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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38 贞观二年祖孝孙奏上雅乐。太宗曰:“礼乐之作,盖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之隆替,岂此之由?”御史大夫杜淹对曰:“前代兴亡,实由于乐。陈将亡也,为《玉树后庭花》;齐将亡也,而为《伴侣曲》。行路闻之,莫不悲泣,所谓亡国之音也。以是观之,盖乐之由也。”太宗曰:“不然,夫音声能感人,自然之道也。故欢者闻之则悦,忧者听之则悲,悲欢之情,在于人心,非由乐也。将亡之政,其民必苦,然苦心所感,故闻之则悲耳,何有乐声哀怨,能使悦者悲乎?今《玉树》、《伴侣》之曲,其声具存,朕当为公奏之,知公必不悲矣。”尚书右丞魏征进曰:“古人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然之。(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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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40 唐太宗不赞同杜淹所说“前代兴亡,实由于乐”;而赞同魏征的“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太宗认为,音乐具有感动人的力量,但音乐感动人的根源不在音乐本身,而是人心所赋予的。将亡之政,其民必苦,苦心所感的音乐则必悲苦,同样的音乐,治世之下的欢者听了却会很娱悦。隋代灭亡,即使更改了音乐但改变不了其亡国的命运。如果现在演奏隋朝旧乐,唐人听了也不会像隋朝的百姓那样痛苦。这种类似“声无哀乐论”的开明音乐思想,为盛唐音乐风气的开启,奠定了比较清新宽松、博大宏阔的主流文化基调。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政善恶,岂此之由?”“乐在人和,不由音调”在“乐与政通”的理论上,唐太宗与历代制乐者是相同的,都承认“乐”与“政”有着决然密切的关系。只是在乐与政二者相互制约和影响的关系上,唐太宗与其他制乐者历行的“节礼乐”、“放郑声”不同,他认为乐舞曲调的哀乐,无关乐舞本身,而在于百姓的安与否。有礼有德,是唐太宗制乐的基础,也是唐太宗的为政之道,他认为有礼有德才能民安,民安则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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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42 “乐在人和,不由音调”是一种重视民心向背、民贵君轻的儒家仁政思想,是荀子“礼乐之统,管乎人心”(105)思想的继承与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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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44 太宗晚年著遗范子孙的《帝范》一书,中有《阅武》《崇文》二篇,从知唐代文治武功之盛,盖有由矣。其《崇文篇》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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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46 夫功成设乐,治定制礼。礼乐之兴,以儒为本。宏风导俗,莫尚于文;敷教训人,莫善于学。因文而隆道,假学以光身。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不游文翰,不识智之源。然则质蕴吴竿,非括羽不美;性怀辨慧,非积学不成。是以建明堂,立辟雍。博览百家,精研六艺,端拱而知天下,无为而鉴古今。飞英声,腾茂实,光于天下不朽者,其惟学乎?此崇文之术也。(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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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48 “吴竿”“括羽”句,是说人的材质即使直如可以制箭的吴竹,然而不为其配饰上华美的雁羽,仍然难于成为射必中的良箭。其中也隐喻着文治武功之不可偏废。然后笔锋一转,继续论述文治与武功,“斯二者,递为国用”的道理。“是知文武二途,舍一不可,与时优劣,各有其宜。武士儒人,焉可废也。”可见唐太宗定礼制乐,兴复儒学(学校)目的就在于“宏风导俗”,并教训子孙说,这是“端拱(端坐拱手,清静无扰)而治天下”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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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50 宋代曾巩《唐论》总结唐太宗的功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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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52 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而其治莫盛于太宗之为君也。诎己从谏,仁心爱人,可谓有天下之志。