的不高明,自以为是的丧失名声,大吹大擂的难有功勋,抬高自我的服不了众人。按照道的观点,他们就像残羹和赘瘤,人人都深感厌烦恶心,所以有道的人不做这种事情。在这段话中,企、跨、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不是自然的行为,因而是需要否定的。从肯定方面分析,无为要顺其自然而为,助其自然而成,就像道那样,它是万物产生的根源,却不将万物据为己有;它滋养了万物,却没有任何欲求,也不充当万物的主宰,“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同时,对于自然而言,无为还有外部关系,是对有为的批判。先秦时期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落后,所谓有为,主要不是对自然界的干扰,而是对社会生活和政治领域的干扰,即干扰、破坏甚至戕害人之生存的自然状态。老子坚决反对有为和人为地干扰自然,“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希言自然,从字面理解,是让人少说话,以符合自然的法则,而老子的本意却是要求统治者应当少发号施令。自然界虽然也有飘风、骤雨这样的自然现象,但时间极短、难以持久,大多数时间还是处于平静状态。因而统治者也不要总是在那里发号施令,应当让社会保持平静的状态,让老百姓顺其自然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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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5 圣人与自然。圣人既是老子的理想人格,又是老子认为在现实社会中唯一能够认识道和运用道的人;自然既是老子理想的生存状态和社会环境,又是老子推崇和倡导的价值取向,圣人与自然有着内在的联系。在老子看来,自然是表征宇宙万物的本性和本然状态的范畴,只有圣人能够依据人与物自身的性质和规律,不给予外在的无端干预和任意宰割,从而促进人与物独立自主、率性而为,自己成就自己。在《老子》一书中,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经典的表述在第五十七章。先是提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强调无为而治,“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次是对统治者过多干涉和无端宰割的反自然行为进行批评,“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由此可知,老子倡导无为,并非无的放矢,而是针对春秋末期社会动乱、统治者权力横暴提出的抗议。后是以圣人的口吻提出要顺应人的生命本真状态和合理的生存状态,让老百姓自生、自长、自化、自成。“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段话中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都是自然而然的不同表达。意思是,所以圣人认为,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走上轨道;我不搅扰,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没有贪欲,人民就自然朴实。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为明白的表述在第六十四章,前后两段似不相连。前一段指明凡事从小而大、由近至远,因而要注重小事,尤其是祸乱更要防患于未然,“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后一段则强调自然无为,反对有所作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在这一段话中,老子直接把圣人与自然、无为联系在一起,认为圣人的无为是方法而不是目的,圣人最终的目的是成就自然的状态,达成自然的目的。圣人与自然的关系,最有意思的表述在第十七章。先是将古往今来的治国状况分为四种情况,指出应当诚实、诚信地对待老百姓,“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意思是,最好的国君,百姓都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国君,有百姓亲近他、赞扬他。再次一等的国君,百姓都畏惧他。最下等的国君,百姓敢于蔑视、侮辱他。所以缺乏诚信的统治者,也就得不到百姓的信任。后是指出好的统治者轻易不发号施令,在无为而治的状态下,让社会得到治理,让百姓感到自然而然,即“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对于太上,王弼注云:“太上,谓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太上。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从上也。”联想到第二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可知太上就是指圣人。老子把圣人与自然、无为紧紧联系起来,进一步说明圣人是无为的,更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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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57 李白诗云“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形象而深刻地描述了老子之自然的美丽和飘逸。老子之自然不仅要美在文学艺术领域,更要美在人生领域,这也是研读老子之自然的意义所在。任何人的人生不管有多么不同,概括起来无非是做人与做事两个方面。在做人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们的心灵不要陷于名利泥潭而不能自拔,也不要被私欲蒙蔽而不能清醒,而要始终保持婴儿般纯真和朴实,即“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朴”。同时要求我们按照自己的个性去生活,只要不妨碍公共生活和公共空间,就可以不受自我或他人过多约束,你是性格开朗的,那就放声歌唱;你是性格内敛的,那就沉思默想。千万不要为周围环境和人言所累,勉强追求改变自己的个性。个性是天成的,想改亦难,否则就会给人造成不自然的感觉。在做事方面,老子之自然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因为做事总是和职业相联系的,而职业道德体现了职业的本性和规律。你是教师,就要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你是医生,就要医者仁心,悬壶济世。同时要求我们在办理每件事的过程中,都要顺应事情的内在本质,自然而然地办好事情、成就事业。做人是做事的基础,做事是做人的延伸。做人自然,才能自然做事。让我们首先做一个自然而然的人,在自然中享受生命、成就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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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62 老子与哲学 [:1702011562]
