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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25 中国儒学史 [:1702022306]
1702031526 中国儒学史 第四节 儒法财经理念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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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28 从具体的举措看,代表法家的官方和代表儒家的民间有着显著的区别:法家主张盐铁专营、地方贡赋均输,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国家财政命脉;而儒家坚持政府减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干预,开放盐铁民间市场并取消均输、平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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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30 具体举措的差异背后,实际上体现了儒法财经理念的不同,他们之间存在的主要经济立场差异包括:一、以农为本与以商为本;二、藏富于民与聚财于国;三、保守财政与拓张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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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33 首先来看他们关于商业和农业的不同观点。桑弘羊认为商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自京师东西南北,历山川,经郡国,诸殷富大都,无非街衢五通,商贾之所凑,万物之所殖者。故圣人因天时,智者因地财,上士取诸人,中士劳其形。长沮、桀溺,无百金之积,跖之徒,无猗顿之富,宛、周、齐、鲁,商遍天下。故乃商贾之富,或累万金,追利乘羡之所致也。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26)他指出,凡是繁华的城市,都是因为商业的发达而形成。最上等的人利用时机和地利而生财,只有普通人才会通过自己的体力劳作谋生,对国家富强作用最大的是商业而不是农业。这个观点跟他们的专卖、平准政策亦有矛盾的一面,因为他们出台的这些政策本身是为了抑制社会商业的自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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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35 贤良文学则认为不然,如果没有大量农民进行财富生产,那么商业活动将无从谈起,所以生产活动应该是社会的基础:“故耕不强者无以充虚,织不强者无以掩形。虽有凑会之要,陶、宛之术,无所施其巧。自古及今,不施而得报,不劳而有功者,未之有也。”(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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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37 桑弘羊等出身于商人,他们试图把国家当做一大商业组织来运营,所以他们认为把财富聚集于国家有着重要意义:“王者塞天财,禁关市,执准守时,以轻重御民。丰年岁登,则储积以备乏绝;凶年恶岁,则行币物,流有余而调不足也。昔禹水汤旱,百姓匮乏,或相假以接衣食。禹以历山之金,汤以庄山之铜,铸币以赎其民,而天下称仁。往者财用不足,战士或不得禄,而山东被灾,齐、赵大饥,赖均输之畜,仓廪之积,战士以奉,饥民以赈。故均输之物,府库之财,非所以贾万民而专奉兵师之用,亦所以赈困乏而备水旱之灾也。”(28)从这种观点看来,国家充当了调剂社会财富的角色,当物质充裕时就囤积起来,而当社会匮乏时则给予接济。桑弘羊认为他们所制定的政策不仅是战时临时举措,而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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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39 贤良文学则认为民众的富裕更有意义:“古者十一而税,泽梁以时入而无禁,黎民咸被南亩而不失其务。故三年耕而余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此禹、汤所以备水旱而安百姓也。草莱不辟,田畴不治,虽擅山海之财,通百末之利,犹不能赡也。是以古者尚力务本而种树繁,躬耕趣时而衣食足,虽累凶年而人不病也。故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29)法家认为大禹、商汤时期水旱灾害之所以没有引发社会灾难,原因在于国家进行大量救济,而儒家学者认为当时避免社会动乱的原因在于民众有足够的积蓄。而民众有足够积蓄的原因在于国家税收轻微,民众可以专心致力于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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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41 代表法家思想的官方提出了国家专营和发展商业的必要性:“宇栋之内,燕雀不知天地之高;坎井之蛙,不知江海之大;穷夫否妇,不知国家之虑;负荷之商,不知猗顿之富。先帝计外国之利,料胡、越之兵,兵敌弱而易制,用力少而功大,故因势变以主四夷,地滨山海,以属长城,北略河外,开路匈奴之乡,功未卒。盖文王受命伐崇,作邑于丰;武王继之,载尸以行,破商擒纣,遂成王业。曹沬弃三北之耻,而复侵地;管仲负当世之累,而立霸功。故志大者遗小,用权者离俗。有司思师望之计,遂先帝之业,志在绝胡、貉,擒单于,故未遑扣扃之义,而录拘儒之论。”(30)法家积极拓张财政的根本动机,在于国家军费的巨额开支需要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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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43 而代表儒家的贤良文学认为:“闻文、武受命,伐不义以安诸侯大夫,未闻弊诸夏以役夷、狄也。昔秦常举天下之力以事胡、越,竭天下之财以奉其用,然众不能毕;而以百万之师,为一夫之任,此天下共闻也。且数战则民劳,久师则兵弊,此百姓所疾苦,而拘儒之所忧也。”(31)他们坚持传统的儒家观念,认为国家的根本问题在于内忧而不是外患;如果因为对外战争而导致民众疲惫,反而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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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45 相对而言,儒家的观点看起来比较保守,而法家思想比较积极。但是从当时的具体历史环境来看,法家的财政手段无法取得长期的实施,因为以政府为社会经济运转中心,实际的交易成本非常之高,反而限制了地方经济的活力。但是反过来说儒家也没有完善解决法家所提出来的社会难题:边患与私人财富集中。儒家倡导的观点接近于自由经济立场,沿袭了汉初黄老无为政府的风格,认为政府应该对于民间生产尽可能少加以干涉,而保持一个非常低水平的财政开支。但是自由交易的发展本身会引发财富不断垄断,而低水平财政开支难以提供有效公共产品服务。从我们现在的立场来看,两者之间不乏进行调和的余地,理论上可以在积极拓张财政和保守财政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但是实际上这个平衡点是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的,在当时的统计能力之下很难准确对此得出判断。更何况儒法经济理念的对立,是其整体观念冲突的局部体现,有着更为深刻和全面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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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0 中国儒学史 [:1702022307]
