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029067e+09
1702029067 中国儒学史 [:1702022283]
1702029068 中国儒学史 第三节 天人之分
1702029069
1702029070 荀子天论的最大特色,就是把前此哲学家认为是价值、意义或者秩序根据的天的地位进行了消解,并把天理解为是需要“化”和“制”的对象。在荀子之前,无论是儒家内部,还是外部的道家、墨家和阴阳家,都对于天或者天道保持着某种敬畏和信任。孔子罕言天道,但至少从子思开始,天道的问题就被正面地提了出来,在《五行》中成为德行的根据和标志。沿着此一思路,孟子提出了“诚者天之道也”之说(《孟子·离娄上》),并把思诚视为人道的基本内容。以天志观念为象征,墨家把道德的基础完全建立在天的基础之上,其所主张的兼爱非攻等的根据都要从天志那里去寻找。道家则通过对天道的推崇,建立起一套由天而及人的价值和秩序。荀子不同,在他那里,天和价值无关,和秩序无关,和道德也无关。天就是一个自然的混沌,无意志也无义理的存在,价值、秩序等的成立完全交付给了人以及属人的东西。荀子由此建立起一套明确的天人相分学说,这在先秦诸子中是十分独特的。由于天和人各自意义的复杂性,使得讨论天和人的关系成为一个很困难的问题。按照冯友兰先生的说法,中国哲学中的“天”大致有五种意义:物质之天、自然之天、意志之天、主宰之天和义理之天。这些不同的用法之间既有着某些联系,但又无法完全把它们等同起来。因此,不同的哲学中处理的天人关系就不完全相同。譬如孟子和荀子理解和处理的天人关系就不必相同。孟子中天的用法偏重在义理之天的方面,荀子的天则基本上是在物质之天和自然之天的意义上使用的,尤其偏重在自然之天的方面。这样的分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讨论荀子思想中的天人问题。
1702029071
1702029072 荀子系统讨论天人关系是在《天论》中。该篇一开始即强调明确天人之分的重要:
1702029073
1702029074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时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1702029075
1702029076 这是荀子天论的出发点,其要点在于:第一、人的治乱与天无关;第二、天的运行与人无关;第三、天人各有其分,不容混淆。可以看出,荀子天论的核心是要确立天和人的界限,区分出什么是天的职责,什么又是人的职责。所谓的至人,就是明了此种天人之分的人。在此区分的基础之上,适当的天人关系才可以建立。《天论》云:
1702029077
1702029078 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
1702029079
1702029080 何谓天职?即是对人而言的不为而成,不求而得者。对此天职的领域,人是无能为力,也不必为力的。人能用力的领域即人职乃是治,这是可为而成,可求而得者。人以其能来面对天地之所能,这就是所谓的“能参”。放弃人职,而把治乱的希望寄托于天,乃是愚昧的想法。“能参”的提法,表面上与《中庸》有相通之处。但究其实质,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中庸》“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说法,是认为己、人、物和天地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贯通,因此“参”天地可以通过尽己之性的方式实现。荀子则不然,人和物之间,人和天地之间是断裂的,能参意味的是不同东西之间的配合,如所谓“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或者如本篇稍后部分提到的“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在这个前提之下,荀子首先对属于天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1702029081
1702029082 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唯圣人为不求知天。
1702029083
1702029084 所谓的天功,即是天职范围之所为,其中有人所不可明了及理解者,如不见其事,而见其功的“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名之为神。“神”的说法并无神秘的味道,仅仅是突出其与人的因素无关的性质。对于这一人力无所加的部分,人应该保持的态度是“不与天争职”,即此处的“不求知天”。相应地,荀子在后文还提到了“知天”:
1702029085
1702029086 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暗其天君,乱其天官,弃其天养,逆其天政,背其天情,以丧天功,夫是之谓大凶。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
1702029087
1702029088 这里提到了一系列天字号的名词,如天情、天官、天君、天养、天政等,仔细地分析,天情、天官和天君是人所具有的材性知能,乃先天所具有者。自天君以下,包括天政和天养,显然涉及到了人的职责所在。人可以在天的基础之上与天地相参,如圣人者可以“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清、正、悲、顺、养和全的说法很清楚地指出了人对于天所进行的改造和补充,圣人乃是一个在天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了人的能力者,其前提是理解了天人之分的人,如此自然能够“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
1702029089
