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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75 德宗遂命陆贽起草《诛李怀光后原宥河中将吏并招谕淮西诏》,充分肯定李怀光奉天勤王解围之功,宽宥河中胁从叛变将吏,褒奖壮烈死节之士;再次痛切自责,深致贬损,以昭示朝廷息兵罢战的诚意。遂使僭越者无以为辞,观望者其心亦安。河北诸镇相继上表输诚,李希烈不久亦被其部将毒杀,一如陆贽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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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77 自建中四年至兴元元年,两年间狂飙迭起,险象环生,卒赖陆贽冷静分析形势,运筹帷幄,挽人心于既散,扶大厦于将倾,终使德宗还于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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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79 《唐鉴》评价陆贽之言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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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81 贤者之知国,如良医之知疾,察其形色,视其脉理,而识死生之变,不待其颠仆而后以为病也。陆贽论用兵之乱,如蓍龟之先见,何其智哉!夫岂如瞽史之知天乎,亦观其事而知之也。非独为贽之贤者能知之意,天下之凡民,亦必有知之者,惟人君不觉也。天下之患在于人莫敢言而君不得知,言之而不听,则末如之何也,必乱而已矣。(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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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83 唐廷返都之后,陆贽仍任中书舍人充翰林学士。“时贽母韦氏在江东,上遣中使迎至京师,搢绅荣之。”贞元三年,陆贽丁母忧,寓居嵩山丰乐寺。“籓镇赙赠及别陈饷遗,一无所取。与韦皋布衣时相善,唯西川致遗,奏而受之。”德宗复遣中使至苏州护贽父柩车至洛合葬,礼遇逾于恒人。免丧,权知兵部侍郎,依前充学士。“恩遇既隆,中外属意为辅弼,而宰相窦参素忌贽,贽亦短参之所为,言参黩货,由是与参不平。”如权《序》所言“内外属望,旦夕俟其辅政,为窦参所嫉,故缓之”。同嫉陆贽者还有吴通玄、吴通微,吴氏兄弟在翰林“与陆贽、吉中孚、韦执谊并位,贽文高而有谋,特为帝器遇,且更艰难,有功。通玄等特以东宫恩旧进,昵而不礼,见贽骤擢,颇媢恨”(73)。“会贽权兵部侍郎,知贡举,乃正拜之,罢内职,皆通玄谮之也。”(74)贞元七年,陆贽“罢学士,正拜兵部侍郎,知贡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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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85 贞元八年科试,同考官还有崔元翰、梁肃等,“肃与元翰推荐艺实之士,升第之日,虽众望不惬,然数年之内,居台省清近者十余人”(75),“得人之盛,公议称之”(76)。据《旧唐书·欧阳詹传》说:“(詹)举进士,与韩愈、李观、李绛、崔群、王涯、冯宿、庾承宣联第,皆天下选,时称‘龙虎榜’。”(77)唐《科举记》更录二十三人姓名,曰“榜多天下孤隽伟杰之士,号‘龙虎榜’”(78)。韩愈亦曰:“其一二年,所与及第者皆赫然有声。”(79)而导致谤毁的起因是陆贽的取人之法,亦即所谓“通榜”法,宋人洪迈释之曰:“唐世科举之柄专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为之助,谓之‘通榜’。故其取人也,畏于讥议,多公而审。亦有胁于权势,或挠于亲故,或累于子弟,皆常情所不能免者。若贤者临之则不然,未引试之前,其去取高下因已定于胸中矣。”(80)“通榜”之优点在于对人才的全面考察,缺点是易牵于私人请托,以致“众望不惬”。这就易给政敌以可乘之机。“窦申恐贽进用,阴与通玄、则之作榜书以倾贽。”(81)《旧唐书·吴通玄传》亦云“则之令人造榜书,言贽考试举人不实,招纳贿赂。”诽谤其他犹可,诽谤陆贽纳贿实在是拙劣至极,德宗曾批评陆贽“清慎太过”,劝其“如不能纳诸财物,至如鞭靴之类,受亦无妨者”,结果还受到陆贽的反驳,岂肯相信这等谣言。但是五人的被贬终至被杀,却非仅为诽谤。李则之是宗室亲王,这一事件暴露出朝臣与亲王过从太密,有“交结中外,意在不测”的嫌疑,这是德宗所不能容忍的。陆贽上《商量处置窦参事体状》,从“典刑不滥于清时,君道免亏于圣德”出发为之辩护,又上《奏议窦参等官状》、《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就德宗对窦参的处理提出公平中肯的意见,但都没被采纳,窦参等终被处死并没收财产。虽然如此,陆贽“以直报怨”的高风却足以令人感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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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87 是年,陆贽被任命为中书侍郎、门下同平章事,成为真正的“宰相”。“贽久为邪党所挤,困而得位,意在不负恩奖,悉心报国,以天下事为己任。”