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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1 【程传】 颐之道,以正则吉也。人之养身、养德、养人、养于人,皆以正道则吉也。天地造化,养育万物,各得其宜者,亦正而已矣。“观颐,自求口实”,观人之所颐,与其自求口实之道,则善恶吉凶可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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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3 【集说】 《朱子语类》云:养须是正则“吉”。“观颐”,是观其养德正不正。“自求口实”,是观其养身正不正,未说到养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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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5 林氏希元曰:人之所养有二,一是养性,一是养身,二者皆不可不正。观其所养之道,如《大学》圣贤之道,正也;异端小道,则不正矣。又必自求其口实,如重道义而略口体,正也;急口体而轻道义,则不正矣。皆正则吉,不正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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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7 陈氏琛曰:集义以养其气,寡欲以养其心,守圣道而不溺于虚无,崇圣学而不流于术数,则所以养德者正矣。穷而不屑于嘑蹴,达而不至于素餐,不以贫贱饥渴害其心,不以声色臭味汩其性,则所以养身者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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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39 陆氏铨曰:“观颐”,即考其善不善;“自求口实”,即于己取之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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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1 【案】 陆氏说与《传》义异,盖云观其所养者,以自求养而已,如所养者德乎?则当自求其所以养德之道;如所养者身乎?则当自求其所以养身之方,与夫子《彖传》语意尤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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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3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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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5 【本义】 “灵龟”,不食之物。“朵”,垂也。“朵颐”,欲食之貌。初九阳刚在下,足以不食,乃上应六四之阴,而动于欲,“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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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7 【程传】 《蒙》之初六,蒙者也,爻乃主“发蒙”而言;《颐》之初九,亦假外而言。“尔”,谓初也。“舍尔”之“灵龟”,乃“观我”而“朵颐”,“我”对尔而设。初之所以“朵颐”者,四也。然非四谓之也,假设之辞耳。九阳体刚明,其才智足以养正者也。龟能咽息不食,“灵龟”,喻其明智,而可以不求养于外也。才虽如是,然以阳居动体,而在颐之时。求颐,人所欲也。上应于四,不能自守,志在上行,说所欲而朵颐者也。心既动,则其自失必矣。迷欲而失己,以阳而从阴,则何所不至?是以凶也。“朵颐”,为朵动其颐颔,人见食而欲之,则动颐垂涎,故以为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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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49 【集说】 王氏弼曰:“朵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著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凶莫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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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1 苏氏轼曰;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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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3 郑氏汝谐曰:《颐》之上体皆“吉”,而下体皆“凶”。上体止也,下体动也。在上而止,养人者也。在下而动,求养于人者也。动而求养于人者,必累于口体之养。故虽以初之刚阳,未免于动其欲而观“朵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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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5 何氏楷曰:初与上阳刚之德同,而吉凶不同者,初为动之主,上为止之主,养道宜静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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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7 【附录】 项氏安世曰:《颐》卦唯有二阳,上九在上,谓之“由颐”,固为所养之主。初九在下,亦足为自养之贤,灵龟伏息而在下,初九之象也。“朵颐”在上而下垂,上九之象也。上九为卦之主,故称“我”。群阴从我而求养,固其所也。初九本无所求,乃亦仰而“观我”,有灵而不自保,有贵而不自珍,宜其“凶”也。初九本灵本贵,圣人以其为动之主,居养之初,故深戒之以明自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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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59 【案】 项氏以“观我朵颐”为上九,亦备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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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61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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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63 【本义】 求养于初,则颠倒而违于常理;求养于上,则往而得凶。“丘”,土之高者,上之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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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65 【程传】 女不能自处,必从男;阴不能独立,必从阳。二阴柔不能自养,待养于人者也。天子养天下,诸侯养一国,臣食君上之禄,民赖司牧之养,皆以上养下,理之正也。二既不能自养,必求养于刚阳,若反下求于初,则为颠倒,故云“颠颐。”颠则拂违经常,不可行也。若求养于丘,则往必有“凶”。丘在外而高之物,谓上九也。卦止二阳,既不可颠颐于初,若求颐于上九,往则有“凶”。在颐之时,相应则相养者也。上非其应而往求养,非道妄动,是以凶也。“颠颐”则“拂经”,不获其养尔;妄求于上,往则得“凶”也。今有人,才不足以自养,见在上者势力足以养人,非其族类,妄往求之,取辱得凶必矣。六二中正,在他卦多吉,而凶,何也?曰,时然也,用柔既不足以自养,初上二爻,皆非其与,故往求则悖理而得“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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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67 【集说】 项氏安世曰:二五得位得中,而不能自养,反由颐于尤位之爻,与常经相悖,故皆为“拂经”。上艮体,故为于“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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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69 黄氏干曰:《颐》之六爻,只是颠拂二字,求养于下则为“颠”,求养于上则为“拂”。六二比初而求上,故“颠颐”当为句。“拂经于丘颐”为句,“征凶”则其占辞也。六三“拂颐”,虽与上为正应,然是求于上以养己,故“凶”;六四“颠颐”,固与初为正应,然是赖初之养以养人,故虽颠而“吉”;六五“拂经”,是比于上,然是赖上九之养以养人,所以居贞而亦“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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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71 【案】 项氏、黄氏说,深得文意,可从。《本义》虽从《程传》以征凶属之丘颐,然至其解《象传》“六二征凶,行失类也”,则曰初上皆非其类也,则亦以征凶总承两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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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73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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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75 【本义】 阴柔不中正,以处动极,拂于颐矣。既拂于颐,虽正亦凶,故其象占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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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77 【程传】 颐之道唯正则吉,三以阴柔之质,而处不中正,又在动之极,是柔邪不正而动者也。其养如此,拂违于颐之正道,是以“凶”也。得颐之正,则所养皆吉。求养养人,则合于义。自养,则成其德。三乃拂违正道,故戒以“十年勿用”。十,数之终,谓终不可用,无所往而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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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60079 【集说】 张子曰:履邪好动,系说于上,不但拂颐之经而已,害颐之正莫甚焉,故“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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