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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295 王充论证感应论之非的主要方法,是把玄远的感应现象递推到现实的效验现象之中。凡是现实效验无法证明的关联,他认为也不能在感应关联中实现。譬如在上面所举商汤祈雨的例子中,他先是以孔子祷病这个效验范围可以观察的事例,来驳斥感应的有效性,接着又用夏禹治水的历史事例,来证明感应立场对水旱灾害的无效性。王充试图以经验性因果观念来替代超验的感应观念,是中国哲学中很罕见的一次尝试,所以很多学者认为王充代表了更为近代化的思想方向。对此徐复观的观点颇有洞见:“感应说的不可信,乃是大前提中的实质问题,而不是大前提下的推演问题。”(11)的确如此,感应论和因果效验论,本身就不是可以通约的思想范式。感应论对应的是个人心性层面,效验论对应的是公共经验层面,前者不像后者那样可以成为证实的对象。所以如果我们说王充开拓了一种更接近近现代的思维模式是可以的,但很难认为王充可以凭借效验论来将感应论批驳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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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297 除了提出新的推理模式来否定感应说外,王充主要运用元气自然说来解释际遇的差别。首先他提出人的体质取决于先天元气禀赋的多少:“夫禀气渥则其体强,体强则其命长;气薄则其体弱,体弱则命短,命短则多病寿短。始生而死,未产而伤,禀之薄弱也;渥强之人,不卒其寿。若夫无所遭遇,虚居困劣,短气而死,此禀之薄,用之竭也。此与始生而死,未产而伤,一命也,皆由禀气不足,不自致于百也。”(12)这种观点对后世医学有很大影响,但是王充的目的不局限于论证先天禀赋对人体制的影响,而是扩展到天赋元气对社会际遇的影响:“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文王得赤雀,武王得白鱼赤乌。儒者论之,以为雀则文王受命,鱼乌则武王受命,文、武受命于天,天用雀与鱼乌命授之也。天用赤雀命文王,文王不受,天复用鱼乌命武王也。若此者,谓本无命于天,修己行善,善行闻天,天乃授以帝王之命也,故雀与鱼乌,天使为王之命也,王所奉以行诛者也。如实论之,非命也。命,谓初所禀得而生也。人生受性,则受命矣。性命俱禀,同时并得,非先禀性,后乃受命也。”(13)这里所谓“性”,就是指天赋元气。王充认为人在接受天赋元气的同时,就已经注定了其命运的兴衰,至于富贵贫贱皆来源于自然所赋而并非人力能成。他的元气自然说,固然有来自道家的因素,但是其命定观念又同道家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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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299 在否定传统的感应论之后,王充相应地破除善恶动机同福祸际遇之间的关联。他指出:“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福祸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无贵贱贤愚,莫谓不然。徒见行事有其文传,又见善人时遇福,故遂信之,谓之实然。斯言或时贤圣欲劝人为善,著必然之语,以明德报;或福时适,遇者以为然。如实论之,安得福佑乎?”(14)在王充看来,传统上认为人的善良行为会受到上天赐福的观点,不过是圣人以神道设教劝人为善而编造的劝世之谈。实质上,他认为天地之间福祸际遇皆出于偶然。(15)所以,实际情况是:“天下善人寡,恶人众。善人顺道,恶人违天。然夫恶人之命不短,善人之年不长。天不命善人常享一百载之寿,恶人为殇子恶死,何哉?”(16)他之所以得出善恶无关祸福的观点,是他以效验论证是非的必然结果。因此从局部的效验来看,善恶同祸福没有必然的关联。但是从更广阔的感应背景来看,从《易传》起就有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的观点。(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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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01 王充排斥感应论的后果,是把道德行为的报应机制也一并废除了。他以偶然论取代感应论,在逻辑上并非没有道理,但是却忽视了感应论在社会和政治层面的作用。董仲舒确立天人感应的理论,既是对前代感应思想的继承,也是对汉代君主专制体系的制衡,也包括对社会风化的影响。王充如果反对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感应论,那么实质上既失去了对君权的制衡,也失去了对民众的教化,将使儒学成为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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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06 中国儒学史 [:1702022328]
1702035307 中国儒学史 第二节 王充的儒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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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09 然而王充没有试图推翻整个儒学,他只是出于自由思考者的立场质疑常见的观念。他对东汉儒学的观念有诸多批评,但是对前代的儒学观念也不乏支持。与其说他在批驳儒学,不如说他是在批评东汉时期对儒学的理解。王充对东汉儒学的批评大致集中于三点:对圣人的神化倾向、谴告的存在和祭礼的作用,他的基本立场是排除儒学中的宗教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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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11 东汉儒学受谶纬影响,试图将传统上的儒学人格神圣化,诸如尧、舜、周、孔都在神化之列。当时“儒者论圣人,以为前知千岁,后知万事,有独见之明,独听之聪,事来则名,不学自知,不问自晓,故称圣,则神矣。若蓍、龟之知吉凶,蓍草称神,龟称灵矣”。(18)东汉时期有些儒者认为诸如黄帝、尧、舜等圣人,具有生而知之的能力,不学而知,不问而晓,且前知千岁,后知万事,可谓神圣。这种将思想系统宗教化的趋势,自然成为崇尚效验的王充的批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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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13 儒书称:“尧、舜之德,至优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遗在成、康,刑错不用,四十余年。”是欲称尧、舜,褒文、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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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15 夫为言不益,则美不足称;为文不渥,则事不足褒。尧、舜虽优,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虽盛,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增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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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17 夫能使一人不刑,则能使一国不伐;能使刑错不用,则能使兵寝不施。案尧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设用。成王之时,四国篡畔,淮夷、徐戎,并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诛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异。巧论之人,不能别也。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与兵,犹足与翼也,走用足,飞用翼。形体虽异,其行身同。刑之与兵,全众禁邪,其实一也。称兵之用,言刑之不施,是犹人耳缺目完,以目完称人体全,不可从也。人桀于刺虎,怯于击人,而以刺虎称谓之勇,不可听也。身无败缺,勇无不进,乃为全耳。今称“一人不刑”,不言一兵不用;褒“刑错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为优,未可谓盛也。