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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43 【案】 “得其所归”,犹言得其所依归也,妇得贤夫而配之,臣得圣君而事之,皆得其所归之谓,故同人之物必归焉者,人归己也,此之得其所归者,己归人也,两者皆足以致事业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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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45 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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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47 【集说】 郭氏雍曰:动极而止,止极复进,进极必伤,进以渐则有归,归得其所则大,穷其大则必失,盖非有大以谦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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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49 张氏械曰:旅者“亲寡”之时,“无所容”也,唯巽然后得所入,故受之以《巽》,而巽者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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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51 俞氏琰曰;大而能谦则豫,大而至于穷极,则必失其所安,故《丰》后继以《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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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53 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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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55 【集说】 张氏栻曰:入于道故有见而说,故巽,而受之以《兑》。唯说于道,故推而及人,说而后散,故受之以《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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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57 项氏安世曰:人之情,相拒则怒,相人则说,故人而后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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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59 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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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61 【集说】 韩氏伯曰:孚,信也。既已有节,则宜信以守之,守其信者,则失贞而不谅之道,而以信为过,故曰《小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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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63 项氏安世曰:有其信,犹《书》所谓有其善,言以此自负而居有之也,自恃其信者,其行必果而过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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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65 吴氏澄曰:过者行动而踰越之也,故《大过》云动,《小过》云行,凡行动未至其所为未及,既至其所为至,既至而又动又行,则为踰越其所至之地而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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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67 蔡氏清曰:节而信之,必立为节制于此,上之人当信而守之,下之人当信而行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若果于自信,则于事不加详审,而在所必行矣,能免于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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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69 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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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71 【集说】 韩氏伯曰:行过乎恭,用过乎俭,可以矫世励俗,有所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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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73 项氏安世曰:《大过》则踰越常理,故必至于陷。《小过》或可济事,故有济而无陷也。坎离之交,谓之《既济》,此生生不穷之所从出也,而圣人犹以为有穷也,又分之以为《未济》,此即咸感之后,继之以恒久之义也。