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041865e+09
1702041865
1702041866
1702041867 累榭洞房,珠簾玉扆,人之所悦也,鸟入而忧;耸石巉岩,轮菌纠结,猨狖之所便也,人上而慄;五韺六,咸池箫韶,人之所乐也,兽闻而振;悬濑碧潭,澜波汹涌,鱼龙之所安也,人入而畏。飞鼯甘烟,走貊美铁,日嗜蛇,人好刍豢。鸟兽与人受性既殊,形质亦异,所居隔绝,嗜好不同,未足怪也。(104)
1702041868
1702041869 这里,刘昼从居处、音声、食物三个方面,形象地阐述了人与禽兽的不同感受和嗜好,得出“鸟兽与人受性既殊”的结论。表面看,此段文字的表达形式,脱胎于《庄子·齐物论》,但文字背后所表达的思想却与庄子不同。庄子在《齐物论》中借人与禽兽以居处、美食、美色的不同感受,论证事物及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相对性。而刘昼却借此表达了人性与禽兽之性的差异性,即人与禽兽的不同,乃在于“受性既殊,所居隔绝”,故“嗜好不同,未足怪也”。
1702041870
1702041871
1702041872 人禽之性既别,那么人性的涵义究竟如何?刘昼认为,人性是先天形成的,但又必须经过后天的加工,人性才能显现出来,这有如“金性苞水,木性藏火”,若不加“钻”、“炼”,水、火不能自发产生。“故炼金则水出,钻木而火生。人能务学,钻炼其性,则才惠发矣”(105)。又说:“越剑性锐,必托槌砧,以成纯钧;楚柘质劲,必资榜檠,以成弴弓;人性虽敏,必借善言,以成德行。”(106)这是说,原有的质性只能提供成务成德的基础,要使其质性得以实现,还必须通过后天努力。但就人之质性来说,刘昼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吴簳质劲,非筈羽而不美;越剑性利,非淬砺而不铦;人性惠,非积学而不成。”(107)
1702041873
1702041874
1702041875
1702041876
1702041877
1702041878
1702041879
1702041880
1702041881
1702041882
1702041883
1702041884
1702041885
1702041886 这里,刘昼提出了“人性惠”的命题。按《说文》:“,慧也。从言,圜省口为声。”《玉篇·言部》亦云:“,慧也。”又《广韵·仙韵》:“,智也。”可见,之本义为慧、智,可构成慧、智慧等同义复合词。再看“惠”字,傅亚庶《刘子校释》对“惠”的解释,引王叔岷:“‘惠’、‘慧’古通”,“‘惠’为复语。”(108)若按这种解释,本有慧义,惠亦为慧,那么,“人性惠”的内涵则仅为一个“慧”字。这不免拘限了这一命题的实际内涵,且不能仅仅根据宋本“人性惠”,为“人性慧”,即得出“惠、慧古通”或“惠为复语”的结论。这里,“惠”字当做本字解。
1702041887
1702041888
1702041889 《说文》:“惠,仁也。”《书·皋陶谟》:“安民则惠。”蔡沈注:“惠,仁之爱也。”《论语·公冶长》:“其养民也惠。”刘宝楠正义:“惠者,仁也。”又《尔雅·释古下》:“惠,爱也。”《诗·邶风·北风》:“惠而好我,携手同行。”毛传:“惠,爱也。”又《尔雅·释言》:“惠,顺也。”《汉书·艺文志》:“德胜不祥,义厌不惠。”颜师古注:“惠,顺也。”又《礼记·表记》:“节以一惠。”郑玄注:“惠,犹善也。”可见,“惠”与“慧”虽古通,但其本字的普遍性涵义,却应是仁爱、和顺、良善等义。据此,刘昼“人性惠”的命题,其涵义即为智、仁、善、顺等内容,明显地表现为儒家的人性说。
1702041890
1702041891 综上所述,刘昼人性论的基本趋向多同于儒家,即认为人性中含有智、仁、和、顺等善质,这些善质也即是人与禽兽的根本差别。在刘昼看来,人禽之别,乃在于“受性既殊,形质亦异”,未足为怪。但人之于人,却有许多令人费解的不同嗜好,这些差别与性有什么关系呢?刘昼试图对此也做出人性论的解释。他说:
1702041892
1702041893 人之与人,共稟二仪之气,俱抱五常之性,虽贤愚异情,善恶殊行,至于目见日月,耳闻雷霆,近火觉热,履冰知寒,此之粗识,未宜有殊也。声色芳味,各有正性,善恶之分,皎然自露。不可以皂为白,以羽为角,以苦为甘,以臭为香。然而嗜好有殊绝者,则偏其反矣。非可以类推,弗得以情测,颠倒好丑,良可怪也。(109)
1702041894
1702041895
1702041896 这里,“五常之性”、“正性”等概念,多源于董仲舒和王充。董仲舒《举贤良对策》:“夫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为修饬也。”《论衡·物势》:“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五常,五常之道也。”又《问孔》:“五常之道,仁、义、礼、智、信也。”又《命义》:“亦有三性:有正,有随,有遭。正者,禀五常之性也”。据此,刘昼“俱抱五常之性”,当指仁、义、礼、智、信五种德性。这种解释,亦与上述“人性”的涵义相符。
1702041897