陆贽任相后,“请许台省长官自荐属官,仍保任之,事有旷败,兼坐举主。上许之”。俄以“外议云:‘诸司所举,多引用亲党,兼通赂遗,不得实才。’此法行之非便,今后卿等宜自选择,勿用诸司延荐。”又取消这一决定。德宗性本刚愎自用,又惩于杨炎、卢杞朋党之失,“贞元已后,虽立辅臣,至于小官除拟,上必再三详问,久之方下”。对政府设立的职司及宰臣不信任,是德宗出尔反尔的根本原因。陆贽因上疏论之曰:“陛下既听臣言而用之,旋闻横议而止之,于臣谋不责成,于横议不考实,此乃谋失者得以辞其罪,议曲者得以肆其诬。”“计不定则理道难成,言不实则小人得志,国家所病,恒必由之。”委任台省长官自择属吏,“得贤有鉴识之名,失实当暗谬之责。人之常性,莫不爱身,况于台省长官,皆是当朝华选,孰肯徇私妄举,以伤名取责者耶!”这一点本是不应过虑的。又指出“今之宰臣,则往日台省长官也;今之台省长官,乃将来之宰臣也,但是职名暂异,固非行业顿殊。岂有为长官之时不能举一二属吏,居宰臣之位则可择千百具僚?”若由宰臣“悉命群官”,则是“变公举为私荐,易明敭为暗投”(82),将会造成更为严重的弊端。德宗虽嘉其言,但仍追寝前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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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89 陆贽不仅洞晓兵机,而且熟稔经济,知人善任,正是其担任宰臣的优势。贞元八年七月,户部尚书判度支班宏卒,这是关系国家安危的重任,所选务须得人。陆贽向德宗推荐杜佑、卢徵、李衡、李巽四人,除杜佑外,其余三人均为刘晏培养提拔的理财能吏,皆堪当此大任。德宗未许杜、卢;陆贽建议先授李巽给事中权判度支,待李衡进京后授予此职。德宗本已同意,不料突然改悔。又认为“司农少卿裴延龄甚公清有才,宜令判度支”。陆贽因上《论宣令除裴延龄度支使状》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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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91 伏以周制六官,实司理本,冢宰制国用,量入为出;司徒掌邦赋,敷教恤人。今之度支,兼此二柄。准平万货,均节百司,有无懋迁,丰败相补。利害关黎元之性命,费省系财物之盈虚。加以馈饷边军,资给禁旅,刻吝则生患,宽假则容奸。若非其人,不可轻授。裴延龄僻戾而好动,躁妄而多言。遂非不悛,坚伪无耻,岂独有识深鄙,兼为流俗所嗤。顷列班行,已尘清贯,更居要重,必斁大猷。是将取笑四方,贻殃兆庶。尸禄之责,固宜及于微臣;知人之明,恐伤于圣鉴。(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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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93 希望德宗能够“重循前议”,更於四人之中,选择取其优者。或更与其他宰臣“参详,去邪勿疑,天下幸甚”。斯时已无失国失位之虞的德宗,自然是圣意难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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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95 裴延龄任度支不久,时任谏官右补阙的权德舆即曾两度上疏弹劾,一则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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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97 度支所务,天下至重,上系邦本,下系元元。苟非全才通识,则有所壅。自裴延龄受任已近半载,群议纷然,皆曰非宜。延龄切于感恩,昧于量力,思有以效,强所不通,则有枉尺直寻之心,多方自固之计,吏伺其隙,人售其奸,因缘蒙蔽,触类滋长,致远恐泥,学制实伤,异时其败,罪之何补。官司闾里,众口一心,评议喧哗,所不可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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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799 其二曰:“经费之司,安危所系。延龄顷自判权,逮今旬岁,不称之声,日甚於初。群情众口,喧于朝市。”“臣职在谏曹,合采群议,道路云云,无不言此。岂京师士庶之众,愚智之多,合而为党,共有雠疾?陛下似宜稍回圣鉴,俯察群情。”(84)自然亦是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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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01 而此时,陆贽所上《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三奏量移官表》、《论沿边守备事宜状》均被德宗搁置,《议汴州逐刘士宁事状》、《请不与李万荣汴州节度使状》亦是“不从”,《论朝官阙员及刺史等改转伦序状》则直截“不听”,更惶论《论裴延龄奸蠹书》了。这与陆贽“内相”时期形成鲜明对比。细思其由,皆因裴延龄所言所行无不切合德宗此时的至尊心态与享乐心理;而陆贽仍旧思欲励精图治致君尧舜,且语言切直,少所避讳,早已使圣心不悦。