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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等自然现象在未被科学说明的时代最为神秘,足以使人敬畏。他却不信这些,说:“世俗之言曰:雷诛不孝。故凡不孝不弟者,畏鬼神并甚畏雷。不知不然也。夫古来之不孝者,莫如商臣、冒顿,未闻雷能及之也。雷所击者,皆下愚无知之人。下愚无知之人即不孝,雷应恕之矣,雷能恕商臣、冒顿,而不能恕下愚无知之人,岂雷亦畏强而击弱乎?畏强而击弱,尚得为雷乎?世又言:雷诛隐恶。刑罚之所不到者,雷则取而诛之。夫人有隐恶,亦即有阴德。有隐恶而刑罚不及者,天必暴其罪以诛之,以明著为恶之报;则有隐德而奖赏所不及者,天亦当表其德以赏之,以明著为善之效。《记》云:爵人于朝,与众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天既设雷霆之神,于众见众闻之地杀人,以明恶无可逃,则又当设星辰日月之神,于众见众闻之地福人,以明善必有报。而后天下之人,始晓然于人世赏罚所不及者,天亦得而补之也。若云天杀人则使人知,天福人则不能使人知,则无以劝善矣。无以劝善,非天之心也。不赏善而专罚恶,亦非天之心也。今既无星辰日月之神福人,则所云雷霆杀人者,亦诬也。吾故曰:天不命雷击人,鬼神亦不能祸福人。《文子》之言曰:倚于不祥之木,为雷所扑。为雷霆所击者,皆偶触其气而殒,非雷之能击人也。雷不能击人,鬼神亦不能祸福人。”[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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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儒讲天人感应、天谴等说,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现象联系起来,以为人的行为不善必然会遭到天地的报应,这有点像佛教说所讲的因果报应说。洪亮吉给予反驳,并以雷电实例加以说明,人的行为善没有得到自然的褒奖,相反人的行为恶也没有遭到自然的惩罚,至于出现因果报应的情况那不过是一种巧合,纯属偶然,这表明人的行为好坏与自然界的现象无关。他引《礼记·王制》“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进一步说明:“爵人于朝”指商法,诸侯有爵者均可祭祖庙,“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者也是商法,谓贵贱皆刑于市。这里意指天地自然对于人来说,一视同仁,贵贱相等,并没有偏颇与厚薄,人的命运好坏或福或祸,是人自己所做所为造成的,人应该承担起责任,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而不要依赖或归咎于他力。这是对人的自我主体性的一种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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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鬼神决定人生的祸福,进而言之也就从根本上不信鬼神的存在,洪亮吉认为,山川社稷风云雷雨皆有神吗?没有。高曾祖考皆有鬼吗?也没有。他说:“山川社稷风云雷雨之神,林林总总,皆敬而畏之,是山川社稷风云雷雨之神即生于林林总总之心而已。高曾祖考之鬼,凡属子孙亦无不爱而慕之,是高曾祖考之鬼亦即生于子孙之心而已。曰:伊古以来,有亲见山川社稷风云雷雨之神者,又有亲见高曾祖考之鬼者,则奈何?曰:此或托其名以示神,假其号以求食,非真山川社稷之神、高曾祖考之鬼也。何以言之?山川之神,本无主名。”[128]自然界不存在所谓的神,人类社会也没有所谓的鬼,之所以称之为神不过是对自然界的敬畏,反映人类的一种原始崇拜心理,同样之所以称之为鬼不过是对祖先的一种敬仰,反映后辈的一种心态。鬼神都是人们的一种心态活动,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存在物,从客观实际看,人并没有见过自然界的神,以及人类社会的鬼。既然天地自然及社会并没有与神相对应之物,那么人们为什么信鬼神,在他看来,“此或托其名以示神,假其号以求食”而已,是为了自身的物质利益。以下他分论神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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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论神列举古代所谓的众神,指称不存在着与此相关的对应物,如他说:“若社稷之神,则所谓句龙及后稷也。句龙为烈山氏之子,句龙倘有神,则应服烈山之衣冠;后稷者,帝喾之子也,稷倘有神,亦应服帝喾时之衣冠。今童巫所见社稷之神者,言服饰一如祠庙中所塑唐宋衣冠之象,则必非句龙、后稷明矣。且山川社稷风云雷雨有神,天地益宜有神。吾闻轻清者为天,重浊者为地,未闻轻清之中更结为台殿宫观及天神之形质也,重浊中更别为房廊舍宇及地祗之形质也。且天苟有神,则应肖天之圆以为形,地苟有神,则亦应规地之方以为状,今世所传天神地祗之形,则皆与人等。是则天地能造物之形而转不能自造其形,不能自造其形,乃至降而学人之形,有是理乎?推而言之,华山之形削成而四方,泰山之形岑崿而轩举,使皆有神,则华山之神亦应肖削成四方之形,泰山之神应亦模岑崿轩举之状,皆不得学人之形以为形也。”[129]他似乎意识到信神是因为人们生存需要的一种心理活动,如对自然界神的信奉可以给人类带来诸多回报,为人们的生活与生产提供方便。人们甚至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创造不同的神,中国古代的多神论正是他们不同需要的产物,任何神或多或少都打上创造它的人的自己时代的烙印。对神的崇拜表征着人类对事物的追求,以及对美好未来的一种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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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鬼认为是无,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有形之物,他以归来解释鬼,说“又一言以蔽之,曰:人而为鬼,则已归精气于天,归形质于地矣。