以租庸任民,以府卫任兵,以职事任官,以材能任职,以兴义任俗,以尊本任众,赋役有定制,兵农有定业,官无虚名,职无废事,人习于善行,离于末作,使之操于上者,要而不烦,取于下者,寡而易供,民有农之实,而兵之备存,有兵之名,而农之利在,事之分有归,而禄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遗,而治之体相承,其廉耻日以笃,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则安且治,废则危且乱,可谓有天下之材。行之数岁,粟米之贱,斗至数钱,居者有余蓄,行者有余资,人人自厚,几致刑措,可谓有治天下之效。(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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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54 “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自文武周公已来,惟太宗一人而已。欧阳修亦在《新唐书·太宗本纪赞》中评价太宗曰:“盛哉,太宗之烈也!除隋之乱,比迹汤、武;致治之美,庶几成、康。自古功德兼隆,由汉以来未之有也。”(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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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56 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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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58 本节本只论唐太宗的政教思想,不及其余,然有一事涉及关于太宗的道德评价问题,无可回避,故试论之。这是件有关太宗“杀兄夺嗣”的问题。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历代史实皆有考辨与订正,惟于此事则似有回护,给太宗以全部肯定;宋代大儒朱熹,则持相反意见。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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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60 太宗杀建成元吉,比周公诛管蔡,如何比得!太宗无周公之心,只是顾身。然当时亦不合为官属所迫,兼太宗亦自心不稳。温公此处亦看不破,乃云待其先发而应之,亦只便是郑伯克段于鄢。须是有周公之心则可。问曰:范太史云,是高祖处得不是。曰:今论太宗,且责太宗;论高祖,又自责高祖。不成只责高祖,太宗全无可责!又问:不知太宗当时要处得是,合如何?曰:为太宗孝友从来无了,却只要来此一事上使,亦如何使得?先生又曰:高祖不数日,军国事便付与太宗,亦只是不得已。(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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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62 从中亦可见宋儒辨义利公私之严,可谓诛心之论,然其于史事多有不合。必欲衡史论人,当以两事为准则,一是必须考订、尊重史实,二是选择评价标准。史事失考,则无的放矢;至若标准,可以随意,但须说明,不然令人困惑,不知依据何来?徒淆视听。比如选择放弃传统标准,完全采用功利观点,则说“杀兄逼父,全无所谓,不必争论,只看太宗历史贡献可矣”。如此,则夫复何言。如尚不欲尽弃伦理标准,则此一事实或罪名成立,不惟此事有失孝悌,前后所为亦将大为逊色。前之所为全为功利,后之所为尽为伪饰矣。(伪饰亦有其客观效果,故曰“逊色”,而未予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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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64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据温大雅《大唐创业起居注》并后之史书考之,高祖举义之前,太宗就已喜接儒士,起兵之后所纳又多为大儒王通弟子,恐非尽为利用而已,实有意气相投之处。倘使其所为尽为一己功利,诸儒肯从之乎?天下肯归心乎?此不足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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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66 司马光之误,在于将建唐之功,尽归之太宗,而失考于高祖整体谋划,全局指纵以及建成初始之功绩。高祖平定天下,太宗确有盖世功劳,为高祖所首肯,远为建成所不及,故王珪、魏征有建功固位之议。然而机会不再,且此事非短期可成,又素未储备人才,出征还须从太宗处征调将佐,如何可成。加之元吉与其协谋,各树党友,“共倾世民”,于时又有高祖易储风闻,“益不自安”(110)。于是由嫉妒而生怨恨,由怨恨而生恐惧,由恐惧而动杀机矣。因而屡设阴谋暗害太宗,引起太宗警觉,诉之于高祖,高祖出于无奈,亦仅责之而已。建成不思悔改,竟然外结庆州都督杨文干举兵欲行篡杀之事。败露之后下狱,将置之罪;高祖令太宗伐杨文干,而许以太子之位(非以利啗之,除其后虑也);两事皆因后妃辩护而作罢。太子建成此谋若成,则悲剧必有过于“玄武门之祸”矣。是时太宗方有“待其先发而应之”之议。事既败露,太子犹怙恶不悛,继续加害,先是招之夜饮,太宗不疑而赴,竟鸩之以毒,至此醒悟;又密结高祖近臣与后妃,使谮陷世民于上前;最后与齐王元吉设谋,让元吉请命出征,借世民率从前来饯行之机,一网打尽。