1702029090 因此,表面上矛盾的“知天”和“不求知天”其实是一回事。不求知天是要求人对于天职保持一份尊重,不要越位到人无法用力的领域。知天则是在明确天职的基础之上了解人可以努力的范围。其核心的精神都是天人之分。知天和不求知天的说法当然也让我们想起了孟子。在《尽心下》中,孟子提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在孟子看来,由于心、性和天之间的内在关联,所以人只要充分地扩展自己的内心,就可以了解自己的善性,并进而知晓作为性善根据的天。这种说法建立在天人一也的基础之上,如果以荀子的标准,孟子显然没有把握到最核心的天人之分的观念。正如在人性论的领域,孟子不能够理解性和伪的分别。此外,孟子明显是把天道德化了,因此也是人化了。如果套用荀子惯常使用的批评句式,他对孟子的评价也许是“蔽于人而不知天”。从表面上来看,荀子似乎和庄子有类似之处。《大宗师》中说:“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颇有明于天人之分的意味,但庄子区分天人的目的乃是通向“从天而颂之”,因此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解蔽》)。荀子在孟子和庄子之间坚持着天和人的区分,《天论》云:
1702029091
1702029092 故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所志于阴阳者,已其见和之可以治者矣。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
1702029093
1702029094 大巧和大智都是就圣人而言。这里的说法似乎有些道家无为无虑的影子,但究其实质,却是大不相同。在所不为的意思是知所为知所不为,在所不虑指知所虑知所不虑。其立足的基础是天人之分。天象可期、地宜可息、四时之数、阴阳之和,这些属于天职,因此都在不为不虑的范围之内,官人守之可也。人所能为和虑的则是道。“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的说法,突出了天和人基础之上天和道的分立。这个说法意味着,道和天无关,它的基础和根据在人而不在天。可以看出,到此为止荀子对于天的理解,带有浓厚的物质和自然的色彩,与秩序和道德没有什么干系。他把道德和秩序的根据完全扎根于人的领域,因此表现出强烈地对于人的自信。在天面前,人不是匍匐的,去除了道德与秩序根据意义的天也不再是敬畏的对象。荀子说:
1702029095
1702029096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
1702029097
1702029098 “大天而思之”,疑是针对着子思和孟子的。子思特别地强调一个“思”字,有仁之思、知之思以及圣之思等的区别。马王堆帛书《五行》说的部分就指出,所谓的圣之思,其实就是思天也。孟子提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所谓的思诚,可以看作是思天的另外一种表达。思孟之学,把天道提升到极高的位置,以之为道德和秩序的基础,并逻辑地引出性善的理论,显然和荀子相左。招致荀子的批评,也是正常的。“从天而颂之”,或是针对着道家,尤其是庄子的一派。荀子在《解蔽》中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确实是一语中的。庄子极力突出着天的伟大和人的渺小,《德充符》说“眇乎小哉,所以属于人也;聱乎大哉,独成其天”;《大宗师》有“且夫物不胜天久矣”以及“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之说。因此,人在天面前最好的态度就是顺从。“望时而待之”,“因物而多之”的批评,主要也是针对着道家的。道家重天时而主因循,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对此曾经有很好的概括。其中说道家“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可以与荀子这里的批评对观。思孟与道家虽然分属不同的学派,但在天人关系上的错位却是一致的。其共同的问题在于“错人而思天”,即重天而轻人。
1702029099
1702029100 因此,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荀子天论的思想史意义。这不是自说自话,而是一个对话,一个与此前不同思想传统的对话。消解天的意义,使天与道一分为二,这在思想史上是重要的转变,也是宋儒不满荀子的所在。说到这里,我们就不能不提一下孔子对于天的态度。子贡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对于这句话,历来就存在着不同的解释。但是无论如何,孔子不谈天道,就目前的材料而言,却是一个事实。孔子对于天的角色是矛盾的,一方面是大之畏之,一则曰“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泰伯》),再则曰“畏天命”(《季氏》),三则曰“天丧予”(《先进》),但另一方面,其思想中最核心的仁和礼与天之间并无内在的关联。这使得天更多地具有象征和限制的意味。于是才引来墨子的批评,说孔子“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墨子·公孟》)。从墨子的立场来看,他把天志视为价值和道德的源头及保证,兼爱非攻尚同尚贤莫非如此,当然不会满意于孔子对天的理解。墨子的批评对于儒家思想的展开而言是重要的。墨子之后的儒家必须正面地去思考天的位置,于是才有《五行》到《孟子》、《中庸》的天道说,或者解释《周易》的《易传》的天道理论。这些说法或理论之间尽管并不一致,但是其共同的倾向是把天作为道德和秩序的源头及根据。天与道是一体的,人道是本于天道的。至于道家,就更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就知道荀子天与道分离主张的重要性所在。这是对一个强大传统的反动,把天从高处拉到和人平等的地位,不需要仰视,不需要敬畏,不需要歌颂。