归于天者,复能使之丽于我乎?归于地者,复能使之块然独立,一肖其生时乎?《记》有之:懓乎如有见,慨乎如有闻。又曰:临之在上,质之在旁。为人子孙者,不忍自死其高曾祖考,则一念以为有,即有矣。实则不然也。黎邱之鬼,惯效人子侄之状,颍川之鬼,又惯仿人父祖之形,其实岂真子侄、岂真父祖乎?则世之所言见高曾祖考之鬼,亦犹此矣。”[130]以归来解释鬼,鬼是归即人有所归,精气归于天,形质归于地。鬼并没有与之相应的实体,是不存在的,谈鬼是后辈不希望先辈死去,以鬼来供祭祀祖先之用实际上是对祖先的一种缅怀并保佑自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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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生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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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鬼神涉及死生,在生死问题上洪亮吉更关注的是生,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人生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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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探讨人生发展认为,“生年至百者少。吾欲验百年之境,于一日内验之而已”。[131]人生虽然很漫长,但可以用一天来说明,并根据一天把人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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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鸡初鸣,人初醒时,孩提之时也。发念皆善,生机满前,觉吾所欲为之善,若不及待,披衣而起者。”[132]鸡鸣指日出之前,此为人孩提时代,天赋予善念朦胧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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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日既出,人既起之时,犹弱冠之时也。沈忧者至此时而稍释,结念不解者至此时而稍纾,耕田者入田,读书者入塾,商贾相与整饬百物估量诸价,凡诸作为,百事踊跃,即久病者,较量夜间,亦觉稍减。”[133]日刚初升至中午前一段,此为人少年时代,青春时代由此开始,处于情绪波动期。这时人开始从事耕田、读书、经商等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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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日之方中,饥者毕食,出门入门,事皆振作,盖壮盛之时也。夫精神者,人之先天也;饮食者,人之后天也。日将午正,阴阳交嬗之时,则先天之精神,有不能不藉后天之饮食以接济者矣。然先天为阳,阳则善念多,故有人郁大忿于胸,匿甚怨于内,至越宿而起,而忿觉少平,怨觉少释,甚或有因是而永远解释者,非忿之果能平,怨之果能释,则平旦以后之善念有以胜之也,是阳胜阴也。至后天为阴,阴则恶念生,好勇斗狠之风,往往起于酒食醉饱之后,亦犹圣人所云壮之时,血气方刚,戒之在斗。正此时也。是阴胜阳也。又一生之事业,定于壮盛之时,一日之作为,定于日午之候。过此,虽有人起于衰莫,事成于日昃者,然不过百中之一,不可以为例也。”[134]日中到下午这一段为人的壮年,是人生的关键时期。在这里他论及精神(应指与生俱来的性善等因子)与饮食的关系,认为,精神属天生即天赋予人的称为阳,而饮食则是生命体才有的特色,因此称为后天属阴。正午正是阴阳交错之时,精神与饮食应相互交养,先天属阳,阳胜阴指天生的本善在此释放,控制自己的情绪,后天属阴,阴胜阳则属于后天的欲物等习染,甚至出现恶,容易使人的情绪失控。此时也是人生由盛到衰的转折期,应引起重视,积极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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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阶段:“至未申以后,则一日之绪余,犹人五十六十以后,则一生之绪余。力强者至此而衰,心勤者至此而懈,房帷之中,晏晏寝息,是衰莫之时也。于是勇往直前者至此而计成败,径直不顾者至此而虑前后,沈忧者至此而益结,病危者至此而较增。视日出之时,判然如出两人矣。非一人之能判然为两,则一日之阴阳昏旦,有以使之然也。此一日之境也,即百年之境也。苟能静体一日之境,则百年之境,亦不过如是矣。”[135]下午以后尤其是傍晚这一段已进入人生的暮年,已经完成了由盛转衰,与年轻时期判若两人,年老体衰,等待着的只有病痛与死亡。洪亮吉不是医学家,其论人生诸阶段并以一日为喻,是想预设一条人生之路,从一日的变化推论人生不同时期的特点及如何把握的方法,为人指出一条把握时机、积极进取之路。与其说一日一日去实际体会,不如以一天变化为喻,以小见大,由近及远。从幼年做起,体悟未来,使人生过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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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洪亮吉这个世界上如果有神仙他肯做吗?