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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43 而代表儒家的贤良文学认为:“闻文、武受命,伐不义以安诸侯大夫,未闻弊诸夏以役夷、狄也。昔秦常举天下之力以事胡、越,竭天下之财以奉其用,然众不能毕;而以百万之师,为一夫之任,此天下共闻也。且数战则民劳,久师则兵弊,此百姓所疾苦,而拘儒之所忧也。”(31)他们坚持传统的儒家观念,认为国家的根本问题在于内忧而不是外患;如果因为对外战争而导致民众疲惫,反而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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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45 相对而言,儒家的观点看起来比较保守,而法家思想比较积极。但是从当时的具体历史环境来看,法家的财政手段无法取得长期的实施,因为以政府为社会经济运转中心,实际的交易成本非常之高,反而限制了地方经济的活力。但是反过来说儒家也没有完善解决法家所提出来的社会难题:边患与私人财富集中。儒家倡导的观点接近于自由经济立场,沿袭了汉初黄老无为政府的风格,认为政府应该对于民间生产尽可能少加以干涉,而保持一个非常低水平的财政开支。但是自由交易的发展本身会引发财富不断垄断,而低水平财政开支难以提供有效公共产品服务。从我们现在的立场来看,两者之间不乏进行调和的余地,理论上可以在积极拓张财政和保守财政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但是实际上这个平衡点是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的,在当时的统计能力之下很难准确对此得出判断。更何况儒法经济理念的对立,是其整体观念冲突的局部体现,有着更为深刻和全面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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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1 中国儒学史 第五节 儒法社会理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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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3 儒法经济理念的冲突之所以难以调和,是因为它们背后所支持的理论背景差异巨大。虽然法家在历史演进上有来自儒家的脉络,但是实际上儒法两家的根本理念有不可调和的内容。所以《盐铁论》不仅体现了他们经济观点的差异,也体现了更为广阔社会立场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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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5 从发展线索来看,法家之士如李悝、吴起、商鞅等都受到河西学派的影响,追溯其源头可以上至子夏的教化。但显然这一支儒学所演化出来的是对社会制度的侧重,已经与思孟学派对心性的侧重大为不同。战国时期特殊的环境使得这支学派发生变异,直至李斯、韩非从荀子门下自成一家。法家在战国时期迅速展开并取得主导地位,说明它更适合在国家剧烈竞争的情况下取得优势,因此它的治国理论随之成为主流。然而看似矛盾的是,纯粹以法家治国的秦国发展为战国之霸,而同样以法家治国的秦帝国却转瞬间轰然崩溃。于是汉初士人一方面在延续秦朝的体制,另外一方面纷纷反思秦制的得失。虽然反思大多局限于道德伦理领域,但是盐铁会议中双方的辩论,可以看出当时对于法家所构建的社会制度也开始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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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7 首先从对待中央政府的功能来看,儒法两派便有明显分歧。虽然儒家、法家都支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但他们的动机各不相同。法家的立场是强国,国家是所有利益的最终归属。儒家的目的则是安民,强大国家只是安民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这一差异决定了他们对政府强度的要求不同:法家强调绝对的军事力量,而儒家认为只需要必备的军事力量。不同的军事力量反过来又影响到税收的额度,税收额度又影响经济民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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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59 其次对于帝王的地位,当时儒家和法家都强调帝王的作用和地位,其尊崇完全超出了前代。但是儒法两家增强王权的途径不一样:法家通过法令的统一而消除豪族影响,儒家则是通过礼乐制度凸显皇权的尊贵。两派思想之间对待帝王最为重要的区别是:法家系统内的帝王具有绝对的权力,可以不受任何约束;而儒家始终对王权有诸种限制,或者是来自道义上的限制,或者是伦常上的限制,或者是舆论上的限制等等,至董仲舒又发展为天命上的限制。无限制的王权对于社会经济运行具有绝对的掌控,从而忽视了社会经济的复杂程度,往往出现效果同动机相反的局面。而儒家限制王权,实际上也就等于支持了经济的自主发展,虽然儒家同样不赞成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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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1 最后是对于官吏和民众的地位,儒家和法家也差异很大。法家的立场很清楚,秦律规定“以吏为师”,官吏不仅具有行政权力,而且是意识形态权威,民众则完全被动。而传统儒家的民本思想使得他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社会:如果从民众的角度看,官吏应该如何作为?简言之,法家认为民众只是政府运作的一颗棋子,而儒家认为民众是社会运行的最终目的。这样以来,法家的官吏就具备了参与经济活动的权力,而儒家官吏则禁止经营商业。两者的利弊,已不必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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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3 汉代的实际政治,摇摆于两种理念之间。盐铁会议所表现出的争议,只是儒法冲突的一次表现。这两种社会理念不同导致的纷争,还会再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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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5 (1) 《汉书》卷七《昭帝纪》,第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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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7 (2) 《汉书》卷六六《车千秋传》,第28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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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69 (3) 《汉书》卷六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29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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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71 (4) 《盐铁论》虽由宣帝时期桓宽整理成文,但显然辩论当时就有详细官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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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73 (5)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第3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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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75 (6) 《汉书》卷六六下《西域传》,第39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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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77 (7) 《汉书》谓当时局面为“政事一决大将军光”(第28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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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79 (8) 《资治通鉴》卷二三《汉纪十五》,第7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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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81 (9) 《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第1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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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83 (10) 《汉书·食货志》:“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算缗本来是试图划拨豪强诸侯之私产入公共财政,但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审计系统,遂演化为人人自危的“告缗”。告缗的结果是中等以上收入人家大量破产,民众无人敢置积蓄。这样的结果是使得财政税收的基础更为薄弱而社会动荡不堪,因此可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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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85 (11) 《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第14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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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87 (12) 《盐铁论校注》卷一《本议》,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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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89 (13) 《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第14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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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591 (14) 酒的专卖只施行了十一年,天汉三年起,止于始元六年:“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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