盖情之交者,不可以久而无弊,故必以分之正者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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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75 【总论】 王氏通中说赞《易》至《序卦》曰:大哉时之相生也,达者可与几矣,至《杂卦》曰:旁行而不流,守者可与存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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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77 邵子曰:《乾》、《坤》天地之本,《坎》、《离》天地之用,是以《易》始于《乾》、《坤》,中于《坎》、《离》,终于既《未济》,而《泰》、《否》为上经之中,《咸》、《恒》为下经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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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79 又曰:《乾》、《坤》、《坎》、《离》为上篇之用,《兑》、《艮》、《震》、《巽》为下篇之用也,《颐》、《中孚》、《大过》、《小过》为二篇之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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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81 又曰:自《乾》、《坤》至《坎》、《离》,以天道也,自《咸》、《恒》至《既济》、《未济》,以人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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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83 程子上下篇又曰:《乾》、《坤》天地之道,阴阳之本,故为上篇之首。《坎》、《离》阴阳之成质,故为上篇之终。《咸》、《恒》夫妇之道,生育之本,故为下篇之首。《未济》坎离之合,《既济》坎离之交,合而交则生物,阴阳之成功也,故为下篇之终。二篇之卦既分,而后推其义以为之次,《序卦》是也。卦之分则以阴阳,阳盛去居上,阴盛者居下。所谓盛者,或以卦,或以爻,卦与爻取义有不同,如《剥》以卦言,则阴长阳剥也。以爻言,则阳极于上,又一阳为众阴主也。如《大壮》以卦言,则阳长而壮,以爻言则阴盛于上,用各于其所,不相害也。乾父也,莫亢焉,坤母也,非乾无与为敌也,故卦有《乾》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而《复》阳生,《临》阳长,《观》阳盛,《剥》阳极,则虽有《坤》而居上,《姤》阴生,《遯》阴长,《大壮》阴盛,《遯》阴极,则虽有《乾》而居下,其余有乾者皆在上篇,《泰》、《否》、《需》、《讼》、《小畜》、《履》、《同人》、《大有》、《无妄》、《大畜》也。有坤而在上篇,皆一阳之卦也,卦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故一阳之卦皆在上篇,《师》、《谦》、《豫》、《比》、《复》、《剥》也,其余有坤者,皆在下篇,《晋》、《明夷》、《萃》、《升》也。卦一阴五阳者,皆有乾也,又阳众而盛也,虽众阳说于一阴,说之而已,非如一阳为众阴主也。王弼云,一阴为之主,非也,故一阴之卦,皆在上篇,《小畜》、《履》、《同人》、《大有》也。卦二阳者,有坤则居下篇,《小过》虽无坤,阴过之卦也,亦在下篇,其余二阳之卦,皆一阳生于下而达于上,又二体皆阳,阳之盛也,皆在上篇,《屯》、《蒙》、《颐》、《习坎》也。阳生于下,谓震坎在下,震生于下也,坎始于中也,达于上,谓一阳至上,或得正位,生于下而上达,阳畅之盛也,阳生于下而不达于上,又阴众而阳寡复失正位,阳之弱也,《震》也《解》也,上有阳而下无阳,无本也,《艮》也,《蹇》也,《震》、《坎》、《艮》以卦言,则阳也,以爻言,则皆始变微也,而震之上艮之下无阳,坎则阳陷,皆非盛也,唯习坎则阳上达矣,故为盛。卦二阴者,有乾则阳盛可知,《需》、《讼》、《大畜》、《无妄》也,无乾而为盛者,《大过》也,《离》也,《大过》阳盛于中,上下之阴弱矣。阳居上下,则纲纪于阴,《颐》是也。阴居上下,不能主制于阳而反弱也,必上下各二阴,中唯两阳,然后为胜,《小过》是也,《大过》、《小过》之名可见也,离则二体上下皆阳,阴实丽焉,阳之盛也,其余二阳之卦,二体俱阴,阴盛也,皆在下篇,《家人》、《睽》、《革》、《鼎》、《巽》、《兑》、《中孚》也。卦三阴三阳者,敌也,则以义为胜,阴阳尊卑之义,男女长少之序,天地之大经也,阳少于阴而居上,则为胜,《蛊》少阳居长阴上,《贲》少男在中女上,皆阳盛也,《坎》虽阳卦,而阳为阴所陷溺也,又与阴卦重,阴盛也,故阴阳敌而有坎者皆在下篇,《困》、《井》、《涣》、《节》、《既济》、《未济》也,或曰一体有坎,尚为阳陷,二体皆坎,反为阳盛,何也?曰:一体有坎,阳为阴所陷,又重于阴也,二体皆坎,阳生于下而达于上,又二体皆阳,可谓盛矣,男在女上,乃理之常,未为盛也,若失正位,而阴反居尊,则弱也,故《恒》、《损》、《归妹》、《丰》皆在下篇,女在男上,阴之胜也,凡女居上者,皆在下篇,《咸》、《益》、《渐》、《旅》、《困》、《涣》、《未济》也,唯《随》与《噬嗑》,则男下女,非女胜男也,故《随》之《彖》曰“刚来而下柔”,《噬嗑》彖曰“柔得中而上行”,长阳非少阴可敌,以长男下中少女,故为下之,若长少敌,势力侔,则阴在上为陵,阳在下为弱,《咸》、《益》之类是也,《咸》亦有下女之象,非以长下少也,乃二少相感以相与,所以致陵也,故有“利贞”之戒,《困》虽女少于男,乃阳陷而为阴掩,无相下之义也,《小过》二阳居四阴之中,则为阴盛,《中孚》二阴居四阳之中,而不为阳盛,何也?曰:阳体实,《中孚》,中虚也。然则颐中四阴不为虚乎?曰:《颐》二体皆阳卦,而本末皆阳,盛之至也,《中孚》二体皆阴卦,上下各二阳,不成本末之象,以其中虚,故为《中孚》,阴盛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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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85 项氏安世曰:上经言天地生万物,以气而流形,故始于《乾》、《坤》,终于《坎》、《离》,言气化之本也,下经言万物之相生,以形而传气,故始于《咸》、《恒》,终于《既济》、《未济》,言夫妇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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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2173087 蔡氏清曰:《序卦》之义,有相反者,有相因者,相反者,极而变者也,相因者,其未至于极者也,总不出此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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