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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主义又可叫做“实利主义”。儒家说:“义也者,宜也。”宜即是“应该”。凡是应该如此做的,便是“义”。墨家说:“义,利也。”(《经上篇》。参看《非攻下》首段)便进一层说,说凡事如此做去便可有利的即是“义的”。因为如此做才有利,所以“应该”如此做。义所以为“宜”,正因其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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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应用主义,所以容易被人误会,都因为人把这“利”字“用”字解错了。这“利”字并不是“财利”的利,这“用”也不是“财用”的用。墨子的“用”和“利”都只指人生行为而言。如今且让他自己下应用主义的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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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曰:“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者勿常。不足以迁行而常之,是荡口也。”(《贵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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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口也。”(《耕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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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同一意思,迁字和举字同意。《说文》说:“迁,登也。”《诗经》有“迁于乔木”,《易》有“君子以见善则迁”,皆是“升高”、“进步”之意,和“举”字“抬高”的意思正相同(后人不解“举”字之义,故把“举行”两字连读,作一个动词解。于是又误改上一“举”字为“复”字)。六个“行”字,都该读去声,是名词,不是动词。六个“常”字,都与“尚”字通用(俞樾解《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章说如此)。“常”是“尊尚”的意思。这两章的意思,是说无论什么理论,什么学说,须要能改良人生的行为,始可推尚。若不能增进人生的行为,便不值得推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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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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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瞽者曰:“钜者,白也(俞云,钜当作岂。岂者皑之假字)。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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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贵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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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何等痛快?大凡天下人没有不会说几句仁义道德的话的,正如瞎子虽不曾见过白黑,也会说白黑的界说。须是到了实际上应用的时候,才知道口头的界说是没有用的。高谈仁义道德的人,也是如此。甚至有许多道学先生一味高谈王霸义利之辨,却实在不能认得韭菜和麦的分别。有时分别义利,辨入毫芒,及事到临头,不是随波逐流,便是手足无措。所以墨子说单知道几个好听的名词,或几句虚空的界说,算不得真“知识”。真“知识”在于能把这些观念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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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墨子哲学的根本方法。后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与此说多相似之点。阳明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很像上文所说“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之意。但阳明与墨子有绝不同之处。阳明偏向“良知”一方面,故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著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墨子却不然,他的是非的“准则”,不是心内的良知,乃是心外的实用。简单说来,墨子是主张“义外”说的,阳明是主张“义内”说的(义外义内说,见《孟子·告子篇》)。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只是要人实行良知所命令。墨子的“知行合一”说,只是要把所知的能否实行,来定所知的真假,把所知的能否应用来定所知的价值。这是两人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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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的根本方法,应用之处甚多,说得最畅快的,莫如《非攻上篇》。我且把这一篇妙文,抄来做我的“墨子哲学方法论”的结论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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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牛马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辨义与不义之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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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史大纲 第三章 三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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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讲的,是墨子的哲学方法。本章讲的,是墨子的论证法。上章是广义的“逻辑”,本章是那“逻辑”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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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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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立仪。言而毋仪,譬犹运钧之上而言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故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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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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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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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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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谓言有三表也。(《非命上》。参观《非命》中、下。《非命中》述三表有误。此盖后人所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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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表之中,第一和第二有时倒置。但是第三表(实地应用)总是最后一表。于此可见墨子的注重“实际应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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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论证法的用法,可举《非命篇》作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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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表 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墨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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