1702012263 老子与哲学 老子之道:文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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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65 道是中国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概念,千百年来,几乎每一个思想家都使用过道的概念。道的原意为道路,后引申为事物的本质、规律、原则和方法。先秦思想家已广泛使用道的概念,但大多没有作为自己学说的基本概念和逻辑前提。有的单独使用道的概念,《易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有的和理的概念联系起来思考,《管子·君臣上》认为:“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联系上下文,意思是,区分上下关系,规范君臣职责,称之为理;顺理而行,没有错误,称之为道。《韩非子·解老》比较全面地阐述了道与理的关系,“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意思是,道是万物生成的根本动力,是万理构成形式的总汇。理是构成万物的外在形式,道是生成万物的根本原因。所以说,道是根本性的东西。万物各有其理,彼此不会相侵,所以理成为万物的制约力量。万物之理各不相同,而道完全集中了万物之理,所以道不能不随着具体事物发生变化。韩非子明确将道与理合一使用,意指事物的规律,“夫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无不能成者,大能成天子之势尊,而小易得卿相将军之赏禄”。有的和德的概念联系起来思考,这就是道德,意指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在先秦思想家那里,理和德都是由道衍生的;道是天下万物之源,理可以指天下万物的规律,德则主要指人与人相互关系的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德是理的一部分。但是,在老子那里,没有理的概念,只有德的概念,德类似于其他思想家提出的理与德两个概念的集合,“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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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67 在先秦思想家中,唯有老子,把道作为自己哲学的最高范畴、基础概念和逻辑前提;唯有老子,从抽象思维和理性思辨的高度去认识道,提炼道,升华道,使道成为形而上本体;唯有老子,在道的基础上展开天道、治道、人道的论证,构筑起宏伟理论大厦。老子提出道的范畴,否定了天和神的意志,奠定了一元本体论的哲学基础,给中华文明抹上了思辨色彩,这不仅是对中国哲学史的重大贡献,而且是对人类思想史的重要贡献。然而,人们对道的理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即使同一个哲学家,在不同时期也会有不同的看法。试以当代中国哲学研究权威为例说明问题,任继愈先是认为老子之道是原初物质,随后修改为绝对精神,最后提出老子自己没有讲清楚道是物质还是精神。冯友兰20世纪30年代认为老子之道为物之所以创生的总原理,似乎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范围;60年代认为老子之道“与阿那克西曼德所说的‘无限’是一类的,都是未分化的物质”,[28]似乎属于唯物主义范围;80年代则认为老子之道没有说明相当于客观世界中的什么东西,似乎是一种主观虚构,因而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张岱年早年认为老子之道是“理”,似乎是唯心主义;中年认为是“混然一气”,似乎是唯物主义;晚年又回归早年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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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69 老子之道恍兮惚兮,似乎离我们很远,似乎又在身边无时无刻地感觉到存在。好在老子留下了韵散交错的五千余言哲学诗。在《老子》一书,道字先后出现了74次。研读和认识老子之道,最好的办法是读原著、悟原义,加强文本解读。老子之道是一个浑无际涯、贯穿于形而上和形而下、涵盖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范畴,既不能简单地归入某个研究领域,又和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有联系,在不同的语境下,有着不同的意义和内容。首先要从形而上的角度解读老子之道,这是老子思想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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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71 本体论意义的道。本体论概念由17世纪的德国学者郭克兰纽首先使用,是研究一切存在本质的学问。老子认为,道是一切存在的根源和依据,是天地万物的本原,天地万物都由道化生,“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意思是,道体是虚空的,然而它的作用却不穷竭,渊深啊,它好像是万物的宗主。它不露锋芒,消解纷争,与日月齐光,与万物同尘。幽隐啊,似无而又实存,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产生的,好像是天帝的祖先。作为本体论的道,一是不可道不可名。第一章就强调:“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第一个道和第三个道是本体论的道,第二个道是言说的意思。因为可道、可名的存在,人类可以通过感性、知性和理性加以认识描述;不可道、不可名的存在,则超越了人类的有限生命和感知能力。第三十二章也表达了道不可名的观点,“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这个道属本体论。意思是,道永远是无名而处于朴质状态的。虽然幽微不可见,天下却没有人能让它臣服。二是不得不名,勉强命名。第二十五章先是描述道的特征为混沌、永恒、运动和创生万物,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接着指出:“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意思是,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命名为道,再勉强给起个名字叫作大。