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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论理势不局限于理论上的探讨,而是重视理势的实际运用。在他看来,国家的治乱存亡、制度的承袭因革,“皆理势之必有”[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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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运用理势思想分析历史制度的因革,在论及三代分封制取代原始的野蛮时代时认为,三代时的君主“安于其位者习于其道,因而有世及之理,虽愚且暴,犹贤于草野之罔据者。如是者数千年而安之矣”。古代的分封制取代原始的野蛮时代是一个进步,是大势所趋,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合理的。但演变到后来,诸侯之间“强弱相噬而尽失其故,至于战国,仅存者无几”,尤其是周室东迁以后,诸侯们“交兵毒民,异政殊俗,横敛繁刑,艾削其民”,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仅如此,“古者之诸侯世国,而后大夫缘之以世官,势所必滥也。士之子恒为士,农之子恒为农,而天之生才也无择,则士有顽而农有秀;秀不能终屈于顽,而相乘以兴,又势所必激也”。[165]分封的世袭等级制也束缚了人的发展。王夫之通过对学校、乡里选举、土地制度、兵农合一、肉刑、职田、什一税等方面的研究,得出“封建不可复行于后世,民力之所不堪,而势在必革也”[166]的结论。由于分封制度的崩溃不可避免,“于是分国而为郡县,择人以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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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对郡县制的合理性给予充分地肯定,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之能然哉?”郡县制取代封建制后,历二千年而运作正常,这是因为符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是合理的。具体表现在:“封建毁而选举行,守令席诸侯之权,刺吏牧督司方伯之任,虽有元德显功,而无所庇其不令之子孙”。反对封建世袭制,这样就可使“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以尽其才”,充分发挥个人的智能与才干,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即便是守令贪残,民也“有所藉于黜陟以苏其困”[167]。他在论及郡县制有利、有善时指出:“郡县之天下有利乎?曰:‘有,莫利乎州郡之不得擅兴军也。’郡县之天下有善乎?曰:‘有,莫善于长吏之不敢专杀也。’”[168]与封建制相比,“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而为天下计,则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169]。如果不从帝王私利出发而从天下国家公利看,郡县制比封建制更合理。秦始皇建立郡县制以后,汉初诸藩王想要恢复封建制,导致异姓王和同姓王叛乱,最后被朝廷镇压以失败而告终,这更证明:“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170]在他看来,郡县制取代封建制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是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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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运用理势理论分析朝代的更迭,说:“帝王之受命,其上以德,商、周是已;其次以功,汉、唐是已。”[171]商、周、汉、唐分别建立在“德”、“功”基础上,反映历史发展的规律。宋虽然“无商周之德,汉唐之功”,而“终以一统天下,厎于大定,垂及百年,世称盛治者”。其原因是“天”启迪宋太祖之心,使之“惧以生慎,慎以生俭,俭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172]。宋太祖具有忧患意识,操持谨慎,约束自己,重视个人的道德修养,达到政通人和,因此有天下。明太祖把广大人民从元朝残酷统治下拯救出来,“拔人于禽而昭苏之”[173],也是大德大功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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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成汤之取天下,亦诛君之举也,文王专征伐,亦代商之势也。”汤、文采用“攻可守”的方式,汤先灭韦、顾、昆吾三国,剪掉桀的羽翼,然后再放桀于南巢。文王惩罚纣帮凶崇、黎的同时,对商纣采取“服事”。在王夫之看来,汤、文这种“守天下者,正名定分而天下信”的作法,是“惟因理以得势”,就是说“汤、文之为此者以循理,而势已无不得矣。”关于武王伐纣,他认为,武王“后同恶之讨(指奄、徐),先殷郊之战”,直接向纣王发动进攻,在考虑到势的轻重(利害)同时,也注意到理的顺逆。由于“不可以守,而以之攻”,所以“王也要近乎霸矣”。他说:“攻天下者,原情准理而天下服,则亦顺势以循理。”[174]武王伐纣是“顺势以成理”。王夫之在论及刘邦灭项羽时指出:“向令汉高不乘时以夷项氏,宁可使山东之民涂炭于暗噁哗叱咤之主而不恤耶?”项羽“任情废置,安忍阻兵,尚欲养之,将无为天下养痈耶?使鸿沟之割,汉且守硁硁之信而西归,羽力稍完,其能不重困吾民以锋镝乎?率土之滨而有二天子,害且无穷,而岂天理之正哉!”[175]刘邦乘时消灭项羽,是乘势而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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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对一些重要历史事件进行分析。对于张骞出使西域,他认为不仅是汉武帝远求“善马”的欲望,而是大事所趋,符合并促进了中原与西域诸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汉武帝开发东南、西南,由于耗费巨大,因而招致许多的人反对。王夫之认为,汉武帝此举“以一时之利害言之,则病天下;通古今而计之,则利天而圣道以弘”[176]。这是对汉武帝不计较眼前得失,从长远发展趋势出发开发东南、西南边陲的肯定。在汉初七国之乱平定、诸王气焰已被扑灭的形势下,汉武帝派主父偃单车去齐国任相,齐王就畏罪自杀了。王夫之以为,这不过是“乘势而有功”[177],并非慑于主父偃个人的威力。他说:“项羽之强也而可使弱,弱者亦何不可使强也。曹操虑袁绍之难平,而卒与争衡者周瑜之一隅;苻坚荡慕容、姚氏之积寇,而一败不支于谢玄之一旅。时之所兴,势之所凑,人为之效其羽翼,天为之长其聪明,燎原之火,一爝未灭,而猝已焚林,讵可量邪?”[178]治乱、强弱、兴亡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对于曹操统一中原,他认为:“曹操曰:‘使天下无孤,则不知几人称帝,几人称王。’自操言之,固为欺凌蔑上之语,若从旁旷观,又岂不诚然耶?是虽不得谓强大之役人为理之当然,而实不得谓弱小之役于人非理之所不可过也。”[179]这表明,不仅“有道之天”可以“以理成势”,而且“无道之天”也可以“因势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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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王夫之运用理势理论分析历史制度,朝代因革属于宏观研究,旨在从总体上把握历史发展的趋势及规律,那么他对历史事件的分析则属于微观研究,其目的在于了解具体历史条件下的趋势及规律。