1702029101
1702029102 为什么天与道必须是分离的?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地追溯到如下的问题,为什么天与人必须是分离的?或者说把天人理解为一事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荀子最重要的思考是,如果把道归之于天的话,人的地位该如何体现?譬如如果把治乱归之于天的话,那么人是否就可以不必对其负有责任?在这个地方,我们分明可以看到墨子的影子,非命的说法中直接就包含着关于人的责任的思考。孟子也曾经进行过一个很重要的区分:求在我者和求在外者。《尽心上》云:“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具体而言,如口之于味目之于色等的满足,不完全操之在我,就属于求在外者。但仁义礼知等德性,则是求在内者。荀子接过了这个区分,但他用来描述的是天人之分。其云:
1702029103
1702029104 楚王后车千乘,非知也;君子啜菽饮水,非愚也;是节然也。若夫心意修,德行厚,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进也;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退也。(《天论》)
1702029105
1702029106 楚王之富贵、君子之贫贱,与人的知愚无关,与德行无关,这是属于天的事情,是在外者也。如《论语·颜渊》上所说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但心意之修、德行之厚、知虑之明,却是属于在我者也。如《论语·述而》所说的“我欲仁,斯仁至矣”。这个区分在荀子这里就是天和人的区分。君子最看重的该是其在己者,即求可以得之的德行。对于属于天者,则抱持着不羡慕的态度。从表面上来看,这和孟子所述似乎一致,但其前提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孟子,德行是天赋的,同样是属于天的。求在我者和求在外者是性命之别,而非天人之别。荀子则完全地把德行从天那里剥离了出来,(16)因此这个区分也就成为了天人之分。
1702029107
1702029108 这种态度同样适应于对待属于天的灾异,即某些异常的变化。对于这些变化的意义,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如《国语·周语下》记载,发生在西周幽王二年的地震,就被伯阳父视为周将亡矣的征兆。“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这是认为天地的异常变化和人事有着对应的关系。两周时期的史官大多有这样的理解。但《左传》提到六鹢退飞过宋都,内史叔兴仅仅认为是“阴阳之事”,和人事的吉凶无涉。战国时期,大部分的思想家并不主张天地之异常变化和人事之间有必然的关系。只是在《春秋》学的某些传统中,天人相与之际经常被强调,而灾异是一个重要的表现。这与《春秋》本身多记灾异之事的特点有关,灾异一般被看作是天对于人的警告或者惩罚,最低限度是预示。根据天人相分的理论,它们很显然会失去这种对于人而言的重大意义。在荀子看来,如“星队,木鸣”之类的异常情形,无非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天论》)其与人事无关,因此人也是不必对此负有任何的责任。“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在荀子这里获得了新的理解。“传曰:万物之怪,书不说。”(《天论》)此处的“传”虽然不知道是哪一本书,与孔子的精神是一致的。
1702029109
1702029110 虽然不必对天灾负责,但是如果出现人事的异常变化,那就是人的责任。荀子把人事的异常之变称之为人祅。其云:
1702029111
1702029112 物之已至者,人祅则可畏也。楛耕伤稼,耘耨失岁,政险失民,田薉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祅;政令不明,举措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祅;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则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祅;祅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其说甚尔,其灾甚惨。勉力不时,则牛马相生,六畜作祅,可怪也,而不可畏也。传曰:万物之怪,书不说。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磋而不舍也。
1702029113
1702029114 如果说《天论》开始的时候主要是阐明人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那么在这里,主要想说明的就是人应该为什么负责,不应该为什么负责。两者结合起来,就归结为一弃一取。弃的是天职,取的是人职。如星坠、木鸣等,弃之可也。但耕稼之时、政令之明、礼义之修等,则一日不可弃也。由于后一方面原因制造的混乱和灾难,称之为人祅。如此则不仅要怪之,还要畏之。
1702029115
1702029116 经过了这里清楚的说明之后,荀子需要解释儒家思想中的一些矛盾。譬如作为礼的一部分,儒家特别重视的祭祀,包括对天和鬼神等的祭祀。如果它们是无用的,人们为什么还要祭祀?在此,荀子提出了著名的“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之说:
[ 上一页 ]  [ :1.702029067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