他回答说不愿意做。实际上人死后并没有成仙,说:“夫生者,行也。死者,归也。人不可久行而不归,则人亦不可久生而不死,明矣。”[136]如同人行路必有所归一样,人生就是行,死就是行有所归,最后的归宿。因此反对长生不死之说并从多角度加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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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人生由幼至老的经验证明:他引《礼记·曲礼上》“八十九十曰耄”。依据注释“耄”指“惛忘”,“百年曰期”指要颐养。接着说:“老昏不复知服味善恶。孝子期于尽养道而已。是人至八十、九十、百年,即不死,而精神智慧已离,不过徒存形质而已。使过此以往,则其冥然罔觉者更不知何如?纵云长生不死,是徒有生之名而已,无生之乐也。”[137]眼前所见年老之人精神智慧几乎丧尽,只不过形体尚存,没有生活能力,因此需要后辈尽孝道赡养,此时已经到达生命的尽头,哪有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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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又以人的夜间表现来证明:他认为人的精神再强也没有夜间不思偃息者。到了该休息的时候,其精神再强也强不过白天有所作为之时。即使强做有所作为,其内心的疲惫之感有不可胜言。由此可知“人即精神至强,至八十焉,九十焉,百年焉,未有不思怛化者矣。至怛化之候,而强其如少壮时之举动焉,不能也。即或强其举动,而其疲惫亦有不可胜言者矣。是知朝而作,夜而息,少而壮,壮而老,老而死,皆理之常也”[138]。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既是自然规律,也是人的生物钟,人的起居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由少到壮再由壮至老,最后死亡是“理之常”,即是不可抗拒的生命运动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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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又进一步追论,人欲成仙有知还是无知?“谓其无知则不如死,则必曰谓其有知也。谓其有知,而饮食衣服已不知美恶,何况宫室苑囿乎?何况妻子仕宦一切所系恋者乎?又《释名》云:老而不死曰仙。仙,迁也,迁入山也。故其字人旁作山。是又因年命之长,复遭迁徙之苦,即入山不死,亦不过如《述异记》之张光始、《洞微志》之鸡窠老人,惛无所知,与木石鹿豕同居而已,又岂有生之乐乎?吾故曰:世本无仙,即有仙而不可为者,以此也。”[139]引《释名》从文字说明仙即迁,迁入山虽然不死,已无生命之义。又引《述异记》、《洞微志》皆为志怪小说,所记皆奇谈怪论,引此旨在说明成仙不可信。仙与鬼虽然称谓不同,但都是人盼望长生不死杜撰出来的,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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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仙的出现反映了人们的一种怕死心态,为舒缓由此而带来的紧张和焦虑,但他把死也看成是一种快乐,说:“生者以生为乐,安知死者不又以死为乐?然未届其时,不知也。生之时而言死,则若有重忧矣,则安知死之时而言生,不又若有重忧乎?生之时而贪生,知死之后当悔也;死之时而贪死,知生之后又当悔也。”[140]幻想如果死后有知,则可以通过死而见到逝去的亲戚、良友,还可以见到百年以内所未曾见到过的人,听到百年以内所未曾听说的事,死的快乐甚至大于生。人生时其形质有疾病欣戚,死后无形质,因此寒暑不能侵袭,也没有哀乐。实际上他是反对死而有知,并以形象比喻死而无知。自谓曾经饮酒过量而醉倒,醉时的快乐百倍于醒,因为此时无知。曾经疲惫之极而卧倒,卧倒的快乐百倍于起来,因为此时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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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挥列子生死往返、相互倚伏的主张,说:“死于此者,安知不生于彼?是始生之日,即伏一死之机,虽自孩提焉,少壮焉,耄耋焉,皆与死之途日近,不至于死不止也;因是知死之日,亦即伏一生之机,虽或暂焉,或久焉,或迟之又久焉,皆与生之途日近,不至于生不止也。”[141]依此认为对于人生之始当凭吊,因为日复一日终将离死之时不远。对于人之死也应祝贺,因为或久或暂离生之日不远。这一主张似乎在混淆生死,其实不然,他是想通过生死倚伏使人们跳过生死绝对化的怪圈,从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大千世界生包含死的因子,死也包含生的因子,生死交替表现为一个生生不息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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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精气论生死,说明生死与天地自然相比十分藐小。我偶然来到这个世界,是天地间多一个我,多一个我天地间的精气并没有减少,突然我死了是天地间少一个我,少一个我天地间的精气也不曾增加,“即积而为千我焉,积而为万我焉,其生与死之数,于天地亦不能少有所增减也”。如果“人虽亡而精气不亡,精气不亡是人亦不亡矣。人不亡则直与天地同弊耳”。