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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西洋哲学中之“形式—质料”学说,释读中国哲学中之“理”与“物”,并以“形式—质料”关系界定“理—物”关系。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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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以西洋哲学中之“造物”观念、“制造而后成”观念,否定中国哲学中之“无有主之者”、“能自造自成”观念,换言之,否定中国哲学中之“自然”观念。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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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以西洋哲学中之“形式—质料”观念释读中国哲学中之“太极”,并将“太极”规定为“质料”。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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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以柏拉图之“善的理念”界定“天主”,并以其为超出中国哲学之“理气”之上。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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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以西洋哲学中之“实体—属性”观念,释读中国哲学中之“体—用”关系。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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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以西洋哲学中之“形式—质料”观念,释读“万物”之生成,并把中国哲学中之“太极”界定为“原质”(纯质料),相对的另一端“纯形式”则被称为“作者”。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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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以西洋哲学中之“实在论”观念,释读中国哲学中之“火、气、水、土”等概念。艾儒略《三山论学记》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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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以亚里士多德之“形式—质料”学说,释读中国哲学之“天”与“理”的关系。孙璋《性理真诠》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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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以西洋哲学中之“形式—质料”学说,否定周敦颐之“太极图说”,并于“太极”之上另行添加“上主”。孙璋《性理真诠》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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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中西哲学第一次深层次的交锋、实质的交锋,是发生在明末清初,它已完全超出了“技术”、“科学”的层面,而深入到了中、西哲学的核心。儒、西关系已经得到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此种探讨正是“中国近代儒学”的任务与职责。可惜它没有进入龚自珍的视野,也被后世撰写中国近代儒学史的专家,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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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读三百年后冯友兰先生撰写的《新理学》、金岳霖先生撰写的《论道》等“现代”著作,依然发现其根本思维方式,并没有超出明末清初的那场讨论,顶多只是那场讨论的延续与“重版”。《新理学》就是“形式—质料”、“本体—现象”等观念下的“中国哲学”,《论道》就是“潜能—现实”、“本体—现象”等观念下的“中国哲学”。三百余年间中国哲学的“近代化”与“现代化”路线,就是从利玛窦、艾儒略等人到冯友兰、金岳霖等人的那条线,就是以西洋哲学中之“本体论式思维”重构中国本土哲学的那条线。抓住这条线,方能在中国近代儒学史上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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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于鸦片战争期间的龚自珍,刚好处于这条路线的中段,理应对儒、西关系做出更深层的处理。可惜他没有。蒋大椿先生谓:“龚自珍所生活的嘉庆和道光前期,中国与西方思想界还是基本隔绝的,他还不可能从西方理论工具中找到研究问题的逻辑起点。”〔24〕试图为龚自珍找到推脱责任的理由,显然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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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近代儒学之“清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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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龚自珍对“近代儒学”就没有贡献吗?当然是有的。但贡献在何处,尚有不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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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文撰《龚自珍的诸子哲学和逻辑》,谓龚自珍的“诸子哲学”中“还有借鉴西学来发展诸子学的部分”,并定其性为“近代”:“龚对西学的研究当然还因时代的局限而大欠缺,但其求实、重利的哲学精神,则已于中学和策论无不贯彻,谓之近代诸子学术精神,亦无不可。”〔25〕以“求实”、“重利”为“近代”精神,当然是允许的;但此种精神同样存在于中国的古代,谓其为“古代”精神,亦无不可。关键是“求实”、“重利”之源,在龚自珍的理论架构中,此种精神是源于中国哲学,还是源于西洋哲学?源于中国,则我们不谓其已踏入“近代”;源于西洋,则我们可谓其已踏入“近代”。因为所谓古代、近代的划分,本身就是一种“西洋思维”或“西学思维”,未必适用于,甚至根本不适用于中国思想的发展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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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被称为“近代思想”之先驱,学界给出的最主要的理由,一是其“尊情说”,二是其“重私说”,三是其“重我说”,四是其“进化说”。兹分别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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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情说”见于其《宥情》及《长短言自序》二篇。《宥情》一文以甲、乙、丙、丁、戊五人之辩论发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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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提出“重情”之观点:“有士于此,其于哀乐也,沈沈然,言之而不厌,是何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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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援引儒家圣人之言责难之:“是媟嫚之民也。……圣人不然,清明而彊毅,无畔援,无歆羡,以其旦阳之气,上达于天。阴气有欲,岂美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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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则援引佛经之言赞成之:“西方之志曰:欲有三种,情欲为上。西方圣人,不以情为鄙夷,子言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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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又区分情与欲,指出乙、丙两者之非:“乙以情隶欲,无以处夫哀乐之正而非欲者,且人之所以异于铁牛、土狗、木寓龙者安在?乙非是。丙以欲隶情,将使万物有欲,毕诡于情,而情且为秽墟,为罪薮,丙又非是。是以不如析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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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则引佛家“纯想即飞,纯情即坠”之言,否定乙、丙、丁三者:“西方之志又有之,纯想即飞,纯情即坠,若是乎其概而诃之也,不得言情,或贬或无贬,汝言皆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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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最后给出自己的观点:否定乙之言论,以为儒家是“重情”的;否定戊之言论,以为佛家是“重情”的。故作《宥情》一文申论之:“予童时逃塾就母时,一灯荧然,一砚一几时,依一妪抱一猫时,一切境未起时,一切哀乐未中时,一切语言未造时,当彼之时,亦尝阴气沈沈而来袭心,如今闲居时,如是鞫已,则不知此方圣人所诃欤,西方圣人所诃欤?甲乙丙丁戊五氏者,孰党我欤,孰诟我欤?姑自宥也,以待夫覆鞠之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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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撰《长短言自序》,以“宥情说”为基础,进一步提出“尊情说”:“情之为物也,亦尝有意乎锄之矣;锄之不能,而反宥之;宥之不已,而反尊之。”何为“尊”,“尊”与“宥”有何不同?龚自珍答曰:“无住为尊,无寄为尊,无境而有境为尊,无指而有指为尊,无哀乐而有哀乐为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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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私说”见于其《论私》一篇。该文首先从某“朝大夫”受朋友请谒,转而“讦其友于朝”,并以自己之行为为“大公无私”之事发端,“纵论私义”云:“天有闰月,以处赢缩之度,气盈朔虚,夏有凉风,冬有燠日,天有私也;地有畸零华离,为附庸闲田,地有私也;日月不照人床闼之内,日月有私也。”〔28〕这与传统中国“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烛,四时无私行”之论,可谓完全相反,不能不说是一种“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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