(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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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19 此处所谓“增”,意谓夸大其实。当时的儒家典籍试图把尧舜文武时期的社会美化为理想的太平治世,在那些时代当中,甚至没有任何人因为过错而受到刑罚。王充并没有否定尧舜文武时代的成就,但是“尧、舜虽优,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虽盛,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增之也。”接着王充又使用类比方法来否定尧、舜、文、武时代不用刑罚的可能性:尧舜曾征讨丹水、有苗,周成王讨伐四国,“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诛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异。”这些所谓太平时代都有武力征伐的记录,因此无法证明他们长时期不用刑罚来治理天下。现在儒者说当时没有人受到刑罚,但是却回避用兵征讨的事实,在王充看来论证尧、舜、文、武时期为太平时代未尝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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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21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王充从经验论的立场出发更进一步论述了圣人的局限性:“实者,圣贤不能知性,须任耳目以定情实。其任耳目也,可知之事,思之辄决;不可知之事,待问乃解。天下之事,世间之物,可思而〔知〕,愚夫能开精;不可思而知,上圣不能省。孔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天下事有不可知,犹结有不可解也。见说善解结,结无有不可解。结有不可解,见说不能解也。非见说不能解也,结有不可解。及其解之,用不能也。圣人知事,事无不可知。事有不可知,圣人不能知。非圣人不能知,事有不可知。及其知之,用不知也。故夫难知之事,学问所能及也;不可知之事,问之学之,不能晓也。”(20)王充认为,即便是圣人也必须通过“耳目以定情实”,即通过经验感知来了解事实。而在经验范畴之内,又分为可知与不可知两种经验,而不可知的经验要通过学习来获得解答,这才能解释孔子如此注重“问学”的原因。即便在经验范围之内,有些现象是根本无法理解的,那么即便是圣人也不能予以认知。认识到人的经验性知识具有局限,是王充对认识能力的洞见。但是他在采用经验式认识的同时,也无意间忽略了传统上中国哲学中直觉式认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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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23 在否定了圣人的神格化之外,王充还试图否定天人关系中的谴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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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25 论灾异,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故楚严王曰:“天不下灾异,天其忘予乎!”灾异为谴告,故严王惧而思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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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27 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天谴人君;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使严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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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29 董仲舒认为,天象灾异,是上天对君主为政得失的警告,所谓“人君用刑非时则寒,施赏违节则温”。上天谴告君主,就如同君主告诫臣下。王充对此的疑问是:如果说气象之变是上天对君主的谴告,那么是不是个人身体变化是上天对个人的警告呢?就如同身体的康健取决于个人的保养,在王充看来,社会治理的得失也完全取决于人为的努力。通过以小譬大的方法,王充否认天谴对现实政治的意义。王充在进行类比的时候,忽略了董仲舒天人感应理论的一个重要前提:只有天子具有同上天直接进行感应的能力。因此从董仲舒的角度来看,王充以身体疾病来比附天象变乱是不恰当的。然而王充也意识到天谴之说的社会作用,因此给予它以神道设教的意义:“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22)王充也无法否认,六经之中记载有很多天道变化对应人事的事件。但是他认为前辈圣人之所以如此解释,是出于感化无道、恐惧愚民的目的,所以才会将自然变异推导为上天谴告。后代执象数者,误以灾异为上天神明谴告,不合圣人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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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31 在否定了从上至下的谴告现象之后,王充随之否认从下至上祭祀礼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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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33 王充首先叙述了祭祀礼制的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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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35 礼:王者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宗庙、社稷之祀,自天子达于庶人。《尚书》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臣。”《礼》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于大坛,祭天也,瘗埋于大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大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亡其地则不祭。”此皆法度之祀,礼之常制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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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37 他列举了东汉时期常见的祭祀活动,包括帝王的天地祭祀、诸侯的山川祭祀以及自上及下的宗庙祭祀等,也列举了特殊情况下的祭祀活动,诸如日月之祭、水旱之祭、四方之祭等等。他承认这些祭祀活动是礼制的规范,然而却认为这些祭祀没有实质意义:“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与不得。得则喜,不得则怒。喜则施恩而为福,怒则发怒而为祸。鬼神无喜怒,则虽常祭而不绝,久废而不修,其何祸福于人哉?”(24)王充的辩驳方式是对比论证:凡人有喜怒哀乐,因此得之则喜而施恩为福、失之则怒而降灾为祸;而鬼神无喜怒,即便是祭祀不绝也不会为之而喜,祭祀久废也不会为之而怒,因此祭祀与人事祸福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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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35339 继否定了天人感应的基本原则之后,王充继续排斥圣人的神化、天道的谴告和祭祀的功用。虽然王充的论证未必完全有效,但很明显他的动机是祛除儒学中所有超越经验性因素的宗教内容,的确具有近现代思想家凭借个人思考质疑传统信念的自由思考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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