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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05 蔡氏清曰:观畜极而通之意,则知君子患屈之未至耳,不患其不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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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07 【案】 “何”字,《程传》以为误加,《本义》以为发语,而诸家皆以荷字为解,义亦可从。盖“刚上尚贤”者,唯上九一爻当之,且为艮主,是卦之主也,故取尚贤之义。则是贤路大通,卦所谓“不家食”者此已。取艮主之义,则能应天止健,卦所谓涉大川者此已,故天衢者,喻其通也。“荷天之衢”者,言其遇时之通也。《杂卦》云:“大畜时也”,正谓此也。吴氏引《商颂》之《诗》者,语意尤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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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09 【总论】 胡氏炳文曰:他卦取阴阳相应,此取相畜。内卦受畜,以自止为义,外卦能畜,以止之为义。独三与上居内外卦之极,畜极而通,不取止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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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11 叶氏良佩曰:卦《彖》兼取畜止、畜聚二义,《大象》专取畜聚义,六爻专取畜止义。初九进则“有厉”,唯利于已,知难而止者也;九二处得中道,能“说輹”而不行,时止则止者也;九三与上合志,其进也如良马之驰逐,此畜极而通之象,然犹以“艰贞”闲习为戒者,虑其可进而锐于进也;六四当大畜之任,能止恶于初,若童牛始角而加之以牿,则大善之吉也;六五制恶有道,得其机会,故其象以“豮豕之牙”,其占虽吉,然比之于四则有间矣。或问六四“元吉”,《传》曰“有喜”,六五之吉,乃曰”有庆”,何也?曰:论为力之难易,则四为易,故曰“元吉”;论其功之广狭,则五为广,故曰“有庆”;上九之“亨”,畜极而大通也,故以天之衢为象,“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其斯以为道大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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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13 【案】 “有厉”“说輹”,则犹“家食”者也,阻于“大川”者也。“牿牛”“豮豕”,则犹治不肖者也,弘济艰难者也。至“良马逐”则渐通矣。然犹防贤路之崎岖,而“日闲舆卫”,故至于“何天之衢”,然后大道夷而险阻去也,卦爻义之相关者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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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18 康熙御纂周易折中 [:1702156746]
1702160019 康熙御纂周易折中 27 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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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21 ☶  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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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23 ☳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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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25 【程传】 《颐·序卦》:“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夫物既畜聚,则必有以养之,无养则不能存息。《颐》所以次《大畜》也,卦上艮下震,上下二阳爻,中含四阴,上止而下动,外实而中虚,人颐颔之象也。颐,养也。人口所以饮食,养人之身,故名为《颐》。圣人设卦,推养之义,大至于天地养育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与人之养生、养形、养德、养人,皆颐养之道也。动息节宣,以养生也;饮食衣服,以养形也;威仪行义,以养德也;推己及物,以养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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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27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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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29 【本义】 “颐”,口旁也。口食物以自养,故为养义。为卦上下二阳,内含四阴,外实内虚,上止下动,为颐之象,养之义。“贞吉”者,占者得正则吉。“观颐”,谓以其所养之道。“自求口实”,谓观其所以养身之术,皆得正则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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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1 【程传】 颐之道,以正则吉也。人之养身、养德、养人、养于人,皆以正道则吉也。天地造化,养育万物,各得其宜者,亦正而已矣。“观颐,自求口实”,观人之所颐,与其自求口实之道,则善恶吉凶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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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3 【集说】 《朱子语类》云:养须是正则“吉”。“观颐”,是观其养德正不正。“自求口实”,是观其养身正不正,未说到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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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5 林氏希元曰:人之所养有二,一是养性,一是养身,二者皆不可不正。观其所养之道,如《大学》圣贤之道,正也;异端小道,则不正矣。又必自求其口实,如重道义而略口体,正也;急口体而轻道义,则不正矣。皆正则吉,不正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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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7 陈氏琛曰:集义以养其气,寡欲以养其心,守圣道而不溺于虚无,崇圣学而不流于术数,则所以养德者正矣。穷而不屑于嘑蹴,达而不至于素餐,不以贫贱饥渴害其心,不以声色臭味汩其性,则所以养身者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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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9 陆氏铨曰:“观颐”,即考其善不善;“自求口实”,即于己取之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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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1 【案】 陆氏说与《传》义异,盖云观其所养者,以自求养而已,如所养者德乎?则当自求其所以养德之道;如所养者身乎?则当自求其所以养身之方,与夫子《彖传》语意尤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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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3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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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5 【本义】 “灵龟”,不食之物。“朵”,垂也。“朵颐”,欲食之貌。初九阳刚在下,足以不食,乃上应六四之阴,而动于欲,“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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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7 【程传】 《蒙》之初六,蒙者也,爻乃主“发蒙”而言;《颐》之初九,亦假外而言。“尔”,谓初也。“舍尔”之“灵龟”,乃“观我”而“朵颐”,“我”对尔而设。初之所以“朵颐”者,四也。然非四谓之也,假设之辞耳。九阳体刚明,其才智足以养正者也。龟能咽息不食,“灵龟”,喻其明智,而可以不求养于外也。才虽如是,然以阳居动体,而在颐之时。求颐,人所欲也。上应于四,不能自守,志在上行,说所欲而朵颐者也。心既动,则其自失必矣。迷欲而失己,以阳而从阴,则何所不至?是以凶也。“朵颐”,为朵动其颐颔,人见食而欲之,则动颐垂涎,故以为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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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9 【集说】 王氏弼曰:“朵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著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凶莫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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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1 苏氏轼曰;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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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3 郑氏汝谐曰:《颐》之上体皆“吉”,而下体皆“凶”。上体止也,下体动也。在上而止,养人者也。在下而动,求养于人者也。动而求养于人者,必累于口体之养。故虽以初之刚阳,未免于动其欲而观“朵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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