是不置之死地不能止矣,兄弟之情至此已绝,势同水火,即使将来登基亦必不能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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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68 当此危机之际,秦王世民方与幕僚密议,而有“玄武门政变”之发。实出无奈,于不得已而为之,终不至于甘为枉死之鬼。纵使太宗自甘坐以待毙(即不“顾身”),天策府那些曾遭太子与元吉陷害,智倾一世或勇冠三军的僚佐,其肯甘心乎?恐将自专矣。届时真将祸不可测,太宗能无虑之乎?岂云为:“为官属所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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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70 兄弟相残当然是人间悲剧,而高祖实有不可推卸之责任。此前本有几次妥善解决之机会,皆议而不行,遂使矛盾日益加深,以致酿成大祸。倘能果决行之,建成不能继续施其阴谋,犹可保全禄位,不至罪及全家;然其竟于三子功过是非之间,不能决以公断,牵于骨肉之情,妇人之仁,小不忍而终乱大谋。终于导致两子丧命,而使太宗蒙杀兄灭弟之憾。惜乎一世英明,而黯于谋家。其后,高祖虽对太宗有“近日以来,几有投杼之惑”语,实为安慰,亦以自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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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72 按:朱子所云“比周公之诛管蔡”。本为太宗自喻之言。太宗见《太宗实录》所记“语多微文”,乃谓玄龄曰:“昔周公诛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鸩叔牙而鲁国宁,朕之所为,义同此类。盖所以安社稷、利万人耳。史官执笔,何烦有隐?宜即改削浮词,直书其事。”足见太宗之心胸坦荡。而朱子不许,将其事拟之“郑伯克段于鄢”,归罪太宗,似是而非。郑伯为兄为君,而段为弟为臣,主动权全在郑伯,郑伯不早予弟以惩诫,期其悔改,而竟纵其所为,以便待其满盈而声罪除之。用心之险恶,言之齿冷。而太子建成为兄位上(皇储);太宗为弟位下,完全没有主动权,只有禀上公断而已。高祖对此事危险性估计不足,一再优柔寡断,不惟置太宗于险地,且亦导致事机于无可挽回。恐非牛致功先生所谓:心中早有成算,“放手让双方互争高低,以使自己不失任何一方的支持与拥护”(111)。试以常情推之,可以想见闻变之时,高祖之震惊,及其后之懊丧不已,实已无心问政,故于不久即行禅让之事,自为太上皇,非逼之也。而非朱子所云“只是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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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74 朱子最终还是肯定了唐太宗,曰:“太宗功高,天下所系属,亦自无安頓处,只高祖不善处置了。”“论后世人,不当尽绳以古人礼法。毕竟高祖不当立建成。”(112)此论所见极是。及其回答学生“王、魏教太子立功以结君,后又不能死难”之问时,又忘记此一原则,竟曰:“只为祇见得功利,全不知以义理处之。”一方面肯定王、魏之刚直,一方面又责其只见功利,前后不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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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76 王珪、魏征之事太子,本受王命,非可自择,职责所守,不得不忠于其事;至于不能死难,应可方之于孔子之论管仲,管仲不死公子纠之难,而终助齐桓公成为春秋首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113)王、魏之学,本属河汾学派,其学非不讲义理,然其义理终须落实为经世致用,此亦为与太宗相投之处。其师王通并不一概否定功利,而是给予有条件地鼓励。观王、魏之谏诤,说理处何尝缺乏义理?正因为不拘小节小谅,所以能助成太宗贞观之治,致君为一代明君,而自己亦为一代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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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7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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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80 [1]杨荫楼《唐太宗的崇儒及其儒家政治观》,《孔子研究》,1990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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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46782 [2]盖金伟、孙钰华《论“释奠礼”与唐代文化权威的构建》,《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科版)》,2006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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