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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肃经学的主要内容及其思想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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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的经学著作,除《孔子家语》外,皆佚。现仅存部分佚文,保存在各类辑佚书及历代经学著作的引文中,直至目前,尚无一部王肃经学佚文的完整辑本。因王肃是魏晋以来的经学大家,又因经学史上“王郑之争”的巨大影响,故魏晋以后的经学家无不关注王肃的经学。但由于王肃经学佚文的零散,遂使对王肃的研究造成困难。一些学者多从宏观角度或仅从王郑对比中进行研究,往往缺乏对王肃经学思想的整体把握。本节试以微观与宏观结合的方式,从三个方面对王肃经学思想进行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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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王肃的《易注》及易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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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周易注》,《隋志》,新、旧《唐志》及陆德明《释文叙录》、《崇文总目》、《宋史·艺文志》等皆有著录,宋以后亡佚。该书本出于王朗,王肃复为撰定,故可视为王氏父子的合著。但王氏父子对于《周易》,亦有其不同,王朗受杨赐影响,受学亦多今文,如杨赐家学之京氏易,即属今文系统。而王肃受“荆州章句之后定”的影响,其学“本有得于宋忠”。“子雍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玄,仲子(宋忠)之道固然也。譔、肃之学并由宋氏,故意归多同。……宋忠之学,异于郑君,王肃之术,故讦康成。王粲亦疑难郑之《尚书》。则荆州之士踔不羁。守故之习薄,创新之意厚。刘表‘后定’,抹杀旧作。宋王之学,亦特立异”。(10)可见,王肃易学多出自费氏古文易,而非出自父朗京氏易也。但由于其易注本其父朗所为,肃更撰定,故仅凭佚文,已很难厘清王氏父子易学观点的归趋,按着张惠言《易义别录》所确定的标准:“疑其出于马郑者,朗之学也;其掊击马郑者,肃之学也。”这一说法,虽略显主观,但实属不得已,若以汤用彤“立异”之说衡之,则张氏之言,又实有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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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一节,据李鼎祚《周易集解》引马融、荀爽二家之说。其中马融注云:“孟秋之月,阴气始著,而坤之位同类相得,故西南得朋,孟春之月,阳气始著,阴始从阳,失其党类,故东北丧朋。”马融的解释,明显以卦气说为据,实受《易纬》的影响,属今文之说。《易纬乾凿度》:“八卦成列,……其布散用事也:震生物于东方,应在二月。巽散之东南,位在四月。离长之于南方,位在五月。坤养之于西南方,位在六月。兑收之于西方,位在八月。乾制之于西北方,位在十月。坎藏之于北方,位在十一月。艮终始之于东北方,位在十二月。”(11)这是说,乾、坤、坎、离、震、巽、艮、兑八卦分值八方,以配十二月,为马融所本。“坤养之于西南,位在六月”,而孟秋七月,位在西南之西,与坤在西南为邻,故称“坤之位同类相得”,以此解释“西南得朋”。孟春一月,位在东北之东,阳气开始增著,而阴气逐渐衰减,此正与西南坤位相违,故称“失其党类”,以此解释“东北丧朋”。马融的这些说法即以阴阳二气之消长及八卦配八方十二月解释《坤》卦卦辞,属汉代今文易之卦气说无疑。荀爽对这一节的解释,亦从马融。荀氏曰:“阴起于午至申,三阴得坤一体,故曰西南得朋。阳起于子至寅,三阳丧坤一体,故东北丧朋。”(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这是说,午为离为南属五月卦。阴气于午始生,至未为坤为西南六月卦。即由离之三阴到坤之六阴,谓“三阴得坤一体”,而申位在西南之西为七月卦,与坤相邻,故曰“西南得朋”。子为坎为北,属十一月卦。阳气于子始生,至丑为东北十二月卦,而寅位在东北之北为一月卦,该位正与西南之西的申相对,且阴阳消长与坤相反,故曰“东北丧朋”。显然,荀爽的解释与马融相类,皆以卦气说论事。故遭李鼎祚的批评,谓“如荀说,从午至申经当言南西得朋,子至寅当言北东丧朋。以乾变坤而言丧朋,经以乾卦为丧也,此何异于马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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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朱震《汉上易丛说》引王肃注云:“西南阴类,故得朋;东北阳类,故丧朋。”王肃此注,出于《坤·彖》和《说卦》。《说卦传》以乾、震、坎、艮为东北、西北之卦,属男性阳类;兑、离、巽、坤为西南、东南之卦,属女性阴类。《坤·彖》亦云:“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这里,《坤·彖》提出“类行”概念,与《说卦》相似。王肃从中抽取“类行”思想,再进一步加以抽象、概括,提出“西南阴类”、“东北阳类”的“类”概念,并以“类”区别“得朋”与“丧朋”,明显扬弃了具体、烦琐、细碎的卦气说,由此再前进一步,就会得出王弼“触类可得其象,合义可得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的结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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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解《剥》卦卦辞云:“阴消乾也,与夬旁通,以柔变刚,小人道长,子弑其父,臣弑其君,故不利有攸往。”