1702031551 中国儒学史 第五节 儒法社会理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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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3 儒法经济理念的冲突之所以难以调和,是因为它们背后所支持的理论背景差异巨大。虽然法家在历史演进上有来自儒家的脉络,但是实际上儒法两家的根本理念有不可调和的内容。所以《盐铁论》不仅体现了他们经济观点的差异,也体现了更为广阔社会立场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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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5 从发展线索来看,法家之士如李悝、吴起、商鞅等都受到河西学派的影响,追溯其源头可以上至子夏的教化。但显然这一支儒学所演化出来的是对社会制度的侧重,已经与思孟学派对心性的侧重大为不同。战国时期特殊的环境使得这支学派发生变异,直至李斯、韩非从荀子门下自成一家。法家在战国时期迅速展开并取得主导地位,说明它更适合在国家剧烈竞争的情况下取得优势,因此它的治国理论随之成为主流。然而看似矛盾的是,纯粹以法家治国的秦国发展为战国之霸,而同样以法家治国的秦帝国却转瞬间轰然崩溃。于是汉初士人一方面在延续秦朝的体制,另外一方面纷纷反思秦制的得失。虽然反思大多局限于道德伦理领域,但是盐铁会议中双方的辩论,可以看出当时对于法家所构建的社会制度也开始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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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7 首先从对待中央政府的功能来看,儒法两派便有明显分歧。虽然儒家、法家都支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但他们的动机各不相同。法家的立场是强国,国家是所有利益的最终归属。儒家的目的则是安民,强大国家只是安民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这一差异决定了他们对政府强度的要求不同:法家强调绝对的军事力量,而儒家认为只需要必备的军事力量。不同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又影响到税收的额度,税收额度又影响经济民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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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9 其次对于帝王的地位,当时儒家和法家都强调帝王的作用和地位,其尊崇完全超出了前代。但是儒法两家增强王权的途径不一样:法家通过法令的统一而消除豪族影响,儒家则是通过礼乐制度凸显皇权的尊贵。两派思想之间对待帝王最为重要的区别是:法家系统内的帝王具有绝对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而儒家始终对王权有诸种限制,或者是来自道义上的限制,或者是伦常上的限制,或者是舆论上的限制等等,至董仲舒又发展为天命上的限制。无限制的王权对于社会经济运行具有绝对的掌控,从而忽视了社会经济的复杂程度,往往出现效果同动机相反的局面。而儒家限制王权,实际上也就等于支持了经济的自主发展,虽然儒家同样不赞成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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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1 最后是对于官吏和民众的地位,儒家和法家也差异很大。法家的立场很清楚,秦律规定“以吏为师”,官吏不仅具有行政权力,而且是意识形态权威,民众则完全被动。而传统儒家的民本思想使得他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社会:如果从民众的角度看,官吏应该如何作为?简言之,法家认为民众只是政府运作的一颗棋子,而儒家认为民众是社会运行的最终目的。这样以来,法家的官吏就具备了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力,而儒家官吏则禁止经营商业。两者的利弊,已不必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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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3 汉代的实际政治,摇摆于两种理念之间。盐铁会议所表现出的争议,只是儒法冲突的一次表现。这两种社会理念不同导致的纷争,还会再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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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5 (1) 《汉书》卷七《昭帝纪》,第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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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7 (2) 《汉书》卷六六《车千秋传》,第28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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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9 (3) 《汉书》卷六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29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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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71 (4) 《盐铁论》虽由宣帝时期桓宽整理成文,但显然辩论当时就有详细官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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