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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21 [1]参见孙尚扬:《基督教与明末儒学》,北京:东方出版社,1994年,第2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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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23 [2]参见孙尚扬:《基督教与明末儒学》,北京:东方出版社,1994年,第50—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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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25 [3]参见曾亦《论丧服制度与中国古代之婚姻、家庭及政治观念》第二节“文质损益与亲亲、尊尊之并列”,载《经学、政治与现代中国》,洪涛、曾亦、郭晓东主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5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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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27 [4]任继愈:《论儒教的形成》,重载于《儒教问题争论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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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29 [5]蒋庆:《人“儒教重建”视野下的“政治儒学”论说》,“平和书院”网站(http://www.pinghesy.com/data/eajq/),《蒋庆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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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31 [6]蒋庆:《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载于《儒家制度化的基础及其可能性》,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同名会议的会议集,北京,2005年11月25日—27日,第1—6页。近又刊于《儒教重建:主张与回应》,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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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33 [7]蒋庆:《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载于《儒家制度化的基础及其可能性》,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同名会议的会议集,北京,2005年11月25日—27日,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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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35 [8]蒋庆:《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载于《儒家制度化的基础及其可能性》,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主办同名会议的会议集,北京,2005年11月25日—27日,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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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37 [9]康有为于1913年4月9日《不忍》杂志第3册发表《以孔教为国教配天议》,“主张效法丹麦、西班牙之制,‘以一条为“信教自由”,以一条为“立孔教为国教”,’使‘人心有归,风俗有向,道德有定,教化有准,然后政治乃可次第而措施。’又引春秋公羊学为佐证,以孔子配天。认为古今为国者无不尊天,所以庙坛祭天,极为敬崇,历朝以其祖先配享。又认为:中国数千年,都归往孔子,尊为教主,以文王配上帝,就是以教主配上帝。”(引自《孔子大辞典》,张岱年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1993年,第911页。此文见《康有为全集》第十集,第9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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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39 [10]本文作者在《孝意识的时间分析》一文中,从现象学角度论证了孝意识是最能体现人类本性的人类生存的特点。见《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又见本书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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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41 [11]蒋介石于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起,配合他的“新生活运动”,采取了一系列尊孔读经的措施。他亲自到曲阜祭祀孔子,尊孔子为“千秋仁义之师”、“万世人伦之表”。1934年,南京国民政府通过定孔子诞辰为国定纪念日和尊孔祀圣的决议(参见《孔子大辞典》,第835页)。以后,国学特别是儒学教育一直是该政府教育大纲中的必修类。但这并未改变它西式教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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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43 [12]见本书第三部分的八、九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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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45 [13]董仲舒:《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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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47 [14]关于这种“文化特区”实践的历史真实性的考订,可参见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21—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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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49 [15]本书作者2006年初与蒋庆先生有一次对话。后者在切实了解了前者建立儒家保护区之原意和具体论证之后,表示赞同,认为这种保护区的真实名称应该是“儒家复兴基地”,并引用《论语·阳货》所记孔子言论(比如“如有[一小‘国’如‘费’]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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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54 复见天地心:儒家再临的蕴意与道路 [:1702091540]
1702091955 复见天地心:儒家再临的蕴意与道路 第三章 儒家哲理特征与文化间对话——普遍主义还是非普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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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57 儒家的真实复活乃至某种复兴,除了其他条件外,首先要求当今是普遍主义盛行的时代,又是亟须文化间对话的时代,但强悍的普遍主义有可能威胁到文化间对话。儒家如何在这样一个时代中理解自己真实的文化身份,并以恰当的方式参与全球的文化间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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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59 为了方便我们理解和讨论这个问题,本章将在如下意义上使用“普遍主义”这个词:普遍主义(universalism)是指这样一种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它主张最有价值——不管是认知的、伦理的、宗教的、经济的、政治的,还是其他的价值——的东西可以作为命题而得到直接表达,而且这种价值总可以、并且总应该被普遍地推广,或者叫做被普遍化,形成一种对所有有关现象都无差别地有效的“标准”。这种最有价值者或者被称为“真理”,[1]或者被称为“正义”、“至善”、“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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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61 与此相对,非普遍主义(non-universalism)不认为那些有终极价值的东西可以被独立的命题充分表达,因为它们总与具体的变化过程有内在关联,所以总须要在历史情境中以合乎时机的(zeitigend, timely)方式被实现出来,而不能按照某个号称是普遍有效的现成标准被造就和推广。非普遍主义并不否认具体情境中的普遍性诉求,也就是,非普遍主义者可以相信终极真理的存在,或者相信自己掌握了这种真理,也愿意与更多的人分享它,但他们不认为这种真理可以在任何重要意义上离开发生的境域,被孤立为某种观念化的或理想化的高级标准。所以,普遍主义者与非普遍主义者在不少情况下可能显得很接近,他们都不是或起码可能不是虚无主义者、相对主义者,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是更深刻的,因为在非普遍主义哲理的中枢,没有一个柏拉图主义式的硬心,即那个可被理念化、观念对象化和定义化的价值标准。就此而言,非普遍主义也很不同于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或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因为这后两者的哲理中枢处也都有个可孤立看待的硬心,只不过表现为特殊状态或个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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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63 一个学说、宗教和文化是否是普遍主义的,决定它的一些重要的特征。西方某些学者讲的“文明冲突”和“历史终结”,就只发生在普遍主义文化的相遇和盛行之中。当两个非普遍主义学说和文化遭遇时,可能会有摩擦或磨合,但不会出现你死我活的文化冲突。当一个普遍主义遭遇一个非普遍主义时,可能出现普遍主义要同化对方与非普遍主义的反同化的争执或冲突,它可以是很剧烈的、生死攸关的,但从原则上讲,特别是从非普遍主义的角度看,不是你死我活的。如果两个强普遍主义遭遇,那么它们尽管可能为了暂时的生存而妥协、签约,但从长远看,或从原则上讲,它们之间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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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65 这篇文章将主要论证这样两个观点:第一,主导中华文明两千多年的儒家不是普遍主义;第二,这样一个特点会深刻影响儒家与全球其他文明对话的立场与方式。而且,如果有人想在中国或其他什么地方的文化现实中复活儒家,那么就必须尊重儒家的这个关键性的哲理特点,以及由它而形成的文化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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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67 甲. 儒家是一种非普遍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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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091969 为了说清儒家的哲理特质,我们应该首先回到儒家的源头,看看孔子开创的这个学说与文化到底是不是普遍主义的。首先可以问,在儒家最重要的文本之一《论语》中,有普遍主义吗?毫无疑问,孔子讲了很多似乎可普遍化的话,比如:“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这些句子都不含专名和时空限制词,所以似乎是普遍有效的。这样理解的话,孔子就是在主张,所有人的本性都是“相近”的,所有的君子都会“忧道”,所有的仁人都“爱人”并遵行“道德金律”。但是,完整地阅读《论语》会让我们发现,这些话都不能做普遍主义的解释,都不符合上面所说明的“普遍主义”的含义,也不同于康德式的伦理普遍主义表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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