这里,虞翻以“旁通”说解释《剥》之卦辞。“旁通”者,指两卦爻象阴阳相反而相通,《剥》卦卦象()为五阴一阳之卦,与之旁通者为《夬》(),《夬》为五阳一阴之卦。两卦相比较,爻象正相反对,然而却可以相通,其表现即阴阳交变,因此《剥》卦体现为阳消阴息,以柔变刚,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故《剥》卦卦辞曰:“不利有攸往”。《剥》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虞翻曰:“此卦坤变乾也,动初成巽,巽为木、为床。复震在下,为足,故‘剥床以足’。蔑,无贞正也,失位无应,故‘蔑贞凶’。震在阴下,象曰:‘以灭下也。’”(14)虞翻的解释,所采用的方法是十分复杂的“卦变”说。“此卦坤变乾也”一句,是说《剥》卦乃是由《坤》卦在变动中得来。在《坤》卦变化过程中,主要表现对《乾》卦的变动。《剥》之初六,乃《坤》对《乾》之“初动”,即→,结果是由《坤》卦变为《姤》,《姤》是《乾》卦初爻由阳变阴,故其下卦为巽(),此谓“初动成巽”。依《说卦》,巽为木,故称“巽为木、为床”。虞氏又据卦变中的“反对”说(即后世所谓“综卦”或“覆卦”),寻找“足”象。《剥》之反对卦为《复》,即《剥》()之反转则为《复》()。这样,在《复》卦中便有了下卦的《震》()象,依《说卦》,震为足,故曰:“复震在下,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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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便是虞翻以“卦变”说对《剥》之初六的解释,从中不难看出汉易的复杂性和烦琐性。虞翻是汉末至曹魏之际易学大家,其家学五世传孟氏易,至虞翻集大成并独创卦变之说,对互体、纳甲、旁通、半象、逸象诸说,皆有推阐及发明,其易学对后世有重要影响,代表了汉末至魏晋时期易学中的传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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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易学与之不同,李鼎祚在集解《剥》卦时,在引征虞翻的同时,恰好也引了王肃,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王、虞对比的机会。王肃曰:“在下而安人者,床也;在上而处床者,人也。坤以象床,艮以象人。床剥尽以及人身,为败滋深,害莫甚焉。故曰‘剥床以肤,凶也。’”(15)这里,王肃排除了迂回、烦琐的论证形式,不采卦变、旁通、反卦等说,故不取“巽木为床”之训,而直取《说卦》“坤为地……为大舆”的说法,即取地、舆负载万物,犹床之载人之义,故曰“坤以象床”。又《说卦》:“艮,三索而得男,谓之少男,”是艮有人象,故曰:“艮以象人。”综观王肃对《剥》之六四爻辞的解释,简洁明了:床则安人,床则载人,床被剥落殆尽,必危及坐床之人,故曰:“床剥尽以及人身,为败滋深,害莫甚焉。”这明显突出了《剥》卦的义理。可惜王肃易注佚失,仅得零星佚文,而不能得其全貌,但仅凭以上两条佚文,即可窥见其一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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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注《易》,不仅排除卦变、旁通、卦气等说,亦摒弃互体、爻辰说,此与郑玄注易的对比中,亦可见一斑。据惠栋《易汉学》卷六《郑康成易》所辑郑玄“以爻辰说易”十二条,其中三条与仅存的王肃易注相对应的三条相比照,即可一目了然。下列《郑、王三条〈易〉注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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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郑、王易注三条佚文的对比中,可以看出二者的明显区别:郑玄以“爻辰”说解释卦爻辞,而王肃却扫除爻辰而不用,直以字义或爻位说解经。这体现了王肃易学对象数学的取舍与扬弃。所谓爻辰,是按六十四卦卦序,把每对立的两卦十二爻,配以十二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分别代表一年中的十二个月,用以推算岁、月与所发生事情及与卦爻辞的联系。郑玄之爻辰法,即是以《乾》、《坤》两卦十二爻,配十二辰,以生十二律之位。《乾》之六爻依次配“子、寅、辰、午、申、戌”六辰;《坤》之六爻则依次配“未、酉、亥、丑、卯、巳”六辰。故《比》之初六,爻辰在未。《明夷》六二,爻辰在酉,九三在辰。《中孚》六三,辰在亥,六四辰在丑等。郑玄通过这些迂迴缭绕、牵强附会的解释,企图说明卦爻辞与卦爻象之间的必然联系。爻辰说本于《易纬》,而《易纬》又是在孟、京卦气说基础上发展而来。郑玄集《易纬》、孟、京卦气说之大成。郑玄以爻辰说易,是对孟、京、《易纬》及今文易说的发展,但也由此把易学推向支离、烦琐,并成为魏晋时期王弼易学革新的“酵母”和“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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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王肃对《比》卦初六爻辞的解释,只言“缶者,下民质素之器”;其注《明夷》六二,亦只注一个“般”字,认为“般,旋也”。明确不以郑玄“辰得巽气为股”之爻辰说。其注《中孚》,也仅以“三、四在内,二、五得中,兑说而巽顺,故孚也”十余字给以解说。三、四在内,是指《中孚》()卦六爻,六三、六四两爻为阴爻在内,故曰:“三、四在内。”外四爻为阳爻,其中九二、九五两爻居上下卦之中位,故曰:“二、五得中。”