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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德清说:“命,人之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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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灵峰说:“复其性命之本真,故曰: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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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说:“命者,性之妙也。性犹可言,至于命,则不可言矣。”按:范应元曾对苏辙的观点加以质疑,他批评说:“读老氏此经,惟言心,未尝言性,而子由注此经,屡言性,何也?”老子“复命”的观念对宋儒“复性”的思想颇有影响。然而这里说“复命”即复归本性,仅意指回复虚静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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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育三说:“‘命’,《左传·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中和之气)以生,所谓命也。’《礼记·中庸篇》:‘天命之谓性。’命是万物得以生的东西,在中国哲学中,命与性内容上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在天曰命,在物曰性。在这里,‘命’指作为生生之源的道。‘复命’,又回到万物的生生本原。”(《老子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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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永光司说:“老子的复归思想与后来宋学之复性说有密切关系。但就一般言之,老子此一思想,其特色所在,实是在认现象个物之根源有个本体之道的永恒不灭;即是说,一切个物就其自身而言,虽是有限不完全,但其存在之根源,却是稳踏着无限而完全的‘道’,因与‘道’有着连续的本末关系,故由自末归本的复归,而得脱出其自身之有限性与不完全性。——这便是复归思想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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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复归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便形成了两种特征性思想。其一,就人的内在的主体性实践性这一方向作复归。人心原本清净圆满,因后天种种欲望与知识而被骚乱,故应舍弃人欲以复归其原本的清净圆满;此唐李翱及其承继者宋学之复性说可为其代表,而中国佛教与道教之修养论,亦可谓在基本上亦立于此一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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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就古今此一时间之推移,作历史方向之复归。以‘过去’为‘道’之完全实现之至德之世,‘现在’为堕落下降之不完全时代,自不完全的‘今’复归于完全的‘古’;此即所谓复古或尚古思想,儒家之信尧舜禹汤之世为圣人实在之世,而冀复归于彼古圣之道,可为最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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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复归思想,实兼此二方向。而尤其不可忽视的,是他所展示的二方向是属原型的。”(《老子》陈冠学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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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如说:“老子是以‘归根’一辞作为‘静’的定义,又以‘复命’一辞作为‘静’的写状。如果说‘并作’包含着‘动’的意思,那么‘归’、‘复’便属于‘静’的境界。正是在这‘静’的境界中再孕育着新的生命,此即所谓‘静曰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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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常:指万物运动变化中的永恒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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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年说:“中国哲人都认为变化是一根本的事实,然不止如此,更都认为变化是有条理的。变化不是紊乱的,而有其不易之则。变化的不易之则,即所谓常。常即变中之不变之义,而变自身也是一常。常的观念,初发自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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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明:万物的运动和变化都依循着循环往复的律则,对于这种律则的认识和了解,叫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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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阳说:“老子认识观察与思维的关系,应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叫‘知’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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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容:宽容,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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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注:“无所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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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全:周遍。“全”,王弼本作“王”。王注:“无所不周普。”可见原文并不是“王”字,如作“王”,文义不通。今本“王”字是“全”字的缺坏所误,根据劳健的说法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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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健说:“‘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老子古本考》)劳说确切。通行本误传已久,应据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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⑫天:指自然的天,或为自然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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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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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虚和守静的工夫,做到极笃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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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蓬勃生长,我看出往复循环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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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到它的本根。返回本根叫做静,静叫做回归本原。回归本原是永恒的规律,认识永恒的规律叫做明。不认识永恒的规律,轻举妄动就会出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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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常道的人是能包容一切的,无所不包容就能坦然大公,坦然大公才能无不周遍,无不周遍才能符合自然,符合自然才能符合于道,体道而行才能长久,终身可免于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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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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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强调致虚守静的工夫。致虚即是心智作用的消解,消解到没有一点心机和成见的地步。一个人运用心机会蔽塞明澈的心灵,固执成见会妨碍明晰的认识,所以致虚是要消解心灵的蔽障和厘清混乱的心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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