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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51 从史料来看,有汉以来,武帝之前少有直接明确引用儒家典籍的皇帝诏书,而从宣帝开始,帝王诏书开始频繁引用五经典籍,为政权的合法、仁道等论证。下面是《汉书·宣帝纪》中记载其诏书引用儒家典籍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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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53 (地节元年,即前69年)夏六月,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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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55 此引《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由于宣帝身世坎坷,其即位又非正常渠道,(10)诏书在宣帝亲政前一年颁布,有点准施政宣言的味道,其中引古代圣王的治国理念,表明即将秉政的自己会以先圣为榜样,不计较自己的遭遇而善待皇室宗亲,并将尊重和启用贤才。这样的诏书,无疑起到了安抚百姓和知识分子,平息皇族内部纷争和稳定社会心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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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57 (地节三年)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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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59 此引《论语·学而》。“元元”是汉代皇帝诏书的常用词,意即百姓。宣帝于地节二年亲政,这份自省、恤民、举孝廉三合一的诏书特重“孝悌”,无疑是想从道德伦理层面来加强政权对平民和士人的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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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61 (元康元年,即前65年)三月,诏曰:“乃者凤皇集泰山、陈留,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书》不云乎?‘凤皇来仪,庶尹允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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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63 此引《尚书·益稷》。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宣帝王朝已经欣欣向荣了,甘露降未央宫是吉兆,所以引《书》以明其政清民宁的祥和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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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65 (元康)二年春正月,诏曰:“《书》云‘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称朕意,朕甚愍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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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67 此引《尚书·康诰》。这是政权巩固之时,宣帝的励精图治之诏,也显现出中兴之主所具备的清醒政治意识。此诏从社会管理层面说明“吏”要德、才、法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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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69 (五凤二年,即前56年)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诗》不云乎?‘民之失德,干糇以愆。’勿行苛政。”(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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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71 此引《诗经·小雅·伐木》。宣帝引此,一方面是告诫臣子要“敬民”“保民”,另一方面是从民生和民俗伦理的角度来说明政权行“王道”、“仁政”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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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73 由此可见,宣帝的这些诏书,涵盖了社会政治的各个层面,其中尤以引《书》为多。在元、成两朝,引《诗》、《书》、《论语》等儒家典籍的重要诏书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夏四月诏引《尚书·益稷》“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表明“循行天下”、招募良臣、宣扬教化的意义;成帝阳朔二年(前23)春诏引《尚书·尧典》“黎民于蕃时雍”,强调统治应顺应“民本”;成帝阳朔四年春正月诏引《尚书·洪范》“八政”以食为首以及《尚书·盘庚》“服田力啬,乃亦有秋”,说明以农为本的重要意义;成帝鸿嘉元年(前20)春二月诏引《尚书·文侯之命》“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以警戒自己作为帝王应对政权和民众负责。凡此种种,涉及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层面,不一而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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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75 与诏引经书相关的是,臣子的奏章对策中引经据典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宣元时期的名儒、长期位居三公的匡衡,其传中的三篇奏章共引《诗》达六次,引《论语》三次,引《书》二次,其中有段论述极为明晰地说明西汉中期以后君臣言政论事引经据典的缘由。匡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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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77 臣闻六经者,圣人所以统天地之心,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审六艺之指,则人天之理可得而和,草木昆虫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及《论语》、《孝经》,圣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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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79 在儒者心中,六经具有如此全能功用,其为社会、人生的法则自然是情理中事,而把它们挂在口边、写在简帛之上,自有一番风采道理。即使是在帝国行政中喜任文法吏的宣帝,也不得不在诏书中慨叹“朕不明六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17)明确地承认“六艺”(六经)对于社会政治的影响,以致在诏书中进一步要求举荐“通经”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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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81 刘泽华等人针对上述引经据典的现象分析认为:一是儒生们要借助经典的权威使得议论具有说服力,而皇帝因此也更容易信从和接受;二是经典如同无形的保护伞,在论奏中以经为据,即使与帝王意愿相左,也不那么容易遭致杀头之祸。(18)当然,在这种引经据典所具有的实用功效之外,有着更为深层的历史文化因素。按照余英时的研究,帝国行政官员对经典的利用,正是作为中国大传统主流的儒家教义所具有的实践性格的体现。也就是说,儒者本着“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19)的“行事之深切著明”(20)的信念,以他们在上位的“方便”,去展开他们的“教化”工作,以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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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83 二、“孝”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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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85 上文有关诏书引典籍多《诗》、《书》的史实也许可以说明,自宣帝开始,汉帝国在政治理念上已逐步从“秦制”向“周政”转化。而从宣帝诏书强化“孝”的伦理,我们可以更明显地感受到这种转化。《汉书·宣帝纪》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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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87 (地节)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博平君,故酂侯萧何曾孙建世为侯。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繇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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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89 宣帝因其祖父戾太子见杀,后又由邴吉救出,交女犯人乳养,而后又经邴吉保护辗转至祖母家抚养成人。此诏是其亲政二年后颁布,不能不说是其政权巩固后,念及身世而有的由衷之叹。从政治运作上讲,诏书因孝的原因而免除遭丧者徭役,未尝不可以说儒家伦理实际上已经贯彻在帝国政权的核心之中了,毕竟,赋役是整个帝国的财政经济支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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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91 (地节四年)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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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93 在短短的三个月中,皇帝二次亲下诏书以明“孝”的重要,而且与上诏相匹配,此诏从法律层面在很大程度上免除了与孝悌、夫妇之道相违却应负有的刑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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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95 最后,宣帝以“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来说明“骨肉之亲粲而不殊”的道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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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97 “孝”作为先秦儒家伦理核心之一,在《孝经》中被赋予教化之源、统治之则的地位,其《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也。”其《三才章》则更明确地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则之。”正因为“孝”被精英思想看作具有如此重要效用,《孝经》在帝王教育和学习中也占据重要地位。昭帝始元五年(前82)六月诏述自己学习情况说,他“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25)而宣帝少时也从“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26)在大臣的奏章论事中,也常引《孝经》,最著名者莫过于元帝朝丞相韦玄成上书罢寝庙事,就是据《孝经》之说以论汉“德”。(27)如此看来,后世研究者多称汉以“孝”治天下,言之不虚。而汉朝自惠帝始,帝王号前加“孝”字为称,则更为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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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1699 从制度影响的历史结果来看,后汉白虎观会议对儒家伦理作了详尽而有条理的整理,并使其法制化,从上引诸条看,《白虎通》中的条文,其实在西汉时就已经有了深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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