它广大无边而周流不息,周流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最后指出道之大,其范围是无所不包,天地、宇宙和人类社会都囊括其中;道的本性就是自然,“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该章所论之道均属本体论范畴。三是无形无状。第十四章先是指出道无形状,强调道不可名,“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王弼注云:“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后是强调识道悟道的重要性,“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这两个道都属于本体论。意思是,秉承这亘古已有的道,就可以驾驭现存的事物;能够知晓宇宙的规律,这可说是道的规律。第三十五章表达了类似意思,“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这个道为本体论。不足既,意指不可穷尽。四是似无非无,似有非有。因为道属形而上本体,是实存而非实有,所以不能说似无实有,似有实无。第二十一章先是指明道与德的关系,阐述两者是主从关系而不是平行关系,“孔德之容,惟道是从”。接着描述道的无与有状态,“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后是阐述道的功能和作用,“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王弼注云:“众甫,物之始也。”意思是,从古到今,道的功用不变,依靠它来认识万物的本始。我怎能知晓万物本始的状态?就是依据于道。该章所论之道均为本体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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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73 宇宙论意义的道。宇宙论概念是由17世纪德国学者沃尔夫首先使用,在他看来,相对于神学和心理学而言,宇宙论是研究作为一个整体的宇宙起源和结构问题。宇宙论与本体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宇宙论与本体论属于同一序列范畴,有时可以互相使用;广义的本体论则包含着宇宙论的内容。区别在于,作为同一序列的概念,宇宙论探究这个世界什么是真实的,而本体论则探究对天地万物都有效的关系和原则。老子认为,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根源,而且是宇宙生成变化的始源。道是宇宙运行的最初发动者,具有无穷的潜在力和创造力,“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作为宇宙论的道,首先,道既创生万物又蓄养万物,既超越万物又内存于万物。第五十一章阐述了天地万物的成长过程。先是指出万物由道而生,阐述道与德的作用,“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接着指明道与德尊贵的原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意思是,道所以受尊崇,德所以被珍视,就在于它们不干涉万物的成长活动,而是顺应万物的自我化育、自我完成。最后指出道创生万物既没有意识性又没有目的性,“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该章所论之道均属宇宙论范畴;第三个道则超出了宇宙论范围,指出了道的德性特点,这就是化生万物而不占有万物,不主宰万物,不自恃有功。第三十四章也肯定了道的德性,“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意思是,大道像江河泛滥,汹涌澎湃无边无际。万物依它而生,它从不推辞;大功告成,却不求取美名;护养着万物,却不充当它们的主人。同时,道创生万物运动的源泉是“反”和“弱”。第四十章指出:“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两个道均为宇宙论。天地万物是由道创生的,有和无似可理解为道,意指道是在有与无的矛盾运动中创生万物。在老子那里,反是一个重要概念,钱锺书释“反有两义,一者正反之反,违反也;二者往反之反,回反也”[29]。反的实质是对立面的矛盾运动。弱则是指矛盾对立面中比较弱小的一方,老子认为,柔弱更有生命力,“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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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75 辩证法意义的道。辩证法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意为辩论中揭露对方言谈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的方法。德国古典哲学从唯心主义角度把辩证法提升到世界观和方法论范畴;马克思主义则从唯物主义角度提炼升华辩证法。现在一般认为,辩证法是关于事物普遍联系和矛盾运动、发展、变化规律的学说。老子之道充满了辩证智慧,“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作为辩证法的道,《老子》一书直接论述道的辩证法内容似乎不多;即使论述,主要是通过无与有两个概念加以阐明。在老子哲学中,无与有是两个重要概念,无不是绝对静止的空无,有不是指具体事物,而是与无相联系的有。无与有似对立而又互相联系,是道由形而上本体转化为天下万事万物的关键环节。第一章从无与有的对立面统一中论述了道的运动,“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里的无与有结合起来,就是道的别名。第四十章则从无与有的先后关系阐述道的运动,强调形而上意义的无,与有不是并列关系,“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冯友兰认为:“道是无名,是‘无’,是万物之所从生者。所以在是‘有’之前必须是‘无’,由‘无’生‘有’。这里所说的属于本体论。”[30]第十一章没有直接提及道的名称,却从有与无的不同功用,阐述辩证法内容。先是举车轮、陶器、居室三个例子说明有与无的不同功用,“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后得出结论,“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由此可见,在不同层面,无与有的关系是不同的,在形而上层面,是先无后有,创生万物;在形而下方面,是先有后无,才能共同发挥作用。尽管《老子》一书直接从本体之道出发,论述辩证法的内容不多,但间接论述却比比皆是,第二十四章按照道的观点,从正反两个方面阐述人生哲学:“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这两个道可理解为德。意思是,踮起脚跟站不稳,超常迈步走不成,表现自我的不高明,自以为是的丧失名声,大吹大擂的难有功勋,抬高自我的服不了众人。