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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而不刿”王注:“‘廉’,清廉也。‘刿’,伤也。以清廉清民,令去其邪,令去其污,不以清廉伤于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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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假借为“棱利”,在古书上常见;《庄子·山木篇》“廉则挫”,即是说棱利则挫。《荀子·不苟篇》杨倞注“廉而不刿”说:“廉,棱也。……但有廉隅而不至于刃伤也。”“廉而不刿”为古时一句成语,意指棱利而不伤人。王弼将“廉”当作“清廉”讲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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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唯不厌。”(七十二章)王注:“不自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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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厌”作“压”讲。《说文》:“厌,笮也。”这句话是唤醒统治者不要压榨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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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指出王注中的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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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校正王弼版本的错字。王本分八十一章,为一般学者所通用。然而现在通行的王本,和王弼原本已经有了出入。兹据河上公本、傅奕本及帛书本等古本,将通行的王本加以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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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长短相较”应改为“长短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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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毕沅说:古无“较”字。河上本和傅奕本都作“长短相形”。“长短相形”和下句“高下相盈”相对为文,“形”与“盈”押韵。所以应据傅奕本改“较”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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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章:“蔽不新成”应改正为“蔽而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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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所有的古本都有一个“不”字,从文句的脉络上来看,若作“不”讲则文义相反而失义。“不”字应改为“而”字,“不”“而”篆文形近致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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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章:“公乃王,王乃天。”应改成“公乃全,全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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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字脱坏成“王”。王注:“无所不周普”,即是“全”的注字。且“全”“天”为韵,故应改“王”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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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章:“慧智出”应改正为“智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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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的注文:“故‘智慧’出,则大伪生也。”可见王本原作“智慧”,后人抄写误倒为“慧智”。根据王注和傅奕本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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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章:“顽似鄙”应改为“顽且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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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奕本“似”作“且”字。“且”和“”(古“以”字)形近而误,“以”“似”古字通用,遂由“且”误为“”,由“”(以)误“似”。“顽似鄙”应据傅奕本改为“顽且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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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章:“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应删为“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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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于道”上面叠“道者”二字是衍文。《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说:“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证古本不叠“道者”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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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章:“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两个“王”字都应改正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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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奕本“王亦大”作“人亦大”。“王”为“人”字之误。“人”古文作“三”,读者或误为“王”。下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可证明域中的四大就是指道,天,地,人。所以“王”字应改正为“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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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章:“轻则失本,躁则失君。”“本”字当改正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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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典》作:“轻则失根。”(引自俞樾《诸子平议》)本章首句是“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应改为“轻则失根”,以与首句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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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章:“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原文应作:“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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