《新唐书本传》说其“及辅政,不敢自顾重,事有可否必言之,所言皆剀拂帝短,恳到深切。或规其太过者,对曰:‘吾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不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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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03 《旧唐书》谓“裴延龄,奸宄用事,天下嫉之如仇。以得幸于天子,无敢言者。贽独以身当之,屡次面陈和上疏极言其弊。自古忠奸不两立,延龄亦对陆贽日加谮毁。终于在贞元十年十二月,除贽太子宾客,罢知政事。十一年春,旱,边军刍粟不给,具事论诉;延龄言贽与张滂、李充等摇动军情,激怒德宗,将诛贽等四人,会谏议大夫阳城等极言论奏,乃贬贽为忠州别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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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05 贽在忠州十年,常阖户不出,人不识其面。又避谤不著书,地苦瘴疠,因为《今古集验方》五十篇以示乡人。是其不能作救时良相,犹可为救世良医也。其间,德宗曾令新任刺史宣旨慰安,韦皋又累上表请以贽代己。顺宗即位,与阳城、郑余庆同诏征还。诏未至而贽卒,年仅五十二岁。朝廷议谥曰宣,世称陆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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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07 史书屡言“贽性畏慎”,然每临国事,则又“不自顾重”,剀切陈词,“不恤其他!”是真公而忘身者矣。故《旧唐书传论》曰:“贽居珥笔之列,调饪之地,欲以片心除众弊,独手遏群邪,君上不亮其诚,群小共攻其短,欲无放逐,其可得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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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09 古今之论陆贽,无过于苏轼,轼于《乞校正陆贽奏议进御劄子》中,曾对陆贽作过如是评价:“唐宰相陆贽,才本王佐,学为帝师,智如子房而文则过,辨如贾谊而术不疏”,“使德宗尽用其言,则贞观可得而复”(86)。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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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11 陆贽著作有诗文集十五卷,早佚,仅存收辑其制诰、奏草、奏议的《翰苑集》二十二卷。今有收录《翰苑集》及辑佚之作的《陆贽集》和《陆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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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13 二、陆贽的治道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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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15 (一)格君心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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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17 陆贽是历史上少数思想与言行高度统一的政治思想家。陆贽“勤于儒学”,自然深谙儒家的治道,所谓治道,即是所以治国理民平天下之道。天下者,民也,治天下者君也。君与民因之成为治道的两大基本要素,或曰两端。民为基础,而君为顶极,各级官吏则是代君理民或为民请命的中间阶层。《尚书·泰誓》有云:“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孔传》曰:“言天佑助下民,为立君以政之,为立师以教之。”替天以佑助下民即是所谓的君师之道,武王之所以伐纣,就是因为殷纣失去了这个“君师之道”。在儒家的政治哲学中,君权固然须得之于天命,而天之明命又须视民意之向背为若何而定。因而《泰誓》又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87)。《虞书》亦曰:“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孔传》:“言天因民而降之福,民所歸者,天命之;天明可畏,亦用民成其威。民所叛者,天討之。”(88)可见所谓天命,实际上亦即我民之命。《尚书·多方》有云:“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孔传》“夏桀不畏天命,乃大其逸豫,惟乃自乐其身,无忧民之言。”(89)不畏天命的具体内容即是“大其逸豫”,“无忧民之言”。反之,孔子所谓之“畏天命”,亦即是“大畏民志”(90)。《大学篇》在说过“大畏民志”之后,紧接着说“此谓知本”。即是说民意乃是政本。