从道的观点看来,他们就像残羹和赘瘤,人人都深感厌烦恶心,所以有道的人不做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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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77 认识论意义的道。认识论是哲学的组成部分,系指研究知识的本质、原则与知识的来源,以及存在与思维、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认识论有不同学派,理性主义认为知识起源于理性,而理性是先天的心灵能力;经验主义认为知识来源于经验,而经验是后天的积累;批判主义则认为知识的起源既与理性有关,也与经验有关;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和源泉,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印象。《老子》一书似乎没有主动、自觉地阐述和论证认识问题,这并不表明老子哲学没有认识论的内容。总体而言,老子的认识论比较重视内心自省和理性直觉,主张保持内心的清静和澄明,不够重视实践的作用和经验的积累,“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王安石注云:“道之本出于无,故常无,所以自观其妙。道之用常归于有,故常有,得以自观其徼。”[31]这说明对于认识论而言,内心的清空比内心的经验更具根本意义。第十六章先是论述识道悟道的关键是内心的虚空和澄明,而且要虚、静到极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接着阐述道的本体特征和政治人生意义,“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意思是,万物尽管纷繁众多,最终都回归其本根。回归本根就叫作静,静叫作回归本原,回归本原是正常的自然法则。懂得自然法则便是心灵澄明;不懂得自然法则,胡作非为必然遭遇凶险。最后直接提出道的概念,强调要遵道而行,“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王弼注云:公为“荡然公平”;天乃道,意指“与天合德,体道大通,则乃至于极虚无也”。这两个道应为天道、治道、人道的集合体。第四十七章先是强调内在直观自省,“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这个道是形而上之道。意思是,不出门外,能够推知天下的事理;不望窗外,能够了解自然的法则。接着指明具体感知和经验积累不利于识道悟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在老子看来,过分重视感性知识和实践经验,必然导致心灵焦躁不安,精神纷杂散乱,因而就不可能有清醒的认识,就不可能认识和把握道的奥妙。最后指出圣人不行、不见、不为而能认识道,“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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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79 汤用彤认为,中国哲学至魏晋方将两汉以生成论与构成论为主流的宇宙论转到本体论方向,这就是王弼提出的“以无为本”的本体论。王弼的研究源于注释《老子》。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哲学史上,本体的研究不是始于王弼,而是始于老子,老子之道就是形而上本体。本体论研究比宇宙论研究更具基础意义,因为本体的研究是追问天地万物及社会人生的终极存在和意义,这既是形而上的存在本体,又是形而上的价值本体,具有无限性、永恒性、超越性。本体是建构哲学体系和人生信仰的基础。任何哲学体系都需要本体,这就是思想的出发点、归宿点和一以贯之的逻辑中心。本体是哲学的灵魂,建构在本体基础上的形而上思维,就能超越经验事实和实践理性,心灵澄明地仰视天地宇宙,高屋建瓴地俯察社会人生。与其他生物相比,人类的高贵之处在于能够思想。面对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有限与无限的矛盾,思想既是幸福的又是痛苦的。有了思想,就会产生对于死亡的恐惧和人为什么活着的终极追问,从而寻求合理的解释和指明未来出路的精神力量,以缓解痛苦,激发人生热情。这种精神力量就是信仰。信仰,对于个人来说,是人生方向和价值追求;对于集体而言,则是共同理想和奋斗的思想基础。而信仰的根基就是形而上的价值本体;没有价值本体,就没有坚定的信仰。有了信仰,人生就有意义,生活就充满阳光,社会就如春风化雨、润泽无声。没有本体建构的哲学,就像一座没有神像的寺庙,没有本体支撑的信仰,就像一座建立在沙滩上的高楼。因此,人们需要学习和研究本体论,学习和研读老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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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84 老子与哲学 [:1702011563]
1702012285 老子与哲学 老子之道: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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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87 老子之道既有形而上的思辨模式,又有形而下的实践模式。思辨模式由本体论、宇宙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组成;实践模式则与人的主体活动密切相关,是形而上之道在形而下范围内的展开及其在社会实践和人生活动中运用的范式。老子之道的思辨与实践关系好比原始森林中的高大树木,形而上之道是高大树木借以出生和生成的种子,高大树木的全部基因和信息都蕴含在种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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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12289 陈鼓应认为:“老子哲学,形而上学的色彩固然浓厚,但他所关心的仍是人生和政治问题”;[32]甚至认为《老子》一书直接论述道的各章,“多就人生方面而立说的”。这是很有道理的见解。后人解读老子尽管众说纷纭,但还是形而上的少,形而下的多,主流是政治哲学和处世之道,以至唐玄宗评论:《老子》“其要在乎理身、理国。理国则绝矜尚华薄,以无为不言为教。理身则少私寡欲,以虚心实腹为务”[33]。因此,文本解读不仅要研究形而上之道,更要研究形而下之道。老子之道形而下范围展开后,浸润于政治、作用于人生,有着无比丰富的内涵。从概念辨析,是社会人生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智慧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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