《中孚》卦之下卦为兑,上卦为巽,兑有悦义,巽有顺义,故曰:“兑说(悦)而巽顺,故孚也。”若按郑玄的解释,《中孚》之六三爻,辰在亥为豕,因六三不得位为失正,“故变而从小名,言豚耳”。此解《中孚》卦辞中“豚”的来历。为什么六三失位而“豕”称小名而言“豚”?同样为什么六四爻得位而“龞蟹”得变大名而言“鱼”?这些解释完全是牵强附会,不得要领,且烦琐破碎,解《中孚》卦辞“豚鱼吉”三字,竟用了九十八个字。而王肃只用了十六个字,只依《易传》立说,且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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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引文及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出王肃解易的主要特点即在简明。要简明,唯扬弃汉易中的卦变、旁通、卦气、互体、爻辰等诸说,直以义理说易。朱伯崑先生在其《易学哲学史》中评价王肃易学说:“曹魏时期的经学大师王肃,乃古文经学派的集大成者。其《周易注》,继承了费氏易的传统,注重义理,以《易传》的观点解释经文,排斥今文学派和《易纬》解易的学风,不讲互体、卦气、变卦、纳甲等。……王肃的解易学风,在当时颇有影响。”(16)这一评价是符合王肃易学基本情况的。从现存王肃《周易注》的佚文看,其注虽然还没有完全摆脱汉易今文学的影响,但通过上述比照,其易学义理化倾向还是很明显的,这预示着魏晋经学中的易学系统面临巨大变革。如果说,以郑玄为集大成的汉代易学象数学走向支离、烦琐,从而成为魏晋时期王弼易学革新的“酵母”或“催化剂”的话,那么王肃易学则是直接为玄学化易学的兴起开辟了道路。这是魏晋时期学术思想转型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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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肃的《礼注》及礼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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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肃经学的重点,似在礼学。他一生遍注群经,对《礼》尤为重视,从其所存礼学注述的目录看,有《周官礼注》十二卷、《仪礼注》十七卷、《丧服经传注》一卷、《丧服要记》一卷、《丧服变除》、(《晋书·礼志》未著录卷数)、《礼记》三十卷、《祭法》五卷、《明堂议》三卷、《宗庙诗颂》十二篇、《三礼音》三卷。无论从种类和卷数看,都是其经注中数量最多的。但由于众注散佚,现仅存佚文百不足一,其礼注及其礼学思想已无法窥其全貌,现仅据晋以后群书所引及辑佚书所辑有限的礼注佚文,以观其礼学思想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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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王肃礼注中最具思想意义者,莫过其“五帝非天说”,这是能够反映其通过对天、帝的解释而对传统今文礼学,特别是郑玄礼学的改造。《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郑玄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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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大祭曰禘。……王者之先祖,皆感大微五帝之精以生,苍则灵威仰,赤则赤熛怒,黄则含枢纽,白则白招拒,黑则汁光纪,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盖特尊焉。《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汎配五帝也。(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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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据《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引郑玄义云:“郑氏以为天有六天,天为至极之尊,其体只应是一。而郑氏以为六者,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为六天。”(18)根据这些材料,可知郑玄以五帝配“清虚之体”,这“清虚之体”即“昊天上帝”或称“天皇大帝”。以五帝为天,又合“昊天上帝”或“天皇大帝”即为六,此郑玄六天说之大义。在郑玄看来,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所谓五帝,即苍、赤、黄、白、黑,并皆以正月郊祭之。按《礼记·大传》“不王不禘”之说,这种禘祭,是祭其先祖所由生,谓郊祀天之大祭,故郑玄以正月郊祀五帝,即是以五帝为天。又据新《唐志》礼乐志引郑玄说:“玄以为天皇大帝者,北辰耀魄宝也。……玄以为青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拒、黑帝汁光纪者,五天也。由是有六天之说,后世莫能废焉。”(19)又云:“天之五帝迭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别祭尊之。”(20)这两条材料与《礼记》孔颖达疏所引基本一致,即郑玄认为“天皇大帝”居于北辰,又有太微五帝分居五方,并在天上轮迭为王,地上之王必感五帝(五天)之一而生,是谓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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