1702041898 在刘昼看来,人之与人,虽贤愚异情,善恶殊行,但其质性,“未宜有殊”,此亦有性相近之义。因此,对声、色、嗅、味的习染,亦“各有正性”。此处的“正性”,即王充“正者,禀五常之性也”。即以五常之性习染声、色、嗅、味,所得结果,便是“善恶之分,皎然自露。”同时,在刘昼的理解中,“声色芳味,各有正性”,还有另一层含义,即它们各有自己质的规定性。因此,“不可以黑为白,以羽为角,以苦为甘,以臭为香”。在刘昼看来,这都属于正常情况。但也有不正常的情况:
1702041899
1702041900 赪颜玉理,盼视巧笑,众目之所悦也。轩皇爱嫫母之丑貌,不易落慕之丽容;……炮羔煎鸿,臛蠵臑熊,众口之所嗛也。文王嗜菖蒲之葅,不易龙肝之味。《阳春白雪》,《噭楚》《采菱》,众耳之所乐也。而汉顺帝听山鸟之音,云胜丝竹之响;……郁金玄憺,春兰秋蕙,众鼻之所芳也。海人悦至臭之夫,不爱芳馨之气。若斯人者,皆性有所偏也。(110)
1702041901
1702041902 这些不正常的情况,刘昼以“性有所偏”来解释,即“嗜好有殊绝者,则偏其反矣”。由此他得出结论:“美丑无定形,爱憎无正分也。”有学者认为,这一结论,表明刘昼回归到道家立场。如果从人性论角度来分析刘昼的上述思想,还不能简单地说刘昼回归道家。因为在刘昼看来,上述违反正常情况的现象,皆为“执其所好而与众相反”,或“嗜好殊绝者则偏其反矣”。这里的“偏”或“反”,均指偏离或反常,即偏离了“五常之性”或“正性”。这种偏离或反常,不是质性的问题,而是后天所习或另有原因。上面的故事,多采自《淮南子》、《吕氏春秋》及《抱朴子》。《吕氏春秋·遇合篇》:“故嫫母执乎黄帝,黄帝曰:‘厉女德而不忘,与女正而弗衰,虽恶奚伤。’”高诱注:“言敕厉女以妇德而不忘失,付与女以内正而不衰疏,故曰虽丑何伤。”这说明黄帝之爱嫫母,非爱其丑,而爱其贤也。此与黄帝质性问题并无必然联系。其他故事亦皆属此类。
1702041903
1702041904
1702041905
1702041906 由以上可知,刘昼的人性论属儒学范畴,其谓“美丑无定形、爱憎无正分”,虽有道家色彩,但其所指多为后天习染,而非指先天。先天所性乃“人性惠”,犹如“丹可磨而不可夺其色,兰可燔而不可灭其馨,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金可销而不可易其钢”一样,“士有忠义之性,怀贞直之操,不移之质,亦如兹者也”(111)。因此,刘昼从“人性惠”这一命题为核心所构成的人性理论,并非简单重复前人的思想,而是有自己的选择与思考,体现出对道家、玄学乃至佛教人性论的批评与扬弃。
1702041907
1702041908 (四)声乐心和论
1702041909
1702041910 《刘子》一书有《辨乐篇》,是专门讨论音乐理论的,可称为刘昼的《乐论》。此篇与《适才》、《殊好》、《风俗》、《正赏》、《言苑》可构成一组,涉及刘昼的文艺美学思想。尤其是《辨乐篇》,是对《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吕氏春秋》、《淮南子》及汉晋以降乐论的回应。
1702041911
1702041912 “乐”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特别是自殷周以来,在音乐的实践层面和思想层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并出现与国家体制紧密结合的倾向,此即后来所称为“礼乐典章制度”。进入春秋战国,音乐与礼制相结合,成为儒家鼓吹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先秦诸子中,儒家对“乐”最为重视。从孔子开始,“乐”被列为“六经”之一,不仅强调其社会政治功能,而且把“乐”推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社会、人生、道德、教育、人性、修养,乃至社会治乱、国家存亡等多方面建立起普遍性联系。
1702041913
1702041914 儒家对“乐”的推崇,在诸子中引起反弹。老子首先从“道”的高度,对“乐”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以为“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真正的“乐”乃是“无声”。无声之乐,与道相合;有声之乐,令人耳聋。他把音乐比做美食,此两者虽然能吸引过客,但只能应时感悦人心,满足一时之欲,而不能像无形的大道、无声的大音,虽平淡无味,却能使人宁静、平和,用之不可穷极。墨子则作《非乐》,严厉批评儒家,与其有乐以听之,不若无乐以节之,以免影响君子听治、贱人从事。此后又有庄子、荀子等分别从不同的学派立场出发,对音乐理论进行了发挥与争辩,遂使“乐论”得到发展,并成为中国哲学或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作为六经之一的《乐经》虽失传,但历代“乐论”却连绵不绝,它几乎成为儒学研究的专门领域,成为儒家思想表现的重要舞台。
[ 上一页 ]  [ :1.70204186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