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2180998e+09
1702180998 (13)矩不方,规不可以为圆。
1702180999
1702181000 (14)凿不围枘。
1702181001
1702181002 (15)飞鸟之影,未尝动也(《列子》亦有“影不移”一条)。
1702181003
1702181004 (16)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
1702181005
1702181006 (17)狗非犬(《列子》有“白马非马”。与此同意。说详下)。
1702181007
1702181008 (18)黄马,骊牛,三。
1702181009
1702181010 (19)白狗黑。
1702181011
1702181012 (20)孤驹未尝有母(《列子》作“孤犊未尝有母”)。
1702181013
1702181014 (21)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列子》作“物不尽”)。
1702181015
1702181016 此外《列子》尚有“意不心”,“发引千钧”两条。
1702181017
1702181018 四、总论 这些学说,前人往往用“诡辩”两字一笔抹煞。近人如章太炎极推崇惠施,却不重这二十一事,太炎说:
1702181019
1702181020 辩者之言独有“飞鸟”、“镞矢”、“尺棰”之辩,察明当人意。“目不见”、“指不至”、“轮不蹍地”亦几矣。其他多失伦。夫辩说者,务以求真,不以乱俗也。故曰“狗无色”可,云“白狗黑”则不可。名者所以召实,非以名为实也。故曰“析狗至于极微则无狗”可,云“狗非犬”则不可。(《明见篇》)
1702181021
1702181022 太炎此说似乎有点冤枉这些辩者了。我且把这二十一事分为四组((8)条未详,故不列入),每组论一个大问题。
1702181023
1702181024 第一,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3)(9)(15)(16)(21)
1702181025
1702181026 第二,论一切同异都非绝对的。这一组又分两层:
1702181027
1702181028 (甲)从“自相”上看来,万物毕异。(13)(14)(17)
1702181029
1702181030 (乙)从“共相”上看来,万物毕同。(1)(5)(6)(12)
1702181031
1702181032 第三,论知识(2)(7)(10)(11)(18)
1702181033
1702181034 第四,论名(4)(19)(20)
1702181035
1702181036 五、第一,论空间时间一切区别都非实有 惠施也曾有此说,但公孙龙一般人的说法更为奥妙。(21)条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一条可引《墨子·经下》来参证。《经下》说:
1702181037
1702181038
1702181039
1702181040
1702181041
1702181042 非半弗则不动,说在端。《经说》曰:半,进前取也。前则中无为半,犹端也。前后取,则端中也。必半,毋与非半,不可也。
1702181043
1702181044 这都是说中分一线,又中分剩下的一半,又中分一半的一半,……如此做去,终不能分完。分到“中无为半”的时候,还有一“点”在,故说“前则中无为半,犹端也”。若前后可取,则是“点”在中间,还可分析。故说“前后取,则端中也”。司马彪注《天下篇》云:“若其可析,则常有两;若其不可析,其一常在。”与《经说下》所说正合。《列子·仲尼篇》直说是“物不尽”。魏牟解说道:“尽物者常有。”这是说,若要割断一物(例如一线),先须经过这线的一半,又须过一半的一半,以此递进,虽到极小的一点,终有余剩,不到绝对的零点。因此可见一切空间的分割区别,都非实有,实有的空间是无穷无尽,不可分析的。
1702181045
1702181046 (16)条说:“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说飞箭“不止”,是容易懂得的。如何可说他“不行”呢?今假定箭射过百步需时三秒钟。可见他每过一点,需时三秒之几分之几。既然每过一点必需时若干,可见他每过一点必停止若干时。司马彪说:“形分止,势分行。形分明者行迟,势分明者行速。”从箭的“势”看去,箭是“不止”的。从“形”看去,箭是“不行”的。譬如我们看电影戏,见人马飞动,其实只是一张一张不动的影片,看影戏时只见“势”不见“形”,故觉得人马飞动,男女跳舞。影戏完了,再看那取下的影片,只见“形”,不见“势”,始知全都是节节分断,不连络,不活动的片段。
1702181047
[ 上一页 ]  [ :1.702180998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