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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制器者尚其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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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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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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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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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种开阖往来变化的“现象”,到了人的心目中,便成“意象”。这种种“意象”,有了有形体的仿本,便成种种“器”。制而用之,便成种种“法”(法是模范标准)。举而措之天下之民,便成种种“事业”。到了“利用出入民咸用之”的地位,便成神功妙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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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重要既如上文所说,可见“易也者象也”一句,真是一部《易经》的关键。一部《易经》,只是一个“象”字。古今说易的人,不懂此理,却去讲那些“分野”、“爻辰”、“消息”、“太一”、“太极”,……种种极不相干的谬说,所以越讲越不通了。(清代汉学家过崇汉学,欲重兴汉诸家易学。惠栋、张惠言,尤多钩沉继绝之功。然汉人易学实无价值,焦赣、京房、翼奉之徒,皆“方士”也。郑玄、虞翻皆不能脱去汉代“方土”的臭味。王弼注《易》扫空汉人陋说,实为易学一大革命。其注虽不无可议,然高出汉学百倍矣。惠张诸君之不满意于宋之“道士易”是也。其欲兴汉之“方士易”则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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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易》的第二个基本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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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辞 《易经》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卦每爻都有一个“象”,但是单靠“象”也还不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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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有四象,(适按此处象与辞对称,不当有“四”字。此涉上文而误也。因此一字,遂使诸儒聚讼“四象”是何物,终不能定。若衍此字,则毫不废解矣),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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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但可表示各种“意象”。若要表示“象”的吉凶动静,须要用“辞”。例如(谦)但可表示“地中有山”的意象,却不能告人这“象”的吉凶善恶。于是作为卦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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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亨,君子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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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可指出一卦的吉凶悔吝了。又如谦卦的第一爻,是一个阴爻,在谦卦的最下层,真可谓谦之又谦,损之又损了。但单靠这一画,也不能知道他的吉凶,所以须有爻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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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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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指出这一爻的吉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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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的作用在于指出卦象或爻象的吉凶。所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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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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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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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吉凶者存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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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字从辛,《说文》云:“辞讼也(段依《广韵》作“说也”)。从辛,犹理辜也。”朱骏声说:“分争辩讼谓之辞。后汉《周纾传》‘善为辞案条教’注,辞案,犹今案牍也。”辞的本义是争讼的“断语”、“判辞”。《易经》的“辞”都含“断”字“辨”字之意。在名学上,象只是“词”(Term),是“概念”(Concept),辞即是“辞”,亦称“判断”(Judgment)。例如“谦亨”一句,谦是“所谓”,亨是“所以谓”,合起来成为一辞。用“所以谓”来断定“所谓”,故叫做辞(西文Judgment本义也是讼狱的判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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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辞传》有辞的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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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卦有大小,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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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是趋向,卦辞爻辞都是表示一卦或一爻的趋向如何,或吉或凶,或亨或否,叫人见了便知趋吉避凶。所以说:“辞也者,各指其所之。”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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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字似当作辞。下文作辞,可证)。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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