历史的总体发展趋势及其规律是通过具体的历史发展趋势及其规律表现出来的,而具体的历史发展趋势及其规律也要置于总体的历史趋势及规律中才能得到全面的了解。因此,理势的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是统一的。他的理势观独特之处不仅反映在理论上的创建,也表现在实际运用,把理势理论的研究与对历史事实的分析结合起来。理势观是他历史观的最精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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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的儒学开生面之处不胜枚举,以上所列不过是有代表性的而已。也应看到,他的儒学虽多创获,因其以遗民自居而不仕新朝,遁隐林泉,使其学不彰,影响甚微,这在儒学史上不能不说是件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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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献廷:《广阳杂记》卷二,中华书局,1957年,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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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首,《序论》,《船山全书》第十二册,岳麓书社,1992年,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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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首,《序论》,《船山全书》第十二册,岳麓书社,1992年,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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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首,《序论》,《船山全书》第十二册,岳麓书社,1992年,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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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首,《序论》,《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1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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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一,《太和》,《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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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一,《参两》,《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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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一,《太和》,《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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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一,《太和》,《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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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一,《太和》,《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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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十,《告子上》,《船山全书》第六册,岳麓书社,1991年,第10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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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王夫之:《周易外传》卷四,《未济》,《船山全书》第一册,岳麓书社,1988年,第9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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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夫之:《周易外传》卷五,《系辞上传》第一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9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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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4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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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一,《太和》,《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2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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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王夫之:《周易内传》卷五上,《系辞上传》第四章,《船山全书》第一册,第5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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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卷二,《神化》,《船山全书》第十二册,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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