[142]生死是大自然应有的现象,并不影响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如果人不死,不断的生育愈来愈多,自然资源进一步匮乏,只会增加天地自然的负担,因此他主张限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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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而言,一般都喜欢人的率真而厌恶人的虚伪,伪是不可为的。洪亮吉则从另一个视角看真伪,认为襁褓之时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然而不可说襁褓时没有真性。孩提之时知饮食而不知礼让,也不可说孩提时之没有真性。至有知识而后知晓家人有严君之义,其奉父有当重于母。那么孩提襁褓之时为真?还是有知识之时为真?他回答说:“必将曰孩提襁褓之时虽真,然苦其无知识矣。是则无知识之时真,有知识之时伪也。吾以为圣人设礼,虽不导人之伪,实亦禁人之率真。何则?上古之时,卧倨倨,兴眄眄,一自以为马,一自以为牛,其行蹎蹎,其视瞑瞑,可谓真矣。而圣人必制为尊卑上下,寝兴坐作,委曲烦重之礼以苦之,则是真亦不可行,必参之以伪而后可也。”[143]从真伪引出蒙昧与文明的关系,人类早期处于蒙昧之中,礼仪等出现标志着文明的开始,蒙昧时期的人虽然质朴率真,但无智慧,文明时期的人有知识,但少了些质朴率真,应该真伪兼顾,既质朴直率又有智慧,把文明与蒙昧时的质朴率真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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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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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天人观的另一个亮点是提出独特的人口理论。其基本观点是人口的增长与耕地增长不平衡,具体而言,人口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耕地增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要限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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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当时的具体情况作分析,说:“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144]人口成倍的增长必然给社会的长治久安带来问题。以一家做计算:高曾祖时,有房屋十间田地一顷,只身一人,娶妻后不过二人,二人居十间房屋,食田一顷,十分宽裕。以一人生三子来计算,到了儿子这一代,父子四个人,加上各自娶媳妇则变成个八人,再加上佣人至少十个人。十人居十间房屋,食田一顷,居食仅仅满足而已。子又生孙孙又娶媳妇,其间虽有衰老代谢,然而人口已经不下二十余人。这二十余人还住在原有的十间房屋,靠食田一顷过活,不过是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居住和饮食情况已很难再敷衍下去了。由此而至曾孙、玄孙,比高曾祖时人口多了五六十倍,高曾祖时不过一户,此时分十户不止。其间虽有户口消落之家,但与丁男繁衍之族不可相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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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高曾祖之时有许多荒地没有完全开辟,一些闲置的房宅地也并没有完全利用。即便开垦利用也不过增加耕地和居住面积一倍至多几倍而已,而户口则增加十倍、二十倍。经过实地考察分析后,他得出以下结论:“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145]断定田屋与户口增长的比例不同,田屋的增长大大低于户口的增长,这种人口的相对过剩是造成贫穷的主要原因,他也注意到兼并的存在,如兼并之家一人占据百人的房屋,一户占据百户的良田,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日加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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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解决因人口过度增加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呢?他提出以下两种方法。其一是“天地调剂之法”,指“水旱疫疾,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其二是“君相调剂之法”,指“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146]“天地调剂之法”是通自然灾害疾病减少人口的数量,这种方法与英国人口学家马尔萨斯的理论十分相似。洪氏承认这种方法对限制人口来说微乎其微。“君相调剂之法”是最大限度地扩大耕地面积,奖励耕作,包括垦荒、轻徭役、减赋税、抑制土地兼并、赈灾等诸多措施,试图以此缓解人口压力。他说:“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147]他也承认“君相调剂之法”的作用有限,人口增长是必然,况且中国幅员广大鞭长莫及,诸方法的实施肯定会遇到诸多困难,为此他十分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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