至荀子则径直曰:“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91)两者的本末关系在儒家的意识中是十分清楚的。民为政本,也是法家出现之前,古代思想界的共识。战国法家提出“君本”的思想,则是君主在政治运作中,权力恶性膨胀的必然结果。因为原初儒家都是为民立命的圣贤,而非民自身,只能设想出由“圣王”来为民之主。虽然如此,本来在民的“权原”,仍须让渡于代表民意的君王,但是倘若王而非圣,却没有正常的制度来限制其权力,又没有正常的力量来执行“则易位”的主张。所以儒家在不得已的情势下,支持拨乱反正的政变和顺天应人的革命。而在一般情况下,只有“致君尧舜”之一途可行,即依靠说服的办法来解决君主与天下之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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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19 所以,中国为治之道的核心问题,就成为如何“格君心之非”,而格君心的方法和标准即是絜矩之道。“格君心之非”与“絜矩之道”都是古代圣贤提出的为治理论,“絜矩之道”是曾子为修齐治平而提出的为人处世准则,属于可以跨越时空的普世伦理。而“格君心之非”的理论,由孟子提出,由于君主成为中国治道的“权原”和关键,所以孟子曰:“人不足与適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92)意即国家用人、行政之失,都不足以厚非,最重要的是正君主的用心。国君心正,则国家政事皆可正定。这个能够格正君心的人,自然是以“天下为己任”的儒者,因其具有这方面的德能胆识,故称之为“大人”。这是一个在中国专制政体下特有的命题。而这样的“大人”,在后世历史上并不鲜见,但能将道术两者完美结合起来,淳熟地加以运用者,则非陆贽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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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21 在这里,还有一个君臣的关系在其间,按照儒家的理想,君臣之间应按朋友关系处理,如子思即认为“君臣,朋友之择者也”。所以,孔子提出的原则是“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勿欺也,而犯之。”(93)“以道事君”之道,是指天道和人道,天道无私,而人之道即是仁与义。儒家即以此公正无私之天道及讲仁与义的人道规范中国古代的治道,对违背治道的君主不惜冒犯地予以激烈的批评。如果君主不听谏阻,那就应该“止”,即中止合作,辞官退隐。孟子的仁政主张,则将儒者处于君民之间的位置,明显地向民的一方倾斜,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理论。意即在治道之中,人民的价值最为贵重,社稷次之,君最为轻。因为人民是社会、国家的主体,无民何有乎社稷?而君主是可以替换的,“诸侯(君)危社稷,则变置”。由于立场站在人民一边,真理在躬,所以具有“说大人则藐之”的大丈夫气概和以天下为己任的主人翁精神。孟子认为儒者之于君主,首先应该教以“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的为国之道,使“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人伦指以制取民等人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臣之与君,无论是朋友还是君师,都是平等的关系。因而反对臣对君主的无条件顺从,“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儒家主张君臣以义合,不合则去。但如果君有“大过”而不听劝谏,则应考虑如何请其“易位”(94)。说明孟子的民贵君轻思想,已经颇具以臣民为主,君为客的意味。但是,孟子的理路,没有在现实中贯彻下去,自秦政按法家模式建立起统一大帝国,君为主臣民为客的专制政体,遂成为中国二千年不醒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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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51823 法家尊君卑臣(民)的思想原则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政治上的严刑峻法,一是经济上的“利归于上”。自从“汉承秦制”以来,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朱熹曾说:“秦之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95)而在经济领域,诚如苏轼所云:“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名实皆宗之,庶几其成功。”(96)在“秦制”的现实之下,儒家的治道思想不得不作相应的调整,一方面坚持民本和“格君心之非”的思想原则。一方面与之相适应地吸纳了法家的“三纲”说,不过也将君、父的表率及相对意义带入其中,不尽是无条件的服从而已。对于无以限制的君权,不得已而抬出天的权威,“天谴说”便是这种情势下的产物。民意在董仲舒那里,只能曲折地表述为:“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97)“格君心之非”也只能借助“天谴”说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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