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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氏炳文曰:它卦三不中,多不善,二居中,多尊,而观以远近为义,故如此,诸爻皆欲观五,唯近者得之。六四最近,故可决于进。六三上下之间,可进可退之地,故不必观五,但观我所为而为之进退。《本义》谓占者宜自审,盖当进退之际,唯当自审其所为何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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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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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六四最近于五,故有此象,其占为利于朝觐仕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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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观莫明于近,五以阳刚中正居尊位,圣贤之君也。四切近之,观见其道,故云“观国之光”,观见国之盛德光辉也。不指君之身而云国者,在人君而言,岂止观其行一身乎?当观天下之政化,则人君之道德可见矣。四虽阴柔,而巽体居正,切近于五,观见而能顺从者也。“利用宾于王”,夫圣明在上,则怀抱才德之人。皆愿进于朝廷,辅戴之以匡济天下。四既观见人君之德,国家之治,光华盛美,所宜宾于王朝,效其智力,上辅于君,以施泽天下,故云“利用宾于王”也。古者有贤德之人,则人君宾礼之,故士之仕进于王朝,则谓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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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刘氏定之曰:九五大君,观己所为以仪型天下。初居阳而去五远,所观不明如童子;二居阴而去五远,所观不明如女子。唯四得正而去五近,所观最明,故曰观光宾王。盖诸爻皆就五取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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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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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九五阳刚中正以居尊位,其下四阴,仰而观之,君子之象也,故戒居此位,得此占者,当观己所行,必其阳刚中正亦如是焉,则得“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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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九五居人君之位,时之治乱,俗之美恶,系乎己而已。观己之生,若天下之俗,皆君子矣。则是己之所为政化并也,乃无咎矣。若天下之俗,未合君子之道,则是己之所为政治未善,不能免于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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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孔氏颖达曰:九五居尊,为《观》之主。四海之内,由我而化。我教化善,则天下有君子之风;教化不善,则天下著小人之俗。故观民以察我道,有君子之风者,则“无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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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云:九五之“观我生”,如观风俗之媺恶、臣民之从违,可以见自家所施之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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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申子曰:五阳刚中正,居尊位以观天下,此君子之道也。天下皆仰而观之。在五又当观己之所行,必一出于君子之道,然后可以立身于无过之地,故曰“观我生,君子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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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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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 上九阳刚居尊位之上,虽不当事任,而亦为下所观,故其戒辞略与五同,但以我为其,小有主宾之异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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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上九以阳刚之德处于上,为下之所观,而不当位,是贤人君子不在于位,而道德为天下所观仰者也。“观其生”,观其所生也。谓出于己者,德业行义也,既为天下所观仰,故自观其所生,若皆“君子”矣,则无“过咎”也,苟未君子,则何以使人观仰矜式?是其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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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说】 王氏弼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不在于位,最处上极,高尚其志,为天下所观者也。处天下所观之地,可不慎乎?故君子德见,乃得“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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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上九观其生,似只是承九五之义而终言之尔。盖九五正当君位,故曰“我”。上非君位,而但以君道论之,故曰“其”。辞与九五无异者,正所以见圣人省身察己,始终如一之心,故《象传》发明之曰:“志未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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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朱子语类》:问:《观》卦阴盛而不言凶咎。曰:此卦取义不同,盖阴虽盛于下,而九五之君,乃当正位,故只取为观于下之义,而不取阴盛之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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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观》六爻,一爻胜似一爻,岂所居之位愈高,则所见愈大耶?曰:上二爻意自别,下四爻是所据之位愈近,则所见愈亲切底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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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御纂周易折中 21 噬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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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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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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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传】 《噬嗑·序卦》:“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既有可观,然后有来合之者也,《噬嗑》所以次《观》也。“噬”,啮也。“嗑”,合也。口中有物,间之啮而后合之也。卦上下二刚爻而中柔,外刚中虚,人颐口之象也。中虚之中,又一刚爻,为颐中有物之象。口中有物,则隔其上下不得嗑,必啮之则得嗑,故为《噬嗑》,圣人以卦之象,推之于天下之事,在口则为有物隔而不得合,在天下则为有强梗,或谗邪隔于其间,故天下之事不得合也。当用刑法,小则惩戒,大则诛戮,以除去之,然后天下之治得成矣。凡天下至于一国一家,至于万事,所以不和合者,皆由有间也,无间则合矣。以至天地之生,万物之成,皆合而后能遂。凡未合者,皆有间也。若君臣父子亲戚朋友之间,有离贰怨隙者,盖谗邪间于其间也,除去之则和合矣。故间隔者,天下之大害也。圣人观噬嗑之象,推之于天下万事,皆使去其间隔而合之,则无不和且洽矣。“噬嗑”者,治天下之大用也。去大下之间,在任刑罚,故卦取用刑为义。在二体明照而威震,乃用刑之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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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 亨,利用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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