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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梁传》)“陨石于宋,五。”先“陨”而后“石”,何也?“陨”而后“石”也。于宋四境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是月也,六退飞,过宋都。”“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六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五石六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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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故名石则后其“五”,言退鹢则先其“六”。圣人之谨于正名如此。“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五石六鹢之辞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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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辨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这是正名的第一义。古书辨文法上词性之区别,莫如《公羊》、《穀梁》两传。《公羊传》讲词性更精。不但名词(如车马曰䞎,货财曰赙,衣服曰襚之类),动词(如春曰苗,秋曰蒐,冬曰狩,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直来曰来,大归曰来归等),分别得详细,并且把状词(如既者何,尽也)、介词(如及者何,累也)、连词(如遂者何,生事也,乃者何,难之也,之类)之类,都仔细研究文法上的作用。所以我说《春秋》的第一义,是文法学、言语学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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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定名分。上一条是“别同异”,这一条是“辨上下”。那时的周天子久已不算什么东西。楚吴都已称王,此外各国,也多拓地灭国,各自称雄。孔子眼见那纷争无主的现象,回想那封建制度最盛时代,井井有条的阶级社会,真有去古日远的感慨。所以《论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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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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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两句,可见他老人家气得胡子发抖的神气!《论语》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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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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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虽明知一时做不到那“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制度,他却处处要保存那纸上的封建阶级。所以《春秋》于吴楚之君,只称“子”,齐晋只称“侯”,宋虽弱小,却称“公”。践土之会,明是晋文公把周天子叫来,《春秋》却说是“天王狩于河阳”。周天子的号令,久不行了,《春秋》每年仍旧大书“春王正月”。这都是“正名分”的微旨。《论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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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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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春秋》大书“春王正月”一类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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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寓褒贬。《春秋》的方法,最重要的,在于把褒贬的判断寄托在记事之中。司马迁《史记·自序》引董仲舒的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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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王道之大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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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便是褒贬之意。上章说“辞”字本有判断之意。故“正辞”可以“禁民为非”。《春秋》的“书法”,只是要人看见了生畏惧之心,因此趋善去恶。即如《春秋》书弑君三十六次,中间很有个分别,都寓有“记者”褒贬的判断。如下举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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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隐四年三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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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二)(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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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三)(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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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四)(文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公》、《穀》皆作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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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五)(文十六年)宋人弑其君杵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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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六)(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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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七)(宣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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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八)(成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晋弑其君州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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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举此八例,可以代表《春秋》书弑君的义例。(例一)与(例三、四、七)同是书明弑者之名,却有个分别。(例一)是指州吁有罪。(例三)带着褒奖与君同死的大夫。(例四)写“世子商臣”以见不但是弑君,又是弑父,又是世子弑父。(例七)虽与(例一)同式,但弑君的人,并不是赵盾,乃是赵穿。因为赵盾不讨贼,故把弑君之罪责他。这四条是称臣弑君之例。(例二、五、六、八)都是称君不称弑者之例,却也有个分别。(例二)称“卫人”,又不称州吁为君,是讨贼的意思,故不称弑,只称杀。又明说“于濮”。濮是陈地,不是卫地,这是说卫人力不能讨贼,却要借助于外国人。(例五)也称“宋人”,是责备被弑的君有该死之罪,但他究竟是正式的君主,故称“其君”。(例六)与(例八)都是称“国”弑君之例,称“人”还只说“有些人”,称“国”便含有“全国”的意思。故称国弑君,那被弑之君,一定是罪大恶极的了。(例六)是太子仆弑君,又是弑父(据《左传》)。因为死者罪该死,故不著太子仆弑君弑父之罪。(例八)是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去弑君的。因为君罪恶太甚,故不罪弑君的人,却说这是国民的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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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褒贬的评判,如果真能始终一致,本也很有价值。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书法,不单是要使“乱臣贼子”知所畏惧,并且教人知道君罪该死,弑君不为罪;父罪该死,弑父不为罪(如上所举的例六是)。这是何等精神!只可惜《春秋》一书,有许多自相矛盾的书法。如鲁国几次弑君,却不敢直书。于是后人便生出许多“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等等文过的话,便把《春秋》的书法弄得没有价值了。这种矛盾之处,或者不是孔子的原文,后来被“权门”干涉,方才改了的。我想当日孔子那样称赞晋国的董狐(宣二年《左传》),岂有破坏自己的书法?但我这话,也没有旁的证据,只可算一种假设的猜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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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春秋》的三种方法——正名字,定名分,寓褒贬——都是孔子实行“正名”、“正辞”的方法。这种学说,初看去觉得是很幼稚的。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种学说,在中国学术思想上,有绝大的影响。我且把这些效